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Chapter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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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时快步朝莫禹澄跑去,灵巧的像一头鹿。

    他怎么突然会在这里呢?

    从方才接到电话起,金时的心跳就没缓下来过。

    这么怎么可能吗?他不是应该在北京加班吗?不是应该忙的都没有时间回她的微信呢?

    怎么就突然出现在了咖啡馆前?

    金时轻轻地扑入了莫禹澄的怀里,仰起头望着他,眼里亮晶晶的一片。

    莫禹澄低笑着揉揉了金时的脑袋。

    “给你个惊喜。”

    今天早上莫禹澄飞到韩国的大邱开完会之后,就直接坐了最近的一班飞机飞到首尔来了。

    虽然在心里想过无数遍金时看见自己时惊喜的样子,但亲眼见到站在咖啡厅门口的她,莫禹澄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那笑容里满是温柔缱绻。

    “抱歉的是,我们的时间只剩下5个时,我晚上得坐飞机回北京。” 莫禹澄的脸上有些歉意。他第二天一早还有电话会议要参加,因此得回去再过一遍手头的材料。

    金时歪着脑袋想了想:“呀,那我们岂不是像牛郎织女一样!”

    “我们又不是一年只能见一面。”莫禹澄无奈地拍拍她的脸颊。

    “你明天下午的飞机,我还要去接你呢。”

    金时嘻嘻哈哈地又把头埋进了莫禹澄的怀里。

    自己刚才的话好蠢哦!

    不过,蠢就蠢,谁叫莫禹澄宠她呢?

    闻着莫禹澄身上的淡淡古龙水味,金时心里甜滋滋地想。

    两个人沿着路走,顺着人流来到了弘大外面的三角公园。公园里人群熙熙攘攘,中间有大批人群聚集,金时好奇地探头瞧了瞧,发现这里竟然是一个市集。

    走在人流中,金时被摊子上各种各样的物件吸引,时不时就要跟过去瞧瞧。莫禹澄跟在身后,只能紧紧拉住金时的手,以防被人群冲散。

    弘大的周末市集很有名,一般都是弘大的学生把自己制作的手工艺品拿到市集上来卖,胜在新巧。因此也吸引了许多游人专门在周末的时候来到此地游览。

    拐角处,金时看到有一家卖手链的摊位,她拉着莫禹澄往前挪了挪。摊位上有简单的介绍,介绍上,摊主是学玻璃艺术的,这些手链都是摊主自己亲手烧出来的玻璃制品。

    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但各种巧剔透的玻璃串儿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五彩斑斓,让金时觉得甚是喜爱。

    她挑选了看起来是同一个系列的两个手串,和摊主付了钱,转头把其中一串系在了莫禹澄的左手上。

    然后,金时高兴地把另一串也系在自己的左手腕,举起来得意地道:

    “好看吗?我们是情侣手链哦!”

    完自己又噗嗤笑倒在莫禹澄怀里,害羞地用双手捂着脸:

    “好俗气哦我们,哈哈哈哈哈!”

    莫禹澄被金时闹得心痒痒,碍于周围人多,只能低声咳了咳:

    “咳咳,开心就戴呗。”

    摊主是个看起来很只的女生,她笑眯眯地望着莫禹澄和金时这对看起来十分甜蜜的情侣。

    她记起她当初之所以选择玻璃艺术作为自己的大学专业,是因为有人和她讲过的一句话:

    “明明是和路边不起眼的石子一样的成分,却在遇到不同的温度和工艺下,演变成了如此美丽不同的产物。就像是人世间的爱情一样美好。”

    从市集出来,莫禹澄带金时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家烤肉店。店里环境很一般,烤盘周围有着看起来使用了很多年的黑色痕迹。店里基本没有外国的游客,来的都是周围的大学生,连菜单都不像很多韩国的“网红店”,会配备中文菜单。

    “这是我在国外念书时认识的一个韩国同学推荐的店。是当地的大学生心目中的烤肉店No.1。”

    莫禹澄把手机微信上的对话一字不变地照念出来,念完以后觉得莫名羞耻,又低声咳了一下:

    “要是嫌环境不好……”

    “不!”金时激动地一把握住了莫禹澄的手。

    “我就喜欢这种馆子,馆子吃的最香了!”

    金时终于吃上了心心念念的烤肉。

    还有心心念念的牛大肠、牛肠、猪皮……

    倘若看过《秘密花园》的朋友应该会记得,毒舌傲娇很有钱的神经病男主金朱元曾经有一句名言:

    “猪为什么是猪呢?因为肉多才叫猪。”

    既然猪肉这么好吃,为什么要迷恋猪皮呢?

