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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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下准备带头上门“找事”的人,容貌魁梧,额角一道斜疤。

    赫然是清泉县东署的副局长,李飞云。

    他带着近百名全副武装的警察,慢慢走近了楼船。

    清泉县的城东集市。

    人头攒动。

    这里是全县最大的集市,最新最全的货品往往都会先出现在这里,然后被二道贩子们迅速地转手拉高一二成价格卖到周边的乡镇集市上。

    不少江湖术士也趁机混迹其中浑水摸鱼。

    一名中年道人举着“乐天知命故不忧”的幌子在街边慢慢晃悠。

    今天一单生意没捞着,有些惆怅。

    自大清亡了国,西洋那些所谓新思想传进来,他们这行生意真是愈来愈难做了。

    忽然,他在人群中相中了一个面色苍白的青年。

    只见那青年俊秀的眉目间不时流露出几分忧愁,清澈的眸子下两抹青黑,典型的晦气缠身、长期睡眠不足的模样。

    心中一喜,径直冲过去拽住就是一声吆喝:“这位先生,你看起来印堂发黑、元神涣散、口干舌麻,近日恐有一劫,所幸遇上了贫道……”

    陆一鸣停住,转头朝这个把他拽住的人上下一番量,眼角浮上浅浅的笑意,启唇开腔道:“这位道长还能化劫?”

    好端端地出来逛个集市还能碰到个乌鸦嘴。

    道人微微一笑:“相逢即是有缘,你若听贫道一言,逢凶化吉,消灾避祸,自然不在话下。”

    “那好,”陆一鸣不慌不忙、和颜悦色地,“你先替我化了,等我渡了劫再来谢谢你。”完转身竟然就直接要走。

    “哎哎哎!”道人忙把人拽回来,扯着笑腆着脸,“先生,我也是看你我有缘才不惜道破天机,你若是不信,不出十天,必有血光之灾……”

    长期的生活困窘不仅练就了他的厚脸皮,更铸就了他一张巧嘴,这种套话信口就是一出。

    滔滔半天见青年仍不为所动,道人便立马转换了业务方向:“贫道这里除了消灾解难,还能除妖降魔,驱邪祈雨,此外堪舆风水、前程姻缘……无一不通,先生就没有点用得上的?”

    边着,边偷眼去瞟那青年,只见青年挑眉瞥他两眼,黑白分明的眼珠子转了转,像是被他的热情动,勉为其难地动了下嘴皮子,道:“你这里有没有什么镇妖祛邪的符?”

    “有有有。”见终于有了生意,道人激动得连连点头,“不管是镇妖还是祛邪,要什么符都有!”

    陆一鸣刚想随便来两张,道人已掏出一大把符纸塞到他怀里,笑得几颗大板牙直闪:“两枚铜元一把,不单卖!”

    这么便宜,青年也不好再什么,掏了钱只当发了,不然絮絮叨叨的吵死。

    原算道士一走就随手把符丢掉,奈何那道士还站旁边冲他傻笑,一点要走的意思也没有,估计是定点生意。

    道士嘴里还叽叽呱瓜:“把符烧了成细灰,撒在水里搅一搅,妖怪喝了能现出原形,人喝了能祛邪治病……”

    啧。就你这道行,省省吧。妖怪能乖乖喝下还要你画符?

    陆一鸣嘴上应着好,不耐烦地看了看天,眼角瞟到不远处拐角走过来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

    抿了下嘴,匆匆当着道士的面把那堆符草草整理了下,塞到怀里。

    这才慢步冲那人迎上前去:“……阿金!”

    那个身材高挺的人循声抬眼望来,色泽浅于常人的眸子在阳光下闪动着灼烈的光亮。

    陆少爷的身影清清楚楚地映在两枚透亮的瞳仁上。

    陆一鸣走到他跟前,粲然一笑:“药材送到永安堂了?”

