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名士风流(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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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都。

    余奎正一派风轻云淡的喝着清酒, 广袖舒袍间, 那原本有些瘦弱的外表竟然变成了文质彬彬, 出口成章, 见多识广,成了余奎的代名词。

    汉都内的贵族都十分喜欢邀请余奎上门做客,而在汉都之内,刘渊第四子, 刘聪更是赐了一座府邸给余奎暂住。两年下来,余奎已经从失了主公的使者,变成了汉都交游广阔的‘名士’了。

    而这位与余奎交好的四皇子刘聪,自然是一位十分喜爱汉学的人,而正因为喜爱汉学,这位皇四子颇为受宠。

    刘渊子息繁茂,光现下存活的便有六七位, 而他最喜欢的, 却正是四子刘聪。

    这也与刘渊本生的个性以及人生经历有关。

    刘渊乃匈奴冒顿单于之后,但却并非是匈奴虚连题氏王族的后裔,也不是传统四贵呼衍氏、须卜氏、丘林氏、兰氏之一, 而是在西汉时降汉内迁的匈奴休屠部落,是匈奴休屠部中迁移到今山西中北部的并州屠各。

    这所谓的屠各就是那些投降了汉朝,并且迁徙出草原, 靠近汉国生存, 深受汉族文化影响的匈奴人, 他们身上血脉多数不怎么纯, 是混血。

    而刘渊之所以会姓刘,更是着光复汉国的旗号,而他能以刘姓,便是因为曾经天下一统的汉国曾下嫁公主与冒顿单于,无数汉族公主葬身草原,为汉国换来的就是草原诸部的短暂妥协,匈奴王族则改‘刘’姓以示臣服。

    不过这里也明了,刘渊所接手的匈奴已经受到汉族文化熏陶比较多,而刘渊本人更是师从汉人崔游,准确来,刘渊其实是受着地道的汉家士族教育长大的。

    所以,他十分崇尚汉学,而他的第四子刘聪,可能是因为生母张氏是汉人,所以刘聪自便和刘渊很像,在汉学方面十分擅长,更是习有一手好字。

    因此,刘渊对待这个四子,一直都是疼爱有加。

    刘聪除了聪明好学外,在刘渊建汉国的时候,也立下了汗马功劳,可以是称得上少年英才。

    可是,汉国的太子并不是刘聪。

    刘渊立下的太子是呼延皇后诞下的嫡子,刘和。

    但是正如取呼延皇后是因为她乃匈奴贵族之女,为了牢牢紧握匈奴诸部,刘渊不得不娶。刘和这位皇后诞下的太子平庸无能,还极度排斥汉学,总以自己的纯血统自傲。

    刘渊并不喜欢他,太子根本无法帮助自己攻占天下,如果是太平盛世,这样的太子守成也勉强够用了。可是现在正是逐鹿天下的关键时刻,一个平庸的太子只能摆在皇宫之中做花瓶。

    但即便很不满意太子,刘渊也没有暂时换人做太子的算,自建立汉国之后,刘渊才渐渐发现一个部落和一个国家之间的区别。

    首先曾经的匈奴治理方法在汉国行不通,但族内也不可能一下子就全变成了汉人那一套,所以刘渊绞尽脑汁,想出了一套胡、汉分治的政治体制,这种方法的确是缓解了国内胡人和汉人之间的矛盾,却也导致好不容易收拢回来的汉人有些离心和不满,只能是有利有弊吧。就连官职定制都如此麻烦,更不涉及到储君的事情了。

    站在这个位置上,他就不能随心所欲的处理太子之事,过去那种强硬的手段会找来无数官员的反对。汉人讲长幼有序不能逆反,匈奴人则称国之重器不可轻忽,汉人的混血没有资格登上皇位。

    所以刘渊对于后继者的事情一直很烦恼,不过他自觉寿命不短,所以倒也没有那么着急安排身后事,反而觉得刘和太过柔弱,自己必须要下广袤的领土,否则汉国怕是真的如同那些昙花一现的势力一般,迟早覆灭。

    余奎见身边的主事匆匆从门外走进来,便问:“可是有事?”

    那主事了个颜色,余奎见状便不再追问什么,而是立即端起自己应有的架子。

    果然,随后进来了的人正是楚王刘聪。

    “王爷,今日什么风将你吹来了。”余奎继续自己的品酒动作。

    “哈哈,本王听余先生此处常有些普通寻不得的好东西,便来叨扰一番。”刘聪和余奎也比较熟了,所以并不客气。

    余奎恍然:“难怪王爷从边关回来,想是因为陛下的生辰快到了吧。”

    刘聪笑了笑,也不见外,自顾自拿起桌上的空酒杯,便给自己斟了一杯酒,仰头饮下,回味许久,方叹道:“好酒,酒味醇厚,无一丝酸味,更有一股稻谷的清香在其中。看来,孤找先生算是找对了。只可惜,皇父喜欢的是烈酒,并不是这种软绵绵的酒。”

    余奎一把夺过酒杯,心痛的:“所以你一来,我就知道自己的珍藏怕是又要少了。这酒本就是南方口味,不懂欣赏何必浪费我的好酒。”

    刘聪嘻嘻一笑,随即漫不经心的问道:“如今朝堂上的消息先生可曾留意?”

