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谢亦桐平静地从部长办公室出来。
走廊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 和半时前的她自己一样,没人知道她在下周就会成为被关押在审问监狱的嫌疑犯,见了她, 大家都是同往常一样,或客气或微笑地招呼。
“谢组长。”
“谢组长。”
她也如常地礼貌回应。“你好。”
但除了招呼,便再也没有别的交流。她在这栋大楼里没有朋友, 只有同事。她与众人在不到一时的讨论会议上的话,会远超于一整年里在非正式场合碰面时的寒暄。
就这样, 在一路仅止于职务称呼的客气招呼的声音里,她走到电梯口。
电梯恰好在这一层停了,叮的一声, 门开, 几个警卫押着一个人走出来,那人身穿囚服, 唇红齿白的, 长相很漂亮,是个老熟人,此前暗地渎职, 被发配去修了半年的铁路, 现在一切即将尘埃落定,他也就被抓回来接受审问了。
王某强看见她,十分震惊。
“你怎么在这里?”
谢亦桐微微抬手,示意警卫不必着急带他走, 她要和他几句。
她盯着他, 有些莫名其妙地, “所以,你有从曲立玲董事长那里成功捞到钱吗?”
这话十分突兀, 本来就已经很震惊了的王某强直接懵了半刻。但他很快反应过来,更加震惊了。
他,“你怎么知道的!?”
谢亦桐平静地,“我猜你什么也没捞到。”
王某强几乎惊掉了下巴。“你怎么知道的!?”
“我只是突然想明白你当初为什么找我去查这件事了。不是因为我在繁市二中读过书,也不是因为我认识傅默呈。”
“呃,那个——”
“你在捞钱之前真该花时间了解一下你的捞钱对象是什么人。”
完,她不再理会他,径直走进了电梯。电梯门缓缓关上,隔绝了身穿囚衣的王某强一脸空白的表情。她神色如常,只是把手揣进了口袋,纤细的手指捏成了拳,指节几乎作响。
滴。
电梯到了一楼。
谢亦桐从里面走出来。一楼大厅里人很多,但大家都忙于公事,步履很匆忙,见了她,不过是抬眼招呼一句,“谢组长”,便擦肩而过,快步离开了。
角落里有人在电话,因是私人电话,所以出了办公室在外面,声音压得很低。
“玲玲,孩子不能这么晚还不睡觉……好好好,那你听我,爸爸明天肯定回去,好不好?明天你放学,爸爸开车去接你,带你去公园吃冰淇淋……两个不行,只能吃一个……好好好两个两个……”
部门里一向事务繁忙,顾不了家事的大有人在,为人父母因此难免愧疚,孩子一提要求,什么都答应。角落里电话的男人看上去只是个普通组员,长期高强度工作,眉宇间很疲惫。他自己也一定知道临时请假不是容易事,但答应了女儿,硬着头皮也会做到。
他旁边不远,有个文员模样的中年女人也在私人电话,也是给家里孩子的,似乎是高考在即,儿子太紧张。她自己在工作里已累脱了一层皮,手使劲地揉着太阳穴,声音却依然很温和,安慰儿子别紧张,一定能行,即使真出什么意外,家里有能力给他托底。
“阿平你听妈妈啊……”
世间父母,大多应都是这样的吧。他们把一个生命带到世界上,便会用尽所能,对这个生命好。
他们的孩子,即使调皮捣蛋,即使不爱学习,即使天生一副倔脾气总是跟人顶来撞去,也有能力感知到世界的有趣和温暖,懂得怎样去与人产生联系,通讯录里躺着几个可以心里话的好朋友,时不时便能开怀地笑上一笑。
因为人在出生的时候是一张白纸,得到什么,就变成什么。
谢亦桐在这些充斥着父母温情的电话声里走过喧嚷的大厅,推开门,五月深春的夜风迎面吹来,竟有几分寒意。
天上挂着已残缺了的月亮。
