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的和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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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候的朝歌很坚韧。

    不上来怎么个坚韧法,只是她站在人群中便很突出,是那种被蒙了光也无法阻挡的向外散发的冷漠气质。她从来都是一个人上下学,一个人玩,一个人干坏事,一个人哭,一个人幻想着美好的未来。

    她不需要朋友,事实上,也没人愿意和她做朋友。

    端阳县是个不大的地方,几乎每家每户都是互相认识的,朝歌家更是出了名的,因为穷而出名。后来朝歌的爸爸妈妈在生下朝歌之后终于无法忍受邻里乡亲的嘲笑,带着大女儿朝彦出去工了。

    没几年他们便发达了,颇有些衣锦还乡的感觉,第一次回家的时候,朝歌正被奶奶骗着蹲在屋檐下数蚂蚁,见到几个陌生人走来,吓得往那个脾气凶的不行的奶奶身后躲。

    “有坏人!”朝歌指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喊道。

    奶奶拎着她的领子,把脸脏的不像话的朝歌从身后扔了出来,一掌拍在她胳膊上,“坏什么人!这是你爸妈,那个穿裙子的是你姐!快叫人!”

    朝歌平时早就被惯了,这样轻飘飘拍了一下她也不疼,倔强地看着那些人,脸一别跑出了家门,她才不要叫爸爸妈妈呢,生下来从来没叫过的。

    再后来,家里物质条件慢慢改善了,朝家在端阳县也算个较为富裕的家庭了,温饱不愁,家里所有孩也能上得起学。

    但是伤人的流言蜚语从来不会停止,人们很快有了新的嘲笑目标——有爹娘生没爹娘养的朝歌。大人闲谈时总要哀伤地感慨一句“朝歌那孩子命不好”,孩儿们看到朝歌也总要做着鬼脸笑话她是“孤儿”。

    奶奶会替她出头,每次出完头朝歌就会脆弱地哭起来,转头又要挨奶奶一顿,“在家里就怂,出去还遭人欺负,骨气呢!”

    朝歌的童年可以是没爸没妈,只有一个脾气暴躁的奶奶填补了她所有的空白。奶奶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重男轻女,偏偏家里只有两个女孩儿,因此更偏向乖巧、成绩也好的朝彦,每每看见自己一手拉扯大的朝歌便咬牙切齿,恨铁不成钢。

    她秉持着穷人家孩子不能富养的习惯,管好朝歌的一日三餐,别的从不多给,衣服逢年过节才可以添置新的,零食玩具更是没影。但奶奶倒是给了朝歌很多自由,她可以随便出门,什么时候回家都行,不像那些被爸妈管着七点之前必须进家门的孩子。

    一直长到大,朝歌几乎成了个臭迹斑斑的孩子——成绩不好不坏,长相不美不丑,性格闷得讨人厌,还会一手偷鸡摸狗的手艺,从来没交过一个朋友,见人摆臭脸,几乎在端阳县成了所有大人都讨厌的孩。

    可这又如何,朝歌从来不知道自己每天醒来是为了什么,生活是好是坏对她来又有什么关系呢?

    直到那天,她想去湖边静静思考思考人生,没忍住给自己找罪受,迈进了冰冷的湖里,忽然遇上一个没礼貌的女孩子,脾气臭的不行,骂了她几句之后还差点对她动手。

    朝歌生平第一次冒上了个奇怪的念头,“这女的是不是有病?居然会以为她想自-杀?”

    后来那女的特别不要脸地晕倒了,发完一通脾气之后自己先歇菜了,朝歌在湖边想了很久,是把她踢到湖里去,还是扭头走人不管她了。

    不过,朝歌坐在那女的旁边,低头看着她的时候,发现她的眼睛真的很肿很肿,像是哭肿的,脸上也没什么生气,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巨大的悲伤。

    她陡然生出了点同病相怜的念头,把那女的当个死人一样拖回了家里,好在奶奶也没骂她,帮着她给那女的换了身衣服,又买了药给她吃。晚上那女的还占了她的床,害得朝歌睡了次凉地板。

    第二天那女的醒的比她还早,坐在床上放空,朝歌揉揉眼睛,刚要话,忽然看见了几滴眼泪沿着那女的脸颊边落了下来,挂在下巴上,又滑进脖子里。

    朝歌躺回去装睡,但其实已经睡不着了,那女的也没发现她,一直哭一直哭,哭了好久好久都没停。

    朝歌的背都被硬地板躺麻了,最后冷着脸爬了起来,“哭什么哭!”

