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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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念跟着秦梧上山狩猎,一去就连去了五天。

    人都黑瘦了一圈,精神却好得不得了,每天都神采奕奕的。

    “明天是十五,店铺开业,所以,今天你们再去一天,明天就别去了。”吃早饭的时候,余欢特意道。

    因为开业的时候会特别忙,所以余欢要提前好。

    秦梧点点头:“那我们今天晚点回来,多猎点猎物。”

    “行,那我多带点吃的。”陈念道。

    秦梧跟余欢过,这陈念就像是一个人天生的猎人,他太喜欢呆在山上了,只要能狩猎,他几天不下山都行。

    赵氏心疼他们两个,还特意煮了两块野兔肉给他们带着。

    等他们走了之后,余欢就又开始整理这些东西。

    顺便跟赵氏和余颜讲一下明天的活动流程。

    周氏还时不时的在旁边支招,虽然她也不明白这些,但是依旧告诉她们,东西太多了,可不能让人偷了。

    赵氏看了看天:“外面有点阴天呢,中午他们两个也不回来,咱们就对付吃点。”

    “大丫头,你给我弄碗疙瘩汤就行,别的我也吃不下。”周氏盘腿坐在椅子上道。

    “行,那中午咱们就都喝疙瘩汤,我在放两个鸡蛋。”赵氏笑着道。

    周氏很满意,在这里不知道比在家里要强多少倍。

    “那我帮你。”余欢擦了擦道。

    “你帮我削两个土豆,我做个土豆。”赵氏道。

    正准备去拿土豆,突然听到外面一阵吵杂声。

    “啊呀,真厉害啊。”

    “这也太大了吧?”

    余欢听着声音走出去,就看到秦梧和陈念走了进来,两个人的身后,却是一直二百多斤长着獠牙的野猪。

    此时,二人正费力的用绳子往院子拉扯着。

    院子门口围了不少人,都目瞪口呆的,但是因为村里人对秦梧的忌讳,所以大家都不敢进了院子里去,就在门口看着,议论纷纷。

    余欢惊讶之余,不由去看这两个人,却发现他们身上的衣服有些破烂,不由担忧:“你们,你们两个受伤了?”

    二人合力把野猪抬到了院子,秦梧才擦了擦汗道:“今天要不是陈念,我恐怕就没命了。”

    听到吵杂声,周氏也跑了出来。

    她一眼就看到了陈念胸口和腿上的大血道子:“哎呀,大孙,咋整的,哪个杀千刀的干的?”

    虽然周氏和陈念的理念不同,但是在这个重男轻女的年代,她唯一的大孙子受了这么重的伤,她自然会心疼万分。

    陈念害羞的笑笑,挠了挠头,指了指野猪:“它干的。”

    “这么大的野猪啊。”周氏这个时候才注意到地上的野猪,这足以看出她对陈念的关心程度。

    余欢急忙进了屋,拿出了两瓶药膏,递给周氏一瓶:“二姨姥,你赶紧给他上药,要不然伤口该化脓了。”

    “对对,快,快跟我进屋。”周氏一边着,一边拉着陈念进屋。

    余欢看向秦梧:“你还愣着干什么,跟我进屋啊。”

    秦梧笑了笑,跟着余欢进了屋。

    秦梧的房间里依旧这么整洁,两个大男人住得地方,竟然比她的屋里干净多了。

    “脱衣服。”余欢道。

    秦梧顿了一下,有些犹豫的把衣服给脱了下来。

    他的胸口有一道十公分的伤口,不是很深,却触目惊心。

    余欢倒了一杯酒,先给他的伤口消毒,然后才涂上了药膏。

    这药膏还是她在夏天的时候做的,毕竟秦梧常年上山,受个伤什么的在所难免。

    余欢告诫自己不要去看他,可还是忍不住往他那八块腹肌上瞧。

    平时看他挺瘦的,没想到身上这么有料,尤其是富有弹性的胸肌。

    她不由自主的吞了一下口水。

    秦梧不敢看她,微微别过头看向了别处,但是红云从脸颊一直蔓延到了耳根。

    他感觉不到别的,只觉得胸口酥酥麻麻的,她的指仿佛又魔力一般,让人不自觉的心跳加快。

    本来只是轻轻的涂了一下,两人却觉得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一般的漫长。

    屋子里一边暧昧。

    突然,秦梧抓住了她的指,眼神迷离的看着她。

    他慢慢低下头,吻了一下她的背。

    第一次他这样主动。

    余欢立刻觉得上像触电一般,酥酥麻麻的。

    可是下一秒,秦梧像是想到了什么,一下就反应过来了。

    他松开了,穿上了自己的衣服,眼神清明。

    “你知道为什么我的伤这么轻吗?”他故作轻松的问到。

    知道他故意转移话题,余欢也只能笑了笑:“为什么?”

    “其实是陈念救了我,我虽然弓箭用得好,但那野猪向我冲过来,距离太近,弓箭是没有用的,多亏了陈念,他用蛮力把那野猪撞翻在地,我才得以脱险,他受的伤就严重了一些。”秦梧平静的讲述着今天发生的事情。

    余欢听了,总觉得惊心动魄的。

    看那野猪嘴上的獠牙,就觉得可怕。

    “还好你们都没事,我一会儿再调点药膏给陈念送去,他还没成亲,若是落下疤就不好了。”余欢道。

    “对了,还有这野猪,这么大,咱们自己也吃不完。”秦梧询问余欢的意思。

    余欢想了想:“那就卖了吧,卖猪肉脯。”

    “猪肉脯?”秦梧问到。

    余欢笑了笑:“到时候你要帮我啊。”

    野猪的肉是非常应的,不如家猪的软烂,还有不好闻的腥味,所以,卖起来并不值钱。

    若是做成了猪肉脯,经过风干等加工过程,能去除猪肉里的怪味,并且容易储存,也可以作为大人和孩子的零食。

    反正她也是开杂货铺,卖点别的东西也不是不行。

    秦梧是个勤快了,立刻去把野猪给收拾出来。

    赵氏和余颜见状,也一起帮忙。

    “既然咱们这么多人,那就加油干,今天做出来,明天一起卖。”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