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养你啊┃寇爸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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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聪明如鸩鸠瞬间猜到前因后果。

    “你把他怎么了?”

    “唔, ”凌路掰着手指数, “在战场偷袭他, 出来还了一架……对了,我师父也他了。”

    “那你还真是挺坏的。”

    “上梁不正下梁歪,我也是被教坏的。”

    411吃惊地看到这两个人熟络地唠上了, 恨自己离得远,什么都听不见。

    鸩鸠突然提高声音:“我正想找他呢,你就把人带来了, 多谢了。”

    411傻乎乎地应道:“不不不、不用谢。”

    “毕竟你也辛苦了, 赏金不分你怎么行?”

    “分、分我吗?”411心动了,没想到鸩鸠是这么善良的人, “那、那也行。”

    他往前走了两步,见鸩鸠没动手, 以为还在等他,又克服恐惧往前蹭了蹭。

    “我不要多, 一、一成就行。”411开出了他认为合理的价格,毕竟唬人走了这么远的路,还要搭上传送费什么的。他还假装给人低头赔罪了, 这个名誉损失费也要一并算上。

    “行, ”鸩鸠很干脆地答应了,“你过来拿吧。”

    411有点飘,鸩鸠是谁?全服玩家闻之变色的大魔王,自己不仅跟人家谈笑风生,还产生了金钱交易。他飘飘然地走过去, 心中尚在酝酿日后与人吹牛的姿势,却发现自己飘起来了。

    凌路眼里的鸩鸠站着纹丝未动,411走着走着却变成了幽灵,他变成幽灵的时候,脸上得意的表情还没来得及撤下,一只乌鸦落在他跪倒的尸体肩头上,低头用尖喙梳理黑亮的羽毛。

    幽灵懵逼举牌:大哥你杀错人了!

    “难为你千里迢迢来送死,不过把人带过来这点我很赏识,就不替你守尸了。”

    幽灵:?????

    鸩鸠熟视无睹,转向凌路:“进来坐?”

    “好呀。”凌路蹦蹦跳跳地跟在他后面进了木屋,两个人谁都没看见411的幽灵在身后疯狂举牌。

    幽灵: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幽灵:能不能让人死个明白??

    幽灵:沉迷战场无心八卦怪我咯???

    木屋内部跟外面看起来一样质朴无华,见惯了离争和嵇蒙的上约豪宅,凌路很难相信鸩鸠选择在这么狭窄简陋的环境里落脚。

    房间里还有一个女性NPC在走动,见到凌路进来后便问:“你看见我的羽毛了吗?”

    “不用回她,她是AI智能等级比较低的NPC,只会系统设定好的台词。”

    果然片刻之后,她又问鸩鸠同样的台词:“你看见我的羽毛了吗?”

    “你怎么会在这里?”凌路问。

    “我住在这里,不是秘密。”所以411才能轻易把人带过来。

    “住?你买的?”

    “这实际上是NPC的房子,被我借用而已。”他指了指头顶,“我是黑名,不能置业,这里位置偏僻,平时没什么人来。”

    凌路这才发现黑名有诸多不便,不能进城、不能购物、不能置业……

    “黑名难道没有办法解除吗?”

    “有,用道具洗,或者坐牢。”

    坐牢当然不予考虑。“道具是充值购买的那种吗?是不是很贵?”

    鸩鸠顿了下:“不知道,我没计算过。”

    凌路顿生同情:“原来黑名这么辛苦。”

    “还好,我习惯了。”

    凌路低头陷入沉思,鸩鸠觉得他思考的模样很认真,没有出声扰。

    “有了!”凌路想到了,“那你能不能住别人的房子,就像我现在暂住在嵇蒙家一样?”

    “只要房主开通同居权限就可以。”

    “那就好办了,我可以买房子,你可以住我家呀。”

    鸩鸠抿嘴:“那不成你养我了?”

    “我养你呀!”凌路不假思索地接道。

    鸩鸠更想笑了:“你有钱吗?游戏里置业要先买地皮再盖房子,很贵的。”

    “现在可能不够,不过我可以赚。”

    “你怎么赚?”

    凌路想了想:“我发布的录像,有很多赏。”

    罢他点开主页查了下,自己也惊呆:“你看,才这么一会儿赏金额就十几万了,我师父果然能!”

    “是吗?我看看。”鸩鸠也开了凌路的个人页面。

    “确实不错,想不到你还挺厉害的。”他用手指在视频的名字上点了点,“如果是离争跳舞,那收入就更可观了。”

    凌路肃然起敬:“商业奇才!”

    他再一沉吟:“就是成本略高。”

    “成本多少?”

    “我的一条命。”

    鸩鸠乐了,上去揉了揉他的头:“你的命是我的,别人拿不走。”

    “得对,别忘了你还有一百万的活期存款。”

    “一百万?在哪里?”

    凌路指着自己:“在这里,你的私人移动金库。”

    鸩鸠莞尔:“好,先存着,随用随提。”

    “我们攒多一点,买个大房子,我觉得这片地也不错,秋景很美啊。”

    凌路有了新的奋斗目标,斗志满满,却听到外面传来技能攻击的声音。

    鸩鸠先听到:“外面有人。”

    “不会是411又带人来了吧?”