    那女的吓了一大跳,一抹眼泪,“你有病呢,我哭你都管?!”

    “我泡脚你都管,你吵着我睡觉我怎么不能管?”那时候的朝歌就是只刺猬,扎得人生疼,“又不是被大人扔了,有什么好哭的?”

    “我就是被扔了!怎么样!没人要我了现在!”那女的一听,立马嚎啕起来,没形象地趴在床上哭,抱着枕头,抖着肩膀,多可怜似的。

    朝歌才不会知道,这人的爸爸妈妈刚在一场车祸中全部丧生,本该是办葬礼的时候,家里却冒出来许多想要瓜分遗产的人,硬生生逼得她离家出走。

    那女的哭完之后没搭理朝歌,找到奶奶,了自己的遭遇,表示相遇即是缘,希望可以在她们家住一阵子,等家里遗产分完了,她再去给爸爸妈妈的骨灰找个归宿。

    奶奶估计是没见过这么可怜的,点头答应了,转头瞪着朝歌,“和人家一起睡怎么了,两个都是女孩子有什么不好意思!家里就这一张床让你们睡,你要是不答应和人家一起睡,你就继续睡地板!”

    朝歌倔得像头驴,还真就睡了好几天的地板,每天回来就做作业,做完就出去乱跑不知道干嘛去,晚上回来吃晚饭洗个澡,趾高气昂地躺到她的“榻榻米”上,睡得美滋滋。

    床上那位大姐持续沉浸在悲伤里,两个人互不扰,也算是相安无事——直到朝歌晚上翻身的时候,把腰给扭了。

    “你别动我!一动就疼!”朝歌抬脚去踹那女的,“你再摸我试试!”

    “谁要摸你!”那女的大声嚷嚷,“我带你去找医生看看!”

    “我不看!”朝歌把枕头心翼翼地垫到腰底下,软一些好睡,她僵着疼麻了的半边身子,固执地又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她到了床上,躺地板的变成了那女的,朝歌不是很爽地掀开被子,发现腰也没那么疼了,伸手一摸,背后都是药味儿。

    她气得又去踹那女的,“你给我起来!谁让你摸我腰的!”

    “摸一下怎么了!摸走你二两肉了吗!”那女的有点起床气,被踹醒脾气可臭了,几下卷好地上的铺盖,出门去帮奶奶做早饭。

    朝歌从来没进过厨房,又遭奶奶骂,“你看看自己!懒就算了,还天天板着脸,想去给死人唱坟啊?人家就比你大几岁,每天做那么多事,你除了伸手就要吃要穿什么都不会做!真是白养你了……”

    奶奶这些话的时候,朝歌咬着嘴唇低着头,她没看见,那女的眼神也非常震惊地看向她。

    那女的她自己快18岁了,个子高的不行,朝歌从来没见到过几个比她还高的女生,低头看看自己的个头,顿时觉得火烧到心里去了。

    “喂,你会撬锁吗?”朝歌心里存着个邪恶的念头,捏着自己手里的那根细铁丝转来转去,眼睛里全是得意,“我教你啊。”

    那女的嫌弃地皱眉,“撬锁?这不是违法犯纪的事吗,我才不干。”

    朝歌眼神一暗,做坏事的从来只有她自己,别人是白的,她是黑的,她想把别人染黑,黑的和她一样,结果这人居然不如她意。

    “爱学不学,我还不想教你呢。”朝歌掉头离开前补了一句,“傻逼。”

    那句傻逼挺刺激人的,朝歌抄着兜出门,计划着去张晓明家里一趟,她想撬开他们家的仓库,骑走里面那辆破自行车。

    正准备作案时,她背后忽然伸过来一只手,“给我。”

    朝歌被吓得不轻,转头发现是那女的,松了口气,“给你干嘛?你会吗?仔细看着!撬锁是要这样……”

    后来那女的估计也是想通了,跟着她天天出门为非作歹,甚至挖掘出了自己潜藏的撬锁技能——她简直是个天才,一教就会。

    一起做坏事的孩子总是更加容易成为朋友,那女的心情不错的时候会逗朝歌,“美女,你怎么老是不笑啊?笑一个呗。”

    哦,那女的格外喜欢笑,一笑就把嘴咧的老大,眼睛用力弯成一条缝,好像想通过这些让别人知道她到底有多开心似的。

    “开心多好啊,能一直笑下去多好啊。”

    朝歌才不觉得自己会笑,奶奶骂她她会躲起来哭,那所谓的一家人回来看她她会躲起来哭,学校的坏孩子联合起来欺负她,她也会躲起来哭。

    这样哭的时候很多次被那女的撞见,朝歌有自己的秘密基地,专门用来躲起来哭的,结果那女的还来抢她地盘,“我也想哭,一起哭不行吗!”

