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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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皆如草木,唯你是青山,嘲笑世间,情难两得,天作隔两岸”1

    歌声消沉落寞,筷子击打在酒杯上,杯里酒水微漾。

    落日的余晖照进开满鲜花的楼里,撒下一片灿烈的金黄。

    唱歌的是陆凤,这首歌林默在曲园卖艺的时候唱过,陆凤一听就喜欢上了,回去路上他:“调子挺好的,就是歌词听不大清楚。”那时候已近午夜,林默打着呵欠从木箱里找出纸笔,把歌词抄下来给他看,又唱一遍给他听。

    “回顾皆如草木,唯你是青山。”陆凤从后面抱住她,头探出来,嘴里念着这句,笑道:“这是在我吗?在你眼里,其他人岂非都是草木,你只看得到我。”

    林默回首道:“是呀,天下男人那么多,我只看得到你。”

    回忆戛然而止,与烈酒一起焚烧殆尽。现在这句歌词换他来唱,翻来覆去,一遍又一遍,只唱这一句。

    花满楼在喝酒,他酒量一向不错,偶尔也会酌几杯,但今天的酒实在喝了太多,酒劲儿涌上来,连额头青筋都在跳,脸色也跟着涨红,一阵阵的发烫。他本也不想喝这么多,但一个好朋友心里难过的快要撞墙,抱着酒坛子来找你的时候,总不能让他一个人大醉。

    陆凤在来之前已经喝了不少,来之后又喝空了两坛烈酒,茅厕跑了五六趟,吐了七八次,花满楼不得不跟着他到茅厕里,只怕他一头栽进去。

    到后面两个人几乎一块栽进去。

    幸好吐了几次后稍微清醒了些。

    “所以,你就这样回来了?”花满楼道:“她既然那样,或许已经后悔了,在等你开口挽留她。”

    敲杯的停住,陆凤道:“她不会,她若是真的后悔,根本不会等我出口挽留。她之所以那样,是在给我留面子,怕伤害到我,更怕我纠缠她。”一杯酒落肚,他凝视空杯:“她那么喜欢我,我却伤透了她的心。”

    花满楼道:“这不是你的错。”叹了口气道:“但有件事你必须要知道。”

    “那晚的异变已经有无数人认定是她做的,无知无觉操控了天下,光凭这一点已经触到了皇权的逆鳞,也足够让天下人忌惮她。”

    陆凤道:“她也会受到无数人的尊崇和信仰。”

    “所以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我知道。”

    花满楼轻轻叹了口气,“你有没有一种可能,她是不想连累你,所以才那样?”

    陆凤道:“我想过,但是她不会。她或许会隐居,或许会出海,唯独不会想跟我分开,因为在她的认知里,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不必害怕任何困难。”

    “所以你这次不打算陪在她身边保护她?”

    陆凤站起来,扶着楼的栏杆俯下身,沐浴夕阳的光辉,遥望冷雾缭绕的西湖,“若是以前,我绝不会放她一个人,而今日,她已不是昔日那个林默了。”

    “她已经有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已不再需要他了。

    双臂撑着栏杆,头枕在上面,喃喃地唱:“情难两得,天作隔两岸”

    热茶的雾气升腾,街边的茶棚里,伙计的两只在堂布上抹了几下,弓着身满脸堆笑道:“客官请慢用。”

    江南已初见莺飞草长,北方却还在倒春寒,路边的砖瓦缝里仅有那么一丁点绿意。

    无限月读已过去了一个月,因树界降诞而生出来的盘虬的枝蔓早被人清理干净,有人拿去雕刻木像,有人拿去打箱子柜子,也有人砍了烧火取暖。

    这家茶棚里灶下烧的木头就是。

    今天的春天来的格外晚,也格外冷。

    林默戴着口罩和墨镜,上是毛线套。她的放在茶碗上,眼睛盯着热茶发呆。

    墨镜和口罩藏起了她所有的情绪,伙计有点拿不准,讨好道:“客官,这茶再看可就凉了。”

    “我只是很奇怪。”她道:“你是不是看我戴墨镜,以为我是个瞎子?”

    伙计一抖,堂布掉在了地上。

    林默看着他:“不然你下毒的法为何如此明目张胆?”

