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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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有意思的。”李导把唐赫的“名片”塞进口袋,笑了笑,对这个年轻人的印象更深刻了“我再多嘴问一句,你今天是怎么选上了这个角色?”

    唐赫被选上,他这个推荐人也能在总导演那儿露脸,但刚刚可不止他一个人想帮导演排忧解难,其他的副导演也都找了人去试戏,竞争可谓是相当激烈。

    这可是能在大屏幕上特写的机会,虽然不露脸,但对这些群演来绝对是值得炫耀的大事儿。

    唐赫也不藏私,他伸出自己的一双手。

    李导看着少年宽大的手掌,骨节分明,指头圆润,再一细看,顿时明白了。

    他的指甲缝里有污泥!

    这也是他和其他竞选者最大的不同,一个在这样泥泞的环境中战斗的人肯定是满身带泥的,不少演员也注意到了,他们或是在脸上抹了泥浆,或是在身上洒了泥水,而唐赫则观察地更细致,直接把手指扣到泥地里。

    这样微的不同或许在其他人那里看不出来,即使看出来也觉得无足轻重,但是对于以细节控著称的温韬导演来,这就是最大的加分项。

    李导得到了答案,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

    唐赫什么也没地收回手,留下无尽遐想给李导,这也是职场中需要注意的一点,留白!

    竖店就是一个大型职场,或者人才市场更形象一点。

    每天都有机遇,就看你能不能适时地把握。

    作为没有背景的群演,唐赫不需要表现地多么有心计,反而,一个聪明但有弱点的人才是上头那些导演制片最喜欢的。

    而唐赫一开始就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在外——缺钱!

    这样别人既不会忌惮你,也不会忽略你,毕竟在大人物看来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事儿。

    不再深思职场哲学,唐赫找了个黑色塑料袋包着钱去给兄弟们发工资。

    群演的活也就这点好,工资现结!

    本来在泥坑里躺了一晚上,大家都腰酸背痛的,这会儿看到发到手的钱,顿时就不累了。

    瘦猴几人围着唐赫拍马屁。

    “还是唐哥厉害啊,几个时就赚了这么多钱!”

    “那当然,跟着唐哥有肉吃!”

    “唐哥,下回有这种活记得兄弟们啊,多脏多累都无所谓。”

    “唐哥,一起回去吧,我们几个请你吃宵夜。”

    赚了钱,瘦猴他们几个也懂得做人,嚷嚷着要请客。

    这也是竖店这儿不成文的规矩,一趟差事成了多少要给介绍的头目一点好处。

    “先欠着吧,今个儿太晚了,我还有事。”唐赫没有不用了,那反而会让对方不放心,而且他确实穷,就没必要充大头。

    旁边的人还想再,瘦猴满脸堆笑,“好勒,那唐哥你忙,你忙。”

    着拽着其他人就要走,被拽的人不明所以,就见瘦猴朝新人那边使了使眼色。

    那人恍然大悟:哦,唐哥还要招呼新来的人,确实有事。

    瘦猴以为同伴明白了,勾肩搭背地往外走,还不忘回头叮嘱,“唐哥,你注意身体啊。”

    着给了男人都懂的眼神。

    唐赫哭笑不得,合着在其他人眼里,自己成脚踏两只船的渣男了?

    他没解释,挥了挥手,转头抱着手里的黑色塑料袋往罗尔德的方向走去。

    “这是你们今天的工资,自己数清楚了,收好了,离了这个地儿再找我就没有了。”唐赫一人点了两张红票子发下去。

    相比于黑等人的不甚在意,倒是罗尔德珍而视之地接过钱放进自己书包的夹层里,然后双手抱着书包,这可是他凭自己的努力赚到的第一笔钱,晚上可得跟哥哥好好炫耀一下!

    “你们几个有住处了吗?”唐赫顺口问道。

    黑看了看自家二少爷,不知道有还是没有。

    罗尔德先是点了点头,接着又摇了摇头。

    “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唐赫笑了,喜欢的人看起来有点傻。

    罗尔德开口,“没有!”

    那是哥哥给准备的房子,肯定不是自己的啊!所以问自己就是没有!

