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语散文——自序

A+A-

    漫语散文

    ——自序

    我是从写诗开始,以后才写散文的。

    托尔斯泰过,他实在分不出诗和散文的界限。

    我以为,散文一定要具备诗意美。

    散文与诗,从构思、立意,一直到捕捉形象,直抒胸臆,以情动人这些方面,是并无二致的,它们之间的区别只是在于:散文可以不受押韵、节奏的制约,从而可以写得更从容、更自然、更富有变化。因此,古人才有这样的名言;散文无定式。

    塑造人物形象、人物性格,既不是散文的任务,也不是散文的特色,而且也是散文所无法做到的。

    叙述完整的故事,编造离奇的情节,那就离开散文更远了,是会从根本上破坏散文的“诗意美”的。

    散文之所以接近于诗,是因为它必须是有诗意才能感人。

    散文之所以独立于,是因为它不能依赖故事或情节。

    富有诗意的散文,一定是好散文。

    这并不是,散文要完全排斥人物或事件。但,它所取的人物应是一鼻一眼,它所取的事件应是最精彩、最闪光的片断。然后,作家便以这一鼻一眼、以此片断作为文章的入口,去探讨更为深远的人物的心灵、生活的本质、然后再以自己直接的、强烈的感受去打动读者的心灵。

    我们大家都熟知的岳阳楼记,只是在开头以寥寥几笔作了交待性的叙述,接着便是放纵笔墨去写“巴陵胜景”,这巴陵胜景的万千变化却是作者的绝妙伏笔——由景而情,触景生情,才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感叹——也是全文最激动人心并使之流传千古而不朽的感叹!

    现在有一些散文其实是故事,只是在开头和结尾处加几句景物描写。

    现在有一些散文作者,离开了编故事就写不下去,这样的后果是越编越假,越写越没有散文的特色。

    散文的最可贵之处就是一个“真”字。

    真情,真感且不,即便是作为一篇散文作品的典型环境中的景物描写,也应是真的,是作者亲眼所见、亲身所历、亲为所动过的。我这里所的真,并不是指真人真事,而是指典型化的真,浓缩了的真——是在作家的心灵里反复酝酿,然后又从自己的心灵出发走到别人的心灵里的真。

    从美学的角度来,亦即是:作家与作家面对的所描写的事物,达到了“物我一境”的境界,所谓“登山,则情满于山;临海,则意溢于海”就是指此而言的。

    在“物我一景”时,所迸发出来的感情岂能不真?所描绘出来的景物岂能不真?

    只有投身于革命的高尔基,才能写出海燕来。

    只有挚爱着国土与母亲的鲁迅,才能写出故乡来。

    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并不是惟美主义的,荷花与朱自清的心灵的高洁溶合在一起了才有这既带着芳香,也带着沉重的美感。

    无论为人与为文,假心假意都是可怕的。

    冗长的叙述不是敞文。

    繁琐的描写不是散文。

    在各种文学样式中,散文是最不怕“散”的;但,散文的精炼程度却又仅次于诗歌。也就是,这就是“形散而神不散”。

    运笔自如,当所行时,纵横驰骋,一任笔墨淋漓;构思严谨,当所止时,惜墨如金,务求余音绕梁。

    形散,往往见之于作家的才情、身世、经历以及文学修养的高低——触类旁通,举一反三,潇洒倜傥。

    神不散,则又体现在剪裁须得当,须得用诗的构思去结构每一篇散文——丰满而不臃肿,秀丽而存天然。

    好比是一棵树,枝叶繁茂、错落有致、各得其所,是因为仗着那一根坚定的主干。

    绿叶稀疏,树冠凋零,还谈什么美?

    枝杈杂乱,主次不分,是无章无法。

    散文的“散”主要包括有:就所描写的事物而言,要做到洞察本质,追根还源;就所议论的道理而言,要追求新鲜不俗,波澜叠起。

    散文应以抒情为正宗。

    我不知道那种单调乏味地叙述事件的文字、看不见作者心灵的文字,为什么还在被称之为散文。

    我不主张对散文的一些分法,比如:抒情散文,叙事散文,哲理散文等等。还有什么大散文,散文,千字散文等等。

    应该是把抒情、叙事、哲理熔一炉的,然而有人却把它分解开了。

    艺术只能综合,不能分离。

    在文学作品中,只有感情和想象才能产生美。

    散文,不管有多少种写法,也不管在名家的笔下会出现何等风采不一的千姿百态,但,都应该是充满了感情和想象的!

