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情敌?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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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弘文既然是这一代的家主,特权当然很多,别的庶子不能做的,他可以,别的庶子走不了的路,他更可以,但这份特权只他一人,除他之外,家里仍然重嫡庶,规矩不变。

    这个家看起来刻板又包容,严格又随意,矛盾成这样还能和谐共处,没有任何黑料传出,据都是昌弘文的功劳,他太过君子,谦逊不争,是个好人,妻子也温柔贤惠,勤勉持家。

    死者昌弘武是昌弘文的弟弟,同样生在二房,同样是庶子,昌弘文十几岁,一出生就克死了生母,二房太太不愿意养,就放在昌弘文生母姨娘名下,算是和昌弘文关系最亲近的弟弟,可这个弟弟和哥哥一点都不一样,文不成武不就,资质平平,脑子还笨,唯一可取的就是没脾气,是个老好人,不会争抢任何东西,书读不了,官当不了,在哥哥庇佑下,搞起了家中庶务,慢慢成了不可或缺的人。

    昌弘武在这个家里是没有特权的,所有庶子该遵守的条条框框,他都得遵守,可别的庶子老老实实在自己院子里呆着,不惹事就行,他不行,管理庶务事情很多,也杂,总会需要到各处走动,安排,面临的风险责罚也就更多,遂他时常惴惴不安,生怕自己做错了,做的还不够。

    他娶过一房妻子,婚姻存续不到一年,发妻就急病去世,于三个月前,续娶了商户之女张氏,张氏貌美性娇,二人感情很好。

    九月十七这日,老太太寿宴,高朋满座,昌弘武非常忙,这也得管,那也得看,时不时还得解决突发问题,陪陪男客,累了一整日,腰都快直不起来了,用丫鬟的话就:嘴角都打起白沫了,都不知道多久没喝过水了。

    叶白汀指尖滑过口供纸,落在‘书房’两个字,

    这么高强度的忙累一天,好不容易最后一波客人也都送走了,和新婚妻子感情也好,昌弘武为什么不回房,要转去书房,看书?和妻子闹别扭了?还是当天发生了什么事,需要和谁交待,讨论?

    从时间上看,死者掌理家中庶务很久,早就游刃有余,应该没什么和谁需要交代讨论的,就算有,第二天也不迟,不用这么赶;从脾性上看,死者是个老好人,平时对家人算的上是悉心照顾,常感叹自己做的还不够,应该也不会和人有什么积怨?要有早闹过了,不会在这样一天无缘无故搞事。

    这一天下来,昌家从上到下,所有人都很累,凶也不能免俗,为什么不早一点或迟一点,非选这一晚动?就算不累,不怕人多眼杂,被看到?

    叶白汀大脑转动,一刻未停的思考,做梦都似乎身处犯罪现场,环境,动,方式方法的选择

    第二天起来,还差点因神思不属,分粥时把属于自己的多的那一份给出去。

    他以为今天申姜会早早过来,可等了很久人都没来这傻逼不想升官发财了?

    午时过了很久,他才等来了姗姗来迟的申姜。

    “起来,跟我走。”申姜看看左右,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

    叶白汀不明所以,跟着他溜着墙边,专门挑阴暗的地方走,拐过一道门,走进了一个房间,房间很,正中间放着一张桌子,桌上有一套锦衣卫兵常服。

    “换衣服。”

    “换你们的衣服?”叶白汀皱眉。

    “怎么,少爷还瞧不上?”

    “不敢,只是——”叶白汀刚想为什么,眼神一顿,唇角勾了起来,“只是不知申总旗今日吃了什么,胆子肥的紧。”

    太明显了,这是让他出诏狱,穿兵的衣服才能掩人耳目!

    申姜啧了一声:“没劲,还想卖个关子的,就知道你这心,唬不住。”

    叶白汀:“废话少,去哪?做什么?”

    申姜嘿嘿一笑:“头儿里的事有大进展,不知道要祸害谁去,点了一堆人跟着,今儿个北镇抚司空虚,我申总旗独大了!有这会,还跑什么腿问什么供,老子直接把人给请过来了,少爷你亲自问!”

    叶白汀十分意外:“昌家人来了北镇抚司?昌弘文可是工部尚书”也能请到?

    申姜瞪眼:“工部尚书怎么了?爷还是锦衣卫呢!那诏狱里,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官身!爷亲自请,他昌弘文敢不来!”

    行叭。你是锦衣卫,你牛逼。

    叶白汀拿起衣服,换上,穿最后一件时,有些下不去。

    兵的常服是靛青色,不丑,料子厚实,还挺阔有型,可这常服是配了战裙的,黄色底,镶边还绣有紫色花。这猛男们穿着比武配箭,倒没那么显眼,他穿上,是不是有点娘?

