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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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平淡却又温馨幸福的日子如流水一般匆匆而过, 转眼已至九月深秋。

    秋风习习,绵绵秋雨一连下了好几日,天气也凉了些,楚歌去镇上为沈无心置办了几身薄裘,仍是他最爱的紫色。

    正撑着竹伞往回走时,迎面却飞来一只雪白的信鸽,正正落到了他的肩膀上。

    这许久未见的信鸽一出现, 倒让楚歌生出一种阔别已久的感觉。但他同时又有一种隐隐的预感,似乎他与沈无心这美好又温馨的日子即将到头了。

    楚歌拆了绑在鸽子腿上的信,一路上心如擂鼓, 直到回到家中才敢将信摊开。

    沈无心见他神色慌张,迎上前为他收了伞,又接过他怀中新做的衣服,关切道:“发生了何事, 为何脸色如此差?”

    “叶湖那边来信了。”楚歌将信条塞到了沈无心的手中,怅然若失地坐下。

    沈无心摊开信, 信中只有寥寥几行字。

    【醉琉璃已到手,恐事有变,邀君来落花一叙。】

    “平静的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楚歌喃喃道,“我都差点忘了, 我们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沈无心面色凝重,在他身边坐了下来,不予置评。

    “你,等一切事情结束后, 我们还能像现在这样,平静地坐在一起喝酒聊天吗?”楚歌空洞地望着桌子,茫然道。

    这样的生活太过美好,美好到他真的以为一生一世都可以如此无忧无虑地牵着沈无心的手,却忘记了他们此行的初衷。

    沈无心顺手将他揽到怀里,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抚慰道:“放心,我答应你,以后我们这样的日子还有很长很长,等一切事情结束后,我们再重新回来,把这里翻修一遍,建一个大点的房屋,以后就在这里定居过日子。”

    沈无心越,楚歌越有一种他在冥冥之中立FLAG的感觉,只能往他怀中更凑了凑。

    翌日,二人收拾了行囊,将房间内仔细扫了一番,牵着马重新踏上回西城的道路。

    ……

    落花门的漪澜苑内。

    叶湖脸色阴沉,一言不发地摆弄着手中的【醉琉璃】,【醉琉璃】通体晶莹,泛着淡蓝色的微光,似乎有一股灵气在其中回旋游荡,焦急地想要破壁而出。

    “我看你这模样,倒像是要卸了它似的,多大仇啊。”一旁的凤星文看不下去,悠然地扬着白面玉扇扇着风。

    “不对,这玉绝对有问题,我娘给我的留信中明明过此物可以开。”叶湖皱着眉头,试图将玉掰断,行为暴力地全然不像是个女孩子。

    凤星文瞧着有趣,伸出手来问她要道:“拿给我瞧瞧。”

    叶湖对凤星文倒是一百个放心,听话地把玉放到了他的手中,玉一到凤星文的手里顿时变了颜色,成了浅浅的翠绿,凤星文脸色凝重下来,隐约觉得有什么东西往身体中游走,赶紧把玉扔到了桌上。

    “这玉……果真有问题。”

    叶湖急忙问道:“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

    凤星文注视着重新变为淡蓝色的【醉琉璃】,沉吟道:“从前我便听过,江闻天临死之前把一身武功尽数灌到了此玉中,我当时还不相信,如今看来居然是真的!方才我拿着他时,只觉得一股灵力往身体里冲,可我不会武功,若是贸然受了灵力只会让气息紊乱,运用不好兴许会有性命之危。此事必须要从长计议,不过,你父亲怎么会同意把这个宝贝给你?”

    叶湖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他自从叶齐天死后,性情变了许多,常常唉声叹气,他一直知道我想调查他,前几日居然把我喊去,给了我禁地钥匙让我去取【醉琉璃】,是当做我未来的嫁妆。”

    沉默片刻,叶湖继续补充道:“我觉得,他可能是要告诉我事情的真相了。”

    “你是,告诉你关于你母亲的事?”凤星文收了扇子,一下一下地敲在右手上,“可他为何突然这样做?”