    是感情和想象,而不是花梢的词汇、肤浅的形容、蹩脚的比喻。

    每一个作家对每一件事物的感情,是这一个作家所特有的,是饱含了他对人生、社会、世界的透视与了解的——是他的生命的一部分——倘若没有这一部分,就无法写出有感情的文字来。

    出乎于情,动之于心。

    散文有长短之别,但无大之分。

    从艺术上来讲,长的不一定“大”,短的也不一定“”。

    空洞、乏味、无病呻吟、装模作样,这才是散文的“大敌”。

    对于一个得心应的散文家来,其题材几乎是遍地都是,垂可得的。

    然而,即便如此,也终究还是要写自己所熟悉的生活为好。

    熟悉方能洞察,

    洞察方知细微。

    细致然后入文,

    人文才有见地。

    从“熟悉”到“细微”这是一个关键。

    有时,因为熟悉便信笔写来,也只是空泛之作,既无新意,也不感人的。必须要找到“细微”处——我写故乡的时候,往往是从一根草,一根芦苇,一条河写起,具体而又不拘禁,嫩绿的一片草叶会在晃动中勾起无限儿时生活的梦。

    也有这样的情况:一个作家面临着自己从未经历过的生活,由新鲜感而引起了创作的冲动,也会有好的作品诞生。但,就我自己来,更多的时候,却总是要经历一番熟悉的过程,然后才能握笔,才能力图避开已为人道的一些东西,而作一点新的追求。

    我第一次去海南岛时,可谓满目新鲜,也很想马上就写出文章来。然而,经验告诉我:我自己以为新鲜的,在别的一些作家笔下也许早已写过多次,而有一部分读者也就不以为新鲜了。为着求得一点新意,我就努力多读一些别人的作品,努力对海南岛了解得具体一些,读一点海南岛的地方志,然后再留心海南岛现在的(不是过去的、别人早已写过的)、我眼前的一些活生生的形象、事物。我把偶然路遇的一对青年恋人的故事写到文章中去了,我把我自己对相思树的感觉写到文章中去了,总之,要有自己的特点——观察的特点,思考的特点,联想的特点,以及生活本身的特点。

    要不断地追求新的“熟悉”。

    要使自己知识丰富、渊博。

    作家仅仅懂得语言学是远远不够的。他同时还应掌握天文、地理、生物、农艺等等知识。

    仰望满天星斗,谁都会触景生情,但,一个了解一点天文学的人,同另一个不认得大熊星座的人相比,前者就一定更容易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至于后者,那就只能发出诸如:“啊!今夜天空真美”之类的一般化的感叹了!

    要努力从单纯与质朴的生活中,去发现美,发现散文的题材。

    少雕琢。

    去华饰。

    戒虚假。

    求自然。

    求淳厚。

    求真情。

    谈恋爱的青年男女总是百走不厌地去公园,去海滨,他们在更大程度上是为了找一个清静的角落,而并非是为了去寻求美的。以我自己的体验,写文章的人更多地却是应该走向山村和田野,走向那些没有时髦的吸引力的地方,走向有更多自然美的地方。

    了解创造生活的人民。

    热爱辽阔田野的一切。

    以自己的心,为每一片落叶涂上金色的光辉。

    以自己的路,让每一条溪都唱出生活的赞歌。

    愈是在看似单纯、质朴的地方,生活的内含往往更深沉,因而要求作家的眼光也需要更敏锐、感情更浓烈。

    我们有多少作家都是写故乡的大笔,但,事实恰恰是;这些作家的故乡也只是一处乡村,一个镇,或者在那里有一条很不知名的河流。

    并不是都有名山大川。也并不是都被过去的皇上“册封”过的。

    可是,因为这些作家的感情、文采,那些故乡却在读者的心灵里闪耀着光辉,占有了位置,并且因此而名垂千古了!

    散文,应是生活的牧歌。

    散文,也应是美的颂歌。

    散文中,要有时代的鼓点,要有人民的心声。

    散文,有时候也是大自然的一幅淡淡的素描。

    散文,还应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彩带似的长桥。

    散文与诗真正携起来的时候,便是我们的散文真正兴旺发达的时候!

    92年月写于北京

    2月改定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