    神经病。

    有次她问自己那个妈妈,是回来带她走的吗?那妈妈尴尬地笑笑,不是,朝歌当下没什么情绪,一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就忍不住眼泪了,哭的格外凄惨格外壮烈。

    那女的追了过来,老老实实站在她背后,整整一个时,一步没有挪动过,一句话没有上前对她过。

    朝歌不知道自己那时候就被人盯上了。

    她多了个年纪大的跟班,有一阵子还觉得颇有面子的,只不过后来她去学校报了个名,回来就听奶奶那女的回家了,有人来接她,回去给她爸爸妈妈凑钱买坟墓去了。

    奶奶还念叨呢,“自己都成那样了,还要给我钱,我能收吗!我看她家的钱估计是都被分完了,不然能找她回去吗?所以我,这家里还是不能有太多钱,不然死了以后都不得安息,子孙后辈就盯着那些钱……”

    朝歌盯着门口,又跑回自己那间卧室里,那女的走了,走之前还帮她把乱糟糟的房间收拾了一下。她坐到床上,突然把头埋进了新换的床单里。

    那里面,有一股很淡很淡的花香味。

    作者有话要:

    贰爷:

    我申请了完结倒v,所以这个版块挪到这里。(捏捏脸)

    以下为正文:

    朝歌,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不完美的童年也不是因为剧烈的伤痛,只是一些可原谅不可原谅的事情,生活状态也不太好,自己不懂照顾自己,人生也漫无目的。或许和一些设定很强烈的人设比起来,这个实在太普通了,可是作为普通人来,我觉得这已经很糟糕了。

    虞笛,一个完全不现实的人,强大,温柔,一见钟情还能持之以恒,简直就是能点亮一整片星空的人。可是为了把她拉下“不现实”的神坛,我也给了她很多缺点,护短,易吃醋,视自己不在乎的人如草芥,甚至工资也不高,勉勉强强养得起一家人。

    这样就互补了,这样就让我觉得,她们真的在某一个时空生活着,我只是一个不心窥见她们生活的人,然后用自私的方式讲述了出来。

    写《丧气》,是因为我想要真心地通过朝歌的改变,来影响到自己以及其他丧丧的人。本意是希望能让丧气的人看到之后重燃对生活的希望,结果谁想到我自己给自己整忧伤了(写的过程之坎坷)。这个故事是我的笔力问题,构想的时候朝歌和虞笛是我一想到就会感觉到温暖的人,写起来的时候却实在是对不住她们。

    快穿我以后不会再尝试了,同时我也得出来一个道理——人啊,不要轻易地做出巨大的改变(笑)。

    我之所以把朝歌和虞笛写的那么命中注定非她不可,不是在给我的故事套光环,只是想表达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注定,也迟早会遇到的。生活没有那么浪漫,可是我们遇到的人会比主角还浪漫。

    我还想——我们再丧气,也要学会自己拯救自己。

    能不能走出来是一瞬间的事,心情好起来也是一瞬间的事,咧起嘴角更是一瞬间的事,很多时候我们的烦闷都是来自于自己,所以多哄哄自己,不去想不开心的事,多做少,真的会舒服很多。

    这辈子就那么短短几十年。

    唠唠叨叨也不知道在叨叨啥,下面再些别的叭(我好啰嗦)!

    很感谢我在18年末的时候签约成功了,好歹在封面页能看见“已签约”三个字,让我有种自己的文字和故事被认可的感觉,另外还要谢谢大家的评价,很多眼熟的读者依然从上两本书来到了这里,我真的……暖心到要死掉(呜呜)。

    谢谢所有读者们,看了文的读者,看了且留了评的读者,看了且给我赏了的读者,我真的很谢谢你们(继续三百六十度跳起来花式鞠躬呀)。

    然后,下一本见吧,估计十月开(下本想入v,想赚钱,哭),依然希望你们还在(比心送吻)。

    我把旗插在这儿,总有一天我会写出头,总有一天我们都会真正地实现自己毕生所愿。

    共勉,加油。

    祝幸福,所有人都和遇到了朝歌的虞笛一样,所有人都和遇到了虞笛的朝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