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陈皙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盯着我看。他一定和林宵一样习惯以貌取人,沈斯年的粉色头发就像我的耳钉一样,让循规蹈矩的人们厌恶。
过了很久他终于离开,背影挺拔,从棉花杆变成了一根青竹。
“我下个月有演出,你要不要来看?”沈斯年没有为不当言行道歉的意思,懒散的倚在教室门口。
毕竟我也和他一样任性妄为过,所以我不算追究他的过错,“表演骑摩托吗?”
“架子鼓。”
斯年出自诗经大雅下武:昭兹来许,绳其祖武,於万斯年,受天之祜。意为承蒙老天庇佑,国家的基业得以万年长存。沈斯年的名字比我的名字要有意义很多,只是他和其中的意义实在不上是相配。
他看上去不是能让国家基业得以万年长存的功臣,更像是动摇国本的奸佞。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桀骜不驯,很坏,我甚至能想象到他掐着我的脖子逼我去看表演的样子。
“有机会就去。”虽然我没有信守承诺的原则,但我也不喜欢做承诺。
“行,那哥哥等你。”沈斯年点点头转身就要离开,没走出十步又折返回来。
“你都没问我在哪儿表演。”
他叹了口气,想伸手拍拍我的头被我很快躲开,只能收回手插在口袋,“好敷衍。是不是喜欢刚刚那个?”
我没想到沈斯年的感知力这么强,他只和我见过两次面,至于陈皙——他只和他过寥寥几句。
后来我意识到或许他的感知力确实不错,而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对陈皙的喜欢表现的似乎有点明显。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对陈皙更增不满,他不是不知道我喜欢他,只是装作不知道我喜欢他。
“是。”
我想我确实需要一个出口,沈斯年也能成为一个很好的出口。
于是他成为世上第一个知道我喜欢陈皙的人,也成为未来三年劝我劝的最多的人。
沈斯年走后,陈皙主动找了我。
他原来不止会乖乖听话,还会阴阳怪气,“我不知道你还喜欢这样的人。”
“哪样的人?”我可能有点问题,因为看陈皙强硬的样子,我越来越喜欢,“他是六高的学生,叫沈斯年,邀请我去看他架子鼓,不是违法活动。”
我没必要这么详细,可能是想故意气气陈皙。
我看见陈皙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压抑着什么,这让我很期待,可惜他在二十岁之前从不发火。“他喜欢你?”
“不定是我喜欢他呢?”我轻描淡写,看着陈皙像猫儿一样瞳孔一秒一变。
“你喜欢他吗?”
陈皙为了避让出门的人往前挪了几步,变得离我很近,我甚至能感受他话间的呼吸喷到我耳边。
最后一句形容是从霸道总裁文里抄的,因为我一米六,陈皙一米八,他和我面对面话的时候我得抬头看他。
“你真关注我是不是喜欢他。”我看着陈皙耐心越来越少的样子觉得很新奇也很上瘾,“是不是因为你喜欢我?”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他可能会有心事被戳穿的羞怯和慌张。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他可能会有对我自不量力的轻蔑和恼怒。但他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就好像已经有人问过他千百遍这个问题:陈皙喜不喜欢李妤。
“不是。”陈皙否认的很快。
我不信宗教,但偶尔也想成为上帝,因为如果我有上帝视角,我和陈皙可能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那天晚上的陈皙一个字也没写,甚至都没翻开书,后天要交的压轴题合集还停留在第三页。他一直在想沈斯年,想沈斯年喊我妹妹的样子,想沈斯年和他他是我新交的男朋友。
“我没有骗她。”陈皙在没人的时候居然很喜欢自言自语,“我关注她是不是喜欢沈斯年是因为我希望她好。”
他顿了顿,向空气表白心迹,“我喜欢她也没错。”
他又变得很软很软,和白天的那个陈皙一点儿也看不出是同一个人。
我觉得和吸血鬼比起来,狼人更有趣一点。白天是绅士,晚上是野兽。陈皙白天是没长牙的野兽,晚上是软绵绵的狗,没那么有趣。
尽管陈皙的迅速否定让我很不喜欢,但我还是没去看沈斯年的表演,他也没有生我的气,还是骑着他的破摩托从六高到九高,只是这次他没有叫我妹妹,头发重新染回了黑色。
“你觉得黑色是不是更好看?”沈斯年取下头盔,甩了甩刘海。
“还行。”
从短短的两次见面来看,沈斯年是个经不起夸的人,所以我尽量回复的很短。
“你不就喜欢规规矩矩的男孩吗?”沈斯年从兜里掏出个罐头,他知道我有一条叫李大路的狗,“不过我提醒你一句,他可能没有看起来那么乖。”
“它不喜欢这样的。”
“什么?”
