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一生之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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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庆六年十月,南清遣使团至北安,随使团同去的还有一名精通咒术的美丽男子,这名被看做是奇兵的存在,却因行刺北安主君,反倒给南清国主招来了夙夜的恐慌。终于十月二十五日,南清举国投降,南清国主自此以后,便只是北安的一名郡王。同年同月,北安的镇北大将军,随君西征归来因战功得封景王。然而在正式的册封仪式到来之前,年轻的将领已于常康阁中溘然长逝。帝深悼焉,谥曰忠武王。

    在为北安痛失良将而伤感的同时,君临宇内的帝王,心中还隐隐有些意外。他清楚地记得,在景斯去世的那一天,自己的爱人分明比自己还要哀伤,可不成想,对方在拿到景斯所的那块碎玉时,神色蓦地转变为震惊,良久之后,竟渐渐地转为一种隐含希望的平静。这段时间,反过来被安慰的,倒是最初没有对方那样伤心的他自己。

    十一月二十八,夜。

    怀安殿。

    殿门没有关,冰凉的夜风从殿门灌入,吹得烛火不住轻颤。项元琦就在这晃动的光影里,再次端起了一杯浓香青碧的酒。

    脚步声由远及近,同样是一身黑色常服的陆晏贞从殿门走向年轻的主君,在他对面撩袍坐下。

    “你总我好酒,其实真正好酒的人是景斯才对……”项元琦的眼神带着一丝恍惚,“我记得在十四岁的时候,他就敢偷裴太傅地窖中贮藏的酒喝,那时我们比赛,谁能喝更多。结果实在出于我意料……别看景斯生得那样一副清秀面孔,酒量竟是远在我之上……”

    “还有这样的事情?”陆晏贞在脑中回想着曾经一沾酒就要脸红的弟弟,不由得略感惊讶。而后便笑了,“王上输了什么给景斯?”

    其时两人已推迟了婚期,但也就定在下个月的月初。然而陆晏贞既不像其他臣子那样称呼他为陛下,也很少在情动以外的时候叫他的名字,只是一如既往地叫他“王上”。项元琦有一次实在忍不住,就问他为什么——

    “你不是告诉过我,众心所归者为王,泽被苍生者为上……我觉得很适合你。怎么,王上不喜欢我这样称呼?”

    他当然是没有,称呼而已,只要出自陆晏贞口中,哪怕是随便的玩笑似的叫法,他都觉得喜欢。更何况对方竟是将他想的这样好,他自然只有满满的感动,哪里能有丝毫不满。所以对方至今仍旧是这样叫,而他每次听都觉心中甜蜜。

    这一次也是如此,他只觉如果不是爱人一直在身边陪着,他绝无可能这么快就从失去挚友的悲伤中平复。现除了寂静无人的夜,白日里他已再不会因此而影响处理政务的效率。

    项元琦喝了一口酒,冰凉的酒液入口便化作燃烧的火,烧疼了喉咙也烧热了心。他眼眶蓦地有些微红,“我……输给了他一个承诺。”

    “承诺?”陆晏贞目露思索,“嗯…景斯所求,绝非珍珠宝器这些东西……所以他最后向王上求了什么?是领兵出征的机会,还是直到……”他顿了顿,再开口时声音更放轻几分,“…他都没来得及找王上兑现这个承诺?”

    项元琦放下酒杯,抬眸凝视着自己的爱人,“你猜得不错。”他一颗被酒烧得发麻的心又开始隐隐作痛,“景斯向我要了一个裨将的职位……那时我从未想过,他会一直走到后来的地步。可我现在却也会想,是不是就因为连年地为我北安在沙场上征战,受了大大无数的伤,景斯才会在这样的年纪,在兵戈终于止息的时候,竟是无法睁开眼睛再看看他一生为之战斗的这片山河……”

    “即便如此,这也是景斯自己的决定。”这话的时候,陆晏贞将目光投落到他置于桌面的左手上。项元琦发现他眼中似乎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骄傲。

    下一刻,项元琦感觉自己冰凉的指尖被握住,淡淡的暖意沿着手指流到心间,缓解了其中奔涌的悲伤,“王上相信么?”

