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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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找到所有买主,确定尚无人食用,两人终于得以松口气。

    苏瑾瑜紧捂手掌,男商贩弱弱的问:“要不要去医院?”

    苏瑾瑜摇头,带男商贩回头去找陈文诗。

    远远的,陈文诗被一个大嫂扶着一瘸一拐的往前走,那大嫂不是别人,正是刺伤苏瑾瑜的那位。

    “孩儿他妈?”

    男商贩紧走几步迎上去,“你怎么……”

    伤人的大嫂朝男商贩递了个眼色,垂首不语。

    男商贩惊愕的看看自家婆娘,又看看苏瑾瑜受伤的手,急的不知该什么好。

    而这一切丝毫引不起苏瑾瑜的注意,他的视线落在陈文诗脚上,一抹担忧划过眸瞳。

    苏瑾瑜:“去医院吧。”。

    “不用,伤,回去擦点药油就好。”陈文诗一如既往的温婉优雅,此时此刻更显知书达理。

    “……呃,内个……该去医院的是你啊。”

    大嫂从陈文诗口中得知他非要抓住自己男人的原因,愧疚的不得了,一路上都在忏悔,真怕她那一刀给人家留下什么后遗症。

    苏瑾瑜冷肃的视线移向肇事大嫂,脑子里浮现的是早上沈傲之跟她讲的那个梦。

    要不是想起沈傲之的那个梦,他不会第一时间察觉到大嫂藏在套袖里的刀,或许真能被大嫂偷袭,不是不后怕的。

    没有回复大嫂的话,而是转向陈文诗:“不去医院?”

    “不去。”陈文诗摇头。

    停顿片刻,苏瑾瑜上前一步转过身,半蹲在陈文诗身前,不吭一声,动作却很明显,他要背她回去。

    陈文诗的心脏噗通噗通的乱跳。

    这不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摆出这个姿势,这个男人从就长的人高马大。

    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玩耍的十几年里,跨不过去的水洼、趟不过去的河流、困极了、累极了的时候,他都是这样在她面前微蹲,她便自然的跃到他背上,美美的解放自己的双腿。

    久不见背上有重量,苏瑾瑜反手在自己肩上拍了拍,这是他以前的习惯性动作,催她呢。

    陈文诗伏上他的背,双臂搂住他的脖颈,就像从前一样。

    原以为这盛夏烈日下,他的后背会像时候那样热乎乎的,可此刻,陈文诗感受到的却是一阵凉意。

    难道成年男子在盛夏里,身体是冰凉的?

    苏瑾瑜想不到陈文诗心里琢磨的什么,面无表情的起身,把她往上掂了掂,手握成拳,手臂穿过她的腿弯,大步往前。

    商贩夫妇自觉的跟在二人后头,与二人保持两三米的距离,他俩得一并跟去明情况才行,规矩都懂。

    四个人前脚刚走,在他们身后,街道的转角处,沈傲之探出半个脑袋远远看着。

    倏而,在沈傲之身后,又探出半个脑袋。

    “嫂子,你真不上去看看?队长真的受伤了,你没看着他右手全是血?”

    沈傲之反手把身后的半个脑袋摁回去,自己也退回到墙角里:“我又不瞎,你能看到,我怎么看不到?”

    “那你还不赶紧追上去劝队长去医院?手掌都穿透了!”

    沈傲之回头翻了个白眼:“我郭啊,你难道没看着你家队长背上还有个美女么?”

    郭急了:“那个是经管科的调研员,和我们一起做市场调研的,她只是脚扭了,队长和她没有关系的!”

    郭懊恼极了,早知道他就直接把嫂子带回所里了,谁知道还能在这里遇上队长背别的女人啊,这不是给队长惹麻烦嘛。

    沈傲之好笑的拍拍郭的手臂,安慰道:“知道啦知道啦,他们俩没关系,你不用紧张,我也没什么啊,另外,你觉得你们队长智商不够么?”

    “啊?不不不……”郭猛地摇头,队长聪明着呢,怎么可能智商不够?

    “那你觉得你们队长是那种眼看着自己就要残废了,还不知道去医院的傻子?”

    “不不不……”郭再次猛摇头。

    沈傲之双肩一耸,轻笑出声:“那不就得了!”

    沈傲之清楚她和苏瑾瑜的关系怕是没人能理解,索性懒得解释。

    郭瞪着一双眼睛直直目送沈傲之转过街角,良久,才讷讷转身,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撒腿往回跑。

    嫂子不去看队长的手伤,他不能不管啊,万一真落下什么残疾,就算队长家人不怪他,他老爸也绝不会轻饶他。

    当初得知苏瑾瑜成了他领导时,老爸就给他下了死命令:队长在、他在,队长……

    后半句实在不吉利,他老爸没有明白出来,但是表情非常生动到位的表达了个清楚。

    沈傲之完全没有担心,正如她所,苏瑾瑜又不是个傻子,还能眼睁睁任自己残疾了不成?