    叶湖看着窗外的天空,灰蒙蒙地乌云压成一片,隐有山雨欲来之势,她轻声道:“要变天了。”

    自从沈无心五年前成为天下第一,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之中,各大门派相继惨遭他的毒手,直至几月前叶齐天也死在他的手上,一场尘封在过去不可告人的秘密总有被揭开的那一天,纸永远都是包不住火的。

    也许叶鸿福深谙其中道理,又或许是害怕引火烧身,如今他终于有了松口迹象。

    “无论如何,等无心与楚歌来了后,我们再做商议。”凤星文斩钉截铁道。

    ……

    几日后,楚歌与沈无心终于到了落花门。

    不知为何,落花门对沈无心和楚歌解除了通缉,似乎早就预料到他二人会前来,叶鸿福居然是带着叶湖亲自出门迎接,而凤星文也难得的出现在长老列内。

    楚歌看着落花门前浩浩荡荡的一群人,惊得张大了嘴巴:“他们该不会是设了个陷阱,等我们自投罗网吧?”

    “别瞎想,星文不会害我们。”沈无心背着断情,拉住楚歌的手,“走吧。”

    叶湖大老远跳起来给楚歌招呼,一身明huangse的衣服跟一颗煮熟的蛋黄似的上蹿下跳,叶鸿福觉得有失雅观,瞪了她一眼,她才老实。

    叶鸿福见二人走过来,笑道:“二位前来,有失远迎。”

    楚歌对叶鸿福倒是没有什么坏印象,从头一次见到他时,就觉得此人应该属于忠厚老实的那一种,全然不似叶齐天那张阴险狡诈的脸。

    当初是他欺骗整个落花门在先,沈无心又把人副门主给杀了,于情于理都该赔个不是,楚歌赔笑道:“当日之过,还望叶门主海涵。”

    估计真的得有大海的雅量才能海涵……

    叶鸿福:“罢了,往事不提,我知道你们为的是什么,进来吧。”

    楚歌与沈无心对视一眼,又看了看叶湖,那丫头古灵精怪地冲二人眨了眨眼,声道:“没事,来吧。”

    楚歌一颗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跟着叶鸿福进了落花门。

    无论是从沧南的描述里,还是沈无心的复仇目标中,从未出现过叶鸿福这个名字,他在二十年前那件旧事中是一个什么样的身份一直无从得知,那么,他到底有没有参与到那件事里呢?

    议事堂如楚歌头一次来到落花门时一般模样,两排座椅相对,叶鸿福为楚歌与沈无心赐了座,自己坐在主位上,命其余跟随的落花弟子退出了门外候着,只留叶湖与凤星文在场。

    沈无心坐在楚歌身侧,跟没事人似的喝茶,自己虽然没有武功,倒也对当前的处境丝毫不担心。

    叶鸿福:“该来的逃不掉,你们有什么要问的,不妨直接问吧。”

    楚歌不懂他这是什么意思,他们才刚刚跟凤星文与叶湖碰头,还未互通过消息,也不敢贸然发问,只能甩给叶湖一个眼色。

    叶湖会意,收起之前那副大大咧咧的模样,此刻分外严肃道:“父亲。你知道我要问什么。”

    没想到居然是叶湖最先开口,叶鸿福痛心疾首地叹了口气:“湖儿,我不懂你为何一直对这件事紧追不舍。”

    “我只想知道关于我母亲的事情,这有错吗?”叶湖眉头紧锁,负气地撅着嘴,一提起她的母亲,她的眼眶先红了,她质问眼前的男人——她的父亲。

    “你没有错,是我错了。”叶鸿福看了一眼沈无心,沈无心懒得搭理他,倒让他有些尴尬,“我知道,你们二人也是为此事前来。”

    楚歌点了点头,恭敬道:“不错,门主,之前的事我们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只是还有些疑问。”

    在场其余三人皆微微一愣,叶鸿福不解地问道:“哦?了解得差不多了是何意?”

