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暴食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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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以后要一块儿过活,自然要相互了解了解。

    孩他叫阿朗,姓什么不记得了,家在哪儿也不记得了,年纪可能是十四岁,好像是因为这是有一次人牙子卖他时顺口给买家听的,他也不知是真是假。

    甄珠看着他芦柴棒似的胳膊腿儿和瘦地几乎脱了型的脸,完全看不出他有十四岁的样子。

    真是个可怜儿。

    可怜儿醒来后,甄珠请来大夫看他的腿,老大夫摸了摸,看了看,最后叹口气:“这是要落下残呀……”

    罢,叹息着给他正骨,就是把被得错位的骨头和拧起的筋给生生掰回原位。

    老大夫让阿朗先喝了麻沸散,又拿出绳子,让甄珠把阿朗的手脚绑起来。老大夫拿着身子解释:“虽用了麻沸散,可麻沸散也抵不住断骨头的疼,娃娃受不住的。”

    “不用绑。”阿朗,黑琉璃珠一样的眸子看着甄珠,“我不会乱动的,我不怕疼。”

    老大夫笑了,夸了句娃娃有志气,然而还是坚持让甄珠绑住阿朗。

    甄珠选择听大夫的话。

    真开始正骨,麻沸散果然不管用,阿朗疼得脑门冒汗,嘴唇咬出了血。他的骨头在老大夫的拨弄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甄珠光是听着便觉得腿软。

    然而阿朗却真的如他所,完全没有挣扎,从头到尾没喊一声痛。

    老大夫临走时,又夸了他“有志气”。

    送走大夫,甄珠摸着阿朗的脑袋:“为什么不喊痛?喊出来也没关系的。”

    阿朗睁着那双黑琉璃似的眼睛,道:“真的不痛。”

    随即又道:“以前更痛过。”

    甄珠想起刚给他换衣服时他满身大大层层叠叠的新旧伤痕,还有他脸上那道贯穿全脸的疤,忽然有些心疼。

    她伸手,把他的头抱在胸前。孩儿乖乖地任她抱,没有挣扎。

    片刻后,甄珠感觉胸前一片湿润。

    就这么住了一个月,阿朗的伤终于好个七七八八,外面的硬伤都结了疤,能拄着拐杖慢慢地走,右脚却还不能落地。

    伤刚好一点,他便不让甄珠照顾他了,喝药倒水都自己做,还尽量帮着甄珠做事,不让甄珠多劳动一分。当然,在这旅居的车马店,甄珠也没什么事可做便是。

    她每日做的最多的事,便是搬个板凳,坐在客房门前的廊下,看着车马店老板一家和各色的客人们来来往往,听他们着天南海北的话,从他们的话中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

    这时候,阿朗便会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看着形形□□的人。

    他不爱话,就那么默不作声地陪她发呆,有时候甄珠发出莫名其妙的感慨,他听不懂,不知道怎么安慰,也不会安慰,只是用他那双黑琉璃似的眼珠静静地看着她。

    每当这时,又陷入穿越后综合症,俗称思乡的甄珠,便笑着揉揉他稀疏枯黄的头发。

    还好有个孩儿陪她。

    一直住在车马店总不是个事儿。住这儿的大多是往来客商和苦力,牛马在后院拴了一院子,店里二扫地虽还算勤快,那股牲畜粪便的味道仍然挥之不去,再加上来往男人身上几个月不洗澡的体味,交织成一股令甄珠窒息的味道。

    吃的也不好,陈年茶叶沫子冲的茶水,拉嗓子的粗粮窝头,甄珠第一次吃差点没吐出来。

    然而,甄珠绝望地发现,就是这样难吃的东西,她居然还是总忍不住吃?

    在妓院那几天她便发现,这个甄珠姑娘的胃口未免有些太好了,她几乎总是想吃,总感觉胃里空空的,嘴里一长时间没东西吃便心慌意乱,但那时她想着在妓院里还是胖着好,所以就顺从身体的呼唤,每天吃个不停,妓院的伙食还不错,她也就高高兴兴地吃下去了。

    但是,现在她出来了,自然不用特意把自己喂成胖子,再这拉嗓子的窝窝头也没什么好吃的,可是,都这样了为什么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吃?

