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勐犬不发威
连珩:“我能医人身体上的病痛,可有些病却是因为魂魄的残损才久治不愈,比如现在各地都有出现的食封之疾。”
林合欢没话,盯盯看着对方轮廓完美的侧颜。
“最近我治的人好的很快,但病情复发的也很多。许多病入膏肓的人看似轻易的就被治好了,但我昨天在街上看到一个前几天刚刚被治好的人!他脸色枯败,一看就已经活不了几天了。”连珩似在回答又似在自言自语,“我觉得这不太正常!”
林合欢没有顺着连珩的话讨论那些病人为什么会出现异常,而是接他上一句话,问:“那人心呢?人心若是有病,算躯体上的病,还是算灵魂上的残损?”
连珩笑笑,“你这问题太高深,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林合欢眼神变得阴郁起来,:“我认为哥哥你还是得先钻研一下人心之病!”
他的声,再加上连珩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医书上,所以根本没听清楚他在什么。
他用笔在书上画了一个计划,抬头问:“你刚刚什么?”
林合欢:“没有啊!”
连珩看了他一眼,又把目光移回到医书上,“相处那么久了,还不知道你的姓名。”
林合欢:“我叫林。。。。。。我叫合欢!”
“合欢吗?”连珩念了一遍他的名字,:“挺好,很适合你!我的名字。。。。。。”
连珩轻笑一声,“你应该早就知道了。夜已深,你快些睡吧,明日我们还要早起赶到隔壁村给李大叔看病!”
第二天一大早二人一狗妖便匆匆出了门。
李大叔的病是肺痨,很难根治,但谁让连珩是神医呢?
问诊切脉过后,李大叔的儿子坐在父亲床边听连珩的叮嘱,林合欢则接了熬药的活儿,拿了一柄蒲扇对着火炉摇。
热气往药炉上空腾腾升起,林合欢手里摇着蒲扇,沉沉的目光却望向屋门口。
听着门内传来的那老实巴交的庄稼汉着感谢连珩的话,林合欢嘴角缓缓勾起一抹弧度,可笑意却始终未达眼底。
给李大叔治病回来的路上,当归在草丛中发现一只受伤的雏鸟。
连珩捧着它,一番包扎之后,雏鸟的哀鸣声也止了。又一番寻找之后,他终于发现不远处树上有一个鸟窝。
连珩放下背上的药箱,把雏鸟递给林合欢,“帮我一下。”
完挽起袖子就开始爬树。
林合欢嘴里咬这个尾巴草,看连珩笨拙的往上爬,半天也还在地上,笑了起来,“哥哥,你要是信我的话,你下来,我来吧!”
连珩脸上略略有些羞愧,转身走过去接住雏鸟。
林合欢身子很灵活,三两下就爬上了树。
鸟窝中有三只雏鸟,因为太,看见有人竟然没有受惊而慌乱逃跑,而是把林合欢误认为是寻食归来的母亲,仰头张大着明黄色嘴巴,“喳喳”的叫。
林合欢眼睛都没眨一下,将雏鸟安顿窝中后,下了树。
三人组继续赶路。
“哥哥,”林合欢:“您可真是菩萨心肠啊!”
连珩:“举手之劳若能救一条性命,我想任何人都愿意为之吧。”
当归:“珩珩本来就是医者仁心!”
“我们救了雏鸟,这世界上就少了一个为痛失孩子而伤心的母亲了。”当归回头望着连珩,:“珩珩,我的对吗?”
连珩笑着点点头。
当归侧头白了林合欢一眼,“这种深奥的人情世故,料你这种毛头子也不会懂。”
林合欢也笑,“再怎么懂人情世,你还是一只狗崽子。”
当归炸毛咆哮,冲着他亮犬齿。
林合欢回头看着连珩,作可怜兮兮状,:“哥哥,你看他?”
连珩假装生气,“合欢,不要欺负当归。”
林合欢摊摊手,“嗨,没意思了!”
当归被连珩这句话安慰到了,霎时全身的毛都变得服服帖帖,摇着尾巴蹭到连珩身边。
林合欢:“啊,当归,你现在的样子真是一点也不像狗!”