    余奎见他似乎不再想要喝一杯了,便也放下了心来,听到这个轻飘飘的问题,便也回答的满不在乎:“太子殿下和太宰闹变扭呢,陛下为此已经两日不见他们两人了。”

    汉国太宰乃陈留王刘欢乐,是刘渊的从弟,手握重权,在刘渊面前话颇有分量,可是他最喜欢的皇子既不是名正言顺的太子,也不是得刘渊喜欢的刘聪,而是二皇子刘恭。

    偏偏无人知道,这位自幼身体病弱,心性不行的皇子到底哪里得了刘欢乐的青眼,但是刘欢乐就是最喜欢他。

    “太子大哥可真心急,他有母后和匈奴诸多贵族支持,又何必怕一位毫无威胁性的二哥。”对于这种狗咬狗的情况刘聪并不关心,他只是担忧背后有人给他下绊子而已。

    因为汉族生母的关系,刘聪在朝中势力薄弱,如果不是有父皇一直暗中保护扶持,怕是他在外头领兵作战的时候,早就就被太子大哥的人设计陷害的不知道什么地步了。

    可怜他一位领军的大将军,正宗皇子出身的楚王,探听朝廷消息,却要透过余奎这个外人。

    “此等俗事休要再提,王爷还是跟随在下来挑挑收藏吧。早日眼不见为净,我也不用一直心痛。”余奎起身在前面领路。

    开库房,木质的货架上,摆着十几个箱子,有大有,全都上着锁,也看不清里面都是什么。

    “这段时间王爷不在,不知道南方来了几个商队,卖的都是些稀罕物件儿,他们就在西市的那条街上盘了个铺子,王爷若是在我这里没挑中心仪的东西,便去他们那里吧。”余奎仔仔细细这,完全一副盼着自己东西不被挑走的语气,惹来刘聪一阵好笑。

    箱子一个个都开了锁,刘聪见到箱中的诸多宝物,一时之间也不禁是屏住了气。

    “这些东西有些是因为洛阳迁都之事从世家手中流出了的,也有一些是王浚使君曾经收藏的。”余奎解释。

    实际上,这里的宝物,都是游鸿吟的私人作坊加工出来的东西。

    但是,的确已经算得上是宝物了。

    比如那一盏彩瓷的水灯,名曰仙人指路。在青色的船形托盘上,一位造型飘逸的女子手提一盏明灯,面如桃花,身姿摇曳,双目炯炯有神,恍如真仙再临。托盘上方是放置清水的地方,并且空余之地还装饰着一个彩色坛,下层则是搁置灯油的地方。

    那点火的灯芯便在仙女手中的灯笼之中,点上灯火,光亮便从极其薄的灯笼璧上透出来,而清水则吸收过滤了灯火的烟熏,一点都不似普通灯盏那么刺激眼鼻。

    “在南方,闺阁女子喜在水灯中养上一两朵花朵,或者是在彩色坛中放上一点香料,水灯用来,便似将花园放于床头案前。”余奎解释道。

    实际上,这些话都是余奎辈下来的资料,他根本没见过水灯这种东西,也能很肯定的,南方没有哪家娘子能用着这种东西,这根本是郭使君自己的独家珍藏啊。

    “巧夺天工!”刘聪击掌赞叹:“我想天下能烧出这种瓷器的工匠,不出一手指数。先生,孤更期待先生的其他珍藏了。”

    其他箱子里的东西都玉石摆件、精巧金器等等,虽然珍贵非常,却似乎并不比那水灯来的吸引人。

    至少,刘聪的心思都被那水灯吸引走了。

    没办法,他受汉族文化熏陶,就喜欢这些风雅的东西。

    然后,余奎又带来了一样十分珍惜新奇的东西。

    是一具执壶。

    这具执壶外表精美,光亮可鉴,似乎是银制的,腹部圆形,两边扁平,整体似鼓,上绘九龙在天的雕纹,九龙姿态优美,神态各异。酒壶颈部细长,四周刻有吉祥云纹饰,壶把线条流畅,壶嘴和壶颈之间平滑的银现相连,使得整个酒壶外形灵动优美。

    可是外表并不是这只酒壶的特别之处。

    “可以从壶口向内部看去,本就是看不到壶底,这具执壶的壶颈和壶的腹部被分割开来,同时壶颈沿可以旋转。”余奎解释:“酒壶的腹部分为两个空间,分割处有孔,不易被发现,轻轻旋转颈沿,带动孔旋转,孔移到那一边,那一边的酒就可以流出来。”

