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吻我直到分手那天

A+A-

    周一去公司上班,宋珂的样子把同事全吓了一跳,可都不好意思直接问。

    程逸安气势汹汹地把他拉进办公室:“你去哪里搞得鼻青脸肿的?还有这个眼睛又是怎么回事。”

    “先别大惊怪的。”

    他放下公文包,转身把门窗拉紧,借此隔开外面那些八卦的目光。

    “简直是胆大包天!”听完那晚的事程逸安又惊诧又后怕,指着鼻子痛骂他不知轻重,“亏我之前还以为你成熟了,结果呢?还是那么莽撞。万一你不过他怎么办,万一他记恨你报复你又该怎么办?!”

    “都了,后怕也没用。”宋珂反应很淡薄,“现在只希望他能有些廉耻心,别去报案也别找人报复我。”

    “你呀你,你什么好。”程逸安仰天长叹,“有时候稳重得让我都佩服,有时候又疯得让人瞠目结舌。然后呢,然后跑到哪里去了?你电话也没人接。”

    宋珂没有话,只是低头望着磨花的木地板。

    程逸安心里咯噔一下:“你又见他了?”

    跟聪明人聊天就是这么简单。

    清的阳光照在宋珂沉默的脸上,让他异常平和,却也异常脆弱。

    假如从头算起,睿言的创始人其实是三位:宋珂、陈觉、程逸安。三人当中程逸安学历最优、实力最强,但做事好瞻前顾后,因此专攻技术。陈觉性情外放、长相英俊且见多识广,业务和融资就由他负责。剩下一个宋珂,沉稳果断,有勇有谋,一直是睿言的灵魂人物。

    “嗯。”拆开他带来的早餐,宋珂忍着颧骨的酸疼缓慢咀嚼,“见他了。”

    “糊涂啊你。”程逸安语重心长地搬出那套过无数遍的话,“之前你怎么答应我的?你要跟他们陈家划清界限,从此以后他陈觉是死是活都跟你没有关系,现在又去见他,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咽下一口油条,宋珂笑了笑,“是给自己找不痛快,不过师兄你能不能坐远点,唾沫都喷到我早饭上了。”

    程逸安瞪他一眼:“我听陈觉那子现在压根儿不去公司,整天光想着吃喝玩乐不还一周换一个女朋友,这跟混蛋有什么区别?”

    宋珂吃得太快呛着了,喉咙里的食物咽不下也吐不出,拍着胸口要水。程逸安一边替他顺气一边将豆浆递给他,:“至于这样吗,我他两句坏话你就这么吓唬我。”

    灌豆浆的时候宋珂想起一件事来:陈觉最讨厌吃油条,油乎乎的看着脏,可每逢冬天的清,睡到迷迷糊糊时总能感觉到某个冰疙瘩的靠近。

    是陈觉用冻得发木的手搂紧他,哄孩一样哄他:“豆浆油条给你买回来了,亲我一口。”结果往往招来他在心里骂,陈觉你这扰人清梦的混蛋,趁早有多远滚多远。

    其实他对陈觉一直不够好。有次连陈觉都:“宋珂你是不是上天派来折磨我的,为什么不管我多生气,总是不舍得离开你。”

    当时两人刚吵完一架,宋珂被他按在床单上,两只手屈辱地绑在一起高高举着,身体筛糠一样簌簌颤抖,不是怕,是屈辱,是情难自已。

    自己气他,他为什么不反思反思自己都干了什么?宋珂只是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酣畅淋漓地做完之后,陈觉又会把人抱在怀里,用从狐朋狗友那儿学来的方法安抚他:“乖,下回让你,下回一定让你。”

    对于陈觉的这一套,宋珂简直避如蛇蝎。警告过、较量过、可有人天生一副浑胆就是不买账、不退让。

    想到过去的那些时光,他放下豆浆吸了口气,:“我呛着不是因为你了坏话,是因为你得不对。”

    “哪里不对?”

    “他不是一周换一个女朋友。”

    程逸安刚想你还维护他做什么,宋珂却笑了:“他是一周换一个男朋友。”

    “你脑子出bug了吧,都这样了还笑得出来?”程逸安砸了他一拳,把他拳得眼泛泪花却仍在咳着笑,笑累了,才渐渐停下来,仰靠在沙发上,睁眼望着天花板。

    那一片空白像是极具吸引力,值得他一盯再盯,不放过任何风吹草动。

    程逸安也随之默然,大哥一样守在旁边。

    过了一会儿,宋珂也许倦了,忽然用臂挡住眼睛,不过仍然没有任何声音。程逸安起初没有动他,后来实在于心不忍,伸臂抱了他一下,“好了,都过去了。”

    真的过去了吗?