当归高兴,不理他。
林合欢也没再话,看着连珩带着笑意的侧脸,面上不自觉的也露出了笑意,心却道:连珩,可惜呀!你救一条命,别人未必领情。
行了一段路,林合欢脸色苍白的捂着肚子停了下来。
连珩发现异状就停下来询问。
林合欢支支吾吾半晌,脸都憋红了,最后才终于豁出去的一咬牙,“哥哥,你们在路边歇着等我一下。我要。。。。。。”
连珩没让他继续下去,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条溪,“去吧,我们在那边等你。”
林合欢捂着肚子撒腿狂奔,当归楞楞看了一会儿,终于明白过来,笑的倒在地上,直蹬腿。
林合欢来到他们看不到的地方,脚步渐渐慢了下来,捂住肚子的手也垂到了身侧。
他折回到那棵他们救了雏鸟的地方,果然见那只雏鸟躺在了树下。
他仰头一看,雌鸟已归巢,三只幼鸟吃饱喝足后,在雌鸟柔软的羽毛下耷拉着脑袋瞌睡。
他将目光再次移到地上的雏鸟身上。
二次跌落使得它受了更重的伤,疼痛使得它痛苦的哀鸣,显然已经用光了力气,连叫声都变得十分微弱。
林合欢,在它身边蹲了下来,看了一会儿,然后喃喃道:“连生母都想要你的命!可真是个可怜啊!”
他完后就起身,扯出嘴里叼的狗尾巴草,灵力在指尖发出深红色的光。
本已经被他咬在嘴里变软的狗尾巴草杆霎时变得坚硬如铁。
他迈步向前,顺手将狗尾巴草插向雏鸟。
狗尾巴草把雏鸟的头骨洞穿,雏鸟终于停止了挣扎。
他脚步不停的往连珩他们所在的地方走。
这片地域的巡诊很快就结束了,两人一狗妖再次踏上了旅程。
这一次,连珩也没有定下准确的目的地,他们出了村子之后,选择了一个方向便开始前行。
连珩旅途中也偶尔会帮一些大户人家的老爷姐治病,为这些人治病的费用他会毫不犹豫的收下,但往往辗转到下一个地方,这些钱便会成为那些穷苦百姓的买药钱。
连珩手松,为了给自己的病人买药,很多时候连晚饭钱都会忘记留。
以前只有当归跟着他游历的时候,在日子艰难拮据的时,很可能一整天只有一个硬馒头吃。
但自从林合欢加入后,他们便再没饿过肚子。
连珩选的依旧是偏僻穷苦的山村,赶路时免不得要露宿荒野。
秋末,山中时不时起一阵风,吹落霜霜寒叶。
连珩和当归并排走在开满芫芜花的姜黄色草地上。
当归虽然一时半会儿变不回人形,但实际上他是会话的。
只是他向来不待见林合欢,所以一句话都没有跟他过。
“珩珩,你觉得我现在像人了吗?”
“像。”
“有没有哪里还不是很像,你快告诉我,我得趁还没能化成人形的时候改掉。
我觉得秋桃之所以抛弃我跟那个王八蛋成亲,肯定是因为我不像人!”
“当归,你这么努力地改变自己,是还想回去找他吗?”
“谁,谁的?我,我只是想变成一个真正的人,好好生活。命是好容易才捡回来的,我得好好珍惜!”
“你能这么想就好。”
“珩珩,你我真的能成为医术像你一样厉害的神医吗?”
“嗯!没错。”
“啊,那真是太好了!那等我能化出人形了,我也能像珩珩一样去给别人治病!能得到好多人的感谢!”
“当归!你的确能成为神医没错,但是你得慢慢的改掉一开心就忍不住伸舌头的习惯啊!毕竟,神医在治好一个身患不治之症的人,总难免会欣喜若狂,那个时候你总伸舌头会暴露身份的!”
。。。。。。
林合欢走在他们身后十几步远的距离外,嘴里叼一根狗尾巴草,一手握了根树枝将手中的石子抛起来又让它落回手心,抛起来又让它落回手心。
耳朵里一听着两人的对话声,眼睛看着当归那油光水滑又圆熘熘的屁股和那条快被甩上天的尾巴,没忍住就扔一个石子去砸对方的屁股。
当归是一只求知欲旺盛的狗妖,一问起连珩问题来就兴奋不已,没完没了。
石头一个两个砸在他屁股上,三个四个后他终于咆哮了。
“臭合欢,你你有病啊?勐犬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狗啊?”当归冲对方龇牙,“再有动作,心我咬死你。”
“狗子!”林合欢
连珩笑着看两人闹闹,时不时出声提醒一下林合欢,让他不要欺负当归。
就在这时,当归勐的停了下来,尾巴朝天,满脸警惕。
“有人!”
林合欢和连珩也停了下来。
很快四面八方都响起了快行时才会发出的脚步声。
两人一狗不觉向对方靠拢过来。
很快他们就被一群蒙面人给围了个严严实实。
“连珩神医,请跟我们走一趟吧!”为首的人。
连珩抬眼看向对方,“连某行走江湖多年,救人无数,却从未记得自己与任何人结仇。不知几位这是。。。。。。”
“这世上的事不是你不惹麻烦,麻烦就不会找上你的。我们也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至于幕后人为什么要请您去,不在我的差事范围内!”为首那人指挥手下让开一条道,:“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