    二人来到屋外,见到的却是凌路来时遇上的那些灰衣人。田里活动着一些怪物,灰衣人们在闷头怪,谁也没往这边望。

    “啊,是他们。”

    鸩鸠只看了一眼:“没事,进去吧。”

    “你不赶他们走?”有了411的示范在先,凌路以为工作室在游戏里是人人喊的存在。

    “为什么?”鸩鸠反问。

    “他们不会吵到你吗?你刚刚这里平时没什么人来。”

    “正因为没什么人来,他们才过来的。要是这里也不让他们待,他们就没什么地方可去了。”

    “你也是他们的客户?”

    “不是。”

    “那你不觉得他们金,会破坏金价平衡吗?”

    鸩鸠笑笑不以为然:“如果不是特别困难,谁会辛苦赚这个钱。”

    凌路啧啧称奇,人人皆传鸩鸠可怕,工作室又人人容不下,可偏偏最可怕的能与那最容不下的和谐相处,这半封闭的山谷俨然一处世外桃源。

    抱着这样的想法,凌路再看那遍山红叶,也足以与北邙的雪和东野的绿并驾齐驱了。

    “在这里!”一声大喝撕裂了桃源的祥和。

    凌路皱眉,远远冲过来一群人,先到的顾及鸩鸠不敢靠近,等到老大到场了才仗着人多杀到附近。

    “寇爸爸?你来这里做什么?”凌路搞不懂,为什么每次见窦寇对方都像皇帝出行一样带着一群跟班弟,他难道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吗?

    窦寇此次登门差不多把全家族在线的人都叫上了,连不在线的也挨个电话通知上线,带这么多人狙击一个人出去有点丢人,但如果那个人是鸩鸠就大不同了。

    “朋友,”窦寇和颜悦色,“听有人骗你来送死,我是特地带人来救你的。”

    凌路皱眉:“听?你听谁,那边的墓吗?”

    “你不知道你身后那个人的可怕之处,”窦寇耐着性子哄他,“他杀人不眨眼的。”

    “戴着面具你怎么知道眨没眨眼,难道你的眼睛是X光吗?”

    “你先过来再,那边危险。”

    “危险我还走得掉吗?危险我早就死在你通缉我的第一天了,还能把‘赏’字顶到现在?”

    窦寇陪笑:“之前不是一场误会嘛,我也诚恳地向你道歉了。”

    “算我接受了,现在跟你没什么关系,你把人带走吧。”到场的人数在不停地增加,几乎挤满了半个山谷,凌路有不祥的预感。

    人多自然有管不住手的,一道剑气贴地面飞来,鸩鸠手一扬,剑气朝来时方向高速飞去,连续削过前排四五个人才衰减。

    “谁动的手?谁动的手!”窦寇训斥道,“谁让你们动手的?没看到朋友还在那边吗?”

    “兄弟。”鸩鸠声音严肃。

    凌路闻声转头。

    ”你下线吧。“

    凌路也严肃起来:“我下线,难道他们就会离开?无缘无故来了这么多人,他们是来救我的我都不信。”

    “我们就是来救你的!”窦寇高声喊道。

    “不可能!”

    “这个人只要一死,就会被系统强制入狱,没有几年是出不来的,这个账号就废了,”窦寇抑制不住地激动,“我们这是为民除害啊。”

    “为民除害!为民除害!”跟班们异口同声地喊起了口号,仿佛真的在为替天行道揭竿而起。

    鸩鸠在没人看得到的面具下抿了抿嘴角:“何必得那么冠冕堂皇,你们应该是看了更新日记才兴师动众前来讨伐,我猜的没错吧?”

    “更新?什么更新?”凌路追问。

    “刷新在这个山谷的野外首领,从这周起随机掉落风息翼龙的龙鳞。窦寇,你想风龙的主意,不必拐弯抹角。”

    见意图被揭穿,窦寇索性大大方方承认:“鸩鸠,我寻思这地方也不是你家的,就因为你住在这,导致整个服务器都没什么人敢来BOSS,这不太合适吧?”

    “我没有拦过任何人。”

    “是,我承认,但架不住大家怕你呀。”窦寇摊手,“谁知道你会不会在BOSS垂死的时候飞出来插一手,到时候人头和掉落都是你的,玩家找谁理去?身为一个上约,我有义务,维持游戏内的公平,公正。”

    凌路听懂了:“寇爸爸,你抢地盘就抢地盘,干嘛还着救我的旗号?直接为了满足你的私心不就得了。”

    窦寇一秒切换成亲切模式:“朋友,你玩得晚,不了解这个人做过什么。他横霸一方太久了,你看,我就了句‘围剿鸩鸠’,现场就来了这么多人,还不足以明一切吗?”

    “人多不代表正义!”

    “但人少一定被孤立。”窦寇露出势在必得的表情,仿佛此谷已是他囊中之物。

    “那我问你,如果鸩鸠不在,这里的BOSS是谁都能,还是只有你们家族的人能?”

    窦寇笑得高深莫测:“这个嘛,BOSS当然是有实力者得,其他家族的人若是敢来挑战,我们窦泥湾当然也会全力应战。”

    “到底你只是想把鸩鸠赶走,然后自己占领这里罢了,为了那个什么风息翼龙。”

    窦寇贪婪地盯着他:“风息翼龙虽好,也仍属无奈之选。倘若能让我拥有人宠,我保证立刻撤兵,不仅将风龙拱手相让,连鸩鸠,也绝不碰他一根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