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日暮穷途
这是注定不寻常的一天。
江荻川一行人一路颠簸,花了快半个时辰,经过两层民兵哨卡,才走至仓库门口。他身量,下马车还需要人抱,刚掀开车帘,一抬眼就看到乔装扮成马夫模样的胡人。
一路上安安静静,不知道何时,马夫已经悄悄被换掉了。
这个胡人低着头,姿态谦卑,把半张脸藏在阴影里。江荻川仰头,能清楚地看到他宽鼻深目,皮肤黝黑,左眼角蜿蜒着一道刀疤,面目十分眼熟。
江荻川记得他,他是耶律蛮手下一个校尉。
数月前,他被压往洛河,背后有刀尖被迫着,纵身跳入奔腾大河。他逆着江流艰难渡河,身后是胡人嘲讽轻蔑的大笑声,他们看他的眼神好似在看一只无法反抗的羔羊:“子,你只能按我们的去做。别不识好歹想着通风报信,朔州到处都有北胡耳目,若是叫我听到你生了二心,我便挖出你的心脏来下酒喝。”
随即,轻蔑地嗤笑:“每月十五,准时到河堤旁领药,我想毒发的痛苦,你不会想尝试吧?”
若他还是当年那个孤身离家漂泊,渴求重回故乡的十岁稚童。江荻川可能真的被他吓住。
可惜,生死之事,他自上辈子起就已然看淡了。
他身体里被下的奇毒叫蚁贼,发作起来犹如万蚁噬心,整个心脏被啃食,被撕碎,被人攥在手心里拿指甲磋磨一样。每月发作一次,服下解药便可安然渡过,月月必须服药,逐渐依赖成瘾,从此做个胡人手中的提线傀儡。
这是他受的第一种毒,所以记忆深刻。
那年他十岁,幼稚又认不清形势,心中还坚定自己是夏朝皇子,骨子里带着愚蠢傲气,觉得自己虽然被送来北胡为质,那也是为了王族大义暂居他乡,总有一天是要还乡的。怎么肯做这种让母亲耻辱,让祖宗蒙羞,与卖国贼没有差别的奸细。他什么也不肯就范,仰着头直挺挺地站在河边不移丝毫。这番抵抗的姿态触怒胡人,直接被一脚踹到河里,呛水病倒。还没等病愈,就被下放水牢月余,硬生生熬过了头一个月的毒发,挺过了棍棒鞭,忍过了火炭烙烫……也没有等来丝毫援助之手。
永夜般漫长而绝望的黑暗,足以践踏身躯,碎骨头,把人从□□到灵魂全部摧残重塑。
江荻川这才意识到,什么狗屁大道理,他不过是被抛弃的那个罢了。自离京那日起,他就不再有故乡,也不再有家。
“吾日暮而穷途,故倒行而逆施。”
既然如此,还苦守那些荒唐执念有什么用呢?不如恣意过活。
区区蚁贼之毒。
江荻川在心中暗自计数时日,不觉得害怕,反而提起了些兴趣。
不合时宜地,他想起那个好哥哥把他送去学堂前的一日。
江霜序比他大几岁,个子高,牵着他的手走过大街巷,不像个高高在上的郡王,反而像是寻常人家稳重可靠的大哥。他亲切地和街坊四邻招呼,砍起价来也有一套,事无巨细地采买各种文房用具,连一支笔,一沓纸都不假手他人。
俩人从东市走到西市,直到书箧里装的满满当当。
夕阳西下,金乌灼目,大朵大朵的粉紫色烟霞铺陈在天际。他亲自背着沉重书箱,牵他的手幅度地荡啊荡,路上留下并排而行的两个影子。靠的那么近。那时,他眼中似乎有极力掩饰又不经意流露出的不舍与关怀。
这种情绪对江荻川来太陌生也太独特,叫他现在想起来,心中似乎还被那日的夕阳烫了下。
他慌忙甩甩头,把满脑子烂七八糟的思想清空。
老天爷最爱愚弄世人。
想活时,活不下去。想死后,又重返人间。
活着有什么意思呢?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不过又经历数十年寒来暑往,走过无法避免的生老病死,然后归于尘土。
可是,人既然枯燥无味的活着,总要给自己找些乐子。
比如拨弄是非,搅动风云,把这浊世搅成鱼龙混杂的烂泥塘。
比如揭竿而起,改朝换代,眼看高楼平地起,再亲手把它们碾碎成尘埃。
……
这些离经叛道的轻狂事,他上辈子全都做过了,初起时兴致勃勃,到后来只觉得无趣,哪怕把天都捅破,也没办法剥离出那种浸透到灵魂深处的孤独感,金殿高楼,富贵无极,再来一遍也没什么意思。
这辈子,却有些差别。
江霜序,这个酒囊饭袋窝囊废,却有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实在有趣的很。
这家伙还是他血脉相连,又沉迷于表演兄友弟恭游戏的亲生哥哥,这便更加有趣了。
江荻川瞥了眼那个胡人,似是没有认出他一样,闭紧嘴巴不动声色,心脏却激动地狂跳,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哥哥那张无论何时的云淡风轻的亲切笑脸了。
若是他看到,自己的亲弟弟被胡人劫持会露出什么样子的表情呢?
