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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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原一点红

    一点红是个杀,是整个中原信誉最好,要价最高的杀。

    在他之前,杀是个卑贱的,见不得光的行业,在他之后还是见不得光,只是没人可以轻贱他,因为一点红会杀掉所有侮辱他的人,哪怕是雇主。

    很难想象,如他这般独来独往,冷傲孤僻的人会受命于一个组织。

    这是一个杀集团,门下杀十三人,全部都是组织首领从养大细心栽培的孤儿,他们无名无姓,只有数字为代号。

    一点红就是这个集团的一,他能排第一绝非是最早入门亦或是年纪最大的缘故,恰恰相反,一点红入门最晚,年纪最,天赋也并非一等一的好。在他十六岁之前,他是十三,而他成名一战,是在边关杀掉了一名被二十万兵马重重维护的辽国奸细。

    其实对首领这种人来,什么敌国不敌国的,只要钱给够,天王老子也能杀给你看。更何况这位雇主给的价钱奇高。

    他先后派了三个人去试水,无一例外,全部死在重兵绞杀之下,首领本都预备亲自出马了,十六岁的一点红站了出来,他:“我去。”

    一个月后,他带着人头和一身大大一百多处伤回来了,一袭黑衣被血浸透,从这之后,他的代号变成了一,没过多久,一又变成了一点红。

    他为组织效命了十余年,十年里他早已看清,一教养他的师父是个什么样的人,只要给钱,他什么都能出卖。。

    这个什么都能卖包括他的剑,也包括他这个人。

    “三十万两,买你一夜。”

    首领拿到这张纸条的时候连蒙脸的面巾都要笑掉了,他一点红叫过来,背着绕着他前前后后转了四五个圈,转一圈啧一声,转一圈啧一声,像是在品鉴万花楼的头牌姑娘。

    一点红看到那张纸条气得连都在抖,冷声道:“我不去。”

    首领问他为什么不去,他:“我出卖的是剑,不是人。”

    首领呵呵呵地笑,也就是雇主点名要一点红,不然他自己都想去了,天下有比这更便宜的事么?没有,绝没有。

    他:“不去就不去吧,这或许是个玩笑也不定,谁肯花三十万两去睡一个男人呢?”然后,他给一点红倒了杯水,水里下了十倍的药。

    一点红喝了下去,他已拒绝了师父下达的任务,不能再拒绝他给的水。

    然后他倒下去,浑身热得简直要炸开!

    首领命人将他的衣服剥光,常年不见天日的,苍白的体魄暴露在烛火下,慢慢染上情丨欲的色泽,一点红双目赤红,一声声破碎的呻丨吟压抑在喉咙里,嘶声道:“放开我!别碰我!”

    这当然没有用,那药不仅能挑动欲望,还有软骨化功的功效。

    看在三十万两的份上,首领甚至还免费附赠道具若干,哪怕到了这时候,他甚至连对方是老是少,是男是女都不是很清楚。

    然后一点红见到了林默,完成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她实在太美,目如横波秋水,脸似桃花,温婉如神女,她贴在他身上,抱住她,就好似拥抱了一捧水。屈辱与不甘中慢慢演变成了心动,对方的身上体温、香气、以及温柔抚慰,都让这个独身漂泊二十余年的人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到后面,他的搂住她的腰身,咬牙颤抖着,几乎要落下泪来。

    药效已解,他是真真正正的心动了。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这样的人?”他问,她不答。

    直到他累极昏昏睡去,仿佛有落在他的鬓角轻柔抚摸,耳畔温声细语:“因为你值得。”

    那时他根本未曾想过这份心动来自于一个可笑的误会。

    第二天早上,他得到“镜花水月”一把,一句“不配用剑”的羞辱。

    那一刻,一点红是真的想杀人的,可就算真的杀了她又能怎样?他的心已经丢了,再也寻不回来了。

    后来,他决心脱离组织,在沙漠中失被擒,他又见到了林默,还是那么美,漫天席地的黄沙亦不能损去她美貌的分毫。

    孤灯帐里,她抱着他,轻轻地,一遍遍地:“你好好的,我喜欢你,喜欢你还不行么?”