    “这个能不穿么?”

    “不能!”申姜坚定摇头,“北镇抚司规矩,衣冠不整者,杖二十!”

    叶白汀:

    总旗制服配金丝缠纽的罩甲帛带,不管头戴万字巾还是头盔,都很有派头,你当然愿意了!

    见娇少爷战裙穿的磨磨蹭蹭,挑挑剔剔,眉心都皱成疙瘩了,申姜瞧不过去:“快点,不就是战裙,指挥使也穿的!”

    叶白汀好悬控制不住,一肘戳在对方死穴。

    仇疑青穿的那是飞鱼服!就是裙子也是高贵奢华有气场的,跟着能一样么!

    他忍不住阴阳怪气:“申总旗这般念叨指挥使,可别人家遭不住,提前回来看你。”

    申姜:“祖宗!你可别乌鸦嘴了,快点的吧!”

    外人不得进诏狱,进去了就出不来,上没公文,锦衣卫也不能胡来,好在北镇抚司地盘相当大,问供的地方,随便收拾就能有。

    申姜叫人离诏狱最近的厅收拾出来,里里外外带人布置好,保证出不了岔子,娇少爷越不了狱,这才请叶白汀过去。

    两边的门是连着的,叶白汀根本算不上出去,没见到半点阳光,就是空气干净不少,比诏狱里味道清新多了。厅故意打造肃穆氛围,没窗户,大白天的点着灯烛,靠墙只放了一张案几,往中间隔了一道屏风,梅花映雪的图案,够冷,够素。

    叶白汀眼梢垂下:“你就让我站着?”

    “不然呢?让你坐我这?”申姜看了眼略透光的屏风,“不怕被看到?”

    “申总旗可以多吃些核桃。”

    “啊?”

    “益智补脑。”

    申姜瞬间瞪眼。

    叶白汀问他:“我问你,叫我过来是干什么的?”

    申姜:“问供啊。”

    叶白汀:“我张嘴问?别人透过屏风能看到人影,就分辨不出谁在张嘴?”

    “对哦。”

    “下面添个案几,上笔墨纸砚——”叶白汀转头看申姜,“我写,你问。”

    申姜一拍大腿,指挥下边去办:“这样好!”

    他坐首位,他问问题,就算慢一点,别人也只会以为他思想深邃,从容不迫,胸有成竹!

    迅速让人将几摆在下侧,申姜很兴奋:“来!带人——少爷,咱们先问谁?”

    叶白汀没话,写了行字给他。

    草——

    申姜眼底兴奋瞬间变成脏话,这他娘哪是问别人供,这是考他吧!什么狗爪子字,本事不够就别学什么狂草好么,他认不出啊!

    “嗯?”叶白汀斜斜看他,“我的字不好认?”

    申姜哪敢不好,敢惹娇少爷生气,娇少爷就敢算计的他死都不知道怎么死,只能自己努力辨认那笔狗爪子字:“挺,挺好的,有大家风采,你想第一个问死者续弦张氏是吧?来人,带张氏——”

    张氏很快带到,杏眼桃腮,削肩柳腰,素衣玉镯,体态极尽风流。

    申姜费劲的认叶白汀写的字,一个一个字问:“听你与死者感情很好?”

    “是啊,”张氏帕子遮眼,梨花带雨,“夫君最疼我了,但有闲暇,就会过来陪我,衣服首饰,吃的喝的,从不吝惜钱财,什么都给我买,我不高兴了,更是花尽心思哄他对我再好不过了,而今撒就走,我可怎么活”

    进了诏狱便没有了未来,所有人最少最少,也会哭一次,可能是进来的时候,可能是无望的时候,可能是想开的时候,拜此包赐,叶白汀熟练的掌握了哭的各种层次,真哭假哭一下就能明白。

    观察了片刻,他提起毛笔,刷刷刷在纸上写字,转给申姜看——

    申姜静了更久,才开口问:“死者体贴听话,你被哄得开心的同时,是不是也觉得他没出息?是不是偶尔在外头,会觉得抬不起头?”

    “啊这”张氏目光微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有什么法子?日子还不是得这么过”

    叶白汀又刷刷写字,申姜又问:“案发时你在哪里?”

    “卧房。”

    “可有人证?”

    “这个没有。”

    “你可曾去过书房?”

    问题越来越快,张氏很紧张:“没,没有的!那天白天太忙了,妾身累的不行,到了晚上恨不得瘫在床上,根本走不动,茶都忘了给夫君送”

    “死者身上的衣服什么时候换的?”