    余奎自己其实根本没有理解这壶的工作原理是什么,反正给他的资料他都背下来了,如今一股脑儿出来,也不管那刘聪听不听的懂。

    刘聪双眼一亮,他隐隐约约有些明白;“这执壶,看上去似乎可以装两种酒。”

    余奎赞叹:“王爷聪明,在下也是细细思索许久,才明白为何这东西被手下重金收了上来。不错,这壶名为天机壶,一壶可盛装两种酒,并且,可以控制倒出来的酒到底是哪种。”

    “就这个!”刘聪立即下了决心:“皇父最喜杯中之物,这执壶设计的巧妙,定然让皇父喜爱。”

    刘聪很高兴的带着天机壶离开,还软磨硬泡了好几坛子烈酒‘烧春’,若不是余奎哭丧着脸那些南方的商队那里有卖,怕是一坛子都不会给余奎留下。

    等刘聪走后,之前领路的主事才又过来,恭谨的行了一礼:“北主。”

    余奎已经被鹤鸣正式收编,虽然他刚开始并不愿意加入一个明显是谍报的组织,但是听这个组织的统领是主公的亲传弟子后,就改变了注意。

    后来他在汉国做的越来越好,胡危便干脆提他做鹤鸣中的北主,主要负责北方的汉国和草原诸部,同时也将鹤鸣在汉国的布置的部分人手交给了余奎调配。

    这倒让余奎这个从未受过训练的人压力很大,但是和两个高级间人相处的久了,在汉国周旋的次数多了,他也算是历练出来了。总感觉自己这两年过的日子,要比过去二十几年加起来都惊险刺激,丰富多彩。

    “天机壶送出去了,必然会到刘渊手中,后续的‘烧春’要供应及时,不要断货。”余奎道。

    主事主要负责联络工作,听到这句话便:“北主放心,烧春的产量还是很充足的,虽然青州这两年不再只种植高粱了,可那几年干旱的时候屯下了不知道多少高粱米,这东西可不如麦饭好吃,如今大多都酿酒了。”

    余奎想了想,不耻下问:“铅石可真的会让人中毒?”

    原来那执壶看上去是银做的,实际上其中却使用了大量铅金属。要知道,烈酒、果汁等饮料和铅制品接触,然后喝下肚,便会造成重金属铅中毒。

    主事恭谨的:“统领曾培训过,铅汞,以及那些常用来炼丹的金石材料,都是容易引起中毒的东西。”

    余奎有些失望,他曾将也迷恋过一阵子道家炼丹,谁知金石炼丹最后炼出来的却是毒丹,看来只有草木丹才能试一试了。

    不过他也只是稍微失望了一下,随即就开始关心起之前陪同他来的两位高级间人:“两位鹤子可有情报传来?”

    所谓鹤子,便是高级间人的代称,鹤鸣虽然是胡危一手组建的,但是背后怎么可能没有游鸿吟的推手,他自然一开始就将谍报组织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了完善,鹤鸣和鸿雁内部都有完整的晋升制度和评级制度,比如鹤子最高便是九羽,而当初陪着余奎过来的鹤子是五羽的,已经算是十分厉害的那种了。

    那两位鹤子是以陪使团的身份过来的,也都详细安排好了身家背景,自幽州王氏全灭,这两位鹤子便在汉都多方活动,他们要比起余奎这位撑不起门客要求的名士好上许多,一位进入了太保府上做门客,另外一位在入了呼延族的将军府中做幕僚。

    很多关键消息,也都是两位鹤子传来的。

    “暂时没有动静。”主事回答。

    余奎也按耐住自己的性子,:“如今,我们该做的,能做的几乎都已经做了,现在就等时间过去了。”

    主事安抚道:“时间总会过去的。北主,要耐心,一切以鹤鸣安危为首要。”

    余奎哭笑不得:“我们不是谍报组织么,怎么搞得这么贪生怕死。”

    主事答曰:“鹤鸣每一个人都经过精心挑选,长时间培训,耗费了无数钱财人力,损失一位都会令人十足惋惜,所以任务什么时候做不是做,没必要牺牲这么大。”

    余奎:“哈,这么一看,鹤鸣似乎也没多差嘛。”

    “原来,北主一直都嫌弃鹤鸣么。”主事幽幽的。

    余奎咳嗽了一下,没有回答。

    哪怕他出身寒族,终归都是一个读书人,加入谍报组织简直就是断了自己未来的前程,但是自己花费巨大代价加入的鹤鸣是个值得付出的组织,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一件事了。

