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消息 知青所
宋卫铮若无其事地收回放在书本上的眼神, 看向姜岁岁:“找到了吗?没找到就算了,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姜岁岁连忙道:“等会,马上!”
她转头在堂屋的柜子里翻了两下, 很快便找到了那瓶药酒。
“看!找到啦!”姜岁岁开心道,“果然被放在这了。”
宋卫铮接过药酒瓶, 淡淡道:“那我走了。”
姜岁岁眼巴巴看着他离开的背影, 撇撇嘴自言自语道:“这人, 真是难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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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青?沈知青在吗?”张文芳站在知青所院门外,朝里面喊着。
过了一会,一个梳着齐肩短发的高个子姑娘从里面开门, 用奇怪的眼神看了她一眼道:“找沈志文?”
张文芳连忙点头。
高个子姑娘:“你等会。”
完她转头走到院子边一排房子的其中一间,噔噔噔敲了几下门,喊道:“沈志文,有人找!”
门内模模糊糊回了一句什么,高个子姑娘也没管,转身离开回了自己房间。
一进门,她就忍不住对屋里的同伴嫌弃道:“这沈志文,真是惯会拈花惹草的,以前是那个苗苗姑娘, 最近居然又换了一个人。”
坐在床边缝缝补补的是一个圆脸姑娘,叫王晓燕, 她头也没抬,笑道:“你管人家呢?能拈花惹草, 也是人家的本事, 反正又不碍着咱们。”
另一边,一个纤瘦单薄的背影正坐在桌前,拿着一罐雪花膏涂涂抹抹, 听了两人的对话,她轻笑了一声,带着点不屑:“就是。郑青,你是嫉妒沈同志呢,还是喜欢沈同志?怎么老是背后三道四。”
“李婉月!”高个子姑娘,也就是郑青,顿时急了,“你胡扯什么呢?别毁我名声啊!我就是看不上沈志文,不行吗?一个大男人,比女人还弱,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只会吊着姑娘帮他做事,这种人真是有辱我们知青的名声!”
李婉月忍不住回头,量了她两眼:“得了吧?咱们有什么名声?你要还是个城里人,那别人指不定会高看你一眼。现在嘛,你看看你那五大三粗的样,干活干得快比男人还壮了,手粗得像树皮,脸糙得像砂纸,已经跟这里的人融为一体了。成为村里人,这就是你要的名声啊?”
郑青莫名被羞辱了一通,气得有些脸红:“李婉月,我惹你了?话这么难听!”
“我只是让你认清现实。”李婉月幽幽道,“郑清,你比我们来得早,有五六年了吧?你还想回去吗?”
郑青闻言顿住了,神情逐渐黯淡。缝缝补补的王晓燕,也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叹了口气。
见气氛凝滞下来,房间一直没发话的李向红开口了:“想啊,咱们这,谁能不想呢?但想是一回事,能不能回去是另一回事。走一步看一步,过好自己的日子再呗,在哪都得好好活下去。”
王晓燕附和着圆场:“是啊,向红姐的对。而且啊,咱们这些知青,天南海北的聚到一起,也是缘分,多难得啊,就别想些不开心的了。”
“嘁。”李婉月却没领情,轻嗤了一声,不客气道,“你当然开心了,有对象就万事足。”
王晓燕微微红了脸,她是三年前跟着对象周强一起下乡的。她家就她一个女儿,本来是可以向上申请免插队的,但是周强已经被征召了,王晓燕不舍得和他分开,就瞒着父母自己偷偷报了名,跟着周强一块下乡了。
王晓燕捏着针线不好意思道:“我不是……”
李婉月见她这样,默默摇头翻了个白眼,见过傻的,没见过这么傻的,为了个男人跑到乡下一待就是三年,还不知道何年何月能回去,图什么呀?图跟他一起能变成乡下人?
一旁郑青对李婉月没好气道:“羡慕晓燕有对象啊?你自己也找一个呗,村里那么多伙子对你献殷勤,你随便点一个就有人愿意。”
“哼!”李婉月轻哼道,“你想要你自己去找,撺掇我干嘛?我要找啊,也一定要找最好的,可不能随随便便。”
“好啦好啦。”王晓燕见她们又要吵起来,连忙阻拦,“你俩别整天一言不合就吵嘴,和和气气的不好吗?”
