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这个同桌不太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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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和慕修寒真的……上床了?”

    男人的两瓣嘴唇哆嗦着,仿佛能问出这句话,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

    闻言,成欢没有抬头。

    犹如削葱根的手指捏着银质的勺子,缓缓的搅动着面前的咖啡,漫不经心的「嗯」了一声。

    “可我才是你的男朋友!”男人失声咆哮,引得咖啡馆里的客人都朝他们的位置投去视线。

    成欢蹙眉,她不喜欢纠缠不清的男人:“我们都已经分手了,再了,你究竟是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咱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男人像是行窃被当场抓包的偷般,脸色一涨,硬着头皮咬牙道:“分手是你单方面提出的,我没有答应,我们就不算是分手!”

    成欢将勺子放在瓷白的托盘上,撩起眼皮瞥他一眼,艳红色的唇轻轻勾起:“幼稚。”

    男人的眼睛因愤怒而染了一抹猩红,死死盯着她,又质问道:“除了慕修寒,你是不是还和澹台旭、方嘉筠、尤飞翔也有一腿?”

    成欢端起咖啡,细细品了一口。

    澹台旭和方嘉筠她认识,一个是有名气的流行歌手,一个是身材极佳的T台模特,至于尤飞翔……

    她只听过自由飞翔。

    她和这三个人没什么腿不腿的,到目前为止,她只玩过慕修寒的腿。

    不过,成欢也懒得解释:“嗯,算是吧。”

    “你置我于何地!”男人将胸膛捶得「咚咚」直响,“成欢,你的心是黑的吗!”

    心是黑的吗……

    是啊……

    半个月前,她忽然心慌得喘息困难,于是便去了医院检查。

    医生,她的心已经开始慢慢变黑了,至于病因,查不出来。

    她最多还有……一年可活。

    她想在一年里吃好喝好玩好,然后不留遗憾的死去,至于良心……

    她的心都已经黑了,还要良心做什么?

    成欢自嘲一哂:“当然。”

    她的冷漠,彻底激怒了男人。

    他霍然站起,端起面前的咖啡杯泼向了成欢那张明艳动人的脸,狠狠的咒骂道:“你玩弄我的感情,迟早有一天,你要遭报应的!”

    迟早有一天,你要遭报应的……

    这句话,像是一把大铁锤敲在了成欢的头上,让她顿时头晕目眩起来。

    头脑再次清醒时,她发现自己站在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她的面前,还站了一只跟瑜伽球大的粉红色的兔子。

    四目相对,兔子咧嘴一笑:“百因必有果,你的报应就是我。”

    成欢表面十分淡定,内心着实慌得一批。

    “成欢?”免子笑眯眯的问道。

    成欢张了张嘴,最后如实的道:“你也可以叫我波塞冬。”

    兔子笑道:“海王?”

    成欢道:“不,我是海神。”

    兔子满意的道:“很好!女人,你就是我需要的快穿任务执行者,下面,我来跟你科普一下快穿系统……”

    “不用科普,我懂。”成欢断了它的话。

    兔子惊讶了一下,随后笑道:“所以,我们来愉快的开启第一个位面?”

    成欢拒绝:“不,我不想体验任何人的人生,也不想帮任何人完成心愿。我只想安安静静的度过我自己人生中的最后一年,所以,请送我回去。”

    兔子抛出诱惑条件:“每一个位面你都可以收集功德值,功德值圆满后,你不仅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还能得到一个正常的心脏。”

    成欢道:“可任务总有失败的时候,万一开局我就死翘翘了,岂不是还不如苟且的活那属于我自己的一年?”

    兔子见成欢油盐不进,一脸挫败的耷拉着长长的毛耳朵,喊来了自家大人。

    成欢扭脸……

    只见来人一袭月光白锦袍,足蹬同色银丝锈长靴,身形修长,身姿挺拔。

    衣摆无风自动,一湾银丝随风飞舞,几缕发丝在空中荡出优美的弧度。

    气质清冷脱尘,有如神祇谪仙。

    但是……

    成欢却看不清楚他的脸。

    她揉了揉眼睛,又揉了揉眼睛,还是看不清楚。

    她不由怀疑,自己的眼珠子是不是特么的坏掉了!

    “你不想?”男子的声音传来,淡漠中透着慵懒,落入耳中,有种……

    十分熟悉的感觉。

    作为一个十足的颜控和声控,成欢在战胜了内心那不安分的恶魔之后,点了点头:“嗯,不想。”

    她是一个懒人,只想混吃等死,空闲时再撩一撩鲜肉,不想为了任务而努力。

    男子沉默了片刻,而后道:“好。”

    成欢心中一喜。

    她正要对这人三叩九拜,顺便感谢一下他祖宗十八辈的时候,只见男子广袖一挥,成欢连人带勺子一起飞了出去。

    “哗啦!”

    脚跟才刚站稳,成欢便被兜头泼下来的水,浇成了落汤鸡。

    “哈哈哈!”

    上方传来惊呼声和嘲笑声,成欢来不及去看,只觉无数信息像是潮水般,铺天盖地的涌进了她的大脑里。

    「她」,也就是原主,现在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成欢,一个标准的舔狗。

    被她舔的那个人叫向浩轩。

    这个向浩轩不仅人帅学习好,家中还有矿。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成了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原主的长相虽不差,家中也有着矿,但是,上帝把智慧洒满人间的时候,就她一人撑了把伞,所以……

    脑子理所应当的便比不了别人了。

    与她一起做舔狗的,还有隔壁班的庞雪雁。

    这个庞雪雁,虽然家境一般,相貌平平无奇,但架不住人家脑袋瓜子灵光,做舔狗也做得相当的低调华丽。

    向浩轩被众多女生视为白马王子,那自然就是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存在。

    但凡谁要是跟他走得稍微近了一步,那绝对会成为全校公敌。

    于是,那些喜欢向浩轩的女生,全都悄悄的暗恋着,从不敢有人表白。

    但是,原主却不一样。

    她执著而又大胆的认为,爱一个人就应该要大声的出来。

    于是,她不仅当众给向浩轩递了情书,还不忘隔三差五的献下殷勤。

    所以,缺心眼儿如她,硬是凭实力成为了全校女生的眼中钉,肉中刺。

    这个时候,庞雪雁出现了。

    在别人都对原主冷眼相待的时候,她不仅没有对原主表现出任何的敌意,还进行了一番糖衣炮弹的攻击。

    之后,顺利的把原主发展成了她的死党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