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乍见之欢
是谁在悲恸?
像是北风卷起枯草,巨石碎成粉沙,沉默中似有哀鸣声,良久,林寻方才想到一句应景的诗——出师未捷身先死。
双目中渗出些疑惑,“为何还没上战场,你们眼神中已经透露出灰败之气?”
唰唰唰!
十八道视线像是刀子一样整齐地射向他的方向。
唯有苏兴邦和丁圣没有表态,前者对于林寻的作风早就有了体会,若什么幺蛾子没有他才会觉得奇怪,而丁圣,神情漠然,端正坐在那里,置身之外。
林寻,“莫非是对衣服不满意?”
下方的人猛点头。
“我并非厚此薄彼,”林寻从空间戒指中另外掏出几件衣服,“这七彩战袍虽然只有前七名能穿,但宗门服装人人有份。”
他新拿出来的衣服,也是彩色的,不过却是三色:朱红,葱绿,蛋心黄,三种颜色交织,给人视线上色彩恐怖的扭曲体验。
“呕……唔。”夏夜白急忙捂住嘴,不让声音外泄,几个月前,他还嘲笑过那个看到五彩巨蟒皮吐得昏天黑地的女子,他现在觉得自己有必要单独去道歉。
那件七彩的好歹还做了仔细地颜色分配,这件红黄绿的三彩,直接分成三大长快,占据整件衣服,乍一看,就像是三根粗长的彩蟒嵌在一起。
尤其是那种颜色,并不纯粹,混上金粉,给人一种油腻腻的感觉,看上几眼,便忍不住反胃。
夏夜白干呕两声,心思反倒活络起来,他站起身,视线和林寻平视,手指却指向丁圣,“他穿,我们便穿。”
一语惊醒梦中人!
众人纷纷附和,表示赞同。
“对,他在我们争夺赛中排名第一,理应起带头作用!”
“此言甚有道理!”
“我等当遵从!”
所有人第一次觉得,丁圣的形象格外高大,从前只听他手段可怕,六亲不认,连亲爹和亲姊都丧命他手,加上毒这种东西本身就防不胜防,丁圣性格喜怒难测,没人愿意去轻易招惹。
但现在丁圣越可怕,他们就越安心!
便是在一瞬间,丁圣成了众人关注的中心,数道火热的视线蕴含着期盼,在他身上就差灼穿一个洞,连苏兴邦也看着他,毕竟那套衣服,能免则免。
丁圣没有回应,依旧捯饬着手上的一个白玉瓷瓶,就在众人心怀忐忑,尤其是作为事件的主导,夏夜白额上低落两滴冷汗。
“衣服么?” 就在所有人以为他不为理会时,丁圣却一反常态地看口,他抬头扫了眼林寻手上反人类的套装,语气很平淡,“我没什么意见。”
!!!
没意见!莫非心毒,眼睛也毒了?!
