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打猎不仅是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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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叔,我昨天听塞巴,往前不远,就是蟒金部贵族们打猎的围场,咱们等会要不要过去试试箭。”

    日头升起,整装待发的商队前,高进朝老陈道,昨天他和塞巴交易的时候,打听了不少有关蟒金部的消息,比如商队距离蟒金部的汗帐还剩下半天的脚程,而那围场,便是塞巴提醒他心误入,里面有狼群。

    “你带兀颜他们去吧,记得打头黄羊回来,那可是好东西。”

    老陈眯着眼道,那些蒙古贵族最喜欢酗酒打猎,像是蟒金部这样的大部,确实有资格圈一块地留作打猎用,只不过他年纪大了,对打猎没什么兴趣,而且高进的射术已成,只能靠实战来锤炼了。

    “你不担心二郎去围场打猎,会遇上狼群?”

    高进和高冲过打猎之事后,魏连海朝高冲问道,那些大部都有自己的围场,以供贵族们打猎,这草原上没什么凶猛的野兽,唯独狼群可怕。

    “六七条狼罢了,他们四个人,还能怕狼。”

    高冲不以为意地道,蒙古人的围场里虽然有狼群,但都是六七条狼的型狼群,真要有大型狼群,早就叫那些蒙古人给杀光了,不然围场里哪有野物给他们打猎。

    太阳高照,一个半时辰左右,沿着乌兰木伦河左侧河道前行的商队绕过一个弯口时,视野豁然开朗,没有沿河的丘陵遮挡,有的只是一大片生勃勃的绿色草原。

    高进策马打头,一眼便看到前方草丛里不时有黄影闪现,他知道那便是老陈口中的黄羊,这些羚羊在后世已经极少见,不像眼前大群大群地跑过。

    “是黄羊。”兀颜目力极好,看到草丛里接连成群跑过的黄羊起码有百来头,不由目瞪口呆,他原本所在的兀良哈部地处贫瘠的漠北,哪里见识过河套蒙古这边水草丰美,黄羊成群的景象。

    “走,咱们过去打两头黄羊回去。”高进朝看呆了的兀颜喊道,然后策马向前方的草原奔去。

    “还愣着干啥,赶紧跟上少爷。”

    麻猴子第一个反应过来,连忙催着兀颜他们上马跟上,只是上了马以后才发现兀颜这个鞑子骑术比他和李三精湛得多,一下子就把他们甩开,跟上了高进。

    白色的骏马,四肢修长,鬓毛飞扬,跑动时更是极为优雅,只是马背上的主人却比这匹神骏的白马更加夺目,那是个眉目如画,身材高挑的少女,里拿着角弓,另一只勒着马缰。

    当白马停下,少女身后的大队人马亦是停了下来,大约百人左右的队伍,个个都是身着窄袖长袍,束腰带穿长靴,腰挂箭筒肩挂长弓的年轻蒙古武士。

    年轻的武士们看向阳光下的少女,少女是蟒金部的汗王阿古达木的独女娜仁托娅,是远近闻名的美人,每一个还未娶妻的年轻贵族都想得到她的青睐,成为她的丈夫。

    感受着四周的目光,娜仁托娅精致的脸庞上露出了一丝厌恶,她从来都不喜欢部中这些年轻贵族,他们每个人都爱夸夸其谈,鲜少有真本事。

    “主子,人都到齐了。”

    娜仁托娅身后,一名疤脸大汉瓮声瓮气地道,他是这位汗王掌上明珠的护卫,他脸上的疤痕,便是因为曾经的一次护卫不力,被王爷一鞭抽在脸上留下的。

    “乌尔泰,让他们开始吧,我自带人去打猎,不想有人跟着。”

    娜仁托娅的声音清冷,她已经十六岁,换了部中的其他贵女,早已成婚,只是她父亲宠爱她,才没有让她出嫁。

    “是,主子。”

    乌尔泰应声道,然后看向四周那些年轻贵族武士,狞笑着大声道,“都去打猎,别缠着我家主子,否则我乌尔泰的拳头可不认得你们。”

    “乌尔泰,你这老狗,我”

    “你想怎的?”

    乌尔泰大步走到了那名挑衅的年青武士身前,一巴掌便扇了上去,“再敢啰嗦,便砍了你的狗头。”

    阿木尔气得眼珠子都红了,可是面对狰狞冷笑的乌尔泰,他只能咽下这口恶气,因为乌尔泰是个疯子,自从被王爷抽了那鞭子以后,他就像条疯狗一样守护娜仁托娅。

    庞大的队伍很快散去,那些并不死心的年轻贵族们带着下武士往围场深处策马而去,想要射杀体型庞大的猎物带给娜仁托娅,来彰显自己的武勇。

    阿木尔愤愤地走了,他发誓一定要打几头黄羊回来,算算时间,眼下正是黄羊迁徙,来围场繁衍生息的时候,这时候的黄羊,虽然不如秋天肉质肥美,但是那些怀孕的母羊却鲜嫩可口,是夏日宴会上王爷最喜爱的食物。