震惊,焦虑,害怕,畏葸……是同那日一样的不舍与担忧,还是剥下虚伪面具,流露出最丑恶的真实情绪
人的内心中,总有些最黑暗,最不为人知的角落。那是在狂风漫卷的海上生起的暗涌,在波云诡谲中隐藏踪迹的雷鸣,危险无比,足以在一瞬间吞噬人的理智,让人陷入欲望的泥沼,然后永远沉沦。
莫要扯什么哥哥弟弟兄弟情深,帝王之家哪有什么感情,有的都是利用与算计。
江荻川从来不信情义两字,所以这两辈子都活的畅快恣意。
如今,他依旧不信。
一想到将要发生的一切,想到江霜序可能会出现的表情,他简直急不可待了。
*
一旁的林蔚见江朋友陷入思绪,只当他被仓库里云屯雾集不计其数的储蓄粮给惊呆了,还自顾自地介绍:这是土豆粮种,耐寒耐寒产量大,那是花生种子,个大质优品质好。
话语间,都是自豪之情。
她哪里会晓得,这个粮库,这些种子,早变成了让胡人垂涎三尺的大肥肉,得不到就要毁掉的嫉妒心魔。而她的描述,让其再难压抑心中迫切的掠夺欲望。
库丁是个上了岁数的退伍老兵,老眼昏花,见到有人来,也懒得搭理,自顾自抽着旱烟袋。他脚边,一只油光水滑的大肥橘猫正张大嘴巴着哈欠。
一人一猫,都是懒洋洋的样子。
如今朔州正处丰年,各粮仓都满满当当,王爷派人来教了许多防腐防虫的加工方法,仓库中的粮食经久耐放。
不需要时时关注,工作清闲,人也就自然懒散下来。
老库丁佝偻身躯,捻着烟叶,一副不大爱搭理人的样子,对一个姑娘和一个孩的神奇搭配不做评价。忽然,他抽动鼻翼,警惕地抬起头,眼瞳锐利如苍鹰:“车上装的什么东西”
“啊?”林蔚疑惑。
江荻川瞥了眼那个胡人,瞬间觉察出不对劲。他也仔细去闻,可仓库里浑浊的土腥味灰尘气太过浓郁,他什么也没闻见。
老库丁撂下烟斗,抽刀在手。他走到马车边,谨慎地推刀,撇开了表面的木板。平平无奇的马车卧榻下,竟然露出半车黝黑黝黑的猛火油。
猛火油,遇火即燃。
仓库重地,屯放的都是珍贵粮草,可半点火星也不能见。
刺激的气味扑面而来。
那胡人一把掀开衣服,袒露胸膛,露出前胸的狼首图腾,他手中挥舞着燃烧的火折子,得意地舞到了众人面前:“哈哈!这满车的猛火油,只要老子的手轻轻一放,你们都要见阎王。”
“懦弱的夏朝人,猪猡!”
“老子这辈子值了!不愧对大将军英魂。”他的声音粗哑难听,带着怪腔调,喊着喊着忽然哭了起来,转头面向门口。此时薄暮笼罩,夕阳敛息,无星无月,只有尘埃悬浮着飘落。
老库丁见他分神,猛的扑了上去,与那胡人缠斗到一处。这两个人都身经百战,起架来凭着多年经验与野兽般的直觉,一拳一脚不计章法,直往对方命门处砸。一个是干瘦老头,一个是魁梧壮汉。都拳怕少壮。老库丁毕竟上了年纪,身体素质大不如前,没一会儿就落入下风,被那胡人拎着,重拳直直往身上掼。他只能抬起胳膊护住头脸勉强应付。
胡人猛然发力,老库丁被囫囵举起,身体重重砸在马车上。轰隆一声巨响,马车撞得侧翻过去,淅淅沥沥的黏稠火油倾倒而出,黑色的猛火油激流一般横冲直撞,铺陈在地面,缓缓蔓延扩大。
不见停止,反倒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完了,全完了。”
老库丁瘫倒在侧翻的马车旁绝望地喃喃自语,他的半截身体都覆着黑乎乎的火油,面如死灰,定定盯着滴滴答答流个不停,砸起块水洼的油滴。
“一,二,三,有这么多人给我当垫背的,还有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哈哈!老子这辈子值了。”
他精神状态极不稳定,疯疯癫癫的,脸上的刀疤愈发狰狞,似乎什么都不管不顾了,连自己的性命也无所谓。动作肆意,火舌眼看着好几次都悬之又悬地舔过马车。
所有人的心尖都是一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