    连续几天如此后,甄珠终于得出结论:原主珍珠姑娘恐怕有暴食症。

    这真不是个好消息。

    不过,穿越都发生了,花魁都穿了,再多个暴食症——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

    暴食症更多的是心理因素,原来的珍珠姑娘可能有什么心理问题,但甄珠可没有,她不歧视胖子,但无法容忍自己是个胖子。

    所以,暴食症算什么,什么都阻挡不了她变瘦变美的决心。

    于是,甄珠也不想着去车马店外面买好吃的了,每日苦巴巴地喝着茶叶沫子冲的茶,啃着拉嗓子的窝窝头,虽然不好吃,好歹还能稍微压制下食欲。

    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甄珠的努力终于有了效果,瘦了大概十斤的样子,虽然因为基数太大,这十斤根本看不出来。

    不过甄珠也不气馁,一口吃不成个胖子,一顿也饿不成个瘦子,她不急。

    等阿朗的伤好了些,能自己走动后,甄珠便想着离开了。

    古代没飞机,车马也慢,她空中飞人满世界游山玩水的生活自然要结束了,赶紧找个喜欢的地方定居是正理。而京城显然不是宜居之地。

    她虽不是很在意原身的身份问题,但也知道这时候从良的青楼女子不受待见,更何况珍珠姑娘以前是花魁,等她瘦了,肯定有许多人能认出她来,万一哪天街上走着走着都遇到个前恩客,那岂不尴尬?

    所以还是离开吧。

    最后决定去洛城。有山有水有满城飞花,应该是个很美的地方吧。

    甄珠雇了辆马车,一路颠簸晃荡,最后终于到达洛城时,已经是三月春暮,桃李谢了,却正好赶上牡丹开,满城都笼罩在花香花影里,没有现代拥挤的游客,竟比甄珠想象的还要美。

    到了洛城,第一件事是买房。

    古代盲甄珠在阿朗的提醒下才知道要去牙行,找了牙人后出条件、看房、讨价还价,最后去官府盖戳过户,程序比现代简单许多,两天后,两人依旧穿着估衣店买来的旧衣,背着扁扁的包裹,站在了新家门口。

    这是洛水北岸的铜驼坊,一个叫柳树胡同的巷子,胡同中段有座宅子,左右皆有邻,推开门,便见瓦屋三间,庭中一棵柿子树,一棵枣树,还有一株正开着云蒸霞蔚般绚丽花朵的洛阳红牡丹。

    甄珠开门,笑着:“以后这就是咱们的家了。”

    阿朗看着安静的院,半晌点了点头。

    他,也有家了。

    乔迁新居,有许多事要忙,然而到了洛城后两人一直马不停蹄地忙活着,此时都又累又饿,甄珠想想自穿越以来,五脏庙兄便没享受过什么好的,遂一挥手,豪气地道:下馆子。

    阿朗惊讶地看着她:“你不是……”

    这些日子在一起,他早听她念叨无数次减肥的事,也亲眼见她每天控制饮食,这些日子也终于瘦下来一些,所以听见她要下馆子,便有些惊讶。

    甄珠语重心长地教诲他:“这个呢,就叫生活的智慧。减肥是要减的,但偶尔大吃一顿也无妨,不然若连一次尽情吃喝都不能有,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做人呢,需要长期的克制,但也需要偶尔的放纵。”

    阿朗被她的愣愣的,最后还是点头。

    反正她总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他只要记住,然后点头就是了。

    到了洛城,自然要吃水席。

    出了胡同,正值日暮,不远处洛水上传来丝竹歌吹之声,歌女温柔婉转的喉伴着红牙檀板,悠悠如河岸杨柳,四下里有高楼瓦屋,参差错落,茫茫暮色中,万家炊烟袅袅升起,恰如蒙蒙烟雨,正是洛城八景之一的“铜驼暮雨”。

    一个胖女人,一个瘸子,两个还穿着估衣店旧衣的土老帽儿,溜达在铜驼大街上,睁大眼睛看着这如画美景,最后昂首挺胸进了一家洛水河边的酒楼。

    却不过半柱香后,便又垂头搭脑地出来了。

    阿朗脸上倒没什么异色,洗净了的脸庞上虽然疤痕狰狞,脸色却很是平静。

    甄珠仰天唏嘘。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一席全须全尾的洛阳水席便要十八两银子,次一等的席面也要八两。她刚刚买宅子花去一百两,如今整整算,也就剩了不到二十两银子,真真是吃不起。

    果然无论何时,赚钱乃第一要务。

    唏嘘过后,甄珠立下赚钱的壮志,又摸摸欲要造反的肚子,冲阿朗道:“嗯,大丈夫不拘节,今儿咱们先凑合下。”罢,便将他拉到不远处一个路边馆里。

    馆前挂着迎风招展的招子,上写着个大大的“面”字,是家只卖酸汤面的面馆。

    甄珠走进去,要了两碗面,面色黧黑的面馆老板“欸”了一声,利索地煮面下锅。

    白面做的面条儿,清汤里滚成一条条银鱼后捞出,粗瓷碗里早放好了盐、陈醋、秋油、香油,还有必不可少的切得碎碎的青蒜苗,刚煮过面的热汤舀起一勺,直冲冲倾倒进粗瓷碗里,顷刻间,酸味儿、香味儿伴着热汤水汽升起,还有那点睛的蒜苗,春日里最清爽的一味,滋味都被那热汤激出来,直冲人鼻间。

