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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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时节,江南杭城桃花盛开。有别于满城芳菲,西湖绿堤后的青山书院内,古树参天、碧玉成茵。

    院内的冬青树生得枝繁叶茂,团团堆簇在灰白的石墙四围,为书院楼阁多添苍翠。

    绕过嵩山堂,穿行回廊,隔着东墙是一株不怎么高的柏树,树底下立着个的人,正踮脚仰着脖子努力地朝上看:“表哥,你快下来罢,给爹晓得了要被狠狠罚的,爹手板子可疼啦!”

    挂在树上的少年对着底下的女童呵呵地笑:“瞧你这老鼠胆,舅舅才不会我的,他敢我,我娘要跟他拼命。”

    七岁的女孩正是这书院书长宋常山的独女宋语嫣,六年前还在襁褓之时,就随父亲一同离开京城到江南,在杭州定居。

    而树上眉眼俊秀、身形瘦削的少年,则是盐城司副使陈谢青的嫡幼子陈瓒,其母原是京城宋家的嫡长女,宋常山的亲姐。

    “哎呀表少爷,做什么呐这是,当心摔着!”丫鬟红苕立在长廊口子的台阶上,捂着脸满面惊恐地瞪着他们。

    陈瓒抬头远远看见她领着两个客人模样的男子,脸上就有些讪讪的:“没什么,玩玩罢了,不是有客人么,自家去。”

    宋语嫣回头望了一眼,隔得远瞧不分明,只见是两个高高长长的人。她转头冲着树上的陈瓒咯咯咯地笑:“表哥害臊啦?”

    十五岁的半大少年,还撅个屁股挂在树上,能不害臊么!陈瓒不住磨牙:“没良心的,看我下来不把你……”

    陈瓒是巴不得红苕赶紧带了人走,偏偏这丫头是个好事的,不仅不走,还把人往这儿引:“老人有鸟窝的树风水好,树上的鸟窝可千万碰不得的,表少爷还是赶紧下来,坏了风水宝地是要倒大霉的。”

    陈瓒窘迫得不行,分神手上一歪,没成想碰着了鸟窝,那鸟窝颤了一颤就直直往下跌落,不偏不倚正朝着歪头看红苕的宋语嫣砸去!

    陈瓒啊地惊叫出声。

    语嫣有所感觉,侧过头,还来不及看清是什么,眼前倏地青光一闪,有什么东西,伴着一股清冽的淡香,轻柔地搭在了她的脸上。

    砰地一声,拢在她脸上的柔软,随之一颤,原本似有若无的香气仿佛变浓了一些。

    四下微微一静,接着就响起红苕掐着嗓子叫的声音。

    眼前的青色缓缓淡退,语嫣本能地抬头,对上一双清润明澈的眼睛,一个青衫的男子正将她半拢在怀里俯首望着她。

    这人眸若星灿,鼻梁高挺,本是列石如松、清霜寒星的样貌,因两道眉毛生得疏朗,嘴角又带着一丝笑纹,看起来十分温和:“姐可还好?”

    另一名男子上前来,见是这样情形,竟笑起来:“瞧这孩子,该不会是吓傻过去了?”他双目炯炯,声如洪钟,开口大笑仿若能把地都震得抖三抖。

    语嫣心生害怕,揪住青衣男子的前襟往里一缩,只露出个颤巍巍的流苏簪子。

    青衫男子失笑:“姐不必怕他,此人看着强悍,实则是个不中用的,任你踢他他,他绝不敢还手。”他的手在她肩头轻轻按落,带着奇异的安抚之意,让她刹那间放松下来。

    青衫男子又抬手拂去她鬓发间的一根枯枝,微微笑道:“下回有人爬树可不能凑得这样近了。”

    语嫣见他温柔可亲,又散发着宜人淡香,便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再也不会了。”

    她这时才注意到,方才这人为了护住她,把原本干干净净的袖子弄脏了,灰一块白一块,闻着也不大好。不由扯扯他袖子,有些心虚道:“叔叔,你的衣服被弄脏了……”

    这声“叔叔”令眼前人一愣,一旁刘明远不怀好意道:“他姓王,单名一个彦字,你可叫他一声王叔叔,我姓刘,名明远,该叫一声刘伯伯。你是宋常山的女儿?”

    这是拐着弯占便宜。

    王彦淡淡一笑,不以为意。

    语嫣瞪大眼看他:“你怎么知道?”

