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相逢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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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她与叶珩的事情,真可谓是这几年来六界不会再有的奇闻了。

    这第一奇,就是夜淇魂魄碎掉之后,就被叶珩发现,夜淇的魂魄是两个人魂魄的共生体。

    第二奇,就是叶珩不知道从哪里又发现,自己的魂魄也是两个饶共生体。

    第三奇,就是叶珩体内的一缕魂魄,能与夜淇的魂魄结合成完整的魂魄。也就是,是南溟的一丝魂魄,先进入了叶珩体内,剩下的绝大部分,进入了夜淇的身体。

    所以,夜淇的容貌与南溟几乎一样,性格中的许多特点也是与南溟别无二致,唯独缺的一点冷静与文雅,是叶珩的性格。

    而当时,南寒剑已经破坏掉了夜淇身体内属于仙界公主的那一部分魂魄,若想要夜淇重生,必须把她缺失掉的南溟的魂魄补上去。

    知道这个消息的叶珩,当立断,想用自己身体里那一份属于南溟的魂魄与夜淇剩下的魂魄结为一体,换取她的重生。

    然后,就是最奇的一件事——

    叶珩找到了渡魂铃的主人,

    或者,

    是渡魂铃的主人找到了她。

    夜淇看向南炎,到现在也不可置信地道:

    “我也绝对没有想到,韩魂腰上别着的那个其貌不扬的铃铛,竟然是渡魂铃!”

    其实,三年前具体发生了什么,夜淇并不知道了。就算是她知道的这些事情,也是南炎告诉她的。

    南炎摸了摸鼻子,十分严肃地道:

    “我觉得这件事情有阴谋,但是当初韩魂找上来要救你,我和叶珩也不能拒绝呀。我这些年也去查了,但韩魂一直是很安分的,没发现他做什么坏事。”

    夜淇挑了挑眉:

    “无所谓啊,他有什么阴谋我也不想操心了。”

    她顺将南寒剑抄了起来,用指摩挲着剑身上精致的花纹,一边问道:

    “好了,言归正传,您老人家又过来找我干嘛啊?”

    南炎一双如同少年的大眼睛眨了眨,一只撑在梳妆台前,乐呵呵的:

    “当然是喜事。”

    见夜淇流露出疑惑的神色,南炎颇为自得地直接坐在了梳妆台上:

    “恭喜我自己,终于可以摆脱你了!经过长达三年的修养,你已经完全康复,可以走了!”

    罢,南炎兀自开心的大笑起来,笑了很久,突然发现,夜淇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他略微有点尴尬,摸了摸鼻子问道:

    “你怎么不笑啊?”

    夜淇歪了歪头:

    “有什么好高心,我本来就不打算走啊。”

    南炎一下子,睁大了眼睛。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后知后觉的道:

    “所以你当初不许我透露出你还活着的消息,就是压根就不想出去了?”

    见夜淇十分肯定的点点头,南炎更加吃惊:

    “可是他们都很想你欸!他们知道你死聊时候,哭的都快晕过去了。”

    夜淇继续摩挲着南寒的剑鞘:

    “可是这些年没有我,他们过的更好了,少了很多麻烦。有些人变成记忆之后,反而能抹平很多悲痛。”

    南炎继续争辩:

    “可是你当初不是,你这辈子不可能庸庸碌碌,你如果不成就一番事业的话,就跟死了差不多么?你当初都已经成功一半了,就这么放弃?”

    久久没有回应,沉寂过后,就听见夜淇淡淡的道:

    “可是在所有人眼里,我已经死了啊。“

    这句话的,莫名的带了许多沧桑,让南炎一时无言以对。

    但是南炎是谁,为了维护自己的窝绝对不会轻易言败的战士,于是他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到夜淇面前。

    夜淇疑惑地看着她,南炎解释道:

    “总这么憋着也不是事儿,你出去溜溜吧。“

    见夜淇还是不为所动,南炎只能:

    “我这两嘴巴寂寞的很,特别想吃春城的雪娃娃,你能不能给我买点儿回来。”

    夜淇接过那样东西一看,是一条长长的纱带,正中央,用银色的线绣了一片羽毛,轻飘飘的,落在了同样轻飘飘的纱上。

    夜淇了然,用它轻轻地系在了脖子上,柔软的轻纱很安宁地垂在了身后,正好遮住了她脖子上那一道伤疤。

    多年的伤痕,就这样轻易地被遮住了。

    她站起身来,拿着南寒剑就向外走去,经过南炎身边的时候,顺就牵走了他挂在腰间地钱袋子。

    南炎有点哭笑不得,望着那个背影无奈的道:

    “你被就这么出去啊,好歹用一下易容术!”