    楚歌:“我与无心在沧海时,见到了沧南。”

    叶鸿福的脸色瞬间变了。

    楚歌看他的表情,知道他定然也是认识沧南的,不由笑道:“她已经将从前的事情原原本本跟我们讲述了一遍,只是还有些细枝末节我们不太明白,还请叶门主为我们解疑答惑。”

    叶鸿福面色惨白,冷冷道:“你。”

    楚歌开门见山:“请问门主,当年那场事情中,叶齐天为何要与江闻天一并陷害江明知?你又是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没想到他居然最先问的居然是这件事情,叶鸿福望向远方,不过四十余岁,可他的发色已经有些泛白了,常年和蔼的脸上头一次露出了痛苦的神色。过往二十年,他一直被事情的真相痛苦地折磨着,如今,他终于能将这个埋在心里的秘密告诉叶湖。

    “齐天这样做,最初我以为,他是为了我和菡儿。”

    叶湖蓦地瞪大了双眼。

    叶鸿福补充的正是沧南当初没有提到的事情。

    关于江明知与卫菡的一段往来。

    当年,江明知与江闻天一同下山闯荡江湖,未满二十已少年得志,意气风发,闻名天下。

    当时世间女子,无一是不爱慕江明知的。

    卫菡便是其中之一。

    卫菡的姿色乃是万里挑一,是绝色佳人也不为过。若世间女子都爱慕江明知,则世间男子都妄想着能一睹卫菡的芳容。

    只是卫菡的身份比较特殊,她乃是大虞之都——琼州的顶名花魁。

    卫菡性子倔强,虽有仙人之貌,却只卖艺不卖身,一副好嗓子婉转动听,闻鸟儿听到她的歌声后也会羞愧飞走。

    那一日,秋阳和煦,清风拂面,卫菡慵懒地靠在阁楼栏杆上乘凉,正听到楼下街上吵闹喧哗,便好奇地探着脑袋往下瞧了瞧。这一瞧,却再挪不开眼。

    原是楼下不知哪里来的毛贼在马路上偷东西,被正巧路过的江明知当场拿下,路边看客中不知是谁出声喊了一句‘竟是大侠江明知’,群声呼喝,拍手叫好,热热闹闹地氛围中,卫菡却觉得一切都变得虚幻了起来,整个天地之间,仿佛都是污浊一片混沌不堪,只有那一人持着剑站在天地中央,散发着夺目的光。

    江明知斜眉入鬓,鼻梁高挺,麦huangse的皮肤显得整个人利索英俊,从里而外散发出一种天然的正气。许是感受到了楼上传来的灼灼目光,江明知抬目相望,正对上一双含情眼眸,心中一动,如冰雪寒芒,万年枯树重新抽出了枝丫。

    后来的事情就变得顺遂起来。

    江明知从不沾足烟花之地,却为了那一双眼眸频频踏足青楼,想来一见钟情不过如此。然而他虽是剑客,听着威风,但经济上实在捉衿见肘,如何都担不起几次能见到卫菡的机会。

    叶鸿福则恰恰相反。

    叶鸿福乃是落花门门主的爱徒,平时金钱上就没短过,自从他第一次见到卫菡之后,就鬼迷心窍一般,一心想求得卫菡的心意。可惜天不逢时,卫菡已有了意中人。

    叶鸿福多次提出要为她赎身,但都被她断然拒绝了。

    她脾气执拗,不肯就不肯,宁愿在这烟花之地多陪唱几年,也万万不愿被一个根本不爱的人带走。

    叶鸿福自是知道她心上人是谁,但无奈自己技不如人,长相上比不过,武功上也比不过。

    叶鸿福人傻,但也老实,不敢强求。

    但他每天茶不思饭不想的模样落在叶齐天眼里,就变成了没出息。

    叶齐天是个能人,武学造诣高,心思深重,且不稀得沉迷那些情情爱爱,看他这幅消沉样子,不知心里有了什么主意,居然跟他:“我倒是有一个方法能帮助你夺得她的心思。”

    叶鸿福大喜,像濒死的人抓住了救命良药一般,满心迫切地问道:“弟弟有什么方法?”

