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三十三章
“妖怪!死妖怪!滚出我们村子!”
“阿花别怕, 我把鬼童子砸跑了!”
“我们村子,容不下你这尊大佛,你请走吧。”
他蜷缩着身子抵挡着砸到身上的土块, 额角一时没有护住, 被夹在土块里的石子划地流出血来。
“啊!他流血了!”
“他会不会报复我们?”
“不、不会吧……”
“他看过来了, 快跑!”
那双蓝色的眼睛实在是好看得紧,就像是一碧如洗的天空。
但是人怎么会有蓝色的眼睛呢?
“唔!”
他蜷缩着身子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不知是谁发了疯, 竟然将石子冲着他的眼睛砸了过来, 险险擦过眼角,血顺着面颊流了下来。他闭着险些被砸到的那只眼睛, 乍得看上去,就像是流下了血泪。
“泣、泣血了!这是厉鬼,是大凶之兆啊!”
“杀了他!杀了他!他会带来灾祸!”
“快!请村头的王半仙来!”
村子里的人围成一个圈,在后面的人一个劲儿地往前挤,在前面的被后面的人推得狠了, 就连忙往后面钻。来来往往, 最后圈子还是这么大。
人群出现了一阵骚动, 自动分开。接着就见一派仙风道骨的王半仙走了过来,高高瘦瘦, 留着山羊胡,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道袍, 倒真有那么几分出尘的味道。王半仙一看见他, 就眯起了眼睛, 举着右手掐算着, 最后让村长牵了条黑狗过来宰了。
他想跑,却被人堵在了圈子里,等到太阳最热的时候,一盆腥热的血将他从头淋到了脚。一头雪似的发一缕一缕粘在一起,被血糊住的视线是一片血红。粘稠的血自他的衣角发尾滴下来,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腥味。
鬼童子!
恶鬼!
妖怪!
被泼了黑狗血,众人似乎就宽了心,他狼狈逃了出去,清凉的溪水将他的身上的血迹冲洗干净,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溪水中映出的雪发与蓝眸,突然用力地拽扯着头发,一缕一缕的发被硬生生地拽了下来,在他脚边堆成一片,像一场不合时宜的雪。
一路跌跌撞撞,最后到底是长大了。
他用布将一头白发包裹起来,然后用布条将眼睛遮住,就像一个眼有疾的乞丐。而事实上,他确实也是以乞讨为生。
因为没有哪个老板,会用一个长着蓝眼白发的异类。
“姐……”
“看起来怪可怜的,去买两个包子来吧。”
他抬起头,隔着一层粗布隐约看得见一个人的轮廓,空气中带着淡淡的清香,似是个女子。
她的嗓音很温柔,像春日里的暖风,夹杂着花朵的香气。
他的五官清俊,哪怕还是个孩子,哪怕被遮住了眼睛,也能看出他日后将会是一个多么俊美的少年。长得好看的人,总会更轻易地博得旁人的好感。
一来二去,他和这个让他吃上一顿饱饭的姑娘莫名熟悉了起来。
大概是看他还,所以很多事情出口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比如他知道了这姑娘是王府的姐。
比如爹爹的新学生虽然是个寒门弟子,但是谈吐颇为不凡。
比如……她对这个不凡的弟子动了心。
他由衷地为这个好心的姑娘有一段好姻缘而高兴着。
后来姐与那书生订了亲,便要开始为自己做嫁衣了。
他在闲暇时便会想,姐现在在干什么呢?她过得一定很幸福吧。
一想到她会像一个姑娘一样,一辈子都会被人保护得好好的,哪怕她嫁为人妇之后出门就更少了,他还是高兴得不行。
只是这世间万般,多总是不如人意。
在姐大喜的前一天,王员外进了大狱。
贪污、冤案、还有最要命的沟通外敌,足以让王员外死上一遍又一遍。
而亲手将证据呈上去的,就是姐那定亲的丈夫。
王府一夜之间就垮了。
哪怕他只是个乞丐,也从那些路人茶前饭后的闲谈里听得出来,那王府之前是有多繁华,现在又是有多破败。
他还听那王府的姐被退了亲,好好的一个姑娘,如花的年纪,还没有绽放就枯萎了。
他头一次这么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夜里他翻过王府的墙头,往日里戒备森严的王府,现在连他都能进出自如。在这栋大宅子里,只剩下了等待最终审判的姐,和她五岁的妹妹。
他还记得姐她最喜欢家里的花园,但是这花园里,现如今却尽是杂草,不过书几天时间,王府便没了一点人气。
他一间一间地找着空空的屋子,突然闻到了烟味,然后他抬头,就看见了满眼的火光。
姐!