林寻,“很好,既然大家都没什么意见,今天早点回去休息,明天一大早我们便出发去天圣学院。”
当初他选址的时候特意离天圣很近,根本谈不上赶路一,即便是在新生大比开始的当天过去也不迟。
……
早春,燕筑巢,枯枝生绿芽,三个月的时间,足以送走一个季节。
天圣学院,迎来一年中最喧嚣的日子,烟云兽,碧目雪花驼……各种奇珍异兽,上面坐着数位大人物,再大些的宗派,直接操纵宗门的飞舟,载着门派弟子而来。
而天圣学院的学生,也是纷纷离开修炼室,他们面上无波无澜,但眼中却带着若有若无的骄傲,他们是天圣学院的学生,光是这层身份已经足以自傲。
至于外院而来的人,他们自问不会造成困扰,真正让他们视作对手的,是本学院同批的新生。
“听这次新生大比副院长也会来。”
“副院长大人啊,”有人的目光生出崇拜,“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参与过这样的大会。”
“那可不,大约这次是为了新收的弟子。”
“羡慕夏侯尘,竟然被副院长收到门下。”
“人家的天赋连院长大人都是称赞过的,不过他那个弟弟可就差的远了。”
“夏夜白啊……”
讨论就此结束,每个人的眼底都带着嫌弃,他们听学长过,那人从前常常在外面以陆千寒的门生自称,还几次妄图混到天圣学院里,久而久之,天圣学院里没人瞧得上他。
就在他们话的时候,远处的高塔上,站着一男一女,隔着好几百米的距离,几人的话确实一字不差地传到塔内两人的耳中。
女子一头秀发几乎到膝,仔细看去,上面有一层淡蓝的微光,她人很漂亮,语气很也温柔,“看来大家都视你新生的那个弟子为劲敌。”
她的身边,是一位俊美无涛,却极端冷漠的男人,“最多二十年,候尘可结元婴。”
“的确很惊人,”女子轻笑,“只是比起你当年,到底还是差了些。”
出来,她自己也觉得有些好笑,毕竟像陆千寒这样的修炼速度,已经不能归类在寻常天才里面。
“不过侯府那位王爷这次没有来天圣测试,倒是奇怪。”原本以为,以夏夜白的性格,定会死缠烂,赖在陆千寒身边。
她猜得没错,其实这的确是夏夜白一开始的算,若不是中途被林寻劫走,他绝对会用尽一切手段留在天圣。
“他人的心思,又何必去揣度。”
女子渐渐收起脸上的笑容,试探道:“千寒,若是夏夜白在测试那天来了,你会收他为徒么?”
“无聊的假设。”陆千寒淡淡道,便转身离开。
他走后,女子一个人站在窗口许久,阳光照在她的发丝,那浅浅的蔚蓝给人一种梦幻的感觉,看着塔外那些神色傲然的学生,她轻轻叹了口气,“其实我倒是挺喜欢夜白那孩子,不骄不躁,待人真诚,什么情绪都放在面上。”
千寒,哪怕只有千分之一,你会不会也存了一星半点这样的心思?
……
此时,天圣学院门外,一行二十一人,为首的人青衫束冠,温润儒雅,在他身后站着是的夏夜白,此刻后者心里就差没骂爹!
从前要么斗篷,拿出也是亮瞎人眼的衣服,以为这厮是天生缺乏对美得认识,哪知道今天出门前林寻还特意将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换上一身干净的青衫。
搞得这群人里就他一个人活出了人样!
夏夜白再看看一旁的丁圣,觉得心肝肺更疼了,这混蛋就更坑了,原本看到丁圣也穿上那身衣服,他们心底找到一种微妙的平衡。谁知下一刻,他就用匕首划开手腕,紧接着把一整瓶不知名的粉状东西倒在衣服上,鲜血滴落在衣服,混合着粉末,这衣服诡异地褪了色不,整个变成纯白的。
不过不是正常的白,像是被水洗了千遍那种惨白,但即便是那种单调的惨白色,都比他们身上穿的东西好了不止一万倍!
“天啊!那是什么东西!”
很快,他们就引起了骚动。
“是我眼花了么,怎么会有人身上散发着宝光?”
“快看衣服的颜色……呕!”
阳光赋予了合欢宗宗门服装新的意义,那层金粉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该怎么形容呢……很大富大贵。
这已经是最好听能用的上的形容词。
有女学生却注意到了另一面,“快看他们最前面的人,长得好俊朗。”
“谁不是,大概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了。”
有了后面这群‘妖魔鬼怪’衬托,林寻的形象一下变得格外美好,活像画中走出的人。
听到众人的议论,林寻微微仰起头,负手而立,脊梁骨挺得笔直,在众人中,像是寒冬中的松柏,遗世独立,如泥泞中盛开的清莲,又出淤泥而不染。
身后的彩衣大队盯着林寻潇洒的背影,内心:###……还是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