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那天清早,他被几只水鸭吵醒。视力手术还没完全恢复,长时间闭眼后,再次睁开总是很困难,因为分泌物将上下眼皮和睫毛黏在一起了。
他试着努力,一点点开眼睛,拉铃叫来护士,和昨天早上一样,她帮他清洗眼睛,眼角和睫毛上的污秽物心拭掉,再次建议他把剪掉睫毛,它们太碍事了。
“早上我是被水鸭吵醒的。”他对护士。
“这里没有水鸭,一定是鸟。”
“是水鸭,我认识它们的叫声。”
早饭后,他开始盹,护士不敢叫醒他,怕他又发脾气。他已经到了一个和孩一样,为非作歹,调皮吵闹,也不会责怪的年龄。
几个清后,他不用再和眼屎拼命,也保住了睫毛,他能分清曾孙子谁是谁了,过去几年,他总不分男女地把他们认成同一个人。一次因为腿软摔倒后,他意识到自己老了,喉咙噎着半口痰,掉发长斑也造不成任何发恼。
他有过三任妻子,忍耐和尊重让每段婚姻有过甜蜜,一旦恢复单身,他就获得一种放肆的自由和勇气,周旋在女人间,她们每个他都爱,仅是一种追求幻觉,满足身体,教坏孩子的方式。
这天同一时间,一场交流会结束后,老教授取下助听器,学生们看到他只剩一半耳朵,问他耳朵的历史。
在窗户玻璃中,他看到那只右耳,“被女人咬掉的。”
没人相信这是真话。
“然后我杀了她。北非,你们有人去过那个地方吗?”他继续。
同样没人相信这是真话。
犯罪后,不论忙碌或者得闲的时刻,还是在温柔乡中,他都在处理额头冰冷的汗水,罪孽将他品性中的恶驱赶出去,他的后半生都活得正直善良。
在学生们簇拥下,他走出报告厅,在酒店厅堂巨大液晶电视上,他看到一个老面孔,缓慢又精确,一段往事从心底浮上来。
*
九十七岁的最后几天,他接到一个电话,半个世纪后,电话里年轻人的声音改变了。
“是谁?”
“你在明德镇认识的一个老朋友。”
一九五一年,明德镇是一个拥有两万人口的镇子,镇外的树林里藏着一家棋牌室,他最爱上那儿发时间。
“我在电视上看到你正准备庆祝九十八岁的生日。我想见你一面,希望你能答应。”
他在电话里同意了。电话挂掉后,他想起一点往事,记忆像根燥热的铁链绑住他喉咙,然后变成酸葡萄气味的风绕着他吹。
当天,他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见到了那位老朋友,一副老派学究的穷酸装扮,白衬衫里面套着一件背心,裁剪了适合夏天穿的黑裤子,冒出鞋面的深蓝色袜子破了个洞。
大概是东方面相的原因,他看起来不显老。
“昨天参加完研讨会,在酒店电视上看到了你。我不敢肯定是你,好不容易找到电话,冒险了过去,结果没有让我失望。上次坐在一起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了!”向兰敢,“我现在是大学教授,研究星体。”
他不经意咳了声,“听起来很美妙。”
咖啡店门被推开,一个年轻的女人进来寻找她遗落的雨伞,却没找到,绕着他们走了两圈才离开。
“我离开后都发生了些什么?”向教授问。
“我们把她带回来安葬了,随后我也离开了。”他顿了顿,“她没有变老,也没有成为谁的妻子,这一件幸运的事。”
“也是一种遗憾。”向兰敢补充着,“我当时有两个想法,要么杀死她,要么把她关进疯人院。”
他眼睛酸痛,“你选择了前者。”
向兰敢从女人身上收回视线,盯住他脸上的皱纹,“我来见你有两个目的,第一,我要忏悔,我折磨一只羔羊,将她的脑袋活活切下来,我简直不是人;第二,请你务必相信,临死之前,她不曾经历过多少痛苦,那一刀精准狠辣,两秒就要了她的命。”
额角的一根青筋忽然跳起来,他按住额头,感觉血压升上了来。
他摸出药,干吃了两粒,“我见过那刀口,听用了半米线才缝上。”
*
长街上,他喉咙处陷紧的巨石跌落,跌至心底一个长了灰的角落。他不再责怪,不再追悔,年龄让他明白,命运残忍,缘分也并不乐善好施,所有的事物都在自己的轨迹中被动运行。