他穿过坍塌的房梁和炽热的火焰,皮肤上泛着不正常的红,一身狼藉。
但是到底是将她救出来了。
她睁开眼睛,就看见了一双清亮的蓝眸,就像她和书生第一次相见时的天空。
满园的桃花开了,她独自去赏花,忽见在重重掩映中有个人影,她好奇望去,那书生若有所感,亦是将将回过头来,愣了一愣,在漫空的花瓣中冲她笑了。
她一阵恍惚,忽觉鬓角微微一沉,便见那书生微红了面颊,笑着:“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她想去拥抱她的夫君,却抱了一手冰凉的夜气。
“姐?”
他试探着叫她,却见她直直看着他,眼神从茫然到惊疑,最后变成了浸了毒似的怨恨。
他的心咯噔一下。
他的头巾与遮眼的布条早就在火场中掉了,他雪似的长发泄了一地,就像拢了一束月华。
“是你、是你……是你!”姐突然挣扎着从他怀里出来,声音如同穿过缝隙的风,尖锐地像一把扎向他耳朵的尖刀。她咆哮着抓向了他。他一时怔愣躲避不迭,那沾染着黑灰与泥土的指甲就深深抓进了肉里。
“一定是你!你这个带来霉运的妖怪!就是因为你所以我王府才家破人亡,所以我的夫君才会弃我而去!我当时怎么瞎了眼救了你!!”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她咆哮,看着她发疯,看着她在他身上留下一道又一道血痕,最后也是看着她纵身跳进火里。
那妹脖子上的掐痕是她掐的,这把火是她放的,他的到来不过是让她所有的怨气得以发泄,然后纵身赴死,只留他一人站在原地,一颗真心被捅得鲜血淋漓。
……
其实也不过是回到了原来的生活而已。
他躲在巷子里,刀片在头上轻轻刮着,细的毛茬碎碎地落了他一身。
还是白色的。
他捧起一把碎发,面无表情地看着,然后发狠似的用刀片刮向头皮,细的血珠凝结成缕,顺着头皮滑下来。
“哎!谁家的孩子!”
手突然被抓住,他猛地别过脑袋,刀片毫无回手之力地被夺走了。
“你是哪家的孩?”
那人不走,蹲下身轻轻摸了摸他光光的脑袋,手暖极了。
他依旧不话。
“怎么不话?”那人奇怪地歪了歪脑袋,绕到他面前去,他又别过头。
这样折腾了几次,他觉得有些烦了,终是把脑袋抬了起来,反正他见到自己的眼睛就会逃走吧。
那人果然愣住了,然后了他完全没有想过的一句话。
“真好看。”
好、好看?
他也愣住了。
那人量着他,他感觉自己已经被看了个透彻。就在他控制不住想要拔腿就跑的时候,那人突然笑了,伸手到他面前,笑着问道:“那家伙,你要不要跟我走?管你一顿饭还是没问题的。”
他心底突然涌起澎湃的、莫名的感情。
面前这个人,他会成为南风馆的馆主,他会手掌生杀大权,他会像金丝雀一样锁在笼里,他的身上会遍布伤痕,他会陷入浓稠的黑暗,他……也会成为他的、他的……生命。
他身在黑暗,却成了他这一生的光。
就好像他在世间颠肺流离的十年,就是为了等到他一样。
他伸出了手,的、布满伤痕的手,轻轻地放在了一片温暖上。
为你沾血没关系,为你挡刀没关系,为你一头扎进泥沼没关系,为你付出生命也没关系。
因为我这一生,就是为你而生。
他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内心茫然,不可置信,不知道为什么手突然就不听使唤。一个穿过十余年的时光,将自己的这颗千疮百孔却依然炙热的心脏,再次轻轻地交到了对方手上。
“真乖。”那人眉眼弯弯,眼角的一抹嫣红越发艳丽,颜色灼灼,比他身后的阳光更要暖上几分。
“我叫李麟。”
咦?
“你叫什么名字?”
他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有什么好像不一样了。
当时、当时……
当时什么?
他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
李麟看着孩呆呆的模样,想了想,道:“以后就叫你阿默吧,明明声带未损居然不和我话,哼。”
李麟戳了戳孩的脸颊,把他的面颊戳上了一片绯红。
什么遗忘啊,本来就是这样的,不是吗?