    “乌尔泰,你不该打阿木尔,以后等我嫁了人,便没人能护着你。”

    娜仁托娅朝乌尔泰道,阿尔木虽然是个欺软怕硬的废物,可是他的父亲却是部里的大台吉,并不好惹。

    “主子便是嫁人,乌尔泰还是主子的护卫。”

    乌尔泰大声答道,那个阿尔木在部中的年轻贵族里最没用,却仗着家势屡次纠缠自家主子,今天这一巴掌就是给他个教训。

    “好,咱们也去打猎。”

    娜仁托娅笑了起来,刹那间四周护卫的武士们觉得这笑容便如鲜花盛开那般美丽,阳光照下那般温暖。

    高进下了马,黄羊善跑,而且极为敏捷,一有风吹草动,便会成群跑开。

    兀颜跟在高进身后,同样提着弓,他还是头回捕猎黄羊,要知道黄羊在漠北很少见,他从没见过这么大群的黄羊。

    按着兀颜知道的台吉们捕猎的排场,这样的黄羊群,自然是有数队骑士负责驱赶,直到把这些黄羊赶得筋疲力尽,那些贵人们才会开弓射杀这些可怜的猎物。

    高进停了下来,此时他离着黄羊群在四十步左右的距离,再靠近了,就会被发现。

    麻猴子和李三大气都不敢喘一声地牵着马,离着高进十来步的距离,生怕惊动了羊群,两人看着那些矫健的羚羊,便忍不住想咽口水,自从被俘虏当了高进的随从,他们才发现这辈子都没吃过那么多肉。

    左稳稳地张弓,高进右拈着羽箭,对准了一头正在俯首吃草的黄羊,他拉满了弓,弓弦绷紧得比满月还圆,身后的兀颜看得心惊胆战,生怕高进把弓弦都拉断。

    黄羊比旱獭体型大得多,分量也重得多,弓太软的话,即便射中了,也能叫黄羊跑了去,这是老陈教给高进的捕猎经验。

    “这和射人是一个道理。”高进口中嘀咕着,老陈过,射人的时候不要想着脖子咽喉这些要害,弓力够强,箭矢够劲的话,只要射中身躯,不管是哪都一样。

    高进松开弓弦,兀颜觉得耳朵边就像炸了道惊雷一样,震得嗡嗡地响。

    “中了中了。”麻猴子和李三欢呼起来,他们隔得远,虽然也听到弦声响起,却不像兀颜那么震撼,他们只看到高进撒,那不远处的一头黄羊蹦跶起来,然后整个黄羊群疯狂地逃窜起来,尘土漫天。

    黄羊的生命力旺盛,被高进射中的是一头健硕的母羊,箭矢从前腿上方的身躯贯入,射了个对穿,可即便如此这头受伤的黄羊依然奋力夺命奔逃,只是它逃得越快,血液顺着箭杆便留的越快。

    高进从麻猴子接过缰绳,翻身上马便追向自己的猎物。

    被射中的黄羊只是跑了一百米不到,便摔倒在了地上,身下的皮毛被鲜血染得通红一片,脖子颤抖着,只剩下口鼻里还喘着气。

    高进从马上下来的时候,能看到腹部微微隆起的黄羊那双灵动的眼睛里对生的渴望,即便亲杀过马贼,可高进此时却有了一种不忍的情绪,这时兀颜到了他身边,看到他的神情,拔出了腰里的短刀,双奉给了他。

    “少爷,羊吃草,狼吃羊,咱们打猎也是一样。”

    高进接过短刀,看着越发虚弱的黄羊,狠了狠心,一刀插在黄羊的脖子,割断了喉管。

    把短刀还给兀颜,打猎前的心情荡然无存,高进觉得自己有些矫情,可是他确实没法继续捕猎那些黄羊。

    兀颜默不作声地收好刀,看着高进,让他想起了自己时候第一次亲了结猎物时的情形。麻猴子和李三没心没肺地跑到了死去的黄羊边上,他们没那么多感慨,他们只知道晚上回去又有肉吃。

    “把羊放下。”

    突然响起的蒙古话让高进回过了神,抬头看去,只见前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队蒙古武士,打头的是个年轻贵族,戴着牛皮套,上面蹲着一只老鹰。

    看到蒙古人的瞬间,麻猴子和李三便丢了里的黄羊,拔刀护在高进身前,他们是逃卒不假,可却是因为拿不到饷银,还要被上司虐待才跑的。

    当兵吃粮,拿银卖命的道理,麻猴子李三一直都懂,自从跟了高进,他们每日都能吃饱,还有肉吃,虽然没拿到银钱,可两人相信,等回了关墙,高进绝对不会食言,只要他们好好干活,便能过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