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四十五、耳钉、扳指和填图册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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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五、耳钉、扳指和填图册②

    巫商的伤势只是看着重,其实还好,只是被开了瓢,比起之前因为作死后我的毒,昭瑶下手甚至称得上温和。

    受伤最重的就只有巫商的头发。因为右边的鬓角被开了很深一道血口,所以医生把他的头发剃掉了半边——巫商的头发不算短,已经长到了齐耳长度,还留了刘海,是阴郁系花美男的造型。所以也毁的特别严重。

    想想看,再好看的人,顶着这么个发型也帅不到哪去。当时他坐车回来,一摘下帽子,我和昭瑶本来还摆出会审架势,结果一下子没绷住,笑场了,对他的教训也不了了之。

    ——我怀疑这就是巫商的阴谋,他就是想用这个形象免去再一顿毒。

    他是个非常臭美的人,我还以为巫商会因为这事窝在家里自闭,直到头发长回来为止,都会戴帽子见人。没想到他第二天就去了理发店,直接把另一边的鬓发也推平了,换成经典的莫西干造型。

    大概是为了搭配新发型,他把我的衣服都换下了,转而穿了一身西装回来。开房门时,我险些没认出这人是谁。

    去掉稍长的额发后,他俊美的五官展露出几分锋芒,人也显得精神很多。我围着他上下量,眼睛都舍不得移开。他含笑看我:“好看么?”

    我一个劲点头:“好看呆了。你穿西装真帅。”

    后来不知有意无意,开始常穿西装了。长大的昭瑶对他每天散发的荷尔蒙很是排斥,经常在我面前怒斥巫商花枝招展,不守男德——他本人大概没这个意识,但他其实就是这个意思。

    巫商对此回以轻飘飘一句:“昭昭就是嫉妒吧。毕竟孩子穿大人衣服看起来特别好笑呢。”

    “了不要叫我昭昭!”昭瑶再次爆炸了。

    我虽然退隐了,但也不是完全做家庭煮夫的。就像上次和刘六子的组合,我偶尔也会帮朋友解决点问题,这次我出门去架,回来就带回来了一行李箱的战利品。

    开行李,里面是各种字画古玩,我让巫商和昭瑶先挑,挑剩下的我就找刘六子卖了。

    “这是什么。”巫商蹲在行李箱旁边,对倾泻一地的珠宝无动于衷,兴致勃勃地在摆弄一个木盒。

    要是有考古学家看到这一幕,怕是要因为我们暴殄天物的强盗行为气到升天。然而在乱世,谁还讲究这么多呢。

    我瞟了一眼:“哦,那个是给老白的。”

    巫商拖长了声音,阴阳怪气道:“哦,特.意给傅先生带的礼物啊。”完手一伸,撒娇似的道,“哥——我的呢?”

    我指了指行李箱,只觉莫名其妙:“那不全是?”

    “哦,给我和阿昭,就是用破玩意胡乱堆在行李箱里随便发了,给傅先生的就专门装进盒子里送给他。

    我:“……”虽然但是,巫商真的好作精女友啊。

    面对作精,我的方法一直都是冷处理。

    “你是就是吧。”我耸肩,然后从他手里拿走盒子,施施然离开了。

    “您干什么去?”他在我背后幽幽问。

    锦盒被我开,露出里面的玉扳指。大佬的拇指上都要戴扳指,傅白雪这种大佬中的大佬,当然也得有一个。当时我一看到这个就走不动路了——这不是未来傅白雪一直戴在拇指上的那个么!

    我有种恍悟感:原来它应在这儿啊。

    这扳指是流传了数百年的古物,成色做工都极好,为了得到它,我没少跟朋友拉扯,还匀出了不少东西。所以巫商的想法也没错,那一箱子东西就是这枚扳指的添头。

    “给老白送礼物。”

    “…………”

    ——啊,巫商好像又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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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这事讲给傅白雪听,他听完沉默半天,回了我一个不置可否的:“呃。”

    这个呃就很灵性,我警觉地问:“你也觉得商该生气?”

    傅白雪把扳指套在大拇指上:“作为既得利益者,我没资格话。”

    这就是委婉的“是”了。

    我也知道我经常在巫商的雷区蹦迪,明明知道他不爽也不哄他,反而还变本加厉——但我就是不想。为了他我可是放弃了傅白雪和昭瑶,我也很委屈啊。

    “算了不他了。”我岔开话题,“以前从来没送过你扳指,喜欢么?”

    “嗯,喜欢。”

    我得意:“就知道你喜欢这些东西。”

    这扳指他可戴了许久,未来一直没从他拇指上摘下去过,要不是很喜欢,怎么会一直戴着?

    “你的顺序搞错了,不是因为我喜欢戴这些,所以你才送给我。”傅白雪不紧不慢,“是因为你送给我,所以我才喜欢。”

    “……”

    原来是这样么。原来是这样啊。

    我想起第一次送给傅白雪的礼物,那时我们还在战场,我刚刚对他摈除警惕,想要尝试着接近一点这个寡言少语的男人。于是在某次我们坐在壕沟里恢复体力时,我从口袋里翻出了一个的杨梅罐头。

    「吃么?」我问他。

    比现在年轻些许、却也灰头土脸得多的傅白雪愕然望向我,满脸写着“你不是讨厌我么”,特别好懂。

    我不耐烦地把罐头开:「喏,快点吃。」

    那会儿我还对一切半懂不懂的,傅白雪在那吃,我就蹲在旁边口水直流地看着他。傅白雪被我看得不自在,把罐头又递回来。我瞪了他一眼,给你就是你的了,还回来是怎么回事,叫你吃你就吃。