    最后将那刚捞出的面条儿落入粗瓷碗里,白的面,琥珀色的汤,汤面上漂浮的青青蒜苗,便是盛具粗陋,也令人食指大动。

    甄珠有些好奇地挑了根面条,吸溜进嘴里,那清爽微酸的滋味儿便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落到肚里更是熨帖,仿佛寒冬里喝上一口热粥,盛夏里挖一勺西瓜,未必是人间至味,却正与时令相宜,一口下去,叫人从头舒服到脚。

    甄珠再不迟疑,挥着竹筷一口又一口。

    既然铁了心今儿要放纵一场满足五脏庙,她便不会再斤斤计较这碗面多少热量。

    阿朗则比她凶残多了。

    他像是饿狠了的野兽,囫囵地大口吞咽着,风卷残云般,片刻就将一大碗的面条下肚,他又端起碗喝汤,喝得干干净净,涓滴不剩。

    甄珠吃面间隙抬头看到他的模样,愣了一瞬,道:“你慢些吃。”

    阿朗点点头,然而动作却丝毫没有慢下来,直到一碗面全部下肚,他才愣愣地看着她,旋即慢慢低下头,耳朵尖儿上冒出一点薄红。

    甄珠笑了,摸摸他杂草窝似的头顶,冲老板喊道:“再来一碗面!”

    “好嘞!”老板爽朗地应声。

    最后,两人吃了三碗面,花了十五文钱,吃地肚儿溜圆,吃罢便又沿着铜驼大街,看着路旁林立的商铺,一路溜达着回了柳树胡同。

    进门时,左邻的门槛上坐着两个妇人。

    一个才二十出头的年纪,脸蛋圆圆,肤色有些黑,但五官清秀,挽起的发髻上别了支牡丹绢花,很有几分俏模样。

    另一个年纪大些,三十多岁,颧骨高高突出,脸条细长,眉淡眼细,面相有些刻薄。

    两人正嗑着瓜子着话,见了甄珠两人,那面相刻薄的妇人目光在两人身上量了几圈儿,笑着上来询问:

    “妹子,新搬来的啊?这张老三的宅子是你买的?这宅子虽没几间房,但院子大,得花不少银子吧?这是你……弟弟?你男人哪?”她连珠炮似地问了一串。

    伸手不笑脸人,甄珠便也笑着道:“是,新搬来这里,什么都不熟悉,以后少不得左邻右舍照拂,敢问两位嫂子怎么称呼?”却是含糊了妇人的问题。

    妇人便有些悻悻,为她的避而不答不满。旁边那带着牡丹绢花的圆脸妇人则有些羞怯地道:“我夫家姓张。”

    那刻薄脸妇人才又扬起笑脸,自我介绍夫家姓郑,因丈夫排行老大,人都唤她郑大娘子。

    甄珠便也笑笑了自己的姓氏,却没提及夫家。

    郑大娘子便挑起了眉毛。

    互换罢称呼,郑大娘子又叭叭儿地拉着甄珠了许多。

    甄珠便由此得知,郑四娘子家在胡同口住,男人是个屠夫,家里兄弟四个,个个都是能干的,在郑大娘子口中,郑家是这柳树胡同里数得着的场面人。

    而那张娘子家就是甄珠左边这家,她刚刚新婚一年,嫁的男人是洛城衙门里的捕快,也算半个官家人,在这柳树胡同多是平头百姓的地方,算是颇有脸面。

    甄珠笑盈盈地听着,不时“嗯嗯”地应和两声,只是对郑大娘子话里话外询问她来历的话,却全是避而不答。

    了半天,郑大娘子把自个儿家交代个底儿掉,却没能从甄珠嘴里抠出更多消息,只知道她从京城来,没有男人。

    久了,郑大娘子自个儿便觉得没趣儿了,看着甄珠那张胖脸,撇撇嘴也不再纠缠。

    甄珠和阿朗才终于得以进门。

    进了门,甄珠拍了拍胸口:“真可怕。”

    三姑六婆猛于虎啊。

    作者有话要:  酸汤面真的很好吃啊!时候超不喜欢吃汤面,但唯独喜欢酸汤面,清爽不腻,温热舒坦,棒呆~以及蒜苗是重点,蒜苗就是这道面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