    叶齐天只神秘莫测地笑了笑:“你静观其变便是了。”

    叶鸿福不知道叶齐天的什么算盘,也不好追问。仍是每天日常活动一般,花重金去卫菡处坐上一坐,卫菡与他也算是熟识了,知道他为人,也不会对他刻意防备,心中确然将他当作半个知己。

    叶鸿福特意问过卫菡与江明知之事,却见卫菡每每提起那个人来,如水眼眸中似有皎洁月华,仿佛整个世界都倒映在了那双漆黑瞳孔里。

    “他是个英雄。虽看上去不近人情,但实则温柔地很。”卫菡微微一笑,如清的朝阳,她从袖中掏出一块光滑玉佩,葱段般的手指提着系着玉石的红绳,大红色的麦穗左右来回晃动着,“你瞧,这玉好不好看?”

    她每一句话,叶鸿福的心就往下沉一分。但偏偏他又想知道他们二人的故事,想知道自己究竟是差在哪,就只能一而再再而三的问询。

    在这种极度自虐下,他倒是把卫菡与江明知的故事摸得清清楚楚了。

    他接过那块玉佩,只见此玉通体晶莹,微微泛着蓝色光芒,一看便是世间珍品,可遇而不可求,不禁惊讶道:“这是何物?”

    “明知予我的信物,倒没是何处得来的。”卫菡笑道,“此物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醉琉璃】。”

    “醉琉璃……”江明知声重复了一遍,“确实是好名字。”

    “鸿福,你是好人,以后你也会遇到你钟爱一生的女子,与你一生一世一双人。”卫菡不着痕迹地换了话题,言下之意昭然若揭。

    叶鸿福没有看她的眼睛,他骗不了自己,但也不愿因为自己的这份真心去伤害别人的感情,抿了抿唇,答道:“菡儿,若你以后累了,倦了,或者江明知欺负你了,你都可以告诉我,我帮你主持公道。”

    “好,一言为定。”卫菡笑了,“既然如此,我便认你做个大哥,如何?”

    好一句大哥,轻飘飘地将他的感情全都遮了过去。

    他不再话。

    又几月,听闻江明知已将卫菡赎出了酒楼,两人双宿双栖,逍遥天涯,不知去了哪里。

    叶鸿福落寞地摸着她曾经日夜住过的房间门,感伤再也看不到那如花似玉的女子了。

    但也就在此时,一直劝他静观其变的叶齐天却有了动静。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叶齐天突然找上他,双手抱着肩倚在门框上,洋洋得意地问道:“若我把卫菡给你带来,你将如何报答我?”

    叶鸿福一愣,看向他,本能反应答道:“可她已经与江明知远走高飞了,且她心中没有我,又如何能……”

    他后面的话没有接着下去,因为他看到叶齐天的表情太过笃定,口中出的话让他了一个冷颤。叶齐天道:“若江明知……死了呢?”

    不论是谁都有私心,叶鸿福不是圣人,如果不是碍于道德约束以及作为一个正道人士该有的脸面态度,其实他的内心比谁都渴望江明知死。

    这个诱惑太大了,卫菡,他心目中的妻子,能将她迎娶进落花,是他一生可遇不可求的梦。果然,他不再反驳:“若真如此……你要什么我都答应你。”

    “我要你退出掌门竞争之位,带着你的卫菡,安安静静地在落花门中做一个弟子。”

    彼时落花门的掌门还是叶渺,叶齐天作为副掌门,却能感觉出来叶渺更喜欢叶鸿福,他心中不安,生怕到手的掌门之位再有什么变故,只能出此策略命叶鸿福退出竞争。

    想来,到时候若卫菡真的跟了叶鸿福,叶鸿福也无暇顾及掌门不掌门的了。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在众人背后达成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协定。

    果然,不久后,叶齐天带来消息,要叶渺携着众弟子前去与其他几门派汇合,倒是魔头沈如风出现,亟需门派联手除之。

    叶渺带着叶齐天匆匆赶去,留下叶鸿福镇守落花门,临走前,叶齐天抛给他一个意味深长的得意笑容,他那时没看明白,直到后来江湖流言四起,道是江明知竟与沈如风蛇鼠一窝,沆瀣一气,如今已被名门正派伏诛。