    伙计没有明目张胆,只不过法不太高明而已。

    讨好的笑已僵硬,他立刻跪了下来,头砸在地砖上,磕的结结实实,还未话,只见白光一闪,伙计的人头已落下。

    是剑气,离她不远。

    林默立刻站起来,右的中指绕着卷在食指上。

    这是她跟陆凤分后新兑换出来的技能,这个动作可以竖起一道看不见、攻不破的屏障,能免除包括爆炸和冲击在内的一切攻击。

    系统,此技能出自海贼王,使用者叫名字太绕她没记住。但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以前绑定的索隆也出自海贼王,所以她问系统,索隆的三千世界能砍碎这道屏障吗?

    系统不能。

    连索隆都砍不破,别人自然也不能。这是林默现在敢大大方方站起来的底气。

    辆马车停在茶棚口,停在她身前。

    那是她迄今为止见过的最豪华气派的马车,拉车的是四匹没有一根杂毛的雪白的高头大马,神骏非常,车身用的是沉香木,隔着七八尺都能闻见那股淡然的幽香,以白玉彩绸和雪缎为装饰,整体大而广阔,车下的轮子也比普通马车大一半,宽一倍,上面甚至还包了金边。

    两个侍童从车上一左一右的跳下来,一个里抱着红毯,一个里捧着一篮花瓣。

    红毯就位,花瓣飞扬。

    车帘被侍女掀起,一个穿着白衣的公子从车上走下来,一举一投足皆有世家的矜贵气质。

    白衣贵公子下来的时候,早已有人将尸体拖走,血迹清理干净,然后再在那处洒满花瓣。

    又不知从何处冒出来一伙人,利索的把茶棚拆走,分秒间立刻又搭好一个气派的亭子,再放上一个纯白的玉石打造的座椅,两个穿着鹅黄长裙的侍女打着两把孔雀大扇静静侍立在座椅后面。

    给林默看的一愣一愣的。

    白衣贵公子神态倨傲的坐上椅子,像是一位帝王坐在他的宫殿,神色冷冷地瞧着她。

    林默之所以还没走,就是想看看这位爷还能玩出朵什么花来。

    “你就是林默?”贵公子道:“果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有事?”

    “我是太平王世子,宫九。”

    “哦。”

    “哦是什么意思?”

    林默道:“表示我在听。”

    宫九接着道:“听大魔王林默不但是个世间少有美人,而且神通广大,有通鬼神之力?”他每完一段话都要停一停,看着林默的脸,像是在寻找着什么特殊表情。

    然而一切的表情和神态全部被口罩和墨镜遮住。

    “嗯。”

    宫九盯着反射着虹光的墨镜,沉声道:“我缺一个世子妃,我认为你很合适。”

    听起来非常的霸道。

    林默迟疑了一会,冷漠道:“我不这么认为。”完正要走,宫九板起脸道:“站住!”

    她当然不会站住,宫九只好站起来,身形一晃,风一样绕到她面前,“我是世子,未来的王爷。”

    林默蹙眉:“所以?”

    这还用所以么?你不是最喜欢王爷了么?

    宫九也是当日“除魔大会”上的一员,他命人去书局把林默的写的书全买回来,花了整整三天时间才看完,基本确定了她的口味,因为纵观全书,里面的王爷简直像是从一个娘胎里滚出来的,什么容貌清俊啊,眉宇间霸气侧漏啊,屁大点事把王妃挂城墙上啊。

    显著特点:霸道、矜贵、偏执、深情,这些形容词堆放在一起,写满了每一页,可见爱得深沉。

    她怎会对自己这个完全长在她审美上的男人无动于衷?是他宫九表现的不够矜贵还是不够霸道?

    必然不能是因为他长得不够清俊。

    虽然看不见林默是什么表情,但他略一思索,悟了。

    女人,你在欲擒故纵。她书里的女主全是这样的。莫得关系,他看过书,这样的桥段他早就烂熟于心了。

    宫九逼近她,正要把她咚在墙上,来一个掐腰亲,虽然他对这种行为感到迷惑,可谁又知道大魔王是不是有点不为人知的癖好呢?所以他想试试。

    只可惜他没有眼部疾病,做不到“双目骤然通红。”

    却不想刚一凑近,他的鼻骨生生撞上一堵看不见的墙,撞的鼻血长流。

    很好,现在他的眼睛红了,不但眼睛红,雪白的衣服也红了一块。

    宫九捂着鼻子,身残志坚的完了台词:“女人,欲擒故纵也要有个限度。”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