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情人
烟花盛典过后,两人来到附近一家西餐厅吃饭。
西餐厅圣诞节特惠活动,满五千元送一个鸡仔,黄色气带毛的那种。
高档餐厅推出的特价活动就是和普通的不一样,温与怜暗暗算到,花五千元买个鸡仔,他还不如批发市场买大红中国结,还送熟鸡蛋,起码能吃。
周寻卿这个有钱的挥霍大爷,毫不心疼地付钱,和前台聊了一会。温与怜缜密计算不值,借身体的掩护偷拿了布置餐桌的一朵新鲜玫瑰花。
朝前台礼貌一笑,转身立马变脸。
两人吃了牛排,两份全熟,一点血丝都没有。
盘子端上来的时候,温与怜拿着刀叉无从下,他又不是洋人,用不惯刀叉。对面的优雅先生左持叉,右拿刀,一点点切着牛排,往嘴里送。
温与怜不便多看他,一瞬曾想扔了刀叉用抓,可那样的话会显得他非常土气,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原始人”。
于是他学着拿刀叉,可还是七秒失忆,颠倒了刀叉的位置。
他右拿叉,左用刀,切了块牛排放进嘴里。
牛排的味道不错,要是没有血腥味就更好了。
温与怜的脑回路总和别人不一样,他用刀切下牛排之后,还用拿刀的一边把牛排放进嘴里,竖着抽出来,锋利的刀面立刻在他唇面划了一道细浅的口子,渗出了咸腥味。
他刚准备伸去摸,周寻卿抢先喝道:“别动。”
他从座位上起来,弯下身,朝那伤口看了眼,道“别用摸,伤口不深,伸舌头舔一舔。”
温与怜照做,没过一会嘴里就尝不到血腥味了。
奇怪,怎么有股咸肉的味道。他想,目光瞥见周寻卿使刀扒开牛肉,火眼金睛似的挑出了其中的筋,切下,推到一旁。
一时间,温与怜回忆起之前伺候这位大仙的时候所遭的罪,一点点不健康的东西都不能沾,沾了轻则上吐下泻,重则发烧住院,一米八多的大个子,骨子里是个一碰就碎的瓷娃娃。
吃什么都挑,跟个孩子似的。
但兴许吃好喝好不染纤尘的生活习惯,才造就了干净俊秀的周寻卿。温与怜透过血肉深入他骨子里探寻,血肉
,铁骨,灵魂,无一不是纯净的,无一不散发着玫瑰花的香气
想到玫瑰花,他拱起鼻尖闻了闻,而后从鬼迷心窍中走出来,面对现实。
什么玫瑰花的香气,都是他神游瞎想而已。
周寻卿深刻贯彻食不言寝不语,自我家教水平不俗圣人老子,认真吃东西的时候不东张西望,不废话连篇。只是现在吃饭的时候前方一直有一道不太“友善”的目光,实际来称不上是不友善,有点呆傻充斥着做了坏事的做贼心虚。
周寻卿嚼了嚼嘴里的牛肉,伸将他的盘子挪过来,将牛肉一块块切好,再推回他面前,:“刀可以不用了,免得切到嘴。”
这话可以翻译为——蠢货,吃个牛排也能切自己嘴,老子瞧不起你。
往常某些寓意晦涩的话,温与怜开半个耳朵都能听出来,尤其对讽刺的话,他一秒内找出不痛快,作为给别人伤筋动骨的依据。
现在听来,结合窗外的雪,尚未消散的烟花气息和西餐厅内绵柔的古董音乐,他只觉得周寻卿真好,担心自己被割伤。
自古情人眼里出西施,怕是现在周寻卿他是猪,他也觉得他是在自己可爱。
所以温与怜这么想也不觉得稀奇了。
“我脸上有肉吗?”周寻卿忽然道,他抹了抹自己的脸,:“你一副想吃了我的表情。”
他,他刚才抹脸的样子,嘴嘟成了一个爱心。
温与怜心脏剧烈跳动,头皮发麻,随便找了个借口上厕所去了。
见他匆忙逃离,周寻卿也不上为什么。
桌子上温与怜的响了一下,他抬头扫了一眼,纪淮的大名出现在屏幕上,内容也显现其上。
信息内容他没心思看进去,注意力全被“温“二字夺去,中的刀忽而攥紧,拇指来回摩挲。
过了一会,温与怜从厕所回来,恰好短信提示音又响了起来,他拿过来看了一眼,瞬间变了脸色。
温与怜关了,将提示音调成了震动放进自己口袋里,于桌前坐下。
盘子里的牛肉块凉了,周寻卿制住他插起就往嘴里塞的动作,:“凉了些,拿去让他们加热一下。”
兜里不停传来震动的声音,,贴近大腿根,扰的他脾气上
头。
他放下叉子,:“不吃了。”
周寻卿顿了会,嗯了声。
开车回家的路上,温与怜掏出看纪淮发来的短信,气的咬牙切齿;碍于周寻卿,他忍住没砸了。
周寻卿开车虽然一直看着前面,副驾驶上的动作他一点不漏地看了进去,心有大概,未表声色。
纪淮不是带着好意,他肯定,那温二字看的扎眼又让人暴躁。
不光周寻卿压于心底的暴躁,温与怜也暴躁,他右插进衣服口袋,狠攥成拳,将从西餐厅偷来的玫瑰花瓣揉的皱巴巴的。
到了家,车开进车库,闻着满院的腊梅香,温与怜心情冷下来一点,掏出那朵可怜兮兮的玫瑰,懊恼地给它舒展身体,趁周寻卿不注意,将其插在雨刷之上。
夜里,温与怜翻来覆去睡不着,一闭眼满脑子纪淮。
躁的他爬下床,掀开床被,拿了根私藏的烟,点燃抽上。
——
“我们好久没见了吧,温。”
“怎么不会信息,你不会这么绝情,离了学校,也不见我了?”
