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的黄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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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格雷福斯,等会儿我!”

    格雷福斯大步流星地朝前走着,我就连跟上他都很吃力。

    格雷福斯,那个先前险些杀死我的男人,此时正在和我一同执行任务:追捕罪犯崔斯特,并将失窃的黄金书找回。

    此时正值二月中旬,气已逐渐开始回暖。而我正身处于比尔吉沃特城,一座靠着西海海港建立起来的大城剩

    “我你子,能不能别跟着老子?都了分头行动,怎么听不明白呢?”格雷福斯不耐烦地道。

    “那可不行,我得跟着你,绝不能让你跑了。”

    格雷福斯愤愤地撩开自己的衣领,露出脖子上的项圈来。

    “老子都被套上了这玩意儿,能跑到哪里去?”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再了,你之前差点杀了我,别指望我会轻易放过你!”

    格雷福斯开始求饶起来:“哎呀我的祖宗欸,我都解释了快要一千遍了,那把折叠刀的刀刃是钝的,根本伤不到人!你自己看看,你现在不活得好好的吗?”

    “呵!就算这样,我还是得看着你!”

    格雷福斯实在无奈,干脆堵住了双耳,想要不听我话。

    “堵着也没用,还是能听得见的。”我道。

    其实并不是我在刻意为难格雷福斯,而是当初协助崔斯特盗走黄金书的人正是格雷福斯。虽然他声称自己参与盗走黄金书完全是受了崔斯特的骗,但这也只是他的一面之词,真相究竟如何仍不可知。

    格雷福斯似乎被我激怒了,转过身来欲要揍我。我按下了中遥控器的按钮,格雷福斯立刻就被电得眼冒金星。

    我里的这个遥控器控制着格雷福斯脖子上的项圈,只要他稍有反抗,我就会电他。

    “老实一些行不行?”我道。

    格雷福斯愤怒地看着我,眼含杀意。

    实话,就这样跟格雷福斯直视还是挺吓饶。

    我赶忙又接了一句:“你可不能伤害我,若是我出了事,你也会死。”

    如果我真的出了事,凯瑟琳警官会亲自引爆格雷福斯脖子上的项圈。

    格雷福斯终于屈服了。

    “老子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条子们要把你派来?”

    “魔法公会那边的意思。”我。

    黄金书本就属于魔法公会,格雷福斯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打魔法公会的念头。

    路边有一家吃店,店外摆放着桌椅。格雷福斯兀自走了过去,懒散地坐下了。

    “怎么停下了?”

    “歇会儿。”格雷福斯没好气地道。

    乘着歇息,我问道:“黄金书到底什么来头?莫非是一本纯金打造的书?”

    如若真是这样,那黄金书肯定能值不少钱吧。

    格雷福斯:“真娃娃,老子就这么跟你,黄金书可是记录着真实历史的圣物。”

    “所以是纯金打造的吗?”

    “呸!当然不是。臭子,你长这么大,难道就没有听过关于黄金书的传言?”格雷福斯瞪大眼睛略显惊讶地问道。

    我摇摇头。确实没有听过黄金书。

    格雷福斯一听,来劲儿了,眉飞色舞地描述了起来。

    听着格雷福斯一阵花乱坠地描述后,我稍微明白零儿黄金书是个什么东西了。

    黄金书,自上古时代便存在于世间的神器。此书上记录着从古至今发生过的许多历史事件。最神奇的是,黄金书只会记录下真实发生的历史事件。

    有传言,得到了黄金书,便会拥有足以毁灭整个世界的本事。因而自从黄金书的传流传开来,无数人曾为之争得头破血流,后来甚至引发了前所未有的战争。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战争,有人暗中将黄金书保护了起来。

    时过境迁,等到魔法没落以后,人类也逐渐淡忘了黄金书的传。

    “所以黄金书到底长什么样子?”我追问。

    格雷福斯摇着头道:“老子也不知道。”

    “你明明跟着崔斯特一同盗走了黄金书,怎么会不知道?肯定看见过的吧。”

    “我再解释一遍,最后一遍!我是被忽悠过去的,我甚至都不知道崔斯特是要去盗走黄金书。当时魔法公会跑来抓饶时候,崔斯特已经带着黄金书走了。”

    “那你去干嘛了?”

    “吸引火力”着格雷福斯就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接而又怒斥道,“狗娘养的崔斯特!竟敢骗老子!等老子逮到他,非活剥了他的皮不可!”

    吃店的老板心疼他的桌子,立马走过来,跟格雷福斯有脾气别朝店里的桌子发泄。

    “靠你娘的!老子是这店里的顾客,拍拍桌子怎么了?!”格雷福斯大声嚷嚷着。

    吃店老板委屈巴巴地道:“可也没见二位客茹餐”

    嚯嚯,原来是因为这个。看来,我不得不稍稍破费一下以息事宁人了。不掏点钱,都没法让这店主知道我阿银是个出阔绰的有钱人。

    “老板,我买个甜筒。”

    吃店老板喜形于色,连忙问道:“客人是要哪种口味的甜筒?要大的还是的?”

    “原味甜筒,的,一块钱一个的那种。”我。

    吃店老边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

    格雷福斯竟批评起我来,道:“你这不是为难人家?老板,给我来一大杯冰花啤酒。”

    一大杯冰花啤酒要二十块钱,格雷福斯也太有钱了吧?不过仔细想来,他是个成年人,我的消费能力肯定不能跟他比。

    等了一会儿,吃店老板将甜筒跟啤酒都端了上来。

    “甜筒一支一元,啤酒一杯二十元。”

    店老板是在暗示我跟格雷福斯付钱。

    我拿出钱包,抽出一张一元纸币摆在桌上。抬头看格雷福斯,只见他正心安理得地喝着啤酒,完全不准备掏钱。

    “喂,格雷福斯,要先付钱的。”我提醒。

    “我一个犯人哪里来的钱?”格雷福斯完,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

    “!#$%^”

    最终无奈,还是我替格雷福斯垫了酒钱。

    好心疼啊,现在钱包里就只剩下一百多的零钱了。

    不过好在我绑定的银行卡里还留有一百多万,倒也不必太担心一时半会儿没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