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被抛弃的女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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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先前郑明珠还有林宝玲她们的反应不同,

    邓复林看见阿锦,虽也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回过神来。

    只是他的这番做派却让阿锦心生厌恶,额,千万别误会,不是因为邓复林没有认出她是盘心悦而厌恶。

    起来,阿锦和曾经的潘心悦,除了容貌相似之外,其他就没有一处相似的地方,若真的熟悉潘心悦的话,是绝对不会把两个人认错的。

    就像林宝玲那般,看似哭哭啼啼,很是伤心难过的样子,在警局的时候,以知道阿锦离开前,她的目光都依依不舍。看着倒是一派慈母做派,实则明,她对亲生女儿压根一点都不了解。

    “这位先生若是再这么看我的话,心自己的眼睛哦!”清淡的声线里似乎带着一股女儿的娇俏,但出来的话,却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没错,她心生厌恶,是因为邓复林看自己的眼神不对。

    怀念,悲痛还带了些贪婪之意。

    粘粘腻腻的让阿锦觉得恶心无比。

    邓复林到底也是精英教育长大,反应不错,察言观色的能力也有,一听到阿锦的话,也立刻明白,闭了闭眼,声音低沉的道:“抱歉,我并没有要冒犯重姐的意思,只是重姐和我已经过世的前女友有些相似,这才一时看呆,还请重姐见谅。”着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悲痛。

    着快速的介绍了一下自己,且还有点自知之明,知道邓家公子的身份拿出来,阿锦不知道,便重点了自己是林家的外甥女婿,又有点尴尬的自己的太太是郑明珠,她们先前还闹过一些不愉快。

    更恶心了。

    阿锦看着对方的表情,如是的想到。

    “我对邓先生的过往的感情史没什么兴趣?而且我刚才没听错的话,邓先生和郑明珠姐是夫妻,跑到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面前,你和我前女友相似,不觉得这话有些渣吗?”阿锦淡淡的开口道,“还有,我和邓先生似乎没什么交情?你这大庭广众下拦住我做什么?怎么?想要为你太太抱不平,还是过来怀缅前女友?”

    “不。”

    邓复林开口拒绝,开什么玩笑?若在刚知道郑明珠被人告了,他还有些生气,又不是什么大事,却如此上纲上线,不过在他知道阿锦的身份后,那点生气立刻消散掉。

    燕氏集团新任的财务总监兼任副总经理,还是燕氏集团的股东。

    三个身份,随便拎出来一个,他都得罪不起,更何况是集三种身份与一身,且他可不是郑明珠,娇蛮任性惯了,连点眼色都没有。

    已经去查了重锦的资料。

    是燕总的远房亲戚,燕总见她是个人才,在三年前便送对方去国外留学,学成回来后,力排众议,对其委以重任。

    而重锦也没让燕总失望,如今任职还不到半年的时间,便已经超前完成了整个年底的kpi,其中几个重要的项目合同,都是她一力促成的,还包括和枫叶国生药企业的领头羊——克莱集团,达成合作意向。

    慢慢道:“只是过来帮家母买东西,没想到碰到重姐,便想过来为我太太曾经的鲁莽,表达歉意。”

    鬼话连篇。

    阿锦对邓复林这话做了如是的定义。

    什么恰好碰到?骗鬼呢?以为她是什么初出茅庐的菜鸟不成?巧合?人为的巧合还差不多。

    不然的话,她先前压根就没和邓复林见过,但他刚才看到自己,开口叫的不是潘心悦,而是重姐,可见他早就知道,阿锦是重锦,而非潘心悦。

    由此可推出,他是刻意的。

    嘛嘛,不管刻意还是故意,她也都不感兴趣,反正邓复林在自己的黑名单里,而且是永久性的那种。

    “阿锦。”

    一道清亮却带着些许警惕的男声响起,伴随着声音,一个生的十分清俊的男孩儿,里拿着两个冰淇淋,疾步而来,在看到邓复林后,猫眼里顿时涌出一丝敌意。而在打量邓复林后,目光更是警惕,对方虽然不管是长相还是身材都不如自己,但也英俊挺拔,一身西装的成熟精英打扮,反倒是衬得一身运动服的自己稚气未脱。

