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年代文也可吃香喝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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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慕梅刚清醒就吃瘪, 金玲心里倒是满舒坦。

    她怎么可能浪费青春去从一年级读起。

    要知道,她实际年龄二十五,本科学的物理学。

    而且毕业之前, 她已经在影响因子近20的国外杂志上发了论文,硕士的水平都有了。只不过那时她和父母赌气, 不想再继续读下去。

    于是今天她在校长办公室考了几张五年级的卷子, 之后成功跳级到了四年级。

    五年级跳太快, 校长不肯。

    快乐的学生涯就这么开始了。

    金玲和刘慕梅一个班,但刘慕梅经常逃课。

    一开始班主任吴老师还以为是去看病,结果发现她很正常。

    后来他去问徐桂枝刘慕梅到底什么病, 有没有去治。

    徐桂枝却看什么看,她女儿没病,发疯也是一时受了刺激,这几天好了。

    吴老师便没再什么,只是再在课堂碰到刘慕梅,就叫她不要逃课,不然叫家长。

    金玲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想种蘑菇,因此并没留意这件事的后续。

    一个周五的晚上, 她提溜着一包东西来到肖政家。

    开包袱,里面是一个木制食盒。

    肖云岭见状, 问她做什么。

    金玲喜气洋洋:“竹子姐让我带来给你们吃的。”

    肖云岭一脸不屑,肚子却“咕嘟”一声响起。

    他面色一冷, 故意不去看金玲。

    金玲心里偷笑, 却也假装没听到

    这时肖政和柳音梦也进来了。

    柳音梦见了桌上的菜,捂着嘴就要哭。

    不怪她这样,连已经吃过了的金玲也觉得想哭。

    这年头哪天天吃得到这么好的东西啊!太好吃了!

    芋头烧墨鱼、肠衣灌糯米、生炒芝麻叶、还有一碗苦竹豆腐汤。

    那芋头是刚从自留地里出来的, 真正原生态绿色产品,化肥都没撒过的,捡了新长出来的最最嫩的芋头子,煮得软烂软烂,喷香扑鼻。

    芋肉又滑溜溜的,刚咬下去就滑进了腹中。

    把芋肉往米饭里一拌,吃一口,先是汤液的咸,让后就是芋头本身的微甜,再咀嚼到米饭清甜的味道,简简单单的农家饭愣是层次感满满。

    墨鱼更是一股海香,吃起来鲜嫩弹牙,越嚼越香。

    这个年代普通人哪能吃到这个?都是托刘红朝的福。

    刘红朝原本在京市任职,后来为找肖政来到这红山市,其实也是为攒资历为高升做准备,所以这种稀罕食材在他眼里可能早不稀罕了。

    肠衣灌糯米的肠衣是猪大肠,也是一早从供销社买来的。

    把那肥肠用粗盐和地瓜粉浆洗干净,满满当当灌入糯米,然后上笼蒸。

    蒸好后,只闻得到糯米的清香和淡淡的肉香,丝毫没有大肠的腌臜味。

    咬一口,外面肠衣韧劲十足,里面的糯米却是带着一股滑润的软烂劲儿,一口下肚,心就化了。

    芝麻叶是芝麻苗上的嫩芽,用清凉凉的井水揉了,去除苦味。

    焯水后再用香油和盐巴一拌,好家伙,嫩得掉牙!

    苦竹豆腐则是这边的特色菜。

    苦竹是一种植物的果实。

    那是一种紫色的豆腐,色彩柔和,口感有些像魔芋,水水的,滑滑的,特别清爽。

    尤其刘竹那手艺,真不知道怎么夸,火候精准,调味大胆,又舍得放油,一顿饭吃得金玲如在云中。

    对,不是刘竹妈是刘竹。

    金玲想起这个还有点懵。

    那时候她正拿着筷子眯眼细细品味,忽见刘竹凑了过来。

    “金玲,好吃吧?这些菜可都是我做的,厉不厉害?”

    金玲差点被一口芋头噎到:“不是伯母做的吗?”

    刘竹妈却宠溺地看一眼刘竹:“是竹子做的。这孩子也不知怎么了,以前求她学做菜,她嘴巴能撅到天上去,这几天却天天磨着我教她。”

    刘竹扬起笑脸:“我是要煮给金玲吃啊。我要把最好吃的都给她吃,把她养得白白胖胖的。”

    金玲:“……”

    就很肉麻。

    这顿饭把肖云岭一家也吃得满屋欢喜。

    毕竟这年头,能吃到这种东西,死都不亏了。

    吃完饭,金玲又求老人家把种蘑菇的技术教给她。

    但肖政哪里肯!

    肖政觉得,金玲那天帮云岭对付王兰香,已经闹得是人尽皆知。

    甚至有人在她亲近堕落分子了,要去举报呢。

    得亏金玲是个孩子,不谙世事,又嘴甜娇嗔,碰到人她,她只云岭哥好看,想和云岭哥玩。

    这要是个大人,怕早就被请去大队里写检讨了。

    本以为拉下脸把她赶走就行,谁知自己那孙子倒是冲他发脾气,怪他把金玲气走了。

    这都是什么事!

    今天更奇怪,以前那个顶喜欢来这里的刘慕梅也往这里跑了。

    刘慕梅嫌弃他们家成分不好,已经许久不来了。

    今儿个怎么的又来了?