李大路不知道随谁,很挑食,“它不喜欢这个牌子的罐头。”
沈斯年愣了愣,把罐头放回到兜里,“下次我去你家看看它,让它亲自选。”
我不可能让沈斯年去我家,顾佳梦要是看见他一定会很激动。
“不用。”我不太习惯看沈斯年黑发的样子,“它不喜欢生人。”
假的,李大路很喜欢生人。不管是九岁孩儿还是九十岁老人它都对对方有一种无从解释的热情,而这两者都受不住它的热情,所以我只在凌遛它。它和我真的很不一样。
“你喜欢他为什么不告诉他?”沈斯年对隐私一词的认识比顾佳梦的还要少。
我不想和陈皙表白,因为我的人生充斥着狗屎,李大路的狗屎,我写在卷子上的狗屎,老师在讲台上念的狗屎,我不想让陈皙的人生也沾上狗屎。更重要的原因是我不认为他会喜欢我的表白。
况且晋江不允许未成年人有感情戏。
“喜欢一个人没必要非得告诉他。”我猛吸一口奶茶,冰冰凉凉的很舒服。
一点点的冰淇淋红茶是我唯一喝过不会失眠的奶茶,抱着它的时候我会觉得我是个正正常常的女高中生,喜欢甜喜欢香,和许愿田雯没有什么两样,还有叶安衿。
沈斯年很不认同我的观点,他浓密的眉毛皱在一起很滑稽。“喜欢一个人就得告诉他。”
他突然弯下腰,平视我的眼睛,我甚至能看清楚他黑发里隐隐约约的粉色,“我喜欢你,李妤同学。”
知道了。
遇见叶安衿之后我才开始相信一见钟情的存在,不过沈斯年的告白实在是没什么能让我心动的地方。
“你正常点。”我没想到有一天这句话也能成为我对其他人的告诫。
“我很认真的。”沈斯年点点头让他的话显得更加不可信,“表白的意义不在于和对方在一起,而在于让对方记住你。就像你不会忘记高二暑假喝着奶茶的时候,有一个不正常的男人向你表白,他叫沈斯年。”
他的很没道理,因为我确信陈皙永远不会忘记我。
我不喜欢沈斯年假装能理解我的样子,这让我感觉像自我□□,“我会。”
沈斯年好像永远不会被击到,也不知道尴尬两个字怎么写,他只是笑了笑然后骑上摩托扬长而去,“那我就每年暑假都和你表白一次。”
我讲不出原因,只是莫名的觉得沈斯年和我从前遇见的人都不太一样,他能把很荒唐的事做得很平常,很奇怪的话得很认真。总之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没有太厌恶。
所以我决定好好考虑他的建议。
九高真的很矛盾,黑板上贴着“多学一分干掉千人”的标语,讲台上的班主任讲着一周后的红色实践安排。
“坐高铁去长沙。”许愿一手翻看着活动手册,一手死死搂住我的胳膊,“九高真舍得,让高三生在长沙待三天,得落多少课!”
我对长沙的印象不错,因为湘菜很好吃。不管一个人多么淡薄,他都无法和自己的食欲对抗。
“你不想去?”我转过头正对上许愿水汪汪的大眼睛。
她的眼睛她很想去,恨不得插上翅膀现在就去,再也不回来。
实践安排在十月十号到十月十二号,意味着我的十八岁生日要在异乡度过。
实践内容很政治化,基本概括就是在五一广场宣誓,在橘子洲头宣誓,在□□纪念堂宣誓,在□□故居宣誓。
“咱俩睡一间吧。”许愿没经过我的同意就在登记册上写下我们并排的名字,“还好是按班级登记,否则你肯定要和田雯住。”
全校的实践活动,二班也会参加。
“不知道许林舒的房间离咱们的近不近。”许愿托着下巴,像个痴女。
我希望越远越好,我不想被许愿拉着去陌生男人的房间门口蹲守,像个变态偷窥狂。
人生不过是每一个事与愿违的组合,一天后许愿就兴奋的告诉我二班和七班被分到同一个楼层,许林舒和陈皙一间房。
事情变得更糟起来,只要许愿撒娇够不要脸,我就将很难洗清偷窥陈皙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