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这个同桌不太冷(2)
由于庞雪雁惯会伪装,时时刻刻都是一副柔弱白花的模样,而原主又是霸道任性、死不讲理的太妹,所以……
即便庞雪雁和原主走得很近,也没有一个人敌视她。
相反的,大家还都很同情她——
瞧瞧!瞧瞧!
那个死不要脸的成欢肯定是暗中威胁庞雪雁了。要不然,温柔善良的雁子怎么可能会和她这种人走在一起?
在和原主做闺蜜没多久之后,庞雪雁有一次「无意」间漏了嘴,「一不心」出了自己也暗恋向浩轩的事情。
讲义气如原主,非但心中没有醋意,还豪爽的拍着庞雪雁的肩膀道:“没关系,咱俩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的结果就是——
原主每次给向浩轩递粉色信封的时候,会顺便把「脸皮很薄」的庞雪雁的也一并递上去,她每次给向浩轩送礼物时,也会顺便把庞雪雁精心准备的送上去。
渐渐的,向浩轩对于那个神秘害羞的女孩子起了兴趣。
经过深入的了解,向浩轩便不可自拔的爱上了这个相貌虽然普通,但却十分温柔、善良、坚强的女孩子。
原主虽然伤心,但见好闺蜜庞雪雁和向浩轩能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是很替她高兴的。
庞雪雁在和向浩轩确定了关系之后,每次和他约会时,都会把原主带上。
嘴上的是「成欢是她的好闺蜜,她不能有了爱情便抛弃友情」,实则的算盘是,想拿原主当挡箭牌。
为了保护庞雪雁,向浩轩一直没有公开过俩人的关系。
所以,在别的女生的眼里,一直都是原主纠缠着向浩轩不放,顺便也把可怜的庞雪雁带了过去。
有着原主这个愚钝的挡箭牌,庞雪雁毫发无损的和向浩轩谈起了恋爱。
大学毕业后,她便立即和向浩轩举行了婚礼,从此,舔狗光荣转正。
后来,又诞下一双儿女,完全成了人生大赢家。
反观原主成欢……
由于高三最后一学期处处被女同学针对,天天被战斗得焦头烂额,根本分不出多余的精力去努力学习,导致成绩一落千丈。
她没能考上向浩轩和庞雪雁所在的大学,便让家里人给她砸钱买了进去,但是……
她的学习成绩一直跟不上,完全成了老师和同学眼中的笑柄。
尤其在大家得知她是因为向浩轩而花钱买的名额后,更加看不起她。
在大学,她完全被孤立了。
这个时候的原主,就只有庞雪雁一个朋友了。
但是,庞雪雁却毫不犹豫的跟她断绝了「闺蜜」关系,还把她骂了一通。
不仅如此,庞雪雁还把高中时期她巴结原主所做的那些卑躬屈膝的事,毫无道理的算在了原主的头上,只要一有机会,她就会挽着向浩轩的胳膊,一脸幸福和炫耀的截住原主的去路,连嘲带讽的把她羞辱一顿。
原主怎么样也没料到自己真心相待的好闺蜜,居然会这样背叛自己,算计自己。
心灰意冷之下,原主在一个深夜独自去酒吧买醉,东倒西歪的回学校时,恰巧被一辆闯红的车子撞到。
于是,她理所当然的惨死在了车轮底下。
成欢消化完信息,长长叹了一声。
正所谓,舔狗舔狗,舔到最后,还真是一无所有啊。
眼下这个时间点,正是原主刚给向浩轩递情书的一周后,也是庞雪雁过来劝慰她,实施糖衣炮弹攻击的那一天。
三楼朝「她」泼水的人,带头的名叫白莎。
是个无心学习一心只想搞事情的人,只要一有机会,就处处找她麻烦针对她。
最可气的是,原主明知道整她的那些事情都是白莎做的,却不反击。
非要找什么证据,然后一心要把证据甩到白莎的脸上,让她无可,辩无可辩。
不得不,原主这种思维真的是……
“噗!”
成欢抹了把脸,甩了甩手上的水珠,“磁啦”一声拉开拉链,把已经湿透了的校服外套脱了下来。
那个「成欢」不记仇,她这个成欢同样也不记仇!
和对方有仇的话,她一般当场就报了,从不记着!
成欢抬头瞅了一眼栏杆上趴着的白莎等人,朝她们露出一个灿烂的笑意。
而后,拎着湿哒哒的校服,迈着六亲不认的步子踏上了台阶。
白莎被她笑得心里发毛,但一想,她以往报复成欢时也没见她回击,这次肯定也是如此。
于是,她又挺直了腰杆。
成欢踏完最后一级台阶,迈步走向白莎她们,将还在滴水的校服往手上缠着。
苍白的嘴角,勾起了一抹浅淡的笑意。
白莎从未见过这样的成欢,那犀利而冰冷的眼神,嘲讽而不屑的笑容,让她有种成欢换了一个人的错觉。
但是,有着好姐妹在场,她当然不能示弱。
成欢在她面前站稳,脸上笑容不变,淡淡道:“这么快就把水桶收起来了?”
「成欢」有着良好的基因,再加上发育得早。所以,同龄的白莎在她面前,也不过仅到肩膀头的位置。
这种身高差,再加上成欢脸上老成的笑容,顿时便震慑住了白莎。
回过神后,白莎觉得十分丢脸,不服气的挺直了腰杆,嘴硬的反问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藏水桶了?”
成欢笑眯眯的道:“我哪只眼睛都没看到,但我认为是你,那就是你。”
“你……啊!”白莎刚要再次反讥,但是,才刚吐出一个字,便被成欢裹着校服的那只手,一拳捶在了脸上,疼得她失声尖叫,“成欢,你个贱人,居然敢我!”
“咚!”
成欢又是一拳抡了过去,还是笑眯眯的道:“的就是你,不要再怀疑。”
接着,手上校服往地上一甩,直接大耳刮子朝白莎脸上抽去。
“啪啪啪……”
一连串的耳光,抽得白莎晕头转向。
她旁边的两个好姐妹连圆圆和苏姣都吓傻了,呆呆的站在原地,一脸的震惊。
到底,她们不过是刚满18岁的姑娘,未出过校园,未见过社会险恶。
无论是心机城府还是心理素质,都跟成欢这个在商场上摸爬滚了近十年的成功女企业家是没法儿比的。
一连抽了十几个耳光,成欢终于收了手。
她望着白莎那张已经红肿得跟发面馒头似的脸,冷冷道:“今天这些耳光,是对你之前一直整我的惩罚。如果你以后再敢在背后耍手段,我可就不会这么便宜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