    肖政纵横大半生,鬼.子时候精明得很,却怎么也没看出,几个还没长成的孩子,这就已经拉起了早恋的序幕了。

    他不肯,金玲也不强求,只问肖云岭,明天跟不跟他们出去捡蘑菇。

    作为她偶像的孙子,肖云岭其实挺苦的,少爷的命,却过着草芥般的日子。

    他三岁时走着走着,突然捂着心口,怎么也不肯走了。

    当时正值他父亲失踪,家里一片动荡,就没带去医院看。

    又过了一年,他更加走不了路,两条腿也渐渐没用了。

    后来,他爷爷又被进牛棚,到了这里,病情就越来越严重了。

    从经历身体、心灵和家庭变故的三重击,让这孩子敏感又孤僻。

    但金玲却对此事一直有疑问。

    金玲妈是京市三甲医院院长,时候她一个人在家无聊,总会去医院找妈妈。

    她妈没空理她,就让学生给她讲医学知识和实际案例,所以金玲对医学也懂一些。

    她记得肖云岭那位柔弱的妈妈曾过,肖云岭可以走,只是不肯走。

    那天她也看到肖云岭站起来,虽然只有几秒钟。

    这就明他的腿的解剖结构应该是没问题的。

    那到底是为什么不能走呢?

    所以金玲就想姐出去玩试探一下肖云岭到底能不能走,能走的话能走多少路。

    本以为肖云岭会拒绝,谁知他却同意了。

    “我去,你明天来接我吧。”

    金玲看着他那张漂亮的脸,笑了。

    这不是挺讨人喜欢的嘛!

    她却没注意到,肖云岭看着她的笑颜,一向没有血色的脸却涌上了一层绯红。

    第二天一早,金玲就把肖云岭给接上了。

    今天他们要去河边找柳树菇吃。

    其实这个季节基本没有柳树菇了,但她想试试。

    她实在是太想念蘑菇的味道了。

    她一向不压抑自己,除非她不想,否则就要吃到。

    当然,能这么潇洒,也是建立在大人不让你帮干活的基础上。

    巧了,金玲不像刘慕梅,金玲家的大人就舍不得让她干活。

    王红会要刘爱文帮着挑水、扫地之类的,却从不要金玲干活。

    也就是金玲自己看不过她太累,才偶尔会帮着淘淘米、摘摘菜之类的。

    就这,还被王红夸上了天呢。

    金玲走在肖云岭身侧,看他自己拄了一根棍子站了起来,双腿都还在颤。

    金玲:“云岭哥哥,原来你也馋蘑菇啊,为了吃蘑菇你居然做到这份上。”

    肖云岭看了她一眼,不做声,只是咬了咬牙,迈出了一步又一步。

    虽然走得晃晃悠悠,但居然也就这么跌跌撞撞地一路跟着她走了出来。

    此时村里人基本都上工去了,只有几个毛头孩子闹哄哄玩着。

    他们见金玲带了一个男孩儿出来,都拍手起哄。

    “金玲姐姐不要脸,居然和男孩子玩,女孩子和男孩子玩会红头发的!”

    这些孩子都比较,也不坏,金玲老早没零嘴吃的时候就已经用童话故事把他们攻略了。

    后来有了,就用零嘴炮弹把他们又给攻略了一遍,所以这些人早已是她的情报网中的一环,刘爱文被徐天明的事就是这些孩子的。

    这些孩子对她也是非常的喜欢,所以这些话其实根本就不带恶意。

    金玲又抓出来一把水果糖给那些孩子分,并对他们“嘘”了一下:“你们不要到处乱,他是姐姐的伙伴。”

    孩子们有东西吃,连着对肖云岭都热情了些,喊肖云岭哥哥。

    肖云岭不看他们,长年没有血色的面皮却带上了一层绯色。

    孩子们乖巧,金玲也蛮喜欢。

    多可爱的团子们啊,就是晒得有些黑了。

    她一喜欢,又抓出一把糖给那些孩子分。

    而此时,看着花花绿绿绿的水果糖被那些孩子给乐呵呵分走,肖云岭默默瞥一眼身旁的金玲。

    他正面看着她。

    “把你的包开。”

    金玲莫名其妙,但还是照做了。

    肖云岭把手伸进去,然后把里面的水果糖全部拿了出来,就这么的用一手拢在自己怀里,微微扬着下巴,用冷漠的眼神看着那些孩子。

    他那样子,就像是在宣誓归属权一样,把金玲弄得特别无语。

    就在金玲准备好好敲敲他的时候,他靠在金玲身上,用拿拐棍的手,伸出两根惨白的手指拈了两颗糖放在最靠近他的两个孩子手里。

    “吃!”

    金玲:“……”

    那俩孩子愣了一下,突然咧嘴朝他笑了起来,露出两排白牙。

    “多谢哥哥!”

    他们笑着叫着,然后一窝蜂跑了。

    金玲看见,此时的肖云岭嘴角泛起一丝可疑的笑意。

    金玲简直没眼看。

    这孩子不笑还好,一笑,就像是聊斋里的画皮美人,浑身嗖嗖冒着往外冒着凉气。

    不过看他这样倒是比从前开朗了不少,他爷爷和他妈看到他这样,心里估计也会安慰许多。

    爷爷开心,她也就快意很多。

    至于音梦婶子,她高兴了,那可是就实实的利益。

    别看人娇娇滴滴的,绣起花来却毫不含糊。

    这几天心情好了,手头更是利索,把金玲的褂子上绣满了精致的花色。

    有时候是五颗红星,有时候是一轮红日,还有什么平安符、猫狗,熊猫、鸡鸭鱼之类的更是不用 。

    还往军绿色的帆布上绣熊猫,连市面上卖的那种贵得要死的军挎包都没她做的好看 。

    当然,这也亏刘红朝给金玲寄过来的那些布。

    总之,金玲现在已经是村里最时髦的姑娘。

    她本来就长得好看,衣服又是新的,还绣了那些时尚的花纹,还背了军挎包。

    根本就不像是村里的人,更像城里来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