    敌意更重了。

    “他是?”木亦衡把里的冰淇淋递给阿锦,低声问了一句。

    “一个无关紧要的人。”阿锦接过冰淇淋,如是的回答道。

    木亦衡,她的现任男友,嗯,不是很正经的那种,大抵就是想的那样,对方是会所里的哥哥,阿锦去放松的时候,一眼就看中了,那副清清俊俊的模样,笑起来还有两个梨涡,实在太是她的菜。

    一个贪色一个要钱,便顺理成章的开始交往。

    而邓复林听着却握紧了拳头,他知道,邓家的公司在燕氏集团面前,完全不够看,哪怕是在海市颇有几分底蕴的林氏地产,对方也不会看在眼里。

    虽心里清楚,但却觉得不甘极了,尤其对方还用一张和心悦这般相似的容貌,出这么扎心的话。

    阿锦挥表示,实话而已,哪里扎心了?

    实话,潘心悦会被邓复林所吸引,爱的爱的痛不欲生,但阿锦可不会。

    且不邓复林长的不是她的菜,即便是,她也没什么兴趣?像是邓复林这种人,看似深情实则凉薄,个性自私就算了,毕竟人有几个不自私的,但关键是邓复林还非要端着,有种当了那个啥还那个啥。

    阿锦现在,年轻漂亮还自带亿万身家,找个像是木亦衡这样美少年男朋友,轻轻松松,为什么要想不开要去找一个渣男?

    又不是脑子瓦特了。

    “可爱,我们走吧,时间差不多了,电影要开场了。”有了邓复林忽然冒出来做对比,阿锦看身边的木亦衡都更顺眼了,挽住他的胳膊,笑着开口道。

    木亦衡高兴的应答了一声。

    临走前,还有些得意的看了对方一眼,一个老男人,哪能和自己比?

    眼睁睁的看着两人亲密无间的离开,

    邓复林的脸色陡然的阴沉下来,他在知道郑明珠得罪阿锦,还被告后,就已经开始盘算了,只是跟着律师去了几次,想要认识一下阿锦,若是能借此搭上燕氏集团的话,简直是飞来的缘。

    他日,邓家超越林家,不是梦想。

    况且他也看了照片,对方和他一生挚爱的心悦,眉眼间生的有六七分相似,只是对方更大气潇洒一些,也更出色一些。

    若是能有会进一步发展的话,他就不用再和不喜欢的人一起了。

    本来他想着,对方即便是燕氏集团的高管又如何?商业才能奇高,不代表她在感情上也强势,他可是见过不少,事业上女强人,但私下里其实很单纯,被什么都不是的男人哄得团团转,还觉得自己不够好。

    尤其就他调查而来,重锦的年纪并不大,还不到二十五呢。

    所以,

    他精心制造了这次的偶遇,借着郑明珠的由头,和对方搭上话,却没想到,重锦的性情居然比郑明珠还不如,傲慢到了头顶。

    虽然没什么难听话,但就是那种不看在眼里的无视,才让他的自尊心更不能接受。

    还有一点就是,

    看着她和那个男的十指交缠的离开,亲密的共享一个冰淇淋,偷亲她的脸颊,他的心里竟是生出了一种似乎被女朋友背叛的愤怒感。

    明明他和重锦并不认识。

    额,一定是因为重锦长的和心悦相似的缘故,所以他才会有这样的感觉。

    对,一定是这样!

    邓复林怎么样?

    阿锦是没什么兴趣,即便他真的不安什么好心思也没关系?她会让对方知道,什么叫一力降十会。

    在绝对的实力之前,什么阴谋诡计都没用。

    不过那是他非要凑过来的事,眼下嘛。

    阿锦还是和自家乖巧软萌的男朋友,真的是难得有了一天时间约会,因她工作忙碌,没那么多时间。

    所以,

    全程都是木亦衡制定的,她什么都不需要管,无脑跟着对方享受就行了。

    而且木亦衡这个人很知情识趣,不会因为自身出身贫寒,就意味的玩什么平民路线,还美名其曰,让人感受一下不一样的生活。

    该有趣有趣,该享受享受,能用特权的时候也不标榜什么一视同仁。

    总之一句话,怎么舒服怎么来?怎么开心怎么来?

