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女皇登场

A+A-

    在贫穷的西区,当铺老板对客户心怀同情,愿意满足他们的需求,比如建立在码头附近的当铺接受木匠工具,开在流莺聚集地附近的当铺允许男人把典当掉的首饰赎回一晚上,去哄女人开心。

    相似的情况在东区同样发生着,当铺伙计当场揭露业内潜规则,向陆离释放着善意与友好,让人不由相信,人间有真爱才怪!

    一切都是为了利益,不能所有从事本生意的人都市侩,但开当铺的人,绝对是想方设法,从顾客口袋中榨走最后一枚硬币。

    “先生,假如您遇到经济困难,一定要考虑本店。”

    在出售炼金术师专用火炉的过程中,伙计惊喜地发现,这位神秘先生并不是那么有钱,钱袋材质普通,里面也没有多少英镑。

    于是,他再度劝。

    坦白来,眼前这家伙并不懂该如何掩饰贪婪,哪怕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听到现在,也应该察觉到了对方的那点心思。

    因此,陆离格外好奇对方究竟是为了什么,两千镑,足够买一支纯金杖了吧?

    在普通人看来,这笔交易过于荒唐,甚至会发出感慨

    世道变得越来越离谱,一支铂金,或者镀银杖,竟然能卖出天价,而且出价方还是当铺。

    果然,这个世界并不简单。

    若非目前把案情放在第一位,陆离都想暂时停下脚步,好好调查一下原委。

    “再看看吧。”

    陆离摆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接着,又故作无奈道“这段时间生意越来越难做了,而我又喜欢收集稀奇古怪的文物。”

    “所以,这支杖是您的私人藏品?”

    “没错,从一个家境破落的波兰人那里收购而来,为了得到它,我当初可花了不少钱。”

    在故意透露了一点个人信息之后,陆离转身离开了当铺,中还拎着一个油纸袋。

    里面装着的那个火炉,是否有什么特殊作用,他暂时还不清楚。

    大概算捡漏了吧?

    毕竟,它确实有很长一段历史了。

    “亲爱的女士,本店提供送货上门服务,请留下一个详细地址。”

    离典当铺不远,是一家奢侈品店,出售各种动物皮毛制成的大衣,以及各种皮制品——

    由密西西比短吻鳄腹部皮肤制成的钱包,绝对属于高级货,因为只有那一块地方,有一种叫做竹指关节的天然图案,而且,每条成年大鳄至多能产出三个钱包。

    由尼罗河巨蜥皮制成的肩包带,这种皮货,可以通过染色显示出明亮美丽的颜色。

    此外,还有比较常见的菱纹蟒蛇皮、鲨鱼皮、鸵鸟皮。

    女爵带着她的两个好闺蜜,在这里逛了一圈,然后,买下了价值五百多英镑的皮带和箱包。

    为了能够留住大客户,老板决定让店员送货上门,其实,这算是万神殿市场的一条潜规则——

    只要消费金额达到一定数目,店员乃至老板本人,就会换上一顶高帽,身着一件特大号西装,上面带着闪亮扣子的那种,为顾客上帝跑腿。

    “加雷特公馆。”

    一番买买买之后,女爵镇定了许多,她甚至还在思索,接下来要不要去珠宝店看看。

    旁边,艾文思夫人和爱克斯夫人也不再过于紧张,热闹的市场、恭敬的店员,以及暗中保护自己的调查员,给了两人一种安全感。

    当然了,这种感觉并不靠谱。

    从陆离到温斯里警官,心中最关心的还是能否把幕后黑钓出来。

    为此,再牺牲两三位无辜市民,也是值得的,更何况她们并不算无辜,留着只能败坏社会风气。

    “加雷特公馆,对吗?我这就派人把东西送过去。”

    老板在口中重复了一遍,确认无误以后,赶紧挥了挥,示意店员把商品送走。

    之所以要确认,是因为老板出身东区,语言习惯并没有完全改过来,很难听懂西区话。

    在东伦敦,人们喜欢把“”和“v”调换位置,随意地使用过去时,还喜欢省去“g”音。

    在西伦敦,绅士和姐们喜欢一种结巴腔,或者,喜欢创造分音节。

    对此,陆离算是有些感触。

    几个时前的晚宴上,他确认了一件事,腔调是用来划分阶层的,跟所在城市、生活习惯之间,关系不大。

    出身贵族的女士们这样话

    喜欢乐——安——蓝——天。

    师——安——善——良。

    精致的绅士们则这样

    下午出西——英——行,在沃顿乐——物——路,或者去听歌——剧,或者下去——赛——哎——马。

    不仅如此,还混用西班牙语、法语,要不是陆离有扮演者自带的语言天赋光环,他真的很难听懂这些人话。

    圈地自萌?

