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竞相答题
;曹炎忠闻言,略作思忖,用颇不信服的语气,问道:“这怎么能不算立功呢?”
“应该是是算的吧?”
“毕竟这个汪某要是不,公安关也查不出,他之前犯的事啊”
“他这把朱某某,一起供述出来了,从某种意义上来,也是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是应当视为,立功表现的”
蒋浩珉摇头,否认了对方的法,道:“你认为的没有用,得法律规定才行。”
“我要是没记混掉,像这种行为,法律曾作出过明文规定。”
“若是自身参与了,违法行为的实施。”
“那么他就要,协助司法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或者有其他的,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才能视为立功。”
“题目里的汪某,要是配合公安关,抓捕了朱某某,才能算作立功。”
“只是检举了,就不能算立功,只能算自首。”
“可是题目里不是了么,那个朱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已经被公安关抓获了吗?那还怎么配合抓捕?”,方运提出质疑。
“那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严格的照法律来,它这个应该只能算自首,不能算立功。”
“这是哪个选项来着?”,蒋浩珉问。
那头的徐航,立即答道:“行为成立自首,不成立立功,是选项。”
“答案是吧?”,蒋浩珉问。
“是的!”,徐航回答:“自首有两种,分别是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
“一般自首是自动投案,将自己置于司法关的,合法控制之下,如实供述自己主要犯罪事实的行为。”
“特殊自首是指,虽然被动归案,但是如实供述了,司法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
“本道题目中的汪某,尽管被动归案,但他如实供述了,司法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故成立自首,这个肯定是没问题的。”
“而立功,则是指的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协助抓捕罪犯,包括同案犯,阻止犯罪等。”
“刚刚蒋教得很对,法律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还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来办的。”
“本案里的汪某,只是如实供述了,同案犯的行为,并没有协助抓捕等动作表现。”
“所以不能成立立功,只能选b项。”
“还是蒋教得对。”
“不愧是教导员啊,果然有两把刷子!”,曹炎忠忍不住称赞道。
有两把刷子,是皖省比较流行的方言。
通常用来形容某人,有点本领、有些能力。
过去有文化的人写字,多用毛笔,在纸上书写。
因为文采奕奕,出人头地之后,大家就会赞扬这个人,“有两把刷子”。
这个“刷子”,其实就是毛笔的代名词。
“哪里只是我平时对这方面,恰好关注了一点罢了”,蒋浩珉笑着自谦。
“那个伙子,还记得其他题目吗?”,曹炎忠又一次提问。
“呃还记得几道吧”,徐航外那头回道。
“那就再两道!”,曹炎忠道。
“好!不过只记得几道,很平常的题目了”
“比如,单选题里,就考了一道,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公安关传唤犯罪嫌疑人,持续的最长时间。”
“,八时。”
“b,二十四时。”
“,四十八时。”
“d”
徐航话没完,方运就直接报出了答案:“不用听了,肯定是d!”
“、b、都不对!”
“办理刑事案件中,公安关传唤犯罪嫌疑人,持续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时!”
身为一名刑警,在这基本的知识上,他还是相当熟练的。
“某起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未被行政羁押。”
“办案人员为核实案情,在某天中午,传唤其到案,接受讯问。”
“余某无正当理由,但就是未到案。”
“请问此时,应对王某采用的行政措施,是什么?”
“,逮捕。”
“b,刑事拘留。”
“,通缉。”
“d”,徐航继续出题。
“好了,还是d选项!”,这次轮到蒋浩珉,先报答案。
不得不,蒋浩珉在公安知识上,掌握的还是相当扎实。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根据案件情况,应予拘传的,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且不到案的,可以拘传。”
“、b、三个选项,都没有拘传,所以答案肯定是d!”,蒋浩珉解释道。
“再来一题!”,杉卯跟在后面凑热闹。
“好我想想”,徐航道:“还一道判断题,是这么问的。”
“它紧急排险权,是指公安关,在面对突发的,重大暴力犯罪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请问这个法,是正确还是错误?”
“正确!”,杉卯抢先拍板。
他觉得这个法,听着很像那么回事。
尽管不知道它的什么,可就是感觉很厉害。
用一个流行词汇来形容,就叫——不明觉厉。
在杉卯的认知中,往往这样的句子,都是出自一些“砖家”的话,含错的概率很。
“不对,紧急排险权,应该是指公安关,在重大灾害事故,或平息叛乱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句子里的‘突发重大暴力犯罪’,法不对。”,蒋浩珉纠正道。
“呃好吧”
“还有题目吗?”,杉卯都不想听,这道题的正确答案,再次问道。
“嗯还有一道”
“单选题,问的是在公安赔偿中,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额为多少?”
“,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
“b,国家本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
“,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d,国家本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徐航出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