    叶鸿福听闻此话,惊得一身冷汗,彻夜未眠。

    三日后,叶齐天将卫菡带来了落花门。

    卫菡哭得整个人都是肿的,红红的眼圈,模样憔悴,一见到叶鸿福,两行泪就落了下来。

    她抓住他的手,止不住地哭泣:“大哥,明知他一定是被冤枉的,他不是这样的人,一定是有人害了他……”

    叶鸿福看了一眼一脸无所谓地叶齐天,叶齐天耸耸肩膀,自己转身走了,只留他二人,叶鸿福心中难受万分,江明知的死,本质上与他也脱不了关系。他强忍着心中的愧疚与害怕,好言安慰她:“菡儿,你别哭了,你可以先在落花住着,其他再做算。”

    可她能做什么算呢,她爱的人没了,她的家也没了,她如今如一朵飘荡的浮萍,再无处可去。江湖正道知道她是江明知的妻子,如今江明知叛变,其他人又怎能容得下她?

    她颤抖着声音,一手捂住自己的腹:“我再也无处去了,我已有了身孕,还未来得及告诉他。”

    叶鸿福的心疼到了极点,也恨自己恨到了极点,是他的一己私欲毁了他最爱的女子,可他又必须要把这个秘密永远地埋在心中,哪怕一直到死。

    以卫菡的性子,若非有了身孕,想拼了命留下这最后一点骨血,当江明知的噩耗传来之时,她能立刻随了他去。

    叶鸿福咬了咬牙,鼓起勇气道:“菡儿,若你不嫌弃,我可明媒正娶你为妻。”

    卫菡不可置信地睁大了双眼,气的浑身发抖:“明知尸骨未寒,你怎么能这种话?”

    一步错,步步错。叶鸿福劝解道:“若非如此,你与他的孩子又怎么留下来?你不想要这个孩子吗?不想给这个孩子一个正式的身份吗?你愿意她从一出生就跟着你四处漂泊,被天下所有正道人士喊喊杀吗?”

    卫菡无力地跌坐在了地上。

    这句话成功地击垮了她。

    她不能让这个孩子漂泊无依,也不能让这个孩子过着风雨飘摇的生活。

    这是她跟那人感情的见证,是那人曾经存活过的证明。

    她必须要生下这个孩子,让这个孩子完成为父雪恨的心愿。

    一个月后,落花门张灯结彩,叶鸿福一身大红,喜气洋洋,手中牵着如花美眷,卫菡盖着红盖头,听着耳旁喧喧嚷嚷的庆贺声,觉得一点都不真实。

    没有人看到红盖头下,她默默流下的眼泪。

    她本该为江明知穿上大红色的喜袍,盖上绣着双喜的盖头,将自己扮成最美的模样,携着他的手许下永生不负的诺言。

    可变故来得太快。

    江明知曾经答应过她,要带她看这盛世河清海晏,看大漠黄沙西风瘦马,看江南水秀云卷云舒。可如今,正是他所钟爱的江湖亲手杀了他。

    周遭歌舞升平,嘻哈笑声传入耳中。她麻木地牵着叶鸿福的手,随他拜天地,拜高堂,落花门中的孩子跑来跑去,笑着闹着要掀她的盖头,她不争不吵,悄无声息地把手覆在了腹上。

    除了叶鸿福,没有人知道她有了身孕。

    在众人的簇拥道贺声中,她被叶鸿福带入了洞房。

    房门轻声关上,她透过薄薄的盖头,隐约瞧见床前龙凤喜烛上的火光蔫蔫地跳动着,屏风上绣了一汪池水,水中游着一双鸳鸯,鸳鸯戏水,多好的寓意。

    叶鸿福高兴地替她掀了盖头,看到她如同空洞的躯壳一般,无神的目光中没有焦点,木讷地望着画屏上的鸳鸯。

    叶鸿福的笑容渐渐消失了。

    他心中有愧,哪怕知道是强人所难,也想着能有朝一日感动她,不论如何,总要先成了亲再。如今真的成了亲,又觉得枉然。

    她的泪光在烛光下流光溢彩,叶鸿福不忍再看,柔声道:“睡觉吧。我不碰你。”