“你让我等了十分钟,温与怜,明天长水街跆拳道馆门口,我必须要见到你!”
陆陆续续,从西餐厅到家,纪淮发了将近有三十条短信,语言粗暴,态度劣质,如同在命令一个跟班似的不屑。
温与怜不想赴约,时间长不长,可跟周寻卿接触之后,再看见纪淮这个名字让他生出了沧海桑田之感,久别不重逢,他早就忘了还有这人。
纪淮和温与怜是初中同学兼童年玩伴,两人关系一言难尽,至于为何格格不入,其中缘由起来也极为复杂。
温与怜认为复杂的迷宫最初都是由一条简单的出口路线演化而来,所以任何复杂的东西都可以用最简单的方法来解决,直接而有效。
所以他对纪淮采取避而不见,最是刚好。
何况现在和以前还不一样,自己身边多了一束他想藏起来自己欣赏的烟花。
没事看看,炸炸心弦。
但用逃避来解决的事往往是麻烦的,比如纪淮。
温与怜打算忽视他的短信,可不料他最后发来的短信是一张图片,一张明锐全身赤|裸的图片。
温与怜对明锐有自责之心,所以纪淮用他来威胁
自己正好碰到了他的逆鳞。
上的烟头烧着又没吃,温与怜口渴拿杯子喝水时,不心掉在了地上,此时周寻卿在外敲门,高声道:“温与怜,你是不是又抽烟了?!”
冷不丁听到周寻卿的声音,温与怜水杯没拿稳,脚也没站稳,把水全倒进衣服里,脚心还踩上了火红的烟头。
钻心的疼痛促使他发出了短暂的叫声,周寻卿听见了声音,拧开门把,进来看见温与怜抱着脚丫子,衣服前领开了,露出一大片肉。
真丢脸!温与怜骂自己不争气,脚掌心被烧的疼也抵不过被周寻卿看见自己出丑的羞耻。
不过后者也没追究什么,揪了下他的领子,发现湿了,给他找了件新的,又拧了热毛巾给他擦擦水,等他换好衣服后,出去拿了烫伤膏进来给他抹在脚底。
做好一切,周寻卿把他粗鲁塞回被子,贴在床边道:“大晚上不睡觉折腾什么?!”轻声没有责怪的语气,奇秒地平息了脚掌心的火烧,因为他转移了,趁着黑夜不注意,烧到了脸颊。
温与怜面上闭了眼睛,不动声色,像是不耐烦周寻卿的教训,正经的皮囊之下,有个拿着火叉的恶魔,戳弄他的神经,并怪声怪气地:“咦,好像有点喜欢他哎!”
残留的一点不理世情的理智强行将他拖入睡梦,阻止他的胡思乱想。
次日,温与怜五点钟就离开了长青园。不是勤奋,实为失眠。
在他离开区大门的那一刻,不到一分钟,周寻卿的车子随之出门,悄悄地跟在他身后。
——
天还没亮,公交车还没运行,温与怜徒步步行到了长水街的跆拳道馆,坐在前面广场雕像墩子上等人。
路灯依旧勤恳工作,照亮尘埃,让世人看见自然无形的力量是如何搅动空气中灰土粒的现象。
空气藏着名为寒冷的怪物,黏在每一个路过的行人身上,迫使其搓佝背,寻找温暖。
温与怜去附近的商店买了包烟,返回雕塑下坐着。
他掂了根烟,但是忘了买打火,来回行走招风的不爽快使他懒得动,就这样嘴里含着未点燃的烟,闭目养神。
他的眼睛阖上没有几秒就又睁开了,瞳孔因冷风刺激扩大,神色肃然
,睫毛在眼下洒下一片阴影,挡住了里面的光。
曾经阴郁充满暴戾的神情重现,恍惚之前的一切都是伪装。
他身边没有人陪伴,而且将一个人面对前方未知的威胁。
道路的另一边,周寻卿缓慢摇下车窗,眼睛看向温与怜的方向。
作者有话要:周寻卿看见温与怜偷偷出去会纪淮的时候,吃醋生气了,打算不理温与怜。
温与怜左右讨好未果,买了一束糖花前去请罪,没想到看见了周寻卿和一个女生在一起。
这下玩了,温与怜又开始生气了
哈哈哈哈,这是剧情,真的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