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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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拉着阿昙走出神殿:“有什么好哭的?过去都是假的。再我的翅膀又长回来了,虽然变了个色,但不管黑翅白翅,能飞的就是好翅……”

    阿昙捏住我的衣服擤了擤鼻子,:“我就是觉得你很可怜……”

    “我很可怜是吧?那你别哭了,亲我一口,我就不可怜了。”

    阿昙倒是不哭了,但也没亲我,而是朝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我还是觉得他比较帅,这才是堂堂正正的大英雄,正儿八经的男神。”

    她手指向的方向正是万神使徒,我看着心里一醋,不由分地抱起她离开这里,飞向万神门。“什么大英雄,分明是彻彻底底的大笨蛋!男神倒是没错,但我现在有神树之种在心口,更是正得不能再正的男神。”

    阿昙扶额:“喂,吃自己的飞醋的人,才是超级大笨蛋吧。”

    来到万神门上空,我的注意力立刻被地面吸引。巍峨的门柱前,站着一位身材纤长的金发少女,背后展开了一对纯白的神翼,周遭散发着淡紫色的流光。与大多数种族一样,天神一族中也有血脉与天赋的高低之分;我们的传统是以彩虹七色依次划分,并以紫为尊,成年后一两年内,每一个血统纯净的天神都会幻化出他独有的守护圣光;她幻化出的紫色圣光恰恰证明了她是罕见的血统、天赋双一流者。那是神赐,也只有神赐。

    我们降落在万神门上。阿昙声音一颤:“她怀里抱着的那是……”

    神赐那双绝美的眼眸中只剩下了空洞的金色,我捂住胸口,被一种令人窒息的感觉包裹着。她的白衣上沾满血迹,依稀看得出她抱着的是一对被砍下来的神翼。

    我摇了摇头,不再言语。

    神赐家族的五位长老站在她的身后,可她倔强地抱着那对早已可以丢弃的废物,就好像痴了一样,僵直地站立着,没有回头。

    “希尔,再守下去,也是没有用的。万神使徒的命运本该如此……”

    那几位长老又劝了她几句,而神赐依旧一言不发。最后,一位长老问道:“希尔,我知道这对你来是一个艰难的使命,但为了天神一族,也为了……未来的万神使徒,你,决定了吗?”

    什么决定?是什么决定让她露出这样悲伤的表情?我的心也被提了起来,拴在悬崖上,靠一缕游丝维系着危险的沉寂。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般漫长。

    神赐发出了一丝冰冷刻骨的笑声,随即缓慢而清晰地:“这个世界的造物主创造出天神和人类这两种生命,为的不是让他们相互争夺生存的权利,直到其中一方衰亡。世界的终极状态应为和平,而缔结和平的方式,也绝不仅在于保护或是毁掉生命之树……”

    这不像是神赐会的话,分明是那条冰龙话的调子!一定是他对神赐了什么不该的话!我隐约猜到了结局,脑中反而更加混乱……

    神赐:“所以,我决定了,我会与霍布斯皇帝联姻。你们放心,我过的话,我做过的决定,都不会反悔。现在,请你们都离开这里,我想最后静一静。”

    我冲上去想要抓住她,毫无疑问,扑了个空。

    不要,神赐……我不要你被所谓的责任束缚!

    待长老离去,她恍然失去了脊梁,跪倒在地,失声痛哭。

    “爻君……”阿昙走上前来为我擦去血泪,她温暖的手指将我片刻从那残酷的过去种抽离。可我看到,神赐将手中的神翼丢弃在地,抛弃了她一贯的贵族修养,失态地吼道:“从此中央帝国的统治者都留着天神一族的血……可他怎配!那个痴心妄想的胖子……他……他怎么比得上你!”

    神赐抽出腰间的长剑,疯狂地砍向那对早已僵硬的翅膀。“命运,你为何这样苛待我们?如果要我履行身为茕孑之女的责任,为何让我爱上万神使徒?如果赐予我一段爱情,又为何要将责任横在我们之间?你剥夺了我的一切,我想从这里跳下去,最好粉身碎骨,成为云朵,化为清风,喂鸟儿也好,喂海鱼也好——”

    “可我偏偏不能死,我必须活着,在今后漫长的时光里,我要活着见证神树的消亡和复苏……”到这里,神赐的眼眸忽然亮了亮,“生命之树会以另一种方式在他的体内酝酿着新生……那时候,我或许就能等到他。或许,只需要十年,一切就都不同了。”

    神赐用魔法将那两片死翼化为青焰,发出最后灼热的光芒,燃烧殆尽。她抚摸着剑柄上镶嵌的宝石,痴痴道:“或许……很快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我从就饮青春之泉,就算过了那么久,我应该也不会显得太老、太丑……那时候,你还会喜欢我吗?”