    “这”张氏仔细想了想,“当天客人多,夫君衣服换了很多套,大人的是哪一身?”

    “就你记得的,全部一遍。”

    张氏就回想着,一句句:“妾身记得的,早间穿的是喜庆的团花锦那套”

    “你的指伤了,怎么来的?”

    张氏缩了缩指:“剪,剪花枝。”

    “行了,你出去吧。”

    整个过程相当的快。

    申姜狐疑的看向叶白汀:“这都问出了啥?”并没有什么关键之处啊,不是跟没问一样,“你可不能看着人媳妇长得好看就放水偏私啊!”

    叶白汀都懒得看他:“丈夫新死,着素衣也要配亮玉,鞋头缀南珠,颈间衣服压着别人瞧不见,也要戴五彩璎珞,表情浮夸张扬,话永远抬着下巴,站姿妩媚——张氏是个喜欢炫富,好面子的人,吃穿用度皆好固然能让她有面子,丈夫不能独挡一面一事无成却让她觉得丢脸;她哭的太假,就算死者对她是真的,她对死者不一定是真的;她经常出入死者书房,会以亲自换茶的方式表现自己的‘爱意’;对现场环境熟悉,哪怕是紧张时间下的激情作案,也能有收拾还原的能力;再有——她指有伤。”

    叶白汀:“这倒未必,杀人血衣易烧易弃,被子相对来太大,怎么处理都很显眼,死者被闷死,看似全无痕迹,被子自然也安全了很多。”

    “那老子怎么找?”申姜有点急,“怎么确定找到的就是行凶的那一条?”

    叶白汀眉睫微敛:“血迹。”他指着死者嘴角处非常浅淡的撕裂伤,“再的出血量也有痕迹,那条被子上,一定有很容易被忽略的血渍。”

    申姜摸了摸下巴:“行吧,老子就去找找这被子!”

    叶白汀又问:“死者平日以何为生,爱好什么,在外名声怎样?”

    申姜:“死者叫梁维,是个六品官,督粮转运使,名下有布行生意,早年是孤儿,没家世没背景,一路爬到这个位置,绝对是能力超群,就现在的家财,都够儿孙霍霍几辈子了,可惜他无儿无女,更别孙子了,偌大的家财,怕是都得便宜老婆们了。”

    叶白汀:“老婆们?”

    申姜:“你不问爱好吗?他的爱好就三样,一是布,二是酒,三是老婆,做着督粮转运使,却没做粮食生意,偏对布料颇有研究,铺子光京城就开了十来家,万贯家财都从这里赚的,没事就好品品酒,那些大粮商想找他走门路,送好酒一定不出错,正是年轻力壮血气方刚的年纪,又有钱,有点权,色当然也免不了俗,这几年,年年都要纳两三个老婆,玩腻了,就或卖或送换出去,是以这方面,名声不太好。”

    叶白汀:“照他这个纳法,怕是不好讨良家女吧?”

    “可不是怎的?”申姜一脸‘你可算着了’,“谁家再穷,也不带这么卖闺女的,他那后院乌烟瘴气,什么红牌窑姐都有,明明人长得还行,也是官身,到现在,也没哪个门当户对的人家看得上他,能正正经经的娶房妻室。”

    叶白汀长睫微垂,沉吟片刻:“所以他是个薄情寡义之人,和妾全无感情?还是花花公子,对女子真情实感,只是容易移情别恋?”

    申姜:“这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在外人眼里,老婆于他,不如美酒,美酒于他,不如布匹及生意。”

    所以这是个事业心很强,爱财爱酒的男人

    “他身边就没有特别亲近,特别信赖和依靠的人?”

    “大约”申姜想了很久,摇头,“还真没有。”

    叶白汀眼睫微动:“不,他一定有。”

    “啊?”

    “辛苦申总旗去勘察现场,走访死者社会关系,凶,一定是死者非常喜欢的人。”

    “啥?”申姜不懂,怎么话题突然就跳成了这样,“为什么?”

    叶白汀指着死者身上衣服:“穿成这样,一定是精心打扮过的,寅夜酌,你觉得他是想自己享受?”

    申姜:“不然呢?都了他喜欢在楼顶赏夜景啊。”

    叶白汀摇了摇头:“别的时候,我不多言,只死者遇害这一夜,我问你,申总旗,如果你某天想一个人安安静静,享受惬意,不被打扰,是不是最放松的状态?”

    申姜点了点头:“那必然是。”

    叶白汀:“你在最放松,不想见任何人的时候,穿这样的靴子,系这样的腰带?”