    “嗯。”

    刚才金叵罗和铺子里的伙计出来送货,陆一鸣正好出来和一个老主顾谈续约的事情,就一起进了县城。

    为了提高效率,兵分两路,约好到点在这个路口碰面。

    “张呢?”陆一鸣环顾,不见伙计和马车。

    “那头。”金叵罗指了指拐角那边。

    这条巷子太挤,马车不好进来,伙计就在路口等着。

    两人一起走了几步,陆一鸣回头去看刚才那个道士,人已经不见了。

    不由侧头轻笑:“嘿,走得倒挺快。”

    “谁。”金叵罗随着他的视线往后一瞥,看到了川流不息的人流。

    “没事儿。”陆一鸣摇摇头,“本来还想顺道逛逛,现在没什么兴致了,晦气。回去吧。”

    明明已经过了午后,阳光却仍然烈得扎眼。

    近来天也热得有些异常。

    陆一鸣随手揩了把额角淌下的汗,感受到旁边比阳光还灼烈的视线投过来,脸都快被扎穿两个洞。

    他有些尴尬地清咳两声。

    明明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行人纷纷,他楞是觉得比两人独处更不自在。

    活像一只涂满了香油的烤鸭正和只饿得两眼直冒绿光的野猫出现在同一张桌上。

    也不好看回去,只得望着前面的路若无其事地道:“……你走前面。”

    “什么?”金叵罗眸色一动。

    陆一鸣信口扯起了犊子:“前面的光晃眼,你替我挡着。”

    金叵罗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两眼,却没有戳穿这种拙劣的借口,唇角勾出一个嘲讽的弧度,毫不费力地迈大了步子,领先几步走到了前面。

    陆一鸣松一口气,抬起头,眯起眼懒洋洋地看着阳光在前面那头被陈姐染黑的柔软发丝间缠绕。

    金叵罗个子极高,但也只是比他高出半个头而已,走在前面根本不可能挡得住光,更何况,阳光是从侧面照过来的。

    “哟,”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地东西,陆一鸣迈步上前,伸手撮起了金叵罗后颈垂落的头发,用食指和拇指搓了搓,“长长了。”

    “放在里面的,可不一定就是宝贝。”周生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朝楼船下方瞟了一眼,“起来,找事的来了。”

    周云轩放眼往下看。

    自古以来,许多收藏家往往会以高价觅来此虫,雌雄成双,将其中一只和名贵的收藏品一起放在一只金匣子里,将另一只单独放在另一只木匣中。

    ——万一藏品失窃,就可以用剩下那只相思虫追寻失物,往往有奇效。

    只可惜相思虫寿命虽长,却天生难产,后代极少,一对相思虫一生可能连一枚卵都无法产下,更遑论一枚卵还需数十年方可成虫。

    茶几上的这些相思虫,全是当年随同族长的东西一起放到匣子里去的,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若是失窃可以找回。

    上回他们两人去了趟陈宅,花了不少功夫,才勉强在陈连城的房间里找到这些虫骸。

    至少明,那只下落不明的匣子,在陈连城的房间里被开过。

    “快了,”周生摆弄着掌心的一只檀香木盒, 指尖一弹,盒子上的活扣被顶开, 盒子里沙沙地掉落出十几枚芝麻大的金色壳子,“再等等。”

    他不紧不慢地把这些金色碎壳摊在茶几上, 摆出花的形状。

    “这些是相思虫的残骸?”周云轩拈起一枚, 眯起眼睛对着阳光细细端详,“原来它们死后变成这个样子……”

    所以相思虫越来越罕有。

    到了现在,除了专门饲养,它们在民间已是绝迹了。

    这种虫子一旦进入到密闭空间,则自动进入长眠状态,不吃不喝,不动不弹。当重见天日,则可复苏如故。

    此虫还有一种奇异的特性,身体可与金子相融,若是投入金匣之中,则如鱼得水,可与金子融为一体。

    周云轩皱着眉头:“表哥, 什么时候才能走?在这呆了快一个月了, 什么都玩腻了。”

    现在再叫他上台演戏,他也不想干了。

    “养了那么多年, 竟然一下子死了这么多!”周云轩摇摇头,“那只匣子里的东西有多宝贝?族长竟然下了血本放了这么多相思虫,平常我要摸一摸这些虫子他都不许呢。”

    相思虫是一种寿命极长的金色甲壳虫,短则可活数十载,长则可数百岁,极为罕有。

    相思虫往往以一雌一雄为一对,长相厮守,若将彼此分开,即使相隔千万里, 也能感知对方所在, 有如指南针一般, 将头指向伴侣的方向,伴侣死去,另一方也会在几年前慢慢死去,故得此名。

    半透明的金色壳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嗯。”周生淡淡地应道, “可惜都死了。”

    河畔。

    楼船依旧。

    二楼的甲板上, 两个人百无聊赖地坐在茶几畔看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