    我原以为,反正倒霉到了头,我已能放下过去。可现在才知,这份痛苦的责任不仅仅在我身上,更毁去了神赐的一生,这让我比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更伤怀。她的宝剑,有一个动听的名字,叫做“玫瑰星流”。

    是先有的“玫瑰”,剑的名字,而“星流”则是那颗宝石的名字。

    好像距离那会儿,也没过去多久,怎么一切就突然全变样了呢?

    ——神赐神赐,这是我去锡落的北海猎杀食梦兽时,从兽王脑子里剖出来的海蓝晶石。

    ——是希尔!没脑子的亚兰!

    叫家族的姓氏是茕孑表达尊贵的方式,而直呼姓名在表达亲昵。我们两个都生性高傲,碰在一起谁也不肯服软,更不肯承认彼此早已是相熟的朋友,故而谁也不肯先叫对方的名字,好像那样便是输了一般。现在想想,实在非常幼稚。

    ——看在是你生日的份上,今天懒得跟你吵。你看……

    ——不就是一块凡间的破石头嘛,我房间的天花板上,比这名贵的宝石,要多少有多少。

    ——我赌,这‘凡间破石头’绝对一块你没见过的石头!这晶石里面的飘絮像极了凡间的星空,是不是挺特别的?我看它与你那把玫瑰牌绣花针倒是挺配。正好你的剑柄上空荡荡的,就把它送给你嵌在剑柄上好了。喏,拿去。

    彼时的神赐还未曾离开过茕孑,在这没有黑夜的天上,想来根本不知道何为星空。我话音方落,她便一把抢去了海蓝晶石,微微弯起嘴角,却又马上收起,故意不想被我发现她其实很喜欢。

    ——星空?就是星相学书上的十二宫?你去大陆上玩耍的时候,有没有数过天上有多少星星、真的像书上的那样无穷无尽吗?

    ——当然!星星是数不完的!这次我游历的路上遇到了一位人类观星家,他,太过广博的东西从来都不可能向世人展示它的全貌,我们所见的不过是它让我们看到的那一部分。所以,就算是神也不可能知道天上有多少星星。

    ——你胡!天空之神至高无上,全知全能。星星都长在天空里,神当然知道有多少颗星星啦!

    ——天空之外还有天空,哦对了,那个人类还了,那种天空外的天空叫做“宇宙”。

    神赐听完后笑得翻滚在云端——哈哈哈哈哈!你怎么这么笨?寿命短暂、目光短浅的低等人类怎么可能知道天外的世界呢?他们骗你的话你还好意思拿来给我听!

    ——咳咳,跑题了。反正这石头送你,你既没见过星河,那便送你清梦吧。你晚上把这梦兽晶石放在床边,就能做好梦。

    其实这晶石的功效我自己还没试过,只是听传如此罢了。但那时我想,神赐生下来就什么都有了,未曾经历过任何可以称得上是挫折的事,她做的梦,自然应该是美梦嘛。

    ——那、那好吧,看在这块石头能让我做好梦,又长得有几分新奇的份上,我就勉强收下你这份礼物啦!你再接再厉。

    ——喂,神赐,你这是什么态度?等我成功当上万神使徒,就能第一个去神庙挑人类的贡品,到时候,你可别求着我要这要拿……

    ——谁万神使徒就一定是你当了?我看那斯特林公子就很有希望啊!

    ——哦。他的魔法确实修习得不错,尤其是光明系魔法……

    ——你……你!干嘛不嫉妒!?

    ——哈?你什么?

    神赐突然气冲冲地撞了我一下就走了——我回去午睡了!再见!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才在酒会上偶然听到神赐的女伴提及,神赐那天回去后就急匆匆取来钻子,自己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在剑上刻下了“玫瑰星流”。

    作者有话要:  神赐:我知道这是一个错误的选择,而我却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