    傅白雪似乎是有点想笑,又忍住了,只在我直勾勾的注视下一口口把罐头里的蓝莓吃得干干净净,连糖水都喝光了。

    我渴望地问:「好吃么?」

    他眯起眼笑了,温柔又认真地回答:「好吃。」

    但很久很久之后,我才在一次佣兵间的闲聊里得知,傅白雪其实不爱吃甜的,一口都不吃,他们一起分配做事时,属于傅白雪那份甜品供给,都是被瓜分的。

    可战场上物资短缺,和甜味儿有关的东西通通都是稀罕物。每次我兴高采烈地带了东西回来分给他时,他都笑着吃光了。

    所以后来,我才想着,既然送吃的不行,那就送别的吧。于是我每次遇到觉得珍贵的石头,都会带回去送给他。渐渐才有了送人宝石的习惯。

    可我现在才知道,他明明次次都戴着,却只是因为我的原因。

    所以有时候,我觉得这个男人真的很没意思。

    ——木讷,沉默,笨拙,简直没意思透了。

    沉默再次笼罩了这方的茶室,在将一切挑破之后,虽然我们都极力想让一切回到从前,但相顾无言的时候仍旧越来越多。

    在我没忍住想辞行的前一秒,傅白雪才像是下定决心似的,提起了另一件事。

    他摩挲着上一世我无比熟悉的扳指,叹息了一声:“你知道么,马上就要十五年了。”

    “……”我不语。

    十五年,这是个敏感的数字。它所代表的,也只会是那一件事。

    几年前我和傅白雪去山城,我们意乱情迷差点滚到一起,他却临门刹车,要等他几年。

    当时我不明白他到底在等什么,后来我终于懂了,但一切也晚了。

    他心珍藏了十五年的秘密,早已被心急的我撬开了一角,倒霉地变了质。从芳香馥郁的美酒,变质成了苦涩不已的酸醋。

    傅白雪有没有在漫长磨人的等待中,一格格数着指针划过的时间;有没有在寂寂长夜中,勾勒我和巫商不休纠缠的模样;有没有想过干脆不管不顾,违背誓约算了……这些我都不会知道了。

    他一直是个很习惯失去,也很习惯忍耐的人。

    所以傅白雪只是平淡地笑了一下:“所以,现在已经没有必要出来了,对么?”

    我偏过头不敢看他:“……对。”

    “……”

    傅白雪没话,他像是在思考什么,我更是一句话也不敢,眼睁睁等着他的后文,就像一条等着被宰杀的鱼。

    良久,他抬袖拂去热茶蒸腾出的水汽,站起身,面色和往常无二,好像把我们刚才的对话一键删除了似的。

    “礼物是赠与者的心意。你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如今两袖清风,就给你弹一首曲子做谢礼吧。”

    茶室隔壁就是书房,他拿起挂在墙上的吉他,低头调弦。其实他私下听摇滚多一点,不过给我弹曲显然不能用电吉他。

    我以为他会弹一首缠绵悱恻的曲子,结果前奏一出我就笑了,是很熟悉的《星星变奏曲》。这曲子很长,有将近九分钟,他弹得是变调,弹得很认真。我凝视他安静的侧颜,听着听着,忽然有点想哭。

    谁他妈要听星星啊!

    傅白雪你知道么,你整个人都被我彻头彻尾利用完了诶,我让你空等了整整十五年诶——人生能有多少个十五年?

    你倒是……弹些发泄情绪的曲子啊。倒是学着像巫商一样,骂我一顿啊。

    这么认认真真地弹星星,会让我觉得你还很爱很爱我的。

    他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为自己谋好处,木讷笨拙透了。

    一曲弹完,他问我好听么。我半真半假地擦眼角:“好听,好听到我眼泪都流出来了。”

    “……”

    傅白雪不知是信还是没信。

    我恢复了一点趣的兴致:“我始终觉得,以你的气质,应该弹古琴,或者拉二胡。”

    “谁叫我妈喜欢听乐队。”他跟着笑,“就是个念想。”

    “没事,我陪你念想。”

    我也有了一点兴致,他收集了不少乐器,甚至还有一个巴拉莱卡琴。未来我们曾经一起合奏过,但今天我并不算弹那个,而是翻出了一枚口琴。

    “我们来一段《喀秋莎》吧。”

    作为流行百年的经典歌曲,尤其是在战火纷飞的数年前,口琴版的《喀秋莎》,是经常能在战场上听到的音乐。

    偶尔,对战双方的士兵都有东斯拉夫人时,夜晚休战时,我和傅白雪躺在壕沟中,能听到双方的士兵合奏。口琴的音色响亮,像一只洁白的鸽子,翩跹飞过燃烧着硝烟的天空。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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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话:耳钉、扳指和填图册③

    “你不是总抱怨我没有给你送礼物么?”

    我比照记忆里撕掉的那份填图册,低头拿线笔在画图本上勾画。

    “那我把它送给你好不好。”

    ?四月一日

    越写越觉得阿宁是又直又渣的气死人男友,莲花是又婊又嗲的作死人女友。他们好配(棒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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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星变奏曲》和星星不是一个曲子。前者在钢琴曲里属于较高难度水平,但真想弹好,需要很扎实的功底。

    古典吉他版的同样困难,我没学吉他,不过听朋友一般人弹完手会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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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一定不信,我是听着《山楂树》在码《喀秋莎》。虽然我觉得山楂树更适合这一章的感觉,但论流传度和战场的适配性,还是喀秋莎更高。喀秋莎背后的故事很壮美的,当年直接看哭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