    这个词语可能并不恰当,但确实可以反应出上层人士的这种行为。

    大家都在一种能在通行全国同行的话,可能部分发音有些问题,但能保证任何人都能听懂。

    唯有贵族,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很多花样,只为区分谁是自己人,谁是乡巴佬。

    为了让自己顺利融入上流圈子,来自乡下的女爵特意请了口音老师,平时也会请教好闺蜜。

    “接下来去哪里?”

    着,艾文思夫人下意识地回头,她看到了混在人群中看杂耍的陆离,然后,又在前方看到了欺骗自身感情的男人。

    事实证明,三人始终处在保护与监视之中。

    “逛逛吧,那位陆先生不是下半夜再离开这里,前往附近人少的巷吗?”

    语气中带着不加掩饰的不满,可女爵没有办法,她只能可怜自己,竟然被一个疯狂的犯罪组织盯上了。

    红颜多命薄。

    虽然凡尼莎并不知道这个东方词汇,但她却产生了类似心境。

    不过,陆离可不会去关注一颗棋子在想什么,尤其是对方的品格及所作所为,并不值得被同情。

    时间慢慢推移。

    一行众人,在不知不觉中走出了万神殿,来到了摄政街。

    罗马的奥古斯都因建造而著名,

    他继承的是砖头的罗马,

    留下的是大历史的罗马,

    但我们的纳什不也是一位大师吗?

    他找到了所有的砖,也给我们留下了石膏!

    这是一首童谣,温斯里警官时候经常听伙伴们唱,久而久之,他也学会了这首歌。

    那时候,纳什大师负责街道整改工作,他拆除建造了不少花园、广场,以及若干新月形建筑——

    以讨好摄政王阁下。

    预想中,王室成员会住在此处,一个乡村式的大宅子,旁边环绕着淳朴、可靠的中产阶级。

    具体来,是以卡尔顿府为终点,圣玛格丽特教堂和威斯敏斯特堂建在后部,以凸显王室、基督教和政府,三者间的权力。

    然而,受限于种种原因,街道并没有按预先的设定来建造,反而变得简陋起来,一系列楼梯从街道延伸至林荫路和圣詹姆斯花园,主体结构为白色灰泥面。

    在当时,它确实引起了轩然大波,在市民们看来,摄政王街丑出了新高度。

    近四十年过去了,随着审美观念的变化,大师留下的这个完成度不足预计五分之一的街道,被民众称为“世间最伟大的道路之一”,被外国访客描述为“拥有壮丽恢宏的气质”。

    只能,大师过于前卫,设计理念超出世界近一个时代。

    陆离走在摄政街,也不由赞叹,西伦敦绿化做的很好,几乎每走几百步就有一个花园,或者市场。

    可是,谁能想到天堂和地狱之间,仅隔了一条泰晤士河、一座金融城。

    这里灯光明亮,到处是街灯,地面铺着碎石,花园尽头有摩尔风格的乐队,正在进行演奏。

    绅士和淑女们坐在草地上,喝着生姜啤酒和茶,吃滨螺和虾,身边站着训练有素的仆人,而旁边则是售卖点心盒的摊位。

    贵族不用工作,就能享受岁月静好的生活,而工人们在这个时间点仍坚守岗位,换取微薄的薪水。

    每一天,都会有人毫不犹豫地跳进泰晤士河,看到这幅场景,陆离才想到了爱松恩,那个在酒馆为自己提供线索,希望跳出泥潭的女孩。

    在时间线与因果线发生转变以后,她的人生发生了变化,本该被福尔摩斯先生救济,获得正经工作的姑娘,现在仍待在酒馆,被醉酒的客人随意挑选。

    至于最终下场

    开放与保守并存的畸形时代,流莺自杀率居高不下,正如狄更斯中描述的那样——

    杜丽和她的伙伴玛吉夜间走过伦敦桥,两人遇见一个向东走的妓女,朝着格兰比街和滑铁卢路的方向。

    玛吉问她“你要做什么?”

