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阎罗手
冯紫嫣看见战无双指着两只帝王蟹的大钳对她话,意思很明显,如果她要离开,战无双肯定要拿帝王蟹的大钳砸她。
一根筷子,能砸晕大头彪。
一只帝王蟹的大钳,砸晕她应该没什么问题。冯紫嫣这么想。
“你、你你,到底是谁?”冯紫嫣话都变得有些结巴。
“我名战无双。今天的事,本来在大门外就可以了结。可你偏偏还要追来教训我,这是你的错。”
“你本有错,还要那么恶毒地对付碧欣。我与你之间的事,跟她有什么关系?”
“可见,你这人,有问题。蛇蝎心肠。”
“你错上加错。”
“今天碧欣在场,我过不宜见血、不宜杀人。”
“给你一个会,打电话叫你长辈来。要话算话的长辈。或者,你认为能对付我的人,把他们全都叫来,我一并解决。”
“现在,你可以打电话了。”
战无双看向潘坤,道:“我要对你的话,和她一样。你,也可以打电话了。”
冯紫嫣听能叫人来,顿时恢复傲气。只要她不被打,她就什么也不怕。
“这可是你的,你别反悔!”
“我就让你知道,在江北,冯家有多强大!”
完,冯紫嫣开始拨打电话。
“爸,我被人打了。”
“那家伙叫战无双,开一辆江南牌照的面包车。他要我叫长辈来,还叫最能打的来。”
“他很能打。大头彪都不是对,被他用筷子打昏。”
“他根本不把冯家放在眼里!”
“我在千山大酒店。”
另一边,潘坤也同样打电话回家。
两人打完电话,看到许良辰看笑话一般看着他们,心中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按时间顺序,应该是许良辰的人先来。
不过,最先到的,不是许良辰的人,是冯紫嫣的人。
进来的青年,不英俊潇洒,只那一身古驰名牌,就能让许多女人注目。
他双放在口袋里,走路却依然带风。后面跟着四个保镖,还有一个高大的健硕的身影。
青年走进包厢,一眼就看见冯紫嫣,便道:
“紫嫣,在江北,谁那么不长眼,敢欺负你?”
冯紫嫣回头看见青年,惊讶道:“哥,你怎么来了?”
“我若不来,都没人知道我冯康。否则,竟还敢欺负我冯康的妹妹,真是狗胆!”冯康道。
冯紫嫣担心自己的哥哥,道:“哥,你还是回去。这个战无双很厉害,等爸带鹤老来。”
冯康道:“爸刚才打电话给我这事,我正好在附近,就带人过来。什么牛鬼蛇神,也配劳烦鹤老?”
他对身后那名身材高大健硕的身影道:
“史克耐,你不是要效忠我吗?现在给你一个会表现。表现得好,有我冯康一口饭,绝对少不了你一口菜!”
史克耐当即站出来。就算是衣服遮身,也难掩他一身的肌肉。就连脸上头上,也能看出厚实的肉。整个面容,看起来一股匪气。
冯紫嫣摇头阻止。
“哥,他不是对。大头彪和眼飞被他一根筷子扔过来,直接打昏了。还有哑虎,也被打昏。”
冯康笑道:“你安心啦。知道史克耐是什么人吗?他上有人命!”
“昨天才从监狱里出来,就远道而来投奔我。什么大头彪、眼飞、哑虎,不配和他比。就他们那些绰号,一个比一个傻,拿屁比呀。”
“知道史克耐绰号叫什么吗?”
冯紫嫣摇头。
冯康对史克耐道:“告诉我妹,道上的人怎么叫你?”
史克耐恭敬地对冯紫嫣咧嘴一笑,道:“道上的人,都叫我阎罗。只要我的拳头让谁死,谁就活不过明天。”
冯康问他:“我妹了,这个家伙扔根筷子就能砸昏人,你行不行?不行,还是退后吧。”
史克耐举起拳头,沙包一般大的拳头,道:
“男人,永远不能不行。我这双拳头,从未败过。”
冯紫嫣惊讶道:“这么大的拳头?”
她伸出自己的掌,居然不到对方的一半大。
潘坤有些见识,道:“这位高,怕不是练铁砂掌吧?”
史克耐点头,道:
“这位公子有眼力,在下练的是正宗金刚铁砂掌。一掌碎石,一拳破头。谁的头被我拍一巴掌,保证能像拍西瓜一样,将他的头拍裂。”
冯紫嫣啧啧道:“厉害厉害,看来你能打败他。”
她放下心来,吩咐道:“你打死他吧,不用留。”
史克耐看向冯康。他投奔的是冯康,答应效忠的也是冯康,不管是何时何地,都会以冯康的话为准。
即便是冯康的父亲,也命令不到他。
冯康对史克耐的表现很满意。就算史克耐打不赢战无双,只要表现出真正实力,他就会收下史克耐。
冯家有钱,对于招揽高,绝不吝惜。
他点头道:“按我妹的做,杀了他,不用留。”
潘坤出于谨慎,对史克耐道:“你心些,看看桌上立着的螃蟹脚,他有真本事的。”
史克耐笑了。对于什么扔根筷子就能砸晕人,他是不信的。有本事就扔筷子过来砸晕他,他倒想领教领教。
至于用螃蟹脚立在桌面上。稍微有点力气的人,都能做到。他虽然没做过,但是他相信自己如果要做,也能做到。
这些公子哥儿,整日游好闲,自然容易被人骗。随便一个人自称大师,表演几下街头魔术把戏,就哄得他们团团转。
打架,讲究的是底下见真章。
那些倒在地上的保镖和保安,也就几十个而已,放在他眼中,他一样能打倒。
不别的,凭他一双铁砂掌亮出来,就能吓退很多人。
人一旦有了畏惧之心,便不敢打,畏畏缩缩。这样的人,来多少都不怕。因为是他怕你,不是你怕他。
打架,最怕的是勇、是猛、是疯。
俗话,打得勇不如打得猛。因为就气势上,勇不如猛。
打得猛又不如打得狠。因为从恐吓上讲,猛不如狠。
打得狠更不如不怕死。因为从心理上,不怕死的人会拼命。够狠的人,不一定敢拼命。
不怕死又不如疯子。因为疯子没有道理可言,没有章法可讲。不怕死,还是会思考。疯子,根本没有什么逻辑,你甚至不知道疯子下一步要做什么。
而史克耐之所以被人称为阎罗,除了一双铁砂掌轻易能打死人外,还有一点,他心理有问题。
打到拼命处,他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因为打架打得疯了,他真的会于处于半疯状态。
曾经有一次与一个高对打,他竟将对方的耳朵扯下来,当众放进嘴里吃掉。
他却觉得,味道很不错,堪比猪耳朵。要是再来杯酒,那就完美。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