    “什么?”他有些怔愣地望着爱人的眼睛。

    “假如景斯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重来一次,他依旧会选择相同的道路。”烛火映亮了陆晏贞深红色的眼睛,项元琦这次看清了,对方眼中的神色确乎是一种隐含骄傲的笃定,就仿佛上一世对方确实认识裴景斯,甚至是非常了解裴景斯的亲近之人,同样也见证了他流星般炳烺却短暂的一生。

    “是吗……”似乎是被这样的眼神触动,项元琦回想起第一次在战马上见到好友的情形。裴景斯对比其他军士仍显瘦弱的身体被包裹在雪白厚重的甲胄中,一双深褐色的眸子极亮,就像是燃烧的炭。当他举起骑枪向部下发出呼喊的时候,自己也从阵列中冲出,纵马驰骋的样子恍若一位真正继承了圣狼之血的神将。

    他忽然就从心底里赞同了爱人的话,“是啊……我想也是。”垂眸沉思片刻,他又道:“我十六岁时,曾经跟景斯在军营里谈起将来的志向,我‘这世上谁不想成为初代狼王那样的英雄?即便母后极力反对我此次随军南征,可身为狼王的后裔,就不能当个怕死的人,我势必要建立千秋的功业,一统四方的山河。’景斯后来告诉我,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他在心中立下了终生追随我的誓愿。他还他从我的眼睛里,看到了真正能点燃他的某些东西……你他是不是很好笑,竟然这样轻易地就信了一个十六岁的半大孩子酒后的疯话。”他虽然用着近乎嘲笑的语气,心中却只有无限的怀念和感激。

    “王上……”良久,陆晏贞的声音响起,破了殿内的沉寂。

    项元琦一抬头,就迎上了爱人隐含担忧的目光。他倏而露出一个释然的笑容,然后回握住了对方的手,“虽如此……我终于没有辜负景斯这番信赖。今后我必不会再如今日这般,放任自己沉湎于悲伤中。且不要叫你担心,就是景斯在天上看见,也要偷偷地嘲笑我一番。”

    “王上……有件事情——”

    对方的话尚未完全出口,项元琦已抬起另一只手轻轻抵在他唇上,“你觉得不便解释的事情,都可以不用对我解释。”

    项元琦看见爱人闻言似是愣了愣,接着眼中便有一点瑰丽的水光缓缓荡开。他本欲抽回手指,这时却是在酒精的催化下有些意动。婚期将近,他对陆晏贞迷恋与日俱增,几乎是瞧见对方的脸都会产生想法,更别提进一步的接触。然而景斯的离开,叫两人最近都无心做这样的事情,实际上他的身体已经憋了很久……

    ……

    十二月初五,夜。

    建昌城,长榆宫。

    几十盏紫檀琉璃灯将殿中映得犹如白昼。侍立殿下的內监和宫女都以玄红为衣色。这种颜色,按五行的法,是象征天的神圣的正色。所以大凡在北安稍有地位的人家,结亲时新人所穿的婚服都是黑中扬红的丝锦。

    这场婚礼,既没有宾客,也没有司仪,按不免显得冷清。然而两人都并不好热闹,在一起时,只把彼此都能舒心看得最为重要,再者这样一种情形下,他们的眼中也看不见对方以外的人,若真是宾客满堂,反倒要使他们觉得吵闹。

    侍女捧上一只托盘,盘中垫了绛红的绸缎,上面放了一把嵌玉的金刀。项元琦走至爱人身前,微微低头凝视。陆晏贞比他此前料想的更适合穿红衣,这种略带深沉的红色,将他本就白净细腻的皮肤衬托得宛如初雪。不知是因为此前饮酒的缘故,还是他也有些紧张,项元琦看见他的耳尖和脸颊都略微泛红,玫瑰色的眼睛里甚至有水色隐隐晃动。

    他将目光上移,就看见了对方头上那支麒麟发簪。两颗色泽极纯的红翡由细细的金络连着,一直接到簪首的麒麟口中。被灯光一映,就成了两滴掣动的麒麟血。项元琦忽然觉得自己真是个很有品味的男子,这支发簪是他选了很久才定下来的,当初三支龙、三支凤,只有一支麒麟的,便是此刻陆晏贞头上簪得这支。尚冠呈上来给他看时,他第一时间就定了它。现在看来倒选得不错,这两颗翡翠,跟陆晏贞一双同色的眼睛很有几分遥相呼应的意味。

    然而再好看此刻也是要他亲手拆下的。

    【作者有话:提前撒花~~~顺便大家真的不要担心景斯!我保证最后他们都会好好的!我是绝对的甜党!!!信我信我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