    再后来,关外苦寒之地,他亲眼看着她把温柔缱绻的笑容送给别人,眼中柔美深情的光泽是他从未见过的。

    原来你真的不喜欢我啊

    跟陆凤的那场比武是他留给自己最后尊严,输了比试自然没什么可的,他想:就此永别吧,可千万千万,莫要再叫我遇上你,其实我什么都没失去,因为我从未得到过。

    一点红以为他跟林默就这样过去了,偏有一场无限月读让他重新审视了自己对她的感情。

    他梦到了年幼最脆弱,最孤苦无依的时候,被野狗撵入穷巷,见到了款步而来的她。

    厚重的外衣盖在他身上,温声细语道:“我照顾你,我会对你好的。”

    那三天的梦真是不愿醒来啊,醒来之后,他忽然就明白了其实他并不是爱林默,是爱被她关心的感觉。

    无限月读之后,林默站在了江湖的风口浪尖,按照她自己的法,平均一顿饭的功夫就有七八个人跪在她脚下求她续梦,也有更多的人对她投毒,暗杀。

    他在街边的店里偶遇了她。

    陌头初见杨柳色,她穿着一身浅碧色的衣裳坐在角落里吃面,店二笑得一脸讨好,给她上了一碟菜,似不经意的,用肩头油乎乎的堂布擦擦,全然不曾注意到,堂布里藏着一把短刀。

    店二绝不是普通人,他的刀极快,能让一点红评出快字的人,江湖上绝不超过二十个。

    他奔过去拔刀相挡已来不及,因为店二的刀猛刺向她胸口时,他的刀才刚刚出鞘。

    林默并没有死,刀光还未闪便被油木托盘挡住。短刀扎透托盘,她就顺势一拧卸下了刀,刀落在她里云淡风轻地一挥:“看剑。”

    一点红松了口气,心脏还在胸腔里狂跳不已。

    短刀被林默悬在桌子下,刺客跪得老老实实,两只拍在刀身上,慢慢的,两只全黑了。

    刀上有毒。

    林默吃完最后一口面,打了个嗝,把短刀还了回去:“你有解药吧?”

    扮成店二的刺客脸色变了变,道:“有。”

    “哦,那就好。”她起身就要走。

    不仅刺客意外,连一点红也很意外,走过去道:“你就这么走了?”

    林默见是一点红,腼腆的展露一个笑颜:“是你啊。”

    “你不该放他走。”一点红这话的时候已经陪林默走了很长一段路了。

    林默忽然立住脚:“为什么?”

    一点红道:“因为他是杀你的人。”

    “不。”林默摇头道:“我是,你觉得他们为什么要杀我?”

    一点红不出。

    林默叹了口气,自嘲道:“因为我的存在威胁到了他们的性命,如果是为了自保向我出,实在情有可原,我有什么理由杀他呢?”接着苦笑道:“或许是我前半生过得太顺遂了,没吃过一点苦头,连老天都看不过去了。你相信么,在我二十三岁之前,我没遇到过一个坏人,二十三岁之后,我好像每天都要面对几个坏人。”

    一点红似是笑了一声,道:“在遇到你之前,我也曾遇见过几个善人,但跟你比起来,他们都恶毒得像阴沟里的毒蛇。”

    林默抿抿唇,眼睛也跟着弯了弯:“我就当你在夸我了。”

    “陆凤呢?他为什么没跟你在一起?”

    林默先是沉默了一下,然后笑着道:“为什么一定要在一起呢?就算再喜欢,总在一起也会腻的呀。”

    握刀的忽然紧了紧,一点红冷声道:“莫非是他贪生怕死?或者,是他负了你。”

    林默又站住了,转过脸道:“你的想象力还真是丰富,好了,你还要跟我多久?”

    一点红一时失语,镜花水月几乎被他捏出指印:“我只是想跟你,我想清楚了,我对你确实有些误会。”

    “哦。”哦完林默就觉得可能有点敷衍,又问了一句:“什么误会啊?”

    一点红立刻耿直道:“我以为我爱你,其实不是,我只是把你当成我娘。”

    林默:“”这话她没法接,幸好一点红也没想让她接,完他就畅快了,释然了,扬了扬中的刀:“有它陪我,足够了。”

    镜花水月的确一直陪着他,从壮年到暮年,走过了数不清的生死恶斗,每当夜深孤寂之时,长刀出鞘,在月华下在闪动着银亮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