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是不是应该表扬两句?
在路易问完了钱的事情后,大管家斯图尔特翻出了账本。
[大人,有不少战利品,您都给罗斯先生等人留下来了,但他们从账户中取出来了不少钱,用来当做自己的赎金了。]
[恩虽然您没打算把他们放出来,但这些钱的确到了账。]
[——加起来是三千多金加隆。再算上前段日子的赏金,就是五千多。]
[哈罗德的赏金很高,他上一次把六棱魔狱弄了个底朝天,还偷了个牢房出来。再加上他这几年在麻瓜世界惹的事情,所以魔法部、六棱魔狱已经是追加了好多次悬赏了。]
[不过,因为金额太大,咱们没法全部拿到——魔法部、波尔斯特这边,都要上下打点一番。按照惯例的比例分完之后,剩下的,估摸有‘三万八千九百七十’金加隆左右吧。]
“三万多金加隆?”路易愣了愣。
这个数字让路易有些意外,换算一下,相当于五百多万美元了吧?
要是用教授的薪水来看的话,以奥西克丽丝为例——她现在的是主任级教授,距离分院副院长也就差一步了。而且她还授课,可薪水也就是00金加隆。
三万多金加隆,相当于她三十年的薪水。
五百多万美元,足够在麻瓜世界的英伦城附近买一座红酒庄园了。
要是不花人工费,设计费,光买材料,那么只要花上三分之一的费用,就能盖出来一座很不错的庄园了——不过得到麻瓜世界去整点好树木、花草、种子和土什么的。
艺人中有园丁,罗斯不是他还是木匠嘛,他们能干。
“三千多万金加隆,没想到,这个变戏法的,还是一个了不得的世界通缉犯。”
[的确,大人。]斯图尔特谄媚的笑道:[他的戏法,是变得挺不错的。]
没过多久,斯图尔特为路易列了一份预算清单,其中花费最大的是水晶阵列,这玩意,要是放在现代,那就是一台台大型柴油发电。价格可比豪车贵多了。
斯图尔特建议购买一套能级在200的水晶阵列——这种阵列,一般是给魔法塔、秘境,或者魔法实验室用的。个人可买不起,买来也没用——谁玩电脑开大型柴油?
但路易现在中就有这么一个需要用到这玩意的东西——事实上是两个,一个是魔镜,一个是魔术箱。
它们都是秘境。
所以这200能级的水晶阵列,算是斯图尔特在精打细算之后的采购建议了。
实际上,按照斯图尔特的意思,魔镜还暂时不需要水晶阵列,买一个000能级的水晶阵列给箱子里的新盖的庄园与魔药园用就够了。
但路易看着魔镜上碎裂的水晶阵列难受,所以多加了200能级的阵列。
[剩下的钱,除了采购庄园的材料、风车、磨坊、农畜、名为韭菜的魔药等等之外,我建议买一些‘气候毯’——它们可以变换出戈壁、雨林、海洋等气候,有了它们之后,您的秘境就有气候与四季了。它们消耗的是水晶阵列的能量,000能级的阵列,抛去支撑秘境的消耗与巫师日常消耗外,支撑几片大型的气候毯不成问题。]
[另外我建议再弄一些神奇生物——比如‘太阳虫’‘月亮虫’]
[总共算下来之后,剩下的钱还有一千多金加隆。]
斯图尔特基本上是把这个钱,花到了极限。最终可以建立一处拥有600亩左右土地,且拥有足够魔力环境的庄园和城堡。
[大人,如果是买一片带有庄园城堡的600亩土地,可不止这个数字,您知道,现在的地价可贵着呢。光购买一处城堡,可能就要将近4万金加隆了。]
[不过大人,建立完毕庄园后,您会有收入的。毕竟您下的‘艺人’都非常厉害,这个庄园经营得会非常非常不错的——等第一批魔药、谷物、神奇生物成长出来之后,去掉庄园和秘境内部的维护费用,以及巫师们平时的一些用具与材料的开销,您每月大概可以有一千多金加隆的收入。三年内就可以回本了。要是您能多收集一些神奇生物和魔药种子,以后的收入会更高的。]
“恩,给罗斯他们开些工资。”路易一边玩着,一边道:“木匠啥的,现在一个月多少工钱?“
[咳可能在2金加隆左右吧。]斯图尔特的脸色有些精彩。
“好。“
如果罗斯等人听到这话,必定抱头痛哭,他们在世界各地,可是有不少麻瓜海盗团与商队的,结果他们的老板,就想让他们种地,而为了这一个月2块金加隆的收入,他们就得去刨土去。
这工资,还不如不开。
“他们都平时在黑角巷没有什么营生,以后就都在我这干吧,九头蛇缺人。”
听到老板的话后,斯图尔特尴尬的笑了,他知道,自己的老板就是玩个票,没打算真种地。所谓的庄园,也是让那些通缉犯有点事儿干。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些黑角巷的精英黑巫师头领们,可都是未来九头蛇的成员,要是让人知道,这九头蛇的人,平时就是种地、喂鸡、养猪铲狗屎
那这个九头蛇,可太不务正业,也太没有正事儿了。
这幸亏老板和特里夫导演不认识,不然这魔术箱再搞一个影视基地,然后到麻瓜世界去拍电影,那九头蛇可就出名了。
而且这事儿可是魔法部明令禁止的魔法部与九头蛇之间的怨恨,不会是因为拍电影吧?
斯图尔特腿上的肌肉狠狠地抽了抽,甩掉了这个太过于离奇的想法。
“先走了。”路易像是喂鱼一样,将中最后一搓面包屑,洒在了箱子里,随后拍了拍,将箱子像是纸一样卷起来塞进了袖子,回去了。
他先回到了办公室,不过这一次他是却没有换魔袍了,而是将魔袍变成了个一个漂亮的古董式西装,巫师帽也变成了高帽。在于哈罗德交流之后,他的变形术收到了哈罗德的启发,已经大为不同,之前他是没法变换这种被魔咒所加持的魔袍的。
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路易满意的点了点头——的确蛮帅的,哈罗德穿着西服像企鹅,是因为他胖,不是因为西服不好看。
这个世界的西服,还是很帅气的。
话学院里的人,好像都穿得像是古代人似得,那些从宫廷来的巫师,打扮得更奇怪,还有人穿丝袜!
原以为大家就这个审美,但这段日子在黑角巷转了转之后,路易发现,这个世界的人,其实还是很维多利亚的啊!
而在见到哈罗德之后,发现,原来在外面世界最潮流的服饰中,已经出现了垫肩西服了!
虽然以现代人的目光来看,这种西服高帽,还是很古董的样子,但样式的确还不错。
整理了一番衣服后,路易回了宿舍。
开门之后,路易看到门口蘑菇鞋架上的那双漂亮高跟鞋,眉毛不由一挑,知道今天奥西克丽丝回来了。
‘哎,这房间打扫的这么干净,我是不是应该表扬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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