她从口袋里摸出关了很久的手机,开机键按下,它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似的,屏幕悠悠地亮了。
一条信息也没有。没有公事。因为她在动身艾什加拉前临时把事务统统转交了出去。没有私信。因为她从来不懂得怎么和人交朋友。
短信箱里空空荡荡的,只有过年时傅默呈发来的一条新年快乐。
有人让她做了九号嫌疑犯,却连一声通知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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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亦桐回到在首都的临时居所,没进门前就知道有人在暗地里跟着她。身为即将入狱的嫌疑犯,不管去哪里,少不了被人盯着。其实她跟了许多年的老部长已经很客气,至少还给了她时间反应。
她洗去艾什加拉的野外带来的一身尘埃,换上了干净衣服,随便煮了碗面条吃了,便关了灯躺在床上。这床许久没人碰过,被子里一片冰凉。本以为多少会辗转反侧睡不着,但,也许是太累,又或许潜意识里对这样的事根本丝毫不感到意外,她竟是很快睡着了。
一夜沉眠,醒来时已是中午。
谢亦桐拉开窗帘,天气晴朗,一眼便看见对面楼里有一抹古怪白光。望远镜的反光。见她发现了,也仍不避不闪,继续盯着她。
她也很平静,如常地在跑步机上锻炼一阵,又静下心来看了会儿书,稍作休整,便在严密监视下出了门。
目的地是首都医院。正如部长所,她有很多问题要问在病床上做“植物人”做了很久的北门剑平。不问清楚,写不了完整的调查汇报。
——北门剑平作为北门安念的侄女,年轻时多次代替北门安念到艾什加拉的原住民村落去拜访。但她后来为什么要偷走北门安念的儿子,让失去所爱的姑姑一个人在地底下孤独终老?
首都医院很大,几座崭新大楼里汇集了全国最顶尖的医学专家,求医者不知何数。一条街外的马路上便开始有些堵车,路边行人有不少是穿着病服,正在家人或护工的陪同下慢悠悠地散步。也有人一边走一边哭。
医院是生离死别最密集的地方。
谢亦桐是开车来的,远远看见交通有些不顺畅的样子,当机立断,在路边找了个停车位把车停了,索性下车步行过去。
北门剑平是国安重点案件的关键人物,病房在住院部顶楼的偏僻处,门外安保很严。谢亦桐到了地方,向警卫出示了证件,推开门走进去。
病房里很安静,床上没人。
洒满阳光的阳台上有一副很新的轮椅,北门剑平独自坐在那里,背对着门。她不装“植物人”了。也许是已听闻了一直威胁着她的严天世的死讯。
谢亦桐站在阳台外面,开录音笔,直白地向她明来意。
北门剑平起初并无反应,仿佛是在阳光里睡着了。谢亦桐耐心地等着。一个藏了二十多年的秘密,苏醒时是缓慢的。
阳台上摆了一盆半人高的文竹,在午后的风里微微地晃,地上树影斑驳。花盆边靠了一袋已开封的鸽粮。
光影渐渐变换。
北门剑平开口时并没有回头,只是把头仰起,看向更高远的天空。在床上躺了太久没过话,她声音有些沙哑。
“有一天我到陵墓去,天下着雨。除了每次都要有的干粮和水,我出门的时候,随手拿了一盒买给阿呈的比利时巧克力。我想,她住在地底那么多年,偶尔尝一尝地面上的新东西也是好的。”
谢亦桐没有出声断,只是听着。
北门剑平继续着,望着天,很平静。
“我拿钥匙开了铁屋的机关,吃力地把食物和水搬运下去,因为巧克力挨了她一巴掌。北门世家的族人,活在北门世家,不该碰这些与我们古老的家族全无关系的新时代舶来品。她抗拒新时代。太奶奶还活着的时候就经常,新时代不是好东西,就是它,毁了我们。