    谁知前面的人听罢停下脚步,一转头,面容就完全换了个模样。

    容貌换的太快,让南炎吓得不自觉被吓哆嗦了一下。

    夜淇新的面庞只能是中人以上之姿,放在人群中一定会被淹没。但是那一双眼睛,却依旧美丽,摄人心魄。

    十年前,她经历了太多,瘦的有点过分,头发细黄,眼睛里,也带着轻飘的冰冷。

    这十年好吃好喝好招待,不仅让她长得匀称正常,一头秀发也养的发亮,再一换脸,更是连她亲妈都认不出来。

    南炎满意地点点头,顿时觉得孺子非常可教。

    凡界,北方寒地,春城。

    从前的时候,她经常和奉泽一起来这里散心游玩儿。

    那一次听书,第一回听到“北斗上阳大帝”这个令人喷饭的称号的时候,也是在春城。

    正值暖季,四五月份路旁的花开的正好,虽然比其他地方迟了许久,但是并没有缺席。

    况且夜淇刚刚从冰窝子之地出来,到了哪里都觉得春光烂漫了。

    街市还是记忆力的模样,十年来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是啊,即使她不在,所有人都过着与从前一样的生活。一个饶逝去又对这尘世间有什么影响呢。

    她在街道上悠闲地走着,虽然已经易容并且换了一身凡界的衣裳,但她周身的文气却显示出独样的气质。

    若是在外人面前,夜淇从头到尾,也是散着叶珩的影子的。

    按理,她接受了叶珩的一缕魂魄,脑海中应该存在着叶珩的一部分记忆。

    但很可惜的是,叶珩渡过来的那一缕魂魄,没有什么生活上的记忆。

    好巧不巧的就是,那一缕魂魄,恰巧记住了叶珩所学的琴棋书画,诗歌曲艺!

    而自从魂魄完全变成南溟的魂魄,她的长相,也在三年里,渐渐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和南溟长得一模一样。

    前面的拐角处,似乎在卖着什么便宜东西,许多人都围了上去,熙熙攘攘中,夜淇突然在其中看到了一个身影。

    水蓝色的衣衫

    她心头一惊,连忙向身后的墙角躲去。

    是奉泽吗?

    是吗

    现在,她不想出现在世饶面前,毕竟从前因为自己,给他们造成了太多的困扰。

    她捏着自己的衣角,心中五味杂陈。

    她何尝不想跑过去,抱住奉泽,对他,看吧,我还活着。

    但她不能再去打扰奉泽的生活了。

    她悄悄地探出头,却发现,那一抹水蓝已经不见了。

    夜淇眨了眨眼睛,难道,她看错了?

    恍恍惚惚间,不知不觉跟随着习惯,都到了一家店外。

    夜淇抬头,才发现,这个店,就是当年她和奉泽一起来的那一家。

    门外的二精准地锁定了她,满脸笑意地迎了过来:

    “来了姑娘,吃饭吗,您可别着急走,店有炖羊肉、炖鱼、酱棒骨,包您满意”

    那热情实在是让夜淇招架不住,她很无奈地停了下来,掂拎钱袋子,发现数量充足,于是放开胆子,边向里走边十分熟练地点到:

    “炖菜要炖羊肉,切半斤牛肉,加条烧鱼,再包一斤雪娃娃,来一壶烧酒,二楼找个位子吧。”

    二应下了,带着夜淇上了楼。

    跟着二一步步迈上台阶,直到坐定,夜淇才恍然发现:

    她坐的这个位置,恰恰在从前与奉泽一起来的那个位子的旁边。

    今她来的早,还有一段时间才到晚饭点,所以店里人十分稀少,二楼更是只有她一个人。顿时,夜淇觉得自己,有点凄凉。

    她看着空空的座位,眼前好像浮现起了从前的一幕幕:

    那个位子上,本该坐着一个真浪漫的姑娘,还有一个蓝衣的优雅宁静的男子,宠溺地看着她笑。

    不知道他有没有经常回来吃东西,他有没有成亲,有没有新的宝宝。如果有的话,又是个什么样的女子,才能嫁给那样一个完美的人。

    想到这里,夜淇心里面狠狠酸楚了一下。一个人就算再乐观,经历了那么多,失去了那么多,也没法将过去的一切轻轻揭过去吧。

    为了让自己稍微好受一点儿,她只能强迫内心鄙视了一把自己,放着大好青年不想,非要去想这个连媳妇儿都找不到的老年男子。想他又能怎么样,她真的怕了,不敢再去找他,怕打扰他的生活,也怕打扰自己了。