他第一次低低出了声,“……阿默。”
“你可算开口了!”李麟笑的越发开心,他的心啊,好像被泡进了温水,不知为何就红了眼眶。
本来就是这样的呀。
阿默跟着李麟一路闯荡,他们走过千山万水,李麟教他武功,但是他年纪太大,最后用的最熟练的却是轻身功夫。李麟也不气,笑着点点他的额头,“这样也好,以后就不用担心你受伤了。”
后来他一路跟着他,从十岁到十八岁,在十八岁那年,李麟误被山匪抓上了山,他上山带着他一路奔逃,迎着微凉的夜风,恍惚间感觉自己背上了整个世界。
在二十岁那年,李麟向他求婚,他有了姓,那天的天空就像他的眼睛一样蓝。他们喝了交杯酒,摇落了罗纱帐,青丝与雪发交缠之间,他莫名地就落了泪。
“阿默,是不是弄疼你了?”他连忙停下动作焦急地问着,他忍得一头的汗,全然不是平日里的冷静洒然,却依旧温柔得让人心悸。
他摇摇头,哽咽着,他只是觉得幸福到不真实,害怕有一日醒来,发现过往种种不过一梦。
于是李麟就松了口气,将他抱得紧紧的,好像要将他融入身体里,再不分离。
“阿默,我爱你。”
……
直至许多年后,两个人具是垂垂老矣,就找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山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后来有一天,村民没有看见两个相互依偎的身影,就去他们家里探看,发现两个人早已失去了呼吸,具是眉眼含笑,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再后来,村里人将他们葬在一起,石碑上的两个名字紧紧地挨在一起,纵使风霜雨雪,再不分离。
……
洛书停手,琴声散去。他不再去看已经失去体温的李默,想故事里的就是结局。
李麟闭上眼睛,时隔十八年,终是又流下了一滴泪。
“混账!不是真的!我呢?都去死……哈哈哈哈!”
渊临近乎疯狂的咆哮与尖叫撕裂了寂静的空气,洛书看着他,嘴角勾起了一个欢愉的笑。
“师父?”子车痕诧异地看向洛书,洛书的琴音幻境不是针对所有人,所以他只是觉得这琴声听了让人莫名轻松,却不知道陷入幻境的人究竟看到了什么。
洛书想起刚刚渊临看到的画面,轻轻地抚过琴弦。
其实也没有什么,渊临看到的就是李默看到的画面。以一个完全的旁观者的角度。
“我将他们的过往里,渊临的存在剔除了。”
还有比让一个占有欲强到病态的人,能看到他的“占有物”与别人亲亲热热,而他却无法触碰,更让人发疯的吗?
你以为你会和李麟一起死吗?不会的。
他不但不会死,没了你的阻碍,他还会和他爱的人,过得好好的。
别是彻底占有,“占有物”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
洛书刚完,就突然感觉肩膀一沉,子车痕从他背后以一个有点别扭的姿势,将脑袋靠到了他的肩膀上。
洛书愣了一下,然后心脏就像是被猫儿的肉垫轻轻地拍了一下,痒痒的。
子车痕与百骨知不一样。
他们对他同样亲近,但是相比起抓紧一切机会往他身上贴的二哈百骨知,子车痕更像一只猫。猫儿若即若离,哪怕会叼着鱼放到床头上,在清醒的时候也不会轻易地近身。这种突然的亲近,就像是猫主子突然在铲屎官面前露出了软软的肚子,让洛书的心软地一塌糊涂。
“师父……”
子车痕轻轻地蹭了蹭师父软软的脸颊,滑嫩嫩的脸肉嘟嘟的,还带着奶膘,子车痕就像闻见了猫薄荷的大猫,抱住洛书好像要把这些年错过的撒娇全都撒个够。
他知道洛书的琴音幻境十分耗费精神气儿,若不是为了他,洛书是不会轻易动手的。而事实也是这样,洛书若是单纯想送李默一场好梦,或是让渊临生死不能,有更轻松的方法,他这次用出琴音,确实是为了子车痕。
单纯的**折磨,怎么能抵得过五长达半年的自闭,怎么能抵得过五的夜夜惊醒,怎么抵得过困扰五这么多年的梦魇。
洛书转过身来,子车痕蹭不到师父的肉脸,不开心地看了洛书一眼,被洛书整个按到了怀里,一遍一遍得给难得撒一次娇的大猫顺毛。
子车痕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师父护短的感觉,就像是一个颠肺流离的人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座民居,里面的主人热情地引他进屋避雨,还端上了热腾腾姜汤。
……
方尚清看看抱着李默的李麟,又看看已经疯了一半的渊临,再看看师徒情深的洛书和师弟,在心底默默微笑。
我是大师兄,要稳重,稳重,稳重……
稳重个鬼啊!
我也想蹭师父软乎乎的肉脸啊!我也想被师父亲亲抱抱举高高啊!师父你是不是忘了你还有一个徒弟啊!
师父!你看看我啊!
……
今天的大师兄脑袋上依旧插满了蜡烛呢【点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