    对他这般的做法,阿锦表示十分满意。

    若木亦衡真的学人什么精打细算,为了省钱就挑一些活动或者打折之类,今天的约会日大概就会变成分日。

    她这么努力工作,可不是为了受苦受罪,而是让自己过的更舒服。

    时间慢慢的走过,初秋变成了初冬再迈入深冬。

    新年来了。

    阿锦拒绝了燕父邀请她到燕家过年的事,燕家虽然家大业大,但人丁不多,长辈中燕祖父和燕大伯又都是工作狂,科研人员,过年也未必会回来,通常情况下都是燕父和燕母再有燕希三个人。

    或许是因为对阿锦的看重,也或许是因为阿锦是孤儿的缘故,所以燕父才会向阿锦发出,让她到燕家过年。

    没答应是因为她有点受不住燕母的热情?

    额,就是那种,知道她没有男朋友时,拼命给她介绍对象,知道她有对象后,就催婚。

    让阿锦实在有点受不住。

    且燕家对她有恩,面对燕母的絮絮叨叨,她的态度强硬不起来。

    既是如此的话,就只能少去了,所幸日常她的工作忙,去的次数不多,但大过年的,她绝对不会让自己这么堵心,了不得寻个时间,去探望一下,再多的也就没有了。

    对了,

    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句燕希了,他在阿锦到国外留学后没多久,就入了伍,并且在两年服役期间表现出色,再加上他自己也争气,重新参加高考,考上了军校,如今已经成为一名正式的军人。

    燕父虽然遗憾,但到底也没有强求燕希再继承家业。

    嗯,大概是因为抱孙子有望的缘故吧。没错,燕希服役期间,一次训练受了伤,到医院就医的时候,和一名实习医生看对了眼,对方主动的追的他,如今已经交往一年,感情稳定,据等燕希军校毕业后,就会结婚。

    对此,阿锦自然是送上祝福。

    其实燕父还曾起过要撮合阿锦和燕希的心思,而燕希似乎也有那么点心动,不过燕父暗示的时候,阿锦温婉的拒绝了。

    开玩笑,

    世界这么大,森林这么广阔,为什么非要吊死在一棵树上?

    燕父虽有点遗憾,但却没强求,至于燕希的话,或许开始还有点伤心,不过入伍后那点伤心难过也随着繁重的训练,消失不见。

    十年后,

    “妈咪,我喜欢这个,它可以作为我考满分的礼物吗?”一个五、六岁,眉眼生的极其秀气的娃娃,指着橱窗里比他都还要大挖土,一脸期待的看着阿锦。

    “可以。”阿锦抬头看了一眼,她就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孩子对挖土这么钟爱,她家这个尤其,家里的各式各样的挖土已经装满一个屋子,但在外见了,依旧走不动。

    “谢谢妈咪。”

    娃娃一听顿时眉开眼笑起来,哒哒的就跑了进去。

    阿锦也跟在他的身后,不过却打了个电话,让助理过来一趟,把这玩意拉回家,不然拿着它逛街的话,真的是有多不方便就多不方便。

    明一下,刚跑进店里的那个娃娃叫穆宁,是阿锦从孤儿院里收养的孩子,他的父母出了车祸,当场死亡,他被妈妈死死的护在怀里才逃过一劫。因他父母没有其他亲人,本来他是要被送到孤儿院里,不过穆宁的爸爸曾是她的下属,知道他出车祸,阿锦便也去看了孩子。