    秋风夹杂着刺骨寒意,从关不严的窗缝钻进来,吹得宋珂手指不起眼地颤抖。身体里某个地方酸得发胀,酸得发疼,刚喝下去的豆浆一股劲似的往上涌,嗓子、眼睛,没有哪一处是干燥的。

    他不敢告诉程逸安,自己已经连着两天没有睡着过,一闭上眼就是当年第一次见到陈觉的场景。

    也是一个冷得人发抖的深秋。

    那时睿言尚未成立,程逸安还在宾夕法尼亚为论文发愁,剩下一个宋珂抱着项目企划书四处碰壁。

    为了得到第一桶金,他参加了一个创业大赛,全称是铭途杯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当时他还不知道,铭途集团姓陈。

    决赛地点在省会,到会场后他坐在过道边,争分夺秒地调试自己写的程序。结果怕什么来什么,语义建模部分出了一点的故障。

    满头大汗地调了半天,一试还是卡顿。正犯愁呢,身后有人出声——

    “嘿。”

    宋珂一直记着那一眼。陈觉从两排之后,微微挑眉看着自己。

    座位是台阶状的,越往后越高,所以那是一种俯视的角度。他的西服比所有人都合身,大马金刀地坐在那儿,眉眼之间压不住的张扬。

    “看你半天了。”语气不咸不淡,可是莫名有种多管闲事的欠揍,“你跟那儿调来调去闹着玩呢,阈值设得不对纯属白费力气。”

    一句话就令宋珂茅塞顿开。

    注意到他胸前的工作证,宋珂怕节外生枝,没有过多交谈。可是余光却看见他从过道走下来,个子很高,一股薄荷烟味靠近又远离。

    当天比赛宋珂拿了个二等奖,奖金足足有六万块,傍晚的庆功宴上又看到陈觉了。

    陈觉一个人坐在角落,没跟谁讲话,手里慢慢转着一个白色烟盒。按理自己应该过去跟他声谢谢,可不知怎么的,宋珂最终也没有过去。

    后来有人过来敬酒,宋珂顺应气氛喝了一点,只是酒量不好,喝完不仅反应迟钝许多,平时冷冷淡淡的脸也变得格外柔和。

    旁边年纪轻的扎堆划拳,年纪大的到处敬酒攀关系,就只有两个人哪也没去。宋珂独自静坐,旁人都以为他清高难接近,只有陈觉发现他右手垂在桌下,手指有意无意地,来回拨动着桌布的流苏,活像孩子。

    吃完饭一大帮子人坐大巴回临江,宋珂特意挑了最后一排的位置。车窗一推开,寒风立刻灌进来,呼一声将单薄的外套吹得翻飞。

    不知道是得奖的缘故还是喝了酒,他心情前所未有的好,看什么都顺眼。双手扶着窗边,不远处广场舞的音乐喧哗,眼睛望出去外面是郁郁葱葱的树,停满大巴的停车场,朗朗明月,瞳孔里映的全是美景。

    “窗户开这么大就不怕感冒?”旁边的位置多了个人。

    扭头发现是陈觉,宋珂眼睛微微地亮起来。他一喝酒就这样,内敛的性格会发生一点细微的变化,只有最靠近的人能发现。

    陈觉伸手越过他,唰一下把窗合上:“吹一会儿就行了,别像个傻子似的顶着吹。”

    宋珂:“你怎么骂人呢。”

    大概这副较真的模样很可笑,陈觉低声笑了:“还不是傻子。”

    宋珂脸色淡下来,强精神看着他话,其实眼前只有他口中呼出的一点白雾。

    “我帮了你这么大一个忙,谢谢也不一声?”