    申姜仍然不懂:“挺好看啊。”

    叶白汀叹了口气:“这是在夜里,万籁俱静,无事打扰,若欲一人饮酒独醉,比如我,会换上最舒服的睡衫,它可以是棉可以是麻,但一定足够柔软,我不想被任何东西束缚,不管什么腰带,袜子都懒得穿,更不要鞋——死者的穿着,华丽庄重,足够显身材却并不舒适,精心打扮,他是要给人看的。”

    申姜铜铃眼立刻瞪圆:“你的意思是当时有第二个人在场?”

    叶白汀:

    他看申姜的眼神宛如看一个傻子:“不是了,此案有凶?”

    “可谁知道凶还能和死者一起饮酒呢?”申姜想想随尸体来的卷宗,“当时现场只有一个酒盅的!”

    叶白汀:“所以总旗大人,仔仔细细去重新勘察一遍现场,找找凶案发生点,问问附近供吧,死者一定有一个放在心上,非常在意的人”

    申姜听着听着,真有点服了,这娇少爷委实不一般,随便验个尸,线索就拎出了这么多个,哪一边哪一边都是方向,他怕不是真要立功了!

    “应该没到一盏茶?”

    叶白汀该的都了,能验的也验了,垂了眸,仔仔细细将覆尸布拉上,盖住死者身体,往水盆架子走两步,慢吞吞净。

    就这一眨眼的功夫,验完尸的娇少爷像被妖精吸干了精气的弱书生,什么清亮的眼,眼里的光,睿智灵通的气质,都没了,嗓子也可见的沙哑,再不复前番提神醒脑的锐利,细腰纤腿嫩,走一步颤巍巍,走两步就得扶墙,一阵风就能吹折的样子,好像下一秒就会死。

    申姜:

    “之前好的”娇少爷扶着墙走几步,想起了一件天大的事,突然停住。

    “米粥是吧?每天给你两顿,一顿两碗——怎么样,老子是不是很大方?”申姜摸着下巴,笑的恶劣又邪气,“不过一共几天嘛,就得看少爷的帮忙有多大了。”

    叶白汀点了点头,安安静静的,往自己牢房的方向走。

    申姜锁了他的牢门,前脚刚走,后脚牢里传来一阵一阵的口哨声,全部冲着叶白汀,‘左邻右舍’都很兴奋,对他感兴趣的,纯粹起哄的,带着恶意的,污秽肮脏的视线都往他身上扫来。

    “呦,弟弟很能干嘛,总旗亲自给你开门关门呢!”

    “今天能干,明天就‘能干’,没想到总旗好这口就是脏了点,下不去嘴啊。”

    “嘿嘿今天下不去嘴,明天可没准,这腰长的很可以”

    叶白汀身上唯一干净的地方,那双用清水洗过的,成了众矢之的,白嫩的,纤细的,柔软的,温暖的皮肤,这里头多久没见过了?

    而且这个人和他们一样,都是出不去的犯人。

    想想就让人亢奋!

    对面牢住着一个八尺壮汉,络腮胡子,脸上有疤,满眼凶光,每隔几天都会拖出去被行一回刑,三个多月了还没死,一看就很不好惹,所有人里,他投过来的视线最放肆,最露骨。

    “掀死人衣服,看死人鸡儿,就为了碗米粥,丢不丢人?”他粗鲁的往前挺了两下胯,怪笑着,“不如跟了哥哥,哥哥给你肉吃,想吃多少吃多少,想吃多久吃多久哟。”

    “哈哈哈噫——”

    笑声伴着口哨,‘街坊们’一起起哄,以为一定能把孩臊哭了,没想到人家开口了。

    “我用自己本事谋生,有什么丢人的?”叶白汀慢条斯理睨了对面一眼,“倒是你娘,在家一定经常哭。”

    疤脸壮汉眯眼:“你什么?”

    叶白汀:“粮食很珍贵,实在不应该浪费。”

    空气瞬间沉默,大家有点不太懂这话的意思,是在人老娘可怜,浪费粮食养出这么个玩意儿没人给养老送终?可又觉得气氛不大像

    “噗——”

    安静环境里,叶白汀右边邻居笑声尤其明显,‘刷’一声抖开那柄脏兮兮的扇子:“人丑就少出风头,省得别人看到这张脸就吃不下饭,吃完看到这张脸立马就吐出来这位仁兄相貌的确鬼斧神工,不怎么适胃口啊。”

    众:

    所以这孩是在骂别人丑吗!不但没有臊哭,没有转移话题,还直接攻击了——少这种骚话,爷不怕,怪只怪你太丑,爷不想玩。

    这他妈以后还怎么调戏!

    “都关诏狱来了,还比丢不丢人这种事——你丢不丢人?”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