    更何况有陈文诗在,他就是想残疾,陈文诗也不能同意啊。

    人家情侣相互关心照顾,她干嘛还去当电灯泡。

    拖车上还剩个西瓜,工厂门前已经空空如也,大家都回去上班了,沈傲之拖着车子往热闹的市区走,边走边把西瓜卖掉,轻而易举。

    坐在树下收好钱,沈傲之开始核计一周之后的赚钱计划。

    这个西瓜虽然好卖,但是不用一周时间,西瓜就会大量上市,像她这样的卖法不是不行,恐怕卖不上这么高的价钱。

    再者,售卖的速度也肯定不如现在。

    另一方面,她还不得不考虑到过不了几天,肯定有人学着她的办法卖西瓜,到时候她可就没什么优势可言了。

    所以,她必须创新。

    在树底下坐了半下午,沈傲之也没想出什么好点子,仰起脖子看向头顶高大的树冠,沈傲之喃喃自语:

    “大树啊,掉下来个瓜果梨桃也行啊,就算我想不出万有引力,就让我想出下礼拜卖什么也行啊。”

    高大的树冠纹丝未动,就连风也没有一丝。

    沈傲之无奈的翻个白眼撇撇嘴:“好吧,我的错,我忘了你是棵梧桐,要你掉下来个瓜果梨桃着实难为你了,我还是回家想吧。”

    **

    回到二楼的家,本来沈傲之是不算做饭的,昨个的晚饭就是她做的,今天轮也该轮到苏瑾瑜了。

    可又想起来那人右手受伤……

    让一个右手受伤的人做饭,会不会残忍了些?

    站在厨房门口思考了好一阵,沈傲之最后决定回房间筹谋赚钱大计。

    什么轮不轮的,既然是在一个屋檐下“合住”,该谁做饭就得谁做。

    她想起来了,苏瑾瑜是个左撇子。

    **

    “突突突突……”

    就在沈傲之奋笔疾书之际,她听到了楼下熟悉的摩托车声。

    嗯?摩托车在他们家楼下可是独他一辆,这家伙早上出门时明明步行,难道半路回来骑摩托了?

    诶?忽然一道靓丽的身影在脑海中闪过,沈傲之弯翘的嘴角再度上扬了一个弧度,体内的八卦细胞活跃起来。

    拖鞋都来不及穿,噌噌噌来到阳台窗边,O着嘴,偷偷向外望,果然如她所料,军绿色幸福大摩托的后座上坐着一位优雅美女。

    “嘁!”

    沈傲之嗤笑一声,再次明白自己和陈文诗之间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

    原来优雅的美女坐摩托车是双腿并拢放在一侧偏坐的啊,上身刚好侧倾,倚靠在男人挺直的脊背上,双臂刚好环住男人精瘦的腰……

    “啧啧!真是长见识!这才是情侣正确的摩托坐姿嘛,沈傲之啊沈傲之,你段位不行啊……”

    倏地,又摇摇头,嘀咕道:“诶?我怎么就不行了我?我跟她有什么可比的?我是女强人!”

    所有的八卦细胞突然就干瘪死亡,不用看都能猜到:接下来英雄背起美女一口气上三楼不费劲儿,送到沙发上……呃,也许直接送到床上……

    沈傲之甩甩头,提醒自己:“不能再想了,少儿不宜。”

    两三分钟光景,入户门“咔哒”一声响。

    诶?英雄回来了?这么快?

    沈傲之撇撇嘴,假装没听着,继续奋笔疾书。

    苏瑾瑜进门换鞋,看到门口属于女人的鞋子。

    又朝厨房方向吸了吸鼻子,没闻到任何饭菜香,朝沈傲之的房门瞥了一眼。

    郭下午自觉向他认错,他知道沈傲之已经获悉他受伤的消息。

    没有迎接,没有问候,连饭菜也没有,苏瑾瑜的内心不是不失落。

    好在,失落只在一瞬间,他很快就调整状态。

    伤的是右手,主力左手完好无损。

    淘米、洗菜,都是昨天沈傲之买的,不知道她是不是发财了,突然买了好多菜,三天之内他们家不用买新菜。

    **

    当门缝里挤进菜香味儿的时候,沈傲之的赚钱计划终于有了新突破,长长的伸个懒腰,沈傲之吸了吸鼻子,是时候出去用餐了。

    两人分坐在餐桌两侧,沈傲之一手端碗、一手执筷,苏瑾瑜只能一手执筷、一手扶碗。

    餐厅里只有咀嚼声和偶尔的碗筷相碰的声响,沈傲之几次抬眼瞄向对面的男人,视线里总是一副莫得感情的冰山脸,而那张冰山脸主人的视线最远未过菜盘的中间线。

    沈傲之心下感叹,苏瑾瑜要是去参加“一动不动大赛”,妥妥的冠军。

    作为“合住室友”,她是不是应该象征性的关心一下对方,哪怕明知道是装装样子,就当是替苏爷爷关心的吧。

    思及此,沈傲之吞下口中饭菜,视线落在苏瑾瑜缠住纱布的右手上,扬了扬下巴:“内个,没事吧?”

    苏瑾瑜只眼皮掀了掀,就在沈傲之以为又一次肉包子狗之时,有声音传来:“没。”

    酷!

    苏瑾瑜才是真酷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