“她拒绝融入新时代,独自住在地底,以北门世家古老的生活方式继续生活。五十年如一日,每天在固定的时间点起身、入睡,穿着古式衣物,梳着旧式发髻,三餐要讲究复杂的礼仪,定时在陵城中的祭堂祭拜历代祖先。颂春之日、送冬之年……每逢这些曾经盛大的家族节日,即使已经只有我们两个人,她也要把它们操劳起来,严肃对待。
“她像一个旧时代的鬼魂,却始终不愿承认自己住在一座陵墓里。
“那天,她以长辈的身份处置了我,我认错,把巧克力丢在地上踩碎,用纸巾裹着捡起来,装进垃圾袋里。我跪在千秋堂,在二十八面铜镜的环绕下,背了三遍祖宗家法。她在一边看着我。那时我终于意识到,我的家族里已经只有我自己一个活人,我的姑姑早已被家族吞食,站在我眼前的,不是父亲记忆里温柔美丽的妹妹,而是不愿死去的北门世家的化身。
“然后,我回到地面上。雨已经停了,乌云散开,天气很好。我回到自己的家,推开门,看到怀京带着阿呈在阳台上玩,两个人坐在地上比赛搭积木,‘爸爸’装作很笨,没有‘儿子’搭得快。‘儿子’只有四岁,看不出‘爸爸’在放水,笑得很开心。
“阳光好暖。
“他朝我走过来,奶声奶气地叫我妈妈。我把桌子上剩的另一盒巧克力开,拿了一块给他,告诉他,甜食对牙齿不好,即使对喜欢的东西也要懂得节制。
“他好懂事。他还没桌子高,站在桌腿边把我给他的那块巧克力慢慢吃完,眼睛虽然一直在往桌子上瞅,但始终没有他还想要第二块。然后,他笑起来,拉着我的手往阳台那边步步地跑,爸爸太笨了,需要妈妈支援。
“我没有后悔过我做的事,一次也没有。他应该像这样在阳光下长大,而不是在地底,用仅有一次的生命陪一个早已死去的家族……一起腐烂。”
正是五月将夏,今天的阳光也很明媚,天空湛蓝,也许同她记忆里那天的阳台一样美好。一只雪白鸽子飞来落在病房阳台的栏杆上,脑袋歪了歪,黑溜溜的眼睛傻乎乎地盯着阳台上的人。
北门剑平慢慢俯身,往文竹盆边的鸽粮袋里取了一把,向它伸出手去。鸽子似乎与这病房里的人很熟了,吃得很不客气。
谢亦桐,“你是,当年他出生的时候,北门安念要把他留在地底?”
“嗯,”因鸽子在进食,北门剑平不愿惊扰它,声音放得很轻,“北门世家不属于这个杀死它的新时代,她不愿到这个时代里来,也不愿她的孩子到这个时代里来。阿呈刚出生的时候,地底空气不好,生了很多病,她甚至不愿意送他到地面上的现代医院看病。”
“她有没有意识到她会害死他?”
“北门世家的人,要死也是死在北门世家。在庞然大物般的家族面前,一条年幼的生命是无足轻重的。自从百年前倾倒没落,北门世家的血脉便成了一种诅咒,她自己也是牺牲品。”
一个牺牲品被怪物吞噬之后,也就化成了怪物血盆之口的一部分,助纣为虐,吞噬更多的牺牲品。
谢亦桐想起她曾为测量北门世家陵墓面积,在那座沉默着的地下千年陵墓中一路洒下发着光的设备,走到尽头时,回身一望,巨大的石城中到处是细碎光芒,好似一片无边的灿烂星穹。但除了看作不死的星空,那布满天地的细碎的光也可以是密密麻麻的阴森鬼火。一千双,一万双,鬼的眼睛将人包围了,凡是生在其间,谁也逃不掉。
阳台栏杆上,鸽子仍无忧无虑地埋头吃东西,偶尔扑腾一下翅膀,像满足时伸了个懒腰。
北门剑平轻轻地,“她不是从一开始就是这样的。”
谢亦桐道,“她在地底下住得太久了。”
“与世隔绝确实很容易让人神经衰弱,被古老的东西趁虚而入。但,不是这样的,她变成这样,不是住在地底的原因。至少,不主要是。”
“主要原因是什么?”