    才一岁多的穆宁,哭的上气不接下气,或许这孩子和她有缘,她抱起后,孩子就慢慢不哭了。

    想了想,反正她是不婚主义者,收养一个孩子也不错。

    便收养了穆宁。

    虽然她的工作是忙了点,不过对穆宁的关心爱护可不少,而且她也不是第一次养娃,对此也还算是有心得,也不缺钱,如今穆宁健健康康,活泼又可爱。

    她觉得自己也是个合格的妈妈。

    买了挖土,

    穆宁便处在了兴奋中,一心要玩,而且是迫不及待的那种,吃了午饭,就想要回去,今天是她和穆宁的亲子时光。

    对在外面玩还是家里玩,阿锦没意见。

    便踏上了回家的路。

    只是从商场出来的时候,见到了意料之外的人。

    就是邓复林。

    他不是一个人,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两、三岁的样子,身边还跟着一个年轻靓丽的女人,一家三口,看着还挺温馨。

    可惜,那个女人不是郑明珠。

    大概也没人知道,这个女孩儿是别人的第三者。

    关于邓复林和郑明珠的感情纠葛,她闲暇也看了一眼,两人过的不咋样,表面夫妻,邓复林本就对郑明珠没什么感情,碍于林家,不敢离婚,只是结婚数年,郑明珠都没有孩子,据是那次流产伤了身体,很难再有孩子。

    本来想着医学发达,未必没有会。

    只是几年过去,不管是试管还是代yn,都失败了。

    再然后,不用,邓复林出轨了,而等郑明珠知道的时候,对方孩子已经生下来了,她便是再大吵大闹也改不了,再者,因她的缘故,搅黄了林峰好不容易拉来的合作,惹得林峰对其厌恶不已。

    如今已经掌了家的林峰,不愿意为她撑腰。

    郑家的话,也全靠着林家才能生存,郑成功可不敢和林峰去杠,林宝玲虽然疼她,只是林峰可不买她这个姑姑的账,愿意那就是林峰和弟弟争权的时候,林宝玲站在了他弟弟那边。

    无人可靠,又不愿意离婚,最终也只能忍下来。

    见郑明珠服了软,邓复林的胆子也更大了,直接和第三者在江市安了家,且常年住在这边,颇有一家三口的架势。

    不过依照阿锦对郑明珠的了解。

    邓复林完了。

    因为郑明珠这个人,任性自我惯了,老实,她能忍下邓复林的私生子,阿锦还有点惊讶的。

    不像是郑明珠的性格啊!

    难道是因为没了靠山?

    关于这个问题,很快郑明珠就给了阿锦答案,不是,而是憋着大招呢。

    她居然伙和林峰一起合作,在这三年里,不断的提供给对方消息,再加上林家和邓家本就有合作,郑明珠做的也心,没被人察觉出来,最后林峰借着合作的关系,吞并了邓家。

    等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

    林峰掌控着邓家公司超过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一跃成为邓家的公司最大的股东,最妙的是,这其中一半都是从邓复林那边过来,他自己竟不知道什么时候签订了股份转让书。

    邓家自然不肯相信,要打官司,这股份转让书,他是被人骗着签,他自己压根不知道,但又拿不出证据,毕竟黑纸白字,再加上郑明珠也收了钱,嗯,夫妇一体,郑明珠收了就相当于邓复林收了。

    可以,续上没有任何毛病。

    邓家人恨死了郑明珠也没办法,即便打官司,也输了。

    而且事情传到上后,友也是一面倒的同情郑明珠这个原配,唾弃邓复林这个出轨还有私生子的人。

    即便是如此,两人也没离婚。

    因为邓家被郑明珠整破产了,不光是公司没了,就连不动产等等,郑明珠也在林峰的帮忙下,都捏到自己里。

    到最后的最后,

    握着大半财产的郑明珠瞬间扬眉吐气起来,到最后甚至敢光明正大的带着情人出入邓家,只把邓父和邓母气到病床上。也成功的把邓复林气红了眼,狠狠的揍了郑明珠一顿,没想到下重了,差点把人打死。

    若不是邻居看情况不对报了警,郑明珠怕是就这么没了。

    过后,邓复林被抓,还判了刑。

    而郑明珠也没好到什么地方,因打的狠,伤到了她的腰椎,以至于她终身都只能坐在轮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