    叶鸿福也算半个君子,她虽娶了卫菡,却始终没忍心碰她。一来她怀着身孕,贸然行房事不好,而来卫菡无意,他也不想勉强求来这欢好,那只会让她恨他。

    由此可见,叶鸿福也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老实人,虽是接盘,但心中怀着爱也毫无怨言。

    三个月后,卫菡的腹渐渐挺了起来,落花门再次陷入喜气洋洋的氛围,各个弟子奔走相传叶鸿福长老做了父亲,要去为他庆贺一番。

    叶渺本就喜欢叶鸿福,看重他老实,虽武功上不及叶齐天,但也算是刻苦奋进,在为他道喜的同时,隐约提了一嘴将来要把门主之位传授给他。

    一旁的叶齐天霎时白了脸色。

    落花门的门主之选不似映月那般处处杀机,只需前任门主一句话,门主之位传给谁就传给谁,全凭喜好,非常随意。

    这也是叶齐天一直担忧的地方,他武功再如何高超,但不得门主喜爱,叶渺总他心思深沉,不适合主持门派,有时需向叶鸿福学习学习,大智若愚一些才好。

    叶齐天给叶鸿福使了个眼色,叶鸿福忙婉拒道:“鸿福不才,担不了此大任。门主好意鸿福心领了,但还是请门主另觅他人吧。”

    一番话回绝了回去,叶渺不再提,想来应该是知道他无意门主,也不会强行难为他。

    又几月,卫菡诞女,她为其起名念知。

    念知,思念明知。无非是寄情于名,托个念想。但这无异于把叶鸿福的帽子颜色染得更绿些,叶鸿福心里不满,但也没发表什么意见。

    叶渺大喜,拿着念知当亲孙女对待,抱着念知摇摇晃晃,老拿手指戳她软糯糯的脸蛋,回身不忘对叶鸿福“我瞧她真是越来越像你了。”

    叶鸿福听闻,只能无奈地笑一笑,其中苦楚只有自己知道。

    他从娶了卫菡进门,还从未碰过她一丝一毫。不知何时,自己才能有一个亲生的一儿半女。

    日子惶惶如流水,时光若能一直不咸不淡的过下去,倒也可以忍耐。可一切事情都在念知的一岁生日宴上急转直下,如命运的磐石徐徐转动,将一切推向不可磨灭的深渊。

    叶渺一直有内疾,年岁大了,身体也就差了些,到了本该为念知庆祝生辰的日子,每日只能病怏怏地躺在床上,如即将枯死的朽木,竟是连动弹都难了。

    叶鸿福抱着念知,跪在他的床前,看他努力地想抬起手来,叶鸿福赶忙握住。

    今夜就要举办念知的生日宴,本想为叶渺冲喜,可看他的样子,竟不一定能挺到晚上。

    门外黑压压地跪了一地人,都噙着眼泪,低头不语。

    叶齐天站在叶鸿福一侧,不言不语。

    “我老了……以后这落花门,还要你们年轻人多担着才行。”叶渺翻动嘴皮,已然是交代后事。他这一生,唯有叶鸿福与叶齐天两个徒弟,本是年轻时在外游历,在一个农妇家中抱出的亲兄弟,可这兄弟二人秉性却大不相同。

    “齐天。”他轻声呼唤。

    叶齐天忙俯身跪下来,眼珠转动,嘴角扯出一丝不可察觉的喜悦,此时叫他,显然是要将门主传位于他。

    叶渺轻轻道:“齐天,你天资聪颖,不似鸿福有些木讷,根骨奇佳,武功也高超。”

    叶齐天心头一喜,正欲接话,却听他继续:“但你心思太深,目光并不长远,这一点,倒不如鸿福了。以后,你当好好辅佐他,振兴落花门。”