    妓女直白道“自杀。”

    这是一种隐喻,是她这种职业的最终归宿。

    念及此,陆离忍不住愧疚,他太忙了,以至于差点忘记有一个心怀善念、却又不起眼的姑娘,急需拯救。

    “伙计。”

    在人群中扫了几眼,陆离快步走到温斯里身边,沉声道“你去附近警署打个电话,帮我个私事。”

    见陆离郑重其事的样子,温斯里也变得严肃起来,“你。”

    “去白教堂区街酒馆找一个姑娘给她一笔钱,十镑就够了,再派两个警员护送着不要透露什么,就这些是她应得的东西。”

    “这。”

    温斯里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出于友谊,他保证道,“我知道了,那盯梢工作就交给你们四个了,我去附近总部一趟,给你安排好。”

    话音刚落,摄政街大路上便传来整齐的脚步声。

    “皇家卫兵?”

    看着那显眼的制服,温斯里停止了脚步,不远处,正在享受夜生活的先生和姐,齐齐停下动作。

    街上所有的活动都停摆,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

    “哦豁,大人物出行。”

    白宇吹了声口哨,确认三个目标人物并没有走丢后,立刻将视线投向卫队,准确来,是被卫队围住的那辆马车。

    “会是哪个皇室成员?”

    赵峰捏着下巴,相关知识匮乏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名字

    威尔士亲王。

    倒不是提前做过功课,要是做了,脑海中不至于只浮现一个名字。

    事实是,在经历过第一场入学考试以后,他简单看了眼资料,知道在维多利亚女王逝世之后,由其子威尔士亲王继承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国王,兼印度皇帝。

    可惜,赵峰还是不够大胆。

    马车中坐着步入老年的维多利亚女王,她于深夜出行,希望不要引起太大轰动,可卫兵的数量,以及各种礼器,让有见识的男人们变得疯狂起来。

    温斯里警官也不例外。

    他整理着衣服,将戴在头顶的高帽摘下,向着君主车驾行礼。

    女士们也反应过来,向着这位伟大君主表达着敬意。

    数十年以前,年轻的维多利亚女王刚登基,从肯辛顿宫出发,前往圣詹姆斯公园,整个过程没有激起半点水花,民众对她不感兴趣。

    在皇家赛马会上,绅士们拒绝向她行礼,直到一位侍臣出言逼迫,女王才勉强受到了一些敷衍性质的欢迎。

    再后来,在女王大喜的日子里,市民站在雨中观看仪式,依旧不愿意欢呼,在民间,她的丈夫被戏称为德式香肠,一种包含轻蔑意味的词汇。

    但随着时间推移,情况开始有所改变,王室第一个诞生,公园鸣枪庆祝,等到第三个孩子诞生,剧院统一演奏天佑女王,少部分没礼貌的人拒绝摘下帽子,从而导致被大批爱国人士围攻。

    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

    首先,女王在位时期,大英帝国达到了峰端,屹立于世界之巅,全体国民不管贫富,都感觉与有荣焉。

    其次,女王经历过七次暗杀未遂,公众对其产生了强烈的仰慕与同情,继而变成喜爱之情。

    现在,维多利亚女王步入晚年,最初那群桀骜不驯的伙子,也成为了老派人物,中掌握着大量社会资源,此刻,他们又对这位在为时间极长的君主,产生了尊崇之情。

    熏陶之下,贵族青年和中产阶级,都对女王格外推崇。

    黑到深处自然粉。

    粉到深处,也会重新变黑。

    公众的好感来得如此迅猛,达到顶峰后,又以相同的速度下降。

    因为,女王懈怠了。

    丈夫的逝世,令维多利亚过上了与世隔绝的生活,一年甚至两年的私下悲痛,值得世人尊敬,可她太过极端,固执地住在温莎城堡和自己的私人宫殿,拒绝住在市区,或履行职责。

    “今夜,女王出现在市内,这真是一件好事。”温斯里脸上浮现出欣慰的笑容,“看来大人物们劝诫起了效果,她愿意重新开始,一点点履行公职”

    还没完,不和谐的声音突然从更远处传来,格外清晰——

    给她眼里戳热沙,

    给她鼻里塞爆竹,

    把她烧烤到变焦土,

    维多利亚去见老阎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