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五章 我的未婚
“宁来了,过来坐。”康老爷子指了指旁边的位置,又对霍言道,“言言,好好在后院,你去找她玩儿。”
霍言露出一丝丝笑意,知道这是在支开她。
等霍言走了,康安齐让佣人把茶端过来之后,就和佣人一起离开。
整个客厅,只剩下他们三个人。
宁桑端起茶喝了一口,“好茶。”
康老爷子面色冷了冷,问宁桑:“宁,这位先生,你认识吗?”
宁桑盯着对面的男人仔细看了看,“有些面熟。”
康老爷子呼出一口气,对她道:“你去看看这位先生的腿,看看能不能医治好。”
宁桑这才走过去,撩开男人盖在腿上的毛毯,掀开宽松的裤腿。
是新伤。
看起来没有多长时间。
“新伤,如果当时即时治疗,现在应该可以下地了。”
康老爷子眼睛一亮,问道:“那现在呢?”
宁桑拍拍站起来,“现在也能治,只不过需要把已经长好的位置,再次敲断,才能正骨。最少需要三个月的调理时间,之后复建可能也要花费超过半年。”
康老爷子立马看向男人,“沈,你听到了,你的腿有救了。”
坐在轮椅上的男人,表情并不怎么开心,金色的发丝遮住了他的黑眸,他薄唇扬了扬,随即露出一张笑脸来,“真好,谢谢老爷子您了。”
康老爷子肉眼可见的松了一口气,他喊道:“安齐,安齐!”
康安齐走了进来,“爸!”
“林,沈的腿有救了。这样,你安排一下,送沈去医院。”
康安齐一听,也是满脸喜色,“真的吗?那就好,那就好。沈还这么年轻,要是真的一辈子坐在轮椅上,真是我们康家的不是。”
康安齐推着男人离开,一边走一边道:“沈啊,你放心,医院这边,我们会安排好的。你只要安心养病就行了。”
等康安齐把男人推走,康老爷子忽然沉声问道:“宁啊!你知道好好对我来意味着什么,你既然知道她在基地遇到过那样的男人,为什么不提醒我?”
宁桑微微蹙眉,“那样的男人?”
“沈易!”康老爷子指着楼上,“你别跟我,你不认识。”
沈易这个名字,宁桑还是很有印象的。
只是
“我给了他钱了。”她强调道,“一千万。”
一千万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那绝对是天文数字。更何况她调查过沈易的身世背景,这一千万足以让他挥霍的。
康老爷子恨铁不成钢的咬牙道:“你就不应该给他那一千万。你这是在助长他的野心。一千万你都能随随便便的拿出来,他难道不会想要更多吗?”
宁桑皱眉,“他不会。”
康老爷子冷笑一声。
“他的眼神我看过他的资料,我这么羞辱他。按照他的性格,他是绝对不会再来找好好的。”
“而且,他当初的确救过好好。”
“这一千万,虽然多。但是他拿了,也并无不可。”
康老爷子见宁桑这一副天真的模样,忍不住用指着楼上,道:“那他怎么来呢?你知道他的腿是怎么断的吗?”
宁桑摇头。
“我调查过,是和娄家有关。你给他的一千万,他一进赌场,七天就完了。他拿着最后的车票钱到了帝都,成了娄瑾赋的保镖打。”
宁桑听到娄家,神色变了变。
她对娄家印象不好。
“娄瑾赋之前因为欺负过好好,一直对好好心存报复。但是这个沈易,仗着认识好好,就偷偷的和好好联系,最后被娄瑾赋发现。”
“娄瑾赋想要欺辱好好,被沈易救了。但是他双腿残了。”
宁桑:“”
“他双腿残废,不去医院救治。却哄着好好,让好好为他负责。好好,答应和他结婚。”
宁桑的神色猛地一变,抬眸看过去,只觉得不可思议。
康老爷子深吸一口气,“如果不是薛婉和霍言她们提醒我,还不知道这个沈易会怎么教坏好好。”
一个男人想要和一个女人结婚,多的是办法,即使他双腿残废,也不会影响他其他方面的龌龊。
更何况,他的腿并没有那么严重。
后院。
霍言看着乔好在院子里种草药,自从她学医之后,老爷子后花园有一半种的都是她的草药了。
“好好啊!你家那个帅哥,是谁啊?你家里的亲戚吗?”
乔好要头,一边种草药,一边回答道:“我的未婚夫。我们以后要结婚的。”
“什么!”
霍言大声尖叫,随即用捂着自己的嘴巴,“你再一遍。”
乔好:“我的未婚夫,我们以后要结婚的。”
霍言:“”她这个乌鸦嘴,居然被她给中了。
还真的有臭男人居然敢骗他们的师妹,胆子真大啊!
她压住自己心里的情绪,笑呵呵的道:“那好好,你喜欢他吗?”
乔好天真无邪的道:“应该是喜欢吧!”
霍言:“什么叫应该?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乔好放下铲子,一脸严肃的道:“师姐,沈易了。未婚妻就是要喜欢未婚夫的。他是我的未婚夫,我就应该喜欢他啊!”
这个畜生!
这个禽兽!
霍言在心里恨不得把那个叫沈易的给千刀万剐了,她耐住性子,“好好,不是这么算的。这是有个先后顺序的,你喜欢他,才能做他的未婚妻啊!不是做了他的未婚妻就要喜欢他。”
乔好不是很懂,问道:“那我喜欢一个人,就能做他的未婚妻吗?”
霍言:“也不是这么。就是未婚夫妻两个最好是先两情相悦,然后再订婚。”
乔好想了想,呵呵道:“那不也是一样吗?未婚妻喜欢未婚夫,未婚夫喜欢未婚妻。不就是两情相悦吗?”
那个禽兽呢?
这是那个禽兽教她的理论吗?
这是什么狗屁理论?
霍言四处转动着头,想要找到可以解决狗男人的东西,谁知道一转过头,就看到了后花园门口的轮椅。
那一头刺眼的金发,再配上那张脸,真是
怎么看,怎么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