    罗尔德在心里逻辑清晰地争辩了一通,很快就服了自己。

    “那就收拾收拾跟我走吧,我知道有个地儿,条件还不错,离这儿也近,你们不嫌弃就在那儿将就一晚上吧。”唐赫在心里补充了一句:主要是便宜。

    竖店作为全国最大的影视基地,每天都有无数人蜂拥而至,里头的路也七拐八绕的,很像一座迷宫,每天都有新的布景搭起来,也有旧的剧组离开。

    罗尔德像是个好奇宝宝似的,张望着四周。

    走着走着又回到了招贤院,负责登记的人早就下班了,但两边的长廊上还有不少人,或坐或倒。

    夏天的晚上很多人为了等活儿也为了省钱,常常都是在招贤院的长廊里凑合一晚。

    很多新人来的时候兜里就没两个钱,要是第一天没找到工作,自然也就住不起宾馆。

    唐赫刚来的时候也常常缩在招贤院的角落里,几张报纸就睡一晚。

    他目不斜视地领着人出了招贤院,右拐就是一条街,也被称为“入戏街”。

    这条街上什么店都有,而且往往一家店都有很多的功能,比如宾馆也是饭馆,报刊亭也是水果摊子,服装店也能理发……

    即使是十年后,这条街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二十岁的唐赫在这条街上生活了两年,而三十岁的唐赫再回头,看到的却是自己将近十年的过去。

    他直到二十八岁才从这条街上搬出去,一个是因为一直没钱买房子,二也是因为在这里呆久了,街里街坊都处出感情了,他把这儿已经当成是自己的家了。

    唐赫的脚步在一家宾馆外停下,伴随着一阵叮铃哐啷的响声,他熟练地推开门。

    罗尔德站在门口抬头看了看招牌——便宜宾馆。

    这家店的名字真的够直白!

    “进来啊!”唐赫拉着门把手站在门里看向罗尔德。

    旁边的黑一脸嫌弃地看着这个这条街上最破最旧的宾馆,一度怀疑唐赫是收了钱才带他们来这儿。

    罗尔德没怎么犹豫,当即抬脚准备进来。

    他们一行六个人还没全进来就听见柜台处冒出了一个头,扎着双马尾的姑娘瞪圆了眼睛,嗓门甜美中带着凶狠,“谁啊,门开那么久,冷气都要跑掉了!”

    唐赫一扭头,和姑娘一对视,立马笑了,“隆隆,还没睡呢。”

    姑娘立马变了脸,从柜台处“蹬蹬蹬”地跑出来,“唐哥,你回来了!”

    她出来倒不是为了迎接唐赫,而是亲自上手,催促着罗尔德这边的六个人赶紧进来。那姿势宛如吆鸡赶鹅!

    “你们快着点,大老爷们怎么走路这么慢啊,冷气跑了又得开空调,合着用的不是你家电!”

    罗尔德被批评了就碎步挪到唐赫旁边,争取给后面进来的人留下更大的空间。

    主要是这家宾馆没有大堂,进门左手边就是个柜台,右手边一条靠墙的长椅,留给人落脚的地方很,他们六七个大老爷们一进来,地方就更显拥挤了。

    黑本来就对这家宾馆颇多不满,现在连进个门都被推搡着,印象就更差了。

    目光哀切地看向自家少爷,可惜罗尔德没有接收到他的求教讯号,自顾自地量着宾馆。

    姑娘隆隆把门一关,门上挂着铃铛的千纸鹤叮叮当当的撞到一起,好像着“欢迎光临”。

    “唐哥,你又带新人来睡啊,你房间也不大,老收留这收留那的,我妈知道估计又要跟你多要钱了。”隆隆跑回柜台里,嫌弃地看着这么多人,忍不住碎嘴。

    “他们有钱,不用都住我那屋,你给他们开个通铺就行,正好六人一间。”唐赫看了眼黑,又看了看罗尔德怀里抱着的包。

    虽然他故意穿得普通,但手里抱着的包一看就价值不菲。

    这一群人站一块,不就是脸上写着“冤大头,快来骗我”这几个字嘛。

    “有钱啊?”隆隆有些奇怪,这几个看那四处张望的样子肯定就是新人,这年头还有新人有钱的?有钱谁来当群演啊?

    “嗯,我们有钱!”罗尔德抱着包肯定地点了点头。

    黑在一旁叹了口气,怪不得罗总不放心,非要让他们几个跟着少爷,这要让他一个人出来,不是被人贩子拐走,就是被骗子骗光。

    “有钱还住什么通铺啊,跟唐哥一样住单间呗。”隆隆刺了一句。

    罗尔德扭头看了看唐赫,当即答应了,“行啊。”

    隆隆都乐了,看向唐赫的目光里带着点崇敬,那表情好像在:唐哥,你从哪儿找的这人傻钱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