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两百八十四章 《丝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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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科全书的事没办法现在搞。

    叶暮雨的新书,就只好以丝制品为主,来写一个故事了。

    故事要想人喜欢,肯定得狗血。

    新书丝绸里面,主角就是一男一女两堂兄妹,在家族没落后,两堂兄妹家长又都去世了,分别继承了家里的铺子。

    但堂兄觉得,自己是男子,堂妹一个女子,应该把铺子都给他,才能发展壮大,便打着为家族发展的由头,打着堂妹家铺子的主意。

    而这个堂妹性格天生就独立,也很有行商的本事,家里的产业是爹娘留下来给她的,她怎么会甘愿就送给堂兄,何况她也是准备招婿的,以后生的孩子也是跟自己姓,何况她发现自家的丝制品有些过时了,需要囊括其他的优点,进行改变。

    她一心为了家族发展,几次三番找堂哥明,对方都不愿意。

    不仅如此,那个堂哥被她烦透了,干脆买凶杀人,想置她于死地。

    没想到,危急关头,堂妹把他也拉下水,两人都受了严重的伤。

    两人差点被对家一打尽。

    好不容易活下来,两人灵魂互换了。

    堂妹进了堂哥的身体,堂哥进了堂妹的身体,男女互换。

    在一阵惊讶后,堂妹就开始慢慢把家产扩大,而堂哥则因为女子的身份,四处受到掣肘,可以把身为女子的苦楚尝了个遍。

    尤其是,当堂妹每次讽刺的把曾经堂哥的,你一个女子怎么怎么的话出来时,堂哥的心情就更憋闷了。

    更别他平日还要受到族里大家长的一些女德的一些事。

    这篇具有严重的讽刺意味,叶暮雨知道仅凭借自己一人,想提升女人的地位,未必能实现,最关键的还不在于男子抵触,相反,大多女子从出生开始,受到的教育就是相夫教子。

    她们自己更在意的也是能给夫君生多少孩子,叶暮雨这篇出来,估计很多人都会抵触,只有部分人会受到解放。

    既然早就料到如此,叶暮雨的本意自然不是异想天开,只凭这么一本书,就让女子站起来。

    而是着重写丝绸制造等。

    因着皇帝也已经安排人去南边收棉花,开厂了。

    叶暮雨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赚钱扬名的会。

    扬名是为了保护自己。

    赚钱嘛,自然是为了提高生活质量,谁也不会嫌弃钱多不是。

    这本一出来,估计能给一些妇人提供干活儿的会。

    毕竟丝织产品,还是女人更擅长,不像现在大楚传统的行业,几乎都以男子为主。

    到底,谁强谁就能站起来,没有本事,就算认知改变了,也没办法转变社会格局。

    叶暮雨选择了循序渐进。

    书铺生意很好,以至于叶暮雨现在不是很缺钱了。

    自从京城附近的县城、府城关于拼音的书卖疯了后,消息传了出去,早就有人主动上门跟永和谈生意。

    罗管家的进展特别快,这才不到一个月,就已经把永和书铺,在大楚地界扩展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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