    叶齐天的脸色变得阴骘下来,眼中灰蒙蒙的,看不出情绪。

    来去,还是要将门主之位传给叶鸿福。即使他样样比叶鸿福好,也在他心中的地位不及他。

    叶鸿福目瞪口呆,还欲再辩,却见叶渺慢慢阖上了双目,本握住他的手一瞬间垂了下来,竟是驾鹤西去了。

    方才那一句话,竟成了传位之言。

    所有弟子听得清清楚楚,转身齐压压跪向了叶鸿福,一声“拜见新门主”撞在了他的胸口上,他惊讶地望向叶齐天,后者脸色变换,微微眯了眼睛,心头已是气急,拂袖离去。

    叶鸿福成了落花门新任门主,在念知一岁生辰这一天。而叶齐天闭关修炼,不再愿出来见人。

    夜间,叶鸿福喝多了酒,一手提着酒壶,红着脸,摇摇晃晃地撞开了卫菡房间的门,卫菡紧紧抓着被子,细嫩的指节因过于用力变得泛白,叶鸿福再难以忍受,不管不顾,一只手掀起被子,倾身覆了上去,将胸口郁闷一股脑发泄在了卫菡身上。

    他如今师父已死,兄弟反目,难道要连心爱的女子都得不到吗?人若活的如此窝囊,跟死了有什么区别?

    可死的人却不是他。

    卫菡性子刚烈,从前本就是为了念知苟且偷生的活着,只盼有一日算一日,能抚养念知快些长大,可如今,所有自持平淡过活的念头都在那个耻辱的夜晚被破了。

    她留了一封密信,又把酒壶中满满一壶酒倒了,将信塞了进去,埋在了门前槐树三尺下,盼望若苍天有知,将来念知长大了,能发现她所留下的信件。

    做好这一切,她似了却了心愿似的,安静地在房内坐了一会,寻了把短剑,了结了自己的一生。

    后来,她所住的别院被封了起来,闲杂人等不得进入,久而久之,杂草横生,整座院子变得荒废破败起来,连带着院中的老槐树也因常年无人照料,最终枯死。

    念知被改了名字,单字湖,乃是叶鸿福与卫菡最初相遇的地方,那时中秋佳节,如花美眷,女子轻摇扇,半蹲在湖边,放了一盏淡蓝色的莲灯,许愿将来遇到良人,长长久久。

    可最后,是他亲手毁了他所爱的女子。

    故事讲完,在场所有人都沉默了。

    叶湖眼中含着泪,抿着嘴唇,不敢相信,原来这就是自己所追寻的真相。

    养了自己近二十年的父亲,却是害得自己家破人亡的真正元凶。

    叶鸿福轻轻抬手,哆哆嗦嗦地想抚上叶湖的面颊,一瞬失神,又慌忙落下,他喃喃道:“你的样子,很像她。”

    “我知道你恨我,湖儿,可我这些年,也是将你当亲女儿疼的。”

    叶湖的性子像极了卫菡,固执又坚强,她咬着牙,像是在极力消化今日所接受的信息:“所以,若非是我幼时贪玩,去别院里探险,挖出了那封我娘留给我的信件,你是一辈子不算告诉我真相了。”

    “知道的太多有什么用呢?徒增烦恼罢了。”叶鸿福叹了口气,他数十年的担心,如今竟成了真的。

    一段过往之事,却将两个无辜的孩童搭上了自己的一生,一个沈无心,一个叶湖,都是这场故事的受害者。

    “我当日听卫菡,围剿沈如风时,江明知曾将【醉琉璃】落在了战场上,被江闻天捡了去,可如今又为何出现在落花门?”一旁的楚歌问道。

    叶鸿福背过身去,耐心地解答他所有的疑问,事到如今,已经没有什么是可以遮掩的了。

    “江闻天据为己有了十几年,却在当日天下第一大会时,被沈友踹下了山头,临死之前将自己一身灵力灌注到了【醉琉璃】中,我一直知道此物是菡儿心头之物,四处苦寻,想将它取回落花门,为菡儿相伴。”

    原来一切因果,早在冥冥中注定。

    沈无心猝不及防地开口道:“给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