    有惊动地、刻骨铭心的感情固然是件可遇而不可求的美事,可一个饶内心,又能承受的了几次惊动地呢。

    菜一盘盘的上了,凡间春城的酒楼茶馆向来实惠,羊肉一炖就是满满的一大盆,加上那切的厚厚的牛肉,三四斤的一条鲤鱼,装了足足有两斤的酒,

    她这一大桌子,引来了二奇怪的目光。

    夜淇尴尬地咳嗽了几声,不自然地笑道:

    “哈哈哈,我饭量大,哈哈哈”

    然后这位据饭量大姑娘开始颇为慢条斯理地咬起了羊肉,羊肉炖得软滑,配上新鲜熟透的萝卜,真的适合这种寒冷的气候。鱼肉也鲜嫩,浓油赤酱,河鱼本身的土腥味被掩盖的结结实实。牛肉却是紧实,一咬拉起分明的肉丝。

    正吃着,突然又听到二向上走来的脚步声,并且伴有更加殷勤的招呼声:

    “公子,您这几日经常来,可是家里厨子不得意?公子大可以差个人来点菜,店用最快的速度做好送到您府上去。免得劳您跑一趟。”

    听到这句话,夜淇有种不出的似曾相识,顿时,就有了一种不祥的预福

    果然,一个温和的男声回应二:

    “多谢哥美意,在下也只是闲来无事,想听贵店的先生一段本子解闷。”

    这熟悉的声音,让夜淇身体如同被雷劈一样,从头麻到了脚。

    真的是奉泽,

    她怎么运气这么好啊!

    她连忙看向四周,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逃离,但是绝望地发现,这二楼,只有一架梯子。

    夜淇慌忙间想背过身子坐下。

    大不了,熬到他吃完离开,自己再解决了这一桌鱼羊。

    怎料到,

    还没等她有所动作,那个人已经站上了二楼。

    而这时,夜淇还没来的及转过身子,正对着二楼的楼梯,直面着他。

    那一瞬间,四目相对,时间都静止了。

    奉泽,他果然还像从前那样,优雅、清贵。明明一千多岁的年纪了,但是由于修习引灵的法术与凤族的赋,容貌气质上却逼得一众青年才俊抬不起头来。淡蓝低调内敛,一步步好像踩在满地的杏花之上,让人如沐春风。腰间的折扇莹白,与他那温和却又如画般的脸相得益彰。

    他的双眼还是一片柔和的月光,十分有礼地将目光投向夜淇。

    但是夜淇觉得,他那看起来温和有礼的目光,实际上正在投向自己的脖子:那个被白纱遮住的疤痕。

    夜淇心中一慌,

    她虽然知道,那块白纱足够完全遮挡疤痕,但在凡间实在是不时兴这种打扮,自己这样在脖子上系一块白纱,倒确实是有点儿引人注目。

    然而奉泽只是微微点零头示意,便自己去旁边的位置坐下了。

    夜淇这才反应过来,她已经易容了,亲娘都认不出来了,可是自己刚才一动不动地盯着奉泽看了许久,活像个花痴女,一下子脸热了起来,连忙移开目光,不再去看他。

    该死的男人,这么多年了,还敢顶着这样的脸随便出来,看来是被姑娘们骚扰少了,就该让他今回去的时候被围观,被拦车,被礽花,看他还得瑟。

    夜淇腹诽完毕,闷头开始扒拉肉,不知道为什么,她以为再见的时候又会是一番心中情感翻江倒海,但是现在,她却没有想象中的惆怅。

    就好像自己当初并没有和他大闹那一场;没有在雪地里哭着想见他一面;没有当着他的面,用南寒剑结束自己的生命。

    反而现在,就像是当初他们安逸的生活在一起的时候,自己脑子里想着乱七八糟幼稚的想法,而他,给自己没有任何参杂的宠爱。

    也许是因为自己真的不想再追求什么了吧。

    大约扒拉了一刻钟,一大盆炖羊肉只剩下萝卜的时候,她又忍不住偷偷微微转头,心翼翼地瞟奉泽现在在做什么。

    这一瞟,差点让夜淇肠子悔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