生日之后,他决定出趟远门。在那生活过八年的镇,他有朋友,有爱人,有快乐的回忆和不堪回首的往事。多年过去了,他该去问候问候它们了。
街道没有一条是他熟悉的。他拄着拐杖,两个退休的政府人员陪同他,他们参与了这座城市的建设,画了很多稿纸,推倒很多墙,挖走很多白骨。
他们告诉他,城市公园七十年前是个集市。
他知道那个集市,每逢雨天,市场被浇成大泥坑,人们在污垢中讨价还价,牛脚陷进泥泞需要两个人帮它抬起来。那些下雨天,天气变得阴郁,麻雀也不叫,人在街上走,无论再留意,也会踩进泥坑,也容易陷进爱情。
老城没变,保留了百年前的建筑风格,每天接待各种不同肤色的游客,他还认得一些,但东面林立的那片高楼,他已经辨不出它从前的样子。
*
他走进一家书店,年轻书店老板继承了祖父的产业,包括接待客人的微笑和一对大眼。他们是朋友,在他被诬陷放火烧人时,他向法官保证过他的人品。
几天前,书店将一些旧书摆出来,重新标上价格。旧书架的最顶端有本中文书,他取下书,随手乱翻了几页,发现里面夹着的一张纸,他又翻到封面,认出那一段字——送给我们的朋友,马丁。
这是他的笔迹,用一支万宝龙墨水笔写下的。他用一个很公道的价格买下书,并不因为是孤本就被敲了一笔。
走出书店后,他对那两个官员,他有个朋友葬在郊外的山上,那座长满野蓟草,能看见大海的山,他想去哪儿瞧瞧,也许还能找到那座坟墓。他们告诉他,那座山推平后,立起了三座写字楼。
“这样啊,山上那些坟墓呢?”
“几乎是些无人认领的老坟,尸骨被清理出来后合葬到公墓去了。”
他翻开书,拿出一张画像:“她就是那个朋友,夏天,应该是夏天,山坡上开满蓟草,我们把她埋在了那里。”
其实是春末,从海上来的风还有冷意,颓败的石砾间开满的紫蓝色花也并非鲁冰花,而是一种入侵物种,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当地人才叫得出它的名字。
*
过了河,他想独自走走,照顾他的人远远跟着。在陌生的年轻面孔中,他找回了一种久违的激情。年轻时,他也为漂亮女人的双唇彻夜难眠过。
被这种情绪支配着,他越走越远,走进一片树林。绿荫之下,他慌乱摸出药瓶,却把它抖落到地下。
“就在这里,这里有条石子路。看我走到哪儿来了,我干嘛要来这里!”
一个挎着□□,提着野兔和几只麻雀的男人从树丛中钻出来,走到他跟前时,不可思议地张大了眼睛。
“先生,是你?!你回来了!”
他看着眼前的年轻人,很显然,他已经把他丢进了记忆里只装灰的那一角。
“请问年轻人你是?”
“是我啊,我是祖祖,那个孩!”
“你是祖祖……”他想起来了,那个敢生吃蝗虫,大热天在河里捉虾,像银鱼的孩子,“你还认得我?”
他抬起颤抖的双手,想要抱住他。祖祖扔下枪和猎物,握住他的手。他看了看眼前的萧条,还有身旁的祖祖,半个世纪把一切都改变了,除了他们还活着的事实。
“祖祖,太好了,见到你真的太好了!”他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但一些记忆像那年的洪水,全部自己冲了下来。他眼中涌出泪,看着祖祖澄净的双眼。
“这算个奇迹!”祖祖。
他们一起走了一段距离,走到几间破屋前。得树木庇护,河边俱乐部和餐馆还在,但已破败不堪,周围杂草丛生,偶尔招待雨中迷路的松鼠和冒险的孩。
“我记得玉芝姐就是在刚才那条路上被人带走的。”祖祖。
他望了望刚才走过的那条径,时隔多年,那个场景依然能刺痛他。绕着河边时,他吞了颗药丸,他的心脏太老朽,血压也不稳定。祖祖在河边清理野兔和麻雀,完美地刮下兔子皮,剖开胸膛。这些本领是马丁亲授的。
“马丁死了多久?”他问祖祖,如果他还活着也快一百二十岁了。
祖祖想了想:“二十多年了。死在酒馆里,半个月后才被人发现。”
“是吗?他结过婚,有孩子吗?”