    莫禹澄瞧着对面的金时吃的眉飞色舞,心中满是疑惑。

    几个月的相处下来,莫禹澄早就发现他和金时两个人在饮食的口味上简直是差的南辕北辙。

    金时口味偏重,喜辣;而他口味清淡,最讨厌油腻。

    金时对内脏这些部位有着特殊的偏好,出去吃火锅金时只点毛肚鸭肠牛骨髓这些;而他对这些一概不碰。

    男女之间,在度过最初的暧昧期之后,更多的是日常中两个人之间的磨合。吃饭口味合不合;看电影品味一不一致;出去旅游是喜欢卡网红地点以“拍拍拍”为目的,还是重视自身与自然人文景色之间的交流感触。这些男人与女人之间思维、生活方式上的差异,或许一开始的时候,会为两个人之间的荷尔蒙增加吸引力。但随着日子趋于平淡,是一方彻底做出改变,还是两方各退一步做出妥协,这都为一段感情能够走到何种境地挂上了一个不确定的问号。

    莫禹澄也曾交往过一个女朋友,在美国念大二的时候。

    那个女生精致,优雅,看起来就是和莫禹澄一样的人。

    最初的表白时也许没多少的浓情蜜意,只是同类之间的一种吸引和肯定。

    ‘倘若我应该找个女朋友,大概就会是她这个样子的。’在见到那个女生时,莫禹澄心中就有了类似这样的想法。

    可是,两人只谈了3个月不到就分了。

    莫禹澄和那个女生都是性格极为强势,而且极有主见的。去餐厅吃饭,他们会因为这顿饭是不是配得上82年的拉菲而争吵。大家一起开车去阿拉斯加看极光,他们会因为等了七天七夜却没有看到极光而吵得让全车人都不敢来劝架。

    那个女生认为,这趟旅行从头到尾就是一个笑话。在第三天没有等到极光时全车人就应该掉头回去。

    而莫禹澄作为全车的领队,则认为大家一开始也做好了看不到极光的准备,毕竟这玩意儿就跟长白山的天池一样,能不能看见都是看缘分。

    莫禹澄不是个喜欢斗嘴的性子,他十分厌恶这样不眠不休的争吵。到后面,往往两个人话头一不对,莫禹澄就闭嘴不再话。

    而对那个骄傲的姑娘来,这种冷暴力让她更加难以容忍。

    莫禹澄的思绪被金时拉扯了回来。因为后者正在心翼翼地夹了一块儿猪皮放到莫禹澄的碟子里。

    “你真的不尝尝吗,真的人间美味啊!”金时的脸上满是吃过美食后的幸福与满足之感。

    看着金时的五官在烤肉的熏烟后面渐渐模糊。忽然,莫禹澄心里就涌出了一股邪念。

    或许,他可以尝尝这看起来毫无吸引力的食物。或许,它真的像金时的那么好吃呢?

    否则,怎么会让她的脸上流露出如此幸福的表情?

    想到这里,莫禹澄拿起筷子,端起碟子,将猪皮轻轻放入了嘴里。姿态优雅的像是在品尝米其林三星。

    “怎么样?”金时紧张兮兮地问道。

    “你不喜欢可以吐出来的。”金时可怜巴巴地伸手端了自己的碟子过去。

    猪皮在嘴里嚼了个来回,喉头翻滚,猪皮被轻轻咽下。

    还不错。莫禹澄想。

    原来是这样的味道,似乎也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不堪忍受。

    “挺有嚼劲儿的。”莫禹澄想了一下评价到。

    来也神奇,遇到金时以后,莫禹澄觉得自己过往的底线都在土崩瓦解,做了许多自己以往从不会做的事情。

    比如,不顾公司人的非议,把金时拉到自己手下实习。

    比如,会对金时一些听起来像是吃醋的话语。

    比如,任由金时在自己的左手上摆弄,待着和她一个系列的情侣手链。

    比如,坐在这家店里,第一次尝试自己从不喜欢的烤猪皮。

    ……

    他喜欢金时,莫禹澄心里知道。但因为喜欢,让自己整个人发生这样的改变,莫禹澄并没有想到。

    是什么改变了这一切呢?

    也许是过往磨平了棱角,让自己变得更渴望爱情的温暖。

    也许是时光消融了孤独,让自己不再咄咄逼人,也学会去体谅和包容。

    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切的改变,都在潜移默化中进行。等莫禹澄意识到的时候,发现其实一切都不算糟。

    甚至,在心里面,会有了幸福的味道。

    对面,金时的脸上正笑靥如花。

    望着金时,莫禹澄的嘴角也擒着一抹温暖的笑意。

    有太多的事情无法理解,但他依然感谢上天,将金时送到自己的身边。让他那颗还没有完全冷掉的心,又能够像正常人一样跳动。强健,火热。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作者有话要:

    老话讲,对的时间里遇到对的人。

    设想了一下如果在平行宇宙里,莫禹澄没有发生这些变故,依然骄傲而自我。他和金时的故事,又会是什么走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