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直捣黄龙(中)
2.xxx集团管理人员、员工的行为准则
()优先将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作为供应商:
l遵守法律法规、社会规范等,注重人权、劳动、安全卫生、环保。
l经营状况健全。
l提供给xxx集团的材料、劳务或服务的质量、价格、交货期具有适当的水准。
l拥有稳定的供应能力,能够灵活应对供求变动。
l拥有能对xxx集团产品做出贡献的技术能力。
l即使发生不测的灾害等时,也具有继续供应的能力。
l对自己公司的供应商也开展xxx集团的基本方针。
(2)对必需的产品、劳务及服务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公正的评价和采购:
l符合环保要求。
l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价格合理,具备经济合理性。
l在符合供货时间要求的同时,能够确保稳定的供应。
(3)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从供应商处接受个人利益,诚信履行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义务,在遵守有关保护供应商的法律法规及正常商业习惯的基础上开展交易。
(4)采购活动由规定的采购部门按照xxx集团的规定实施。
四、生产技术活动及质量保证、产品安全
.xxx集团的基本方针
()遵守有关生产、技术活动及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
(2)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及生产率的提高,根据客户需求,努力利用最新、最好的技术向其提供安全、放心、优质的产品、系统、服务(以下称“产品”)。
2.xxx集团管理人员、员工的行为准则
()从客户的角度出发,保证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
(2)推进尖端技术的研发,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完善技术研发体制。努力继承技术积累和技能积累,合理应对技术环境的变化,将最新的技术运用于设计与生产。
(3)获得与相关产品有关的事故或者安全风险等信息时,应立即确认有关事实,根据公司规定等提供必要的信息,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采取回收产品、唤起注意、警告表示等妥善措施。
五、营业活动
xxx集团的基本方针
()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包括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公正地开展营业活动。
(2)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能够令客户满意的优质产品、系统、服务(以下称“产品”)。
2xxx集团管理人员、员工的行为准则
()诚信、公平地对待所有客户,以合理的条件开展交易活动。
(2)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正常的商业习惯及社会观念从事营业活动。
(3)站在客户的立场,准确把握客户需求,努力提供最适合的产品。
六、遵守反垄断法、与政府构交易的规定
、xxx集团的基本方针
()遵守有关反垄断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称“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
(2)制定并妥善运用关于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公司规定。
(3)与政府构(注)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正常的商业习惯,严禁进行妨害招投标的行为(注2)。
2xxx集团管理人员、员工的行为准则
()遵守关于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公司规定,推进公平自由的业务活动。
(2)不得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如下事项达成垄断协议(即使是口头形式的明示、暗示的协议):对销售价格、报价的限制(包括固定价格、变动幅度等任何形式的限制);生产或销售数量、金额的限制;关于产品销售或采购的市场份额、交易对方、地域、种类的限制及划分;限制对新生产设备、技术的使用;联合抵制交易。
(3)客户为政府构的,应当遵守与政府构有关的营业行为准则,严禁进行妨害招投标的行为及招投标串通行为(注3)等违法活动。
(4)不得实施可能招致嫌疑的召集、参加与其他公司的聚会、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及交换有关信息等上述第(2)项或第(3)项规定的违法行为。
(5)不得在事实上强迫销售商接受xxx提出的转售价格,或与其达成类似的协议。
(6)不得允许代理商等第三方做出上述第(2)款至第(5)款所述的禁止行为。
()录用前政府构工作人员的时候,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该政府构内部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此外,录用后,不得让其从事与该政府构有关的业务行为。
(注)政府构:指中国的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和司法关。
(注2)妨害招投标的行为:指在与政府构的交往过程中,探听其意向中的中标人、意向中标价等信息,或者帮助其实现此类意向的行为。
(注3)招投标串通行为:指与其他竞标公司就中标意向人、应标额等交换信息,进行串通调整等的行为。
七、禁止行贿
、xxx集团的基本方针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正常的商业习惯进行不正当的经济支出。
(2)不得向政府构、政治团体(注)或前述两者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曾经具有该等身份的人员,下同)提供不正当利益或其他便利。
2、xxx集团管理人员、员工的行为准则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正常的商业习惯直接或间接向政府构、政治团体或前述两者的工作人员等提供利益,包括报酬、招待、馈赠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且不违反公序良俗的除外);也不得以比一般商业习惯更为有利的条件进行销售或借贷等(包括提供债务担保等)。
(2)在面向政府构、政治团体的交易中,不得以信息费、咨询费等任何名目,向政府构、政治团体或前述两者的工作人员本人或者与其有关的公司支付金钱或提供便利。
(3)在国际***中,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境外政府构、政治团体的工作人员提供金钱或其它利益。
(4)不得允许代理商等第三方做出上述第()项至第(3)项所述的禁止行为。
(5)通过例如经销商、代理商等的中间商进行交易时,需事先就其报酬等事项进行合理协商。关于报酬的支付,法律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6)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定向政府构、政治团体或前述两者的工作人员提供不当的政治捐赠等。
()在向客户提供招待、馈赠及进行其他支出时,除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外,尚需尊重客户方的方针原则。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