“都没有。”
“你给他操办的葬礼。”
祖祖停下来,抬头看他,“他死后两年我才回到镇上,在中央车站餐馆糊墙的旧报纸看到了报道。鬼魂酒馆的经营者、侏儒、鳏夫、刽子手——这就是马丁,死在被抢劫一空的地下酒吧。他至死守护着那个地方,他把这件事办得很好!”
祖祖把内脏扔在河滩上,乌鸦会处理干净,他提起枪,是一把六连发枪,枪身雕有巴旦木花纹的鸟枪。他忽然笑了笑,忽有一刻,脸上出现孩子的天真。
*
祖祖邀请他去家里坐坐,他很乐意。他经营着一家手工鞋店,生意聊赖,但能度日,租了间明亮的公寓,独居。他从木架子上取下一瓶酒,问:“你可以喝酒吗?”
“能喝一点。”
祖祖倒上酒,他们没有碰杯。他们都没碰杯的习惯,马丁阻止他们这么做,碰杯会把好运撞走。稀里糊涂信了几十年,祖祖发现,他没有看见一点好运的苗头,反而被生活的矛头刺了一遭又一遭。
“先生,我们碰一杯吧!”祖祖忽然,“让老马丁在地底下跳脚吧!”
他们一起大笑,然后干空了酒杯。
“我有一个东西要给你看。”祖祖着,起身从卧室拿出一个盒子。盒子里装着一些旧货币和邮票,还有几根针,一个马刺。他拿出一块墨色粗布包着的东西,心开后,递给他。
“这枚硬币你一定也记得!”
他点点头:“当然记得,另外那个孩呢?”
“他去了国外,现在住在大庄园里。你要把它拿走吗?”
“不,这是她给你的。”
“好多年过去了,我偶尔还会想起玉芝姐,没有哪个女人比她更令人难忘。”
祖祖的话,让一些画面在他脑海里活过来。她的确令人难忘,但他却将她丢在记忆的贫瘠处,寸草不生。
他看着柜子上的相框问:“照片上是你的妻子吗?”
祖祖笑了一声:“你不认得她了吗?她是茉莉啊,偷茉莉。她鼻子做了整形手术,十多年前是好莱坞名噪一时的电影明星。”
他拿过照片:“真是茉莉,我记得她的眼睛。”
祖祖盯着照片,“它们比知更鸟的蛋还要蓝。”
傍晚时,他们在暮色中道别。这一天的西边天空灿烂辉煌,他心想,一定要有人把它画下来,这是近一百年里年他见过最美的夕阳和晚霞。
*
晚餐的雪豆让他有点不消化,凌过后,他被胃疼闹醒。夜晚大多相似,这一晚和多年前的一些夜晚相重合,温柔得像蓝色天鹅绒,又有清凉的风和灿烂的星空。
他想到街上走走,运气好的话,会遇见一个晚归的漂亮女人,就像几天前那样,这个夜晚让他误会了,那已经七十多年前的事,他在大街上溜达,有女人装进他怀里,有女人把他堵在巷子,还有女人把他拖进爱情的烂泥里。
他没遇见一个人。第二天清早,他被人发现死在公园的长椅上。他冷天里,他只穿一件旧衬衣,衬衣的第二扣子和其它扣子不一样,能救他命的药就在手里握着——一盒来不及拆封的新药。
如果他还能话,他想向大家澄清,他不是死于心脏病发作,而是不能等的相思。他完成了一场迟到了七十年的殉情。
闭眼那刻,他忽然想明白了,卡在喉咙多年的并非是痰,是泡在孤独里天大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