“是她二十六年前离开过地底。”
谢亦桐一下子想到,二十六年前,那也就是北门安念的日期簿子唯一一次出现时间断裂的时候。这断裂的一前一后,她写着,我要去找你,我找不到你了。
栏杆上的鸽子吃饱了,细细的脚跳了几下,张开翅膀头也不回地飞走了,在湛蓝天空里划出一道雪白痕迹。
北门剑平望着鸽子离开的方向,慢慢回忆旧事。
“从我记事起,安念姑姑就已经住在地底下了。但我时候,她性格依然很温和,每次去给她带食物,她都会送我一些她亲手做的玩具,绣工很精巧。那时她虽很容易伤感,总是对着她自己的旧物出神,也已决定不加入地面上的新时代,一个人在陵墓中把剩下的生命发掉,但她依然很坚强,没有被陵墓中无处不在的悲哀和偏执影响。
“二十六年前的某一天,爸爸在电视上看到东南亚的经济新闻,一个被东南亚政权集体制裁的军火商的名字让他愣了很久。他去看安念姑姑的时候,把这件事告诉她。当时她在做针线活,长针一下刺穿了她的手,她满手是血,却好像一点也不疼。她哭起来,但是又笑起来。
“她离开北门世家的陵墓去找那个人。
“东南亚那么远。她没有地面上的户籍身份,路上一定费了不少周折。我不知道她离开的三个月里发生了什么,但三个月后她回来了。她此前在家族陵墓里住了漫长的二十多年,一直与它相安无事,却只因为那三个月,她的生命力像是空掉了,变得很脆弱,我们家族的幽灵趁虚而入,她渐渐变了一个人,变成了它的化身。”
谢亦桐,“你把她的孩子抱走以后,发生过什么吗?”
北门剑平摇摇头。“没有。什么都没有。我把孩子带到地面上,撒谎骗她孩子是病死了。她很平静地接受了,仿佛她早就觉得这个孩子只是命运的意外,不可能留得住他。我们一起在陵墓角落埋葬了一个裹着布娃娃的布包,我很紧张,怕她发现真相,但从始至终,她甚至没有掀开布包看过一眼。”
谢亦桐,“北门安念死的那一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我被方惜年的杀手尾随了。他们把我们从陵墓中拖出来,因为方惜年要活人,要亲手杀死她。但,到了地面上,他们被安念姑姑久居地底的模样吓住了,以为她是妖鬼。一片混乱里,不知谁开了枪,我们都中了子弹。”
“方惜年为什么要杀她?”
“我不知道,也许是因为嫉妒吧。那个人,”北门剑平没有严天世的名字,“对安念姑姑有很强的执念。”
“严天世来找你,这件事你告诉过北门安念吗?”
“没有。”
“为什么?”
“因为她已经听不进去了。在安念姑姑生命的最后五年,我已经无法与她进行任何交流。她眼神空洞,只是一具机械地按着北门世家古老的生活方式日复一日过下去的空壳子。”
五月的阳光依然灿烂。
湛蓝的天空,忽又划来一道雪白痕迹。鸽子收了翅膀,细细的脚立在阳台栏杆上,嘴里掀了一根树枝,树枝上有一片漂亮的叶子。
鸽子一低头,把树枝丢在北门剑平脚边,又扑腾着翅膀飞远了。她慢慢弯身下去,把树枝捡起来。树枝是飞鸟用来筑巢的,于它们而言大概是好东西。
她喂它吃东西,它送她好东西。
如果人世间的事也能像飞鸟的心思那样简单就好了。
谢亦桐关上录音笔。“谢谢你的配合,我没有别的问题了。”
阳台轮椅上的北门剑平没有回应她,只是安静望着手里的树枝。阳光落在她身上,像一层光色的薄被子。
谢亦桐走出病房,关门时听见北门剑平低着头自言自语似地,“你知道她从前有多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