第243章 张子强要写信给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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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子强在与律师李捷云会见结束前,请李律师一定要转告他太太罗艳芳千万千万不要来广州看他,我想,这可能与窝赃有关。李律师提到了退赃的事,这可能让张子强想到了这一点。罗艳芳没有参与绑架案,但绑架所获得的赎金,张子强一定交给了罗艳芳,至少给了一部分,他们在香港用赎金买的豪宅,就是罗艳芳去办的,后来也是罗艳芳去卖的,卖了豪宅的钱,有好几千万,都在罗艳芳的上。那么,张子强绑架所得的6个多亿,一直没有查清全部下落,是不是还有赃款在罗艳芳的上,或者罗艳芳知道藏在什么地方?张子强一直没有提出过退赃,他是不是担心会追罗艳芳上的赃款。

    这一点罗艳芳好像也有心领神会,张子强关在省看守所的这段日子里,从年初被抓到年底被执行死刑,有将近一年的时间,罗艳芳一直没有来过广州探视张子强。其实从香港到广州坐直通车非常方便,张志烽的儿子摆满月酒的时候,她都和张子强一道专门来广州祝贺,自己的丈夫被关的这儿,她反而一直没来,甚至让她的父亲带着她的两个年幼的儿子来探视过,她也没来,这绝对是有其原因的。

    只到张子强被判死刑后,案件中没有涉及到她,她才来过广州。

    罗艳芳为什么也这样怕?

    那天张子强在与李捷云会面结束时,还对李捷云:“你帮我买一本刑法单行本。”

    李捷云听到张子强要他帮着买刑法单行本,就指着他上的那本,:“你不是已经有了吗?”

    张子强:“这是我同仓的。还有,你再帮我买一本司法解释。”

    看来张子强已经知道,他的案子回香港审,是不大可能的了。所以,他要买刑法和司法解释等书,他要好好了解内地的法律、琢磨内地的法律了。由于香港是没有死刑的,这个职业罪犯的脑子里也就没有死刑的概念,现在他知道要在内地审,首先他就要想到,怎样躲避死刑的判决。

    当然,他还一直存在着想回香港受审的幻想,因为回了香港,不仅可以逃脱死刑,甚至可以逃脱法律的追究,他又会重获自由,因为李嘉诚没有报案。

    这时,张子强对李捷云提出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要求,这个要求是属于法律之外的。

    他很认真地对李捷云:“还有一件事,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听好了。”接着,他用指了指李捷云中的笔记本,:“你,记一下。对,很重要,你记一下。”然后就等着李捷云从包里拿出笔,打开了笔记本,他才接着,这表明他非常郑重。

    张子强了一段什么话呢,很有张子强的特色,也让李捷云诧异不已,他:“请你马上帮我起草一封信,内容是要求将我送回香港受审,理由就是,我是香港人,在内地没有犯事,根据‘一国两制’原则,应该将我送回香港受审。”

    显然这样的话,不是张子强的语言,包括什么“一国两制原则”等词语,在张子强脑子中的词汇里,是没有这些词语的,这些只有经常看电视报纸,而且还要是内地的电视报纸,才会有要这样的词汇,显然这些都是张子强新学来的,所以,他讲得有点结结巴巴的,像学生背书,但,他又讲得十分认真,像是一个濒临死亡之人,要拼命寻找救命稻草。

    李捷云放下笔,抬起头来,很诧异的问:“写这封信,给谁?”

    张子强十分认真地:“这封信,分别寄给全国人大、北京最高法院、广东省公安厅。把我的案子告诉他们,请他们同意将我移送到香港受审。”

    李捷云又问:“以谁的名义写?”

    这把张子强问住了。对于像张子强这样的人,他的思维里不会有中国老百姓那种有事找上级告状的意识,他提出这个要求,却没有想到以谁的名义写,因为以谁的名义,就是以谁为主体告状。他连以谁为主体,都没有想到,所以愣住了,自言自语地:“以谁的名义?以谁的名义呢?”

    张子强想了想:“以你的名义吧,你是律师,更专业一些,也可以从第三方角度来反映这个问题。”

    李捷云:“正是因为我是律师,才不能以我的名义写,我只能给你提供法律协助,不能代你去告状。”

    张子强又想了想,觉得也对,就:“那就以我的名义,以一个香港人的名义。”张子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香港人优越感,好像只要是香港人,就可以开一面似的。

    其实这种优越感,在香港人当中是普遍的。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也有一种错觉,以为只要是香港人就是港商,只要是香港人就是有钱人,其实,有许多香港人都是穷人,有的比内地人还穷,香港是一个贫富差距最大的地方。由于人们这种错觉,张子强叶继欢犯罪集团里的许多人,就假冒港商,骗了多少内地姑娘。在他们犯罪集团内部,香港人与内地人的分赃,差距也是巨大的。

    张子强为什么突然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也是很有意思的。我已经讲过,他不会有这种告状的意识,那他又是怎么想到这个点子的呢?

    听到李捷云律师和我谈到这件事,我曾很有兴趣地想了解一下当时张子强是怎么想到这一点的,因为可以挖一挖张子强思维的变化。可问了教管干部和林林他们,都不太了解这个原因。张子强已经不在了,而有可能知道这个原因的就是张子强同仓的关押人员,但,这些人也各奔东西了,因为他们不可能长期关押在看守所里,判决一下来,都被分配到各个监狱去了,这样找他们就很困难了。

    现在我只能根据我所掌握的情况,做一个分析。

    首先,他是落水者在抓救命稻草。张子强产生这个想法,有两个可能,一是,那时的张子强每天晚上可以看一段时间的电视,这些电视节目以新闻为主,他有可能在看新闻的时候看到了有冤案的人,在上访中申冤成功的。第二个可能,张子强一段时间关押在经济犯罪嫌疑人为主的监仓里,这里的人,一般都是文化水平比较高的,也许有人给他出主意。因为,后来他给李捷云提出的具体条件,可以明这一点。

    张子强对李捷云:“这封信写好以后,你要复制45封,要给每一个单位每天发一封,而且每封信上都要编上号,一直发到5封为止。”

    李律师感到这个要求有点奇怪,就不解地问:“为什么?”

    张子强:“我听,这样才会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这就有可能是有人给他出的这个歪主意。

    李捷云和张子强的这次见面就这样结束了。

    李捷云后来有没有写这封信,并且把它发出去,我没有再追问。我觉得写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后来张子强没有再继续聘请李捷云作为他的辩护律师。

    张子强对李捷云律师的法律解释不满意,尽管他后来给李捷云律师写了请他当开庭辩护律师的委托函,但到开庭前,他又变了。这是张子强的个性特征,即多变,他自己也一直称自己叫“老变”。

    张子强最后请的辩护律师,是广东宏安律师事务所的童建华律师,这是一位比较年轻的律师。所以,这一次是李捷云最后一次和张子强见面。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