李婉月闻言没再话,她重新背过身去,又拿起她那盒雪花膏涂涂抹抹起来。
郑青则是憋着气,坐到床边,心情十分不爽。
李向红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道:“行了,多大点事。”
郑青长叹一口气,话中带着点哀伤:“向红姐,你,我们还能回去吗?不知不觉,我居然都待了快六年了……”
刚来的时候,觉得生活那么苦,日子那么难熬,但慢慢的她居然也习惯了,就这么日复一日地过了五年多,从充满希望到逐渐绝望。
她见过不少女知青,因为看不到回城的希望,默默接受了现实,最后找了个差不多的村里人就嫁了,在当地结婚生子,彻底断绝了从前的一切。
做农活做到腰背酸痛起不来身,每年挣的工分还不够抵粮食,一个人孤孤单单没有家人,累了饿了病了只能自己顾着自己。这种时候,她常常也会想到,要不就找个人嫁了吧,有个依靠,或许能轻松一点。
郑青觉得自己快坚持不下去了,刚刚李婉月的话却又狠狠刺痛了她。她的双手已经拿惯了锄头,她有多久没读过书了?
李向红见她神色黯然,便也坐下,道:“你这算啥?我都待了十年了,不也还这么过着么?”
郑青问道:“向红姐,你有没有想过就在这里安家算了?”
李向红笑道:“没想过。”
“为啥?”
李向红:“不为啥,因为这不是我的家啊。我的家在北方,所有的亲人都在那,我总有一天是要回去的。”
王晓燕凑过来,弱弱道:“向红姐,可是你在这也十年了,万一以后都回不去,那你就一直一个人吗?”
李向红:“有什么不行?我一个人刚好能养活自己,嫁了人还要照顾一大家人,比比就知道哪个好了。”
“而且……”她沉了沉声音,淡淡道,“我始终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回去的。”
郑青闻言没话,心里却有点不那么认同,十年啊,李向红都快三十岁了,她完全没法想象自己被蹉跎到三十岁的样子。
等那时候,可能想嫁都嫁不出去了。
郑青叹口气,又陷入了自己的思绪。
李向红见她情绪不好,就没再什么,起身出了门,准备做晚饭。
门外,院门敞开着,已经不见刚刚张文芳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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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张文芳,正在知青所后头的路上,和沈志文一起边走边聊。
“文芳同志,”沈志文语气中带着隐隐的激动,“谢谢你给我带来这个好消息。”
张文芳微微低头,语气温柔得能滴出水来:“沈知青,咱们也挺熟的了,你就别同志同志的叫我了。”
沈志文露出一个温文的笑容:“也是,咱们虽然萍水相逢,但却格外投缘,芳芳,我可以这么喊你吗?”
嘤!张文芳顿时羞红了脸,喜不自胜道:“当然可以,那,沈知青,我可以叫你志文哥吗?”
沈志文:“当然可以,这是我的荣幸。”
“志文哥。”张文芳甜甜地喊了一声,随机又道,“我刚刚跟你的消息,你先别跟别人,我二叔了,要和村长商量个日子确定下来,再对外宣布。”
沈志文连忙点头:“当然,一切还要看村里的意思。不过就我本人而言,真的非常乐意帮村里的乡亲们扫盲。我觉得扫盲的进度,也是越快越好,毕竟,现在不是都提倡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识水平吗?我也希望咱们村在这方面,能走在前面。”
张文芳崇拜地看着他:“志文哥,你的有道理。我回头就跟我二叔,让他快点办扫盲班,我,我也着急学知识呢!”
“过不了多久,我又要改口,喊志文哥一声老师了。”张文芳羞涩道。
沈志文摆摆手笑道:“一切还没定下来,没有那么快。”
“放心吧志文哥,”张文芳包票道,“我都跟我二叔好了,让他选你做扫盲班老师,没问题的。”
“那我就再次谢过芳芳了。”沈志文装模作样作了个揖,又惹得张文芳一阵娇羞。
告别张文芳回到知青所后,沈志文满脸喜悦,都有些盖不住。
同屋的周强正躺靠在床上无所事事,见他这样,顿时揶揄起来:“哟,见完姑娘回来了,高兴成这样?,都做了点啥?”
沈志文摆摆手道:“你别乱想,什么都没做,就了会话。”
周强“切”了一声:“不算了,男人跟女人,不就那么点子事,谁不知道谁啊?”
“哎,要我啊,你也真行,前头一个苗苗,后头一个芳芳,兄弟佩服。”
沈志文在同屋室友的面前,仿佛脱下了那层斯文的伪装,他自得地笑了笑:“这没什么,女人,不就是爱听好话,喜欢男人哄着么?只要你想,你也可以。”
“哎……”周强双手在脑后交叉枕着,语气惆怅道,“我哪像你,那么自由……”
“怎么?”轮到沈志文嘲笑他了,“王晓燕管你管的严?”
“不能叫严,她那是无时无刻不盯着我,我干啥她都想跟着!”周强着着暴躁起来,“女人,一旦过了新鲜的劲,就开始变烦了。”
他躺在床上朝沈志文抱怨着自己的对象有多缠人多无趣,而另一屋的王晓燕,却还无知无觉地,缝补着自家对象破了的衣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