    “那谢谢。”

    接得倒痛快。

    陈觉低嗤:“没见过你这么敷衍的人。”

    那还要自己怎么样?他大脑迟缓地运转着,吐字却还算清楚:“请你吃饭行吗。”

    陈觉还真的考虑了一会儿。就这眨眼工夫,宋珂的头已经垂下去,前额昏沉沉地抵在椅背上,一个接一个地喷嚏。

    “我什么来着。”陈觉气焰嚣张,“果然吹感冒了。”

    宋珂缓慢地摇了下头:“是你身上有烟味,我受不了。”

    简直是一记绝杀。陈觉马上剑眉紧蹙,脸色难看地换到过道另一边。

    看着空出来的座位,宋珂呆了一秒。

    明明没有反感到那种地步,可是莫名其妙的,鼻腔比情感先一步有反应。是不是身体已经知道,将来自己要栽在这个人手上,因此不顾一切地提醒他:心,千万心,不要轻易陷进去。

    终于人齐发车,司机把灯光调暗,聊天的声音也渐渐熄沉。外面夜风如割,车里的暖风作用有限,大巴载着青年们哆哆嗦嗦地蜿蜒向前。

    再后来,此起彼伏的鼾声响起,男的女的睡倒一片,每人塞着一对听音乐的耳机。

    陈觉碰了壁,依然不由自主地注意宋珂。

    宋珂也在听歌,只是没有睡觉。他大概有点晕车或是有点冷,四肢始终不是很舒展。他的睫毛很长,头发很柔软,窗外橘红色的路灯在他脸上一晃而过时,间或带来一种奇异的效果——

    陈觉会有种心脏被舔舐的感觉。

    那种感觉丝丝麻麻,爬上他的背,抽紧他的神经。

    起先陈觉不懂得,也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只是觉得心神不定。时间一久却渐渐开始管不住自己。

    他脱下外套,过去不由分地披到宋珂身上。

    宋珂没想到他会这么做,反应呆滞。又因为喝了酒,眼角眉梢都是不设防的错愕。

    他给他穿上,他又强行脱下来。

    “穿着。”

    “不用,真不用。”

    “赶紧穿着,别到时候感冒了又我们主办方照顾不周。”

    当然没有这一回事,但这套辞足够唬住一个半醉的人。

    宋珂披着衣服继续听歌,陈觉重新坐到他旁边,见他没再喷嚏才摘下一只耳机,波澜不惊地塞进自己左耳。

    宋珂转头,看了他一眼,可最终只是把左边那只换到右边,好让线足够长,长到够他们两个人听。

    连姓名都还不知道,他们就开始共听一首曲子。

    或许陈觉早就忘了,但那首歌直到今天宋珂都还记得,歌名就叫《应许之期》:

    亲爱的你,

    别把爱想得太轻易。

    在分手之前,

    每一晚的时间,每一次想念,

    吻我直到天明。

    也许终有一日,你将忘记我姓名,

    忘记我声音。

    假如那天来临,盼你施舍我怜悯,

    怜悯我爱你已无药可医,

    怜悯我寻你却无处可去,

    应许之期。

    亲爱的,

    能否别将我忘记。

    ——

    这首歌伴着他在大巴上入眠。

    梦里一直有薄荷烟的气味,淡而冷冽,车厢渐渐升温,温暖的空气包裹着他,淡薄的烟味萦绕着他,令人心安至极。

    再醒来,旁边已经空了,衣服却还披在自己身上。

    上面留有淡淡的体温,同时也沾染了另一个人的气息,短绒的里衬摸上去舒服又暖和。

    没来得及问他的名字,似乎是这次比赛唯一的遗憾。

    回到家,宋珂大睡特睡,第二天日晒三竿还没有起。室友早起跑步锻炼,跑完回到家,搜罗脏衣服的时候发现了那件外套。

    “珂!”听见外面扯着嗓子喊,“你的衣服我也帮你扔洗衣机了?”

    宋珂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空白三秒后,从床上一跃而起。

    “等等!”

    他冲出去抢救下那件衣服,把室友吓得一愣一愣。大概也意识到自己反应过激,回过神来,只好故作镇定地解释:“西服不能水洗。”

    “喔。”室友拍着胸脯顺气,“我还以为兜里有东西呢。”

    一语点醒梦中人。

    等室友走开他才去翻兜,没想到真的有。有人在右袋留下纸条,上面一行龙飞凤舞的水笔字,漆黑的墨迹洇透纸背:

    “我的号码:139********,名字见面告诉你。”

    差一点就错过了。

    当时觉得庆幸,三年过去,他只觉得凄凉。开始像一场梦,眼睁睁看着自己沦陷,结束更像一场梦,再多不舍终有醒来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