    汉都平阳皇宫内,刘渊正在批奏章。

    刘聪带着礼物,根本没有挑皇父生日那天献礼,刚到手就送来讨皇父欢心了。

    他和刘渊之间的父子感情是真的很好。

    他的生母张氏是个婉约到平淡,冷清到对自己儿子都不太关心的母亲,从刘聪幼年开始,她就一直是那副样子,似乎在她的心中眼中,藏着另外一个繁华而难以触及的世界。

    正因为在幼年时就从母亲身上窥伺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的样子,刘聪才会对汉学十分痴迷,年少的时候还曾游学过洛阳,与当时的众多名士有过来往,也很有交情。

    但是母亲的冷淡终究让刘聪心中有芥蒂,而他的父亲,之前还未曾做皇帝的父亲对他就一直十分关心宠爱,所以刘聪和刘渊关系好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刚回来不在府中休息,怎么就跑来宫中来了?”刘渊在儿子面前,至少在刘聪面前,是个非常慈祥的父亲。

    “皇父生辰近了,孩儿出门找贺礼去了,得了好东西等不到生辰那天,便立即送来与皇父瞧了,若是不喜欢,孩儿也好再换。”刘聪明明已经青年了,却依旧如同孩提时候那般,依着刘渊亲密的这话。

    “哦?是什么东西让你这么献宝?”刘渊问。

    “一具执壶,银制的。外形倒也不如何夺人耳目,但是设计是真的精巧。”完,刘聪将天机壶拿出来,向刘渊解释了一番。

    刘渊一眼便看出此壶真正应当用在什么地方,不过看了一眼开心的刘聪,心中有些欢喜,他儿子还是很孝顺的。

    至少儿子之中还有刘聪这样有孝心又聪明还能办事的儿子,,让他刘渊得自己拼搏的基业有了传承下去的希望。

    所以他很高兴的将执壶留下,并且对那几坛烧春赞不绝口。

    等刘聪高兴的离开,刘渊才呐呐道:“天机壶?阴阳壶还差不多,想必那些喜欢鸩杀别人的人应该挺喜欢的。”

    一个的开关掌握着生死阴阳,正可谓阴阳壶。

    不过想到这是儿子送来的,也是一片心意,更何况,儿子所的装两种酒,喝酒的时候能调和混酒也不错。

    “罢了,将这壶中装些楚王送来的烧春,再装些羊羔酒,让朕试一试。”刘渊吩咐侍从。

    耽误了一些时间,他又重新开始做之前被断的工作,继续批改堆积如山的奏章。

    如今汉国在并州方向推进不下去,却刚好将国内主要精力放在南下,夺下太行关。

    虽然司马氏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南迁,留下洛阳一座空城,但是司州苦守潼关和太行关两座雄关,让汉国不能如愿南下,几遍是绕过这两关,如今驻守这两关的两族为独孤世家和赵氏,他们都不是什么傻子,不会放过任何良机的。

    所以潼关和太行关不破,汉国都算不得真正得到洛阳。

    刘渊这一辈子,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光明正大光复汉室,得到天下正统承认,能光明正大的将匈奴和汉人放在一起统治,让匈奴和汉族再也没有了分别!

    他还记得时候匈奴五部内乱,分裂南北两部分,自恃匈奴正统和纯血的贵族们大肆嘲笑向汉室称臣的族人,而汉人虽然接纳了他们,甚至赐予匈奴皇室姓,皇帝与匈奴冒顿单于称兄弟,但是实际上,他们从来都是称呼他们为匈奴人,胡人。部分匈奴、羯人、鲜卑人等胡族与汉人混血生下的混血儿更是被蔑称为‘杂胡’。

    所以,他自为质时就发誓,自己一定要光明正大让世人承认自己的正统地位。

    只是,世事变幻,他没想到自己居然能走到称帝这一步。

    这次趁着寿宴,将四子调回国都,便是想让他能领军攻下太行关。

    独孤洪,便是儿子要对阵的人。

    但是刘渊有信心,自己的儿子自己了解,刘聪自领军以来,虽不是百战百胜,但是的确是胜多败少,甚是勇武多智。

    只可惜,他有些感叹。

    此时,如此年纪,这样位置,他才能真正理解,曹孟德一句“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到底是有多苦涩,而所谓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究竟又有多少,是自我安慰调解之语呢。

    “咳咳”,刘渊停下了手中的笔,自入秋之后,他就一直咳嗽,大概是天气有些冷。

    而恰巧侍从端着执壶上来,还未走近,壶中的酒香味便散发了出来,这名为‘烧春’的烈酒的确是好酒,不知道儿子是从哪儿寻到的。自己尝了这酒,怕是其他酒就喝不下去了。

    也不用酒杯,刘渊受此世名士风度影响甚深,狂放之态隐约让他回忆起年轻时候的风云岁月。

    果然是好酒,喝下第一口的刘渊想。

    烧的腹腔之内一股火热,宛如置身春日之中。

    烧春之名,再契合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