    刘明远摸着下巴老神在在:“伯伯我会读心术。”

    陈瓒:“大老爷们儿糊弄个孩,不嫌害臊,宋语嫣,你还不快过来。”

    刘明远嘴巴一张要话,给王彦扫了一眼,到底还是忍住。

    语嫣从怀里拿出个鼓囊囊的荷包,塞到王彦手里:“谢谢你刚才救我,这个送你啦。”

    王彦看着手里的荷包,藕荷色底,绣浅紫色兰花,不知装了什么胀得这样厉害。

    他失笑,起身举着荷包摇了摇:“那就多谢了。”青色的袍袖如流云拂过,最简单不过的动作,却无限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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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两位友别过,王彦、刘明远在青山书院暖月楼书房见到了宋常山。

    六年前宋常山的妻子秦氏因病逝世,他带着女儿离开京城,短短六年间就成为青山书院的书长。此人虽则教习训诂音韵,实则博学多闻、涉猎者众,且性情不苟言笑,在书院内很有威重。

    刘明远原以为宋常山是个须发皆白、走路颤的糟老头,没想到对方眉目清明、身姿挺拔,观面貌还不出四十,很是风采彻然。

    宋常山迎面见王彦这副狼狈情形,微微吃惊:“你这是……”

    红苕在旁忍不住将方才种种一一了,宋常山的脸色就沉了下来:“两个混账!”

    王彦:“不妨事,不过是件袍子。”

    刘明远不由道:“宋书长,这事可不怪贵姐,都是你那外甥捣蛋……”

    宋常山:“慈母多败儿,家姐对我那外甥纵容,宠惯得他无法无天,方才多有冒犯,二位见谅。”

    刘明远连连应和:“那臭子,出言不逊,胆子……”

    王彦握拳轻咳一声,对宋常山道:“二哥,这位是锦衣卫的刘侍卫长,也是我的朋友。”

    宋常山量此人,见其宽额鹰目,筋肉外鼓,即使身着长衫,也掩不住英武之气,点点头拱手道:“果然不凡,敝人宋常山,幸会。”

    刘明远抱拳回了一礼:“今回是我冒昧,老听王六提起书长,仰慕已久,特来拜会,书长不必与我客气,喊我名字就是。”

    三人寒暄一阵,各自落座,红苕端茶上来,宋常山便吩咐她退下。

    “早该来的,先前方大人那案子还没结,就拖到了现在,”王彦道,“我看二哥气色不错,如今身子可还好?”

    “这几年好多了,”宋常山道,“你此次到江南,是有公务在身,自然一切以职务为先,你我之间,在意这些倒是生分了。”

    王彦笑点头。

    “方大人那案子,真没想到是如此……”宋常山一叹道,“我曾有幸见过一面,方大人刚正不阿,端严庄穆,不料竟遭人坑害、不得善终,真是天理不公。”

    王彦:“前日闵昌忠已经下狱,也算是恶有恶报。”

    刘明远冷笑:“这姓闵的身为师爷反与盗贼勾结、戕害知县,吃里扒外的东西,有九条命都不够他死的!”

    宋常山闻言面露诧异。

    刘明远一笑:“书长是不是觉得我不大像锦衣卫的人?”

    宋常山坦然道:“的确。”

    锦衣卫听命皇帝,以圣令为尊,又行事霸道,背地里都被人戳着脊梁骨骂是天家的走狗。刘明远话嫉恶如仇,不似锦衣卫素来的作风。

    刘明远登时哈哈大笑。

    刘明远是个直肠子,宋常山虽是文人,实则也是个一不二的性子,二人看似一文一武,三言两语间竟颇为投机,有相见恨晚之感。

    王彦见此,脸上也多了几分笑。

    宋常山上下细看他一回,见仍是清俊出尘、温雅无双,且比起六年以前分别时更为持重内敛,虽则二十出头,端看气度,端方沉稳,不输自己,既是欣慰又是感慨。

    此次王彦与刘明远受圣命下江南,头一件要务就是彻查知县方知行被杀一案。几日前,此案已破,凶手乃是官衙的师爷闵昌忠。杀害朝廷命官是死罪,王彦已派人将其下狱关押,择日问斩。

    “虽然方大人的案子已经了结,闵昌忠也已下狱,但闵昌忠还有个侄儿闵如晖,是这里的地头蛇,此人心狠手辣、为人狡诈,比闵昌忠有过之而无不及,经此一事,多半对你心有记恨,你千万要提防。”

    “多谢二哥,我自当谨记。”

    宋常山见他仍是淡淡而笑,目光却清明从容,且未见忧虑,想必是早有所觉,当下放宽了几分心。

    刘明远:“当日我去抓人的时候见过那子,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常言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防范这种人,绝不能掉以轻心。”

    宋常山点点头,又对王彦道:“你先前信中的,后来……”

    王彦无奈:“恐怕是要麻烦二哥一段时日了。”

    “有什么可麻烦的……”

    刘明远:“你们二人在这是的什么哑谜呢?”

    王彦举着茶杯看向他:“你可认得淮阳侯谢晋?”

    一听这个名字,刘明远脸色微变,竟有几分咬牙切齿似的:“怎么不认得?他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