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鬼市10 “他最近好像有些……有些不……

A+A-

    此前,婴勺已经遭到了族中驱逐。

    一切都只是因为一件事。

    南荒剑泽有声鬼一族,样貌丑陋,据是谛听的后裔。

    谛听的原身是一匹长着鹿角和双翼的白马,本是天地间少有的瑞兽,坐镇地府,专听刚死之人的心声。

    当初凡界尚未成形,凡人还散落在四海八荒,天地间只有这一只谛听,他从凡人那听了无数种声音,日日夜夜不停歇,逐渐被凡人的妄念引入歧途,身上的皮毛变黑,成为了引人入歧途的邪神。

    他因此被驱逐出地府,在洪荒末年与其他众多邪物一同被父神关进了四境轮,他的后裔则遭到天谴,世代带着天谴的烙印,困于南荒剑泽,永世不得出。

    这些后裔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退化了神力,原本俊美的翅膀变成了肩背后的两大块凸起的骨骼,无法腾云,象征着祥瑞的鹿角也因天谴而消失,唯独保持着可听人心声的顺风耳。他们在剑泽深处居住,不与外界往来,又因被天界所厌弃,渐渐地便有了新名字——声鬼。

    婴勺便是在去剑泽的时候遇到的桐牧——一只未成年的声鬼。

    那时西南荒已有近百年未下雨,土地开裂,河床干涸,山火频发,许多生灵的生死存亡都迫在眉睫。讹兽一族主火,对缺水一事束手无策,婴勺本想找龙王帮忙降雨,然而从东海到西南荒属实路途遥远,老龙王年迈,已经许久不领如此奔波的差事,婴勺与父王云真合计一番,把目光投向了南荒。

    露衣族主水,称雄剑泽多年,虽然一直与西南荒不算太和睦,但近些年少有战事——他们族中的一个王孙出生时命中少了水,注定活不过百岁。这种事平常人无法解决,本只能老老实实地看着那孩子死去,族中老太公却不肯,思来想去只有天族尊神能解决。

    可洛檀洲那样灵气凶险之地,等闲神仙根本无法接近,于是老太公腆着脸求到了云真处,想要借尊神徒弟婴勺的脸面,请尊神出手相助。

    和给了云真面子,便用雪槠树的叶子盛了东海三千年一结的水精魄,让婴勺办了这事。因此露衣族算是承了洛檀洲和西南荒的情,暂罢干戈。

    而西南荒这次的旱事,或能找露衣族相助。

    彼时露衣族正有头疼之事。三千年前落神涧中魔神阎烬出世,虽被尊神和镇压,却对六界造成了不的影响。南荒离落神涧不远,和与阎烬的那一架天崩地裂,深渊中的地火烧到了剑泽。露衣族畏火,那地火蒸得剑泽的面积逐年缩,一年比一年逼近露衣族栖息之地,令他们很是焦头烂额。

    婴勺瞅准了机会和他们做交易,她帮露衣族将火收了,露衣族帮西南荒引地水降雨。

    婴勺在剑泽待了半个月,她对露衣族在南荒各种作威作福的行径看在眼里,却心知自己不该置喙,只每日睁眼瞎似的吃吃喝喝玩玩睡睡,认识了一大堆那边的妖怪。其中最令她惊奇的是,声鬼一族与世隔绝这么长时间,竟已经有极少的辈开始长鹿角了。

    桐牧便是其中一个。

    他是只不满千岁的声鬼,法术修得不太好,化人形时是个七八岁的少年,还收不起尾巴和耳朵,以及他那对稚嫩的鹿角。

    “不是所有同族都长了,可是我有。”坐在大泽边上,桐牧起这个就洋洋自得,尾巴在身后甩来甩去,“他们都夸我是祥瑞。”

    “你长了角,有没有听力变好一点?”婴勺摸了摸他冒出头发一截的角,好奇道。

    “唔……应该有吧。”桐牧死撑着面子,“我……我听见你有喜欢的人!而且他最近出远门了。”

    “哎呀,你可真不错。”婴勺问,“你听见我喜欢谁了?”

    “一个……一个不认识的人。我听见你喜欢他的声音,喜欢他的样貌,喜欢他的胸唔唔唔!”

    婴勺捂住桐牧的嘴巴:“年纪这种话不要大声!”

    桐牧用力掰开她的手:“知道啦!”

    他跳下岸边,化回了声鬼本来的形态,四肢蹄子撒开在湖面上跑了一圈:“可你好像不太高兴,为什么?”

    “他最近好像有些……有些不像以前那样喜欢我。我找他的时候,都爱理不理的。”婴勺眼里的笑意淡了点,但很快又好起来,“大约是他这些日子烦心事多的缘故,过一阵子肯定会好的。”

    桐牧想了想,点点头:“你还有点心疼他?为什么?”

    婴勺晃着腿:“因为他是个可怜儿啊。虽然他架比我厉害,可伤害过他的人比伤害过我的人多了成百上千倍。”

    桐牧跑回来,凑在她的膝盖前,鹿似的眼睛望着她:“那你可得好好疼他。我也有喜欢的女孩儿,我也会好好心疼她。”

    “好啊。”婴勺笑眯眯地道,“我也疼疼你,你这么可爱,做我的弟弟好不好?”

    桐牧道:“你下次来帮我带朵洛檀洲的花草,我要把它送给我喜欢的女孩儿。洛檀洲是六界最尊贵的地方,我们出不去,这肯定会是最好的礼物。你带来了,我就做你的弟弟。”

    “鬼还挺机灵。”婴勺站起来,“那就一言为定,三个月后,你就在这里等我。”

    然而,三个月后,桐牧没有如约等她。

    婴勺带着一束洛檀洲当季开得最好的紫藤萝来到剑泽,寻遍了声鬼聚落之处,在一个狭的洞穴里找到了奄奄一息的桐牧。

    他引以为傲的鹿角被割掉了,浑身上下都是伤,伤口狰狞骇人。他无法化作人形,眼睛只能睁开一条缝,看见婴勺携着那一抹紫色跑来,他的眼角不住地向下淌泪。

    他的身边趴着他的父母,还有他喜欢的那个女孩。

    婴勺把紫藤萝放到了桐牧的手里,牵着他的前肢,送给了那个哭得直抽气的声鬼姑娘。

    “你现在是我的弟弟了。”她在桐牧身边弯下腰,轻轻地摸着他未受伤的地方,“你听得见我在想什么,对不对?”

    桐牧虚弱地眨了一下眼睛,仍在流泪。

    其实整个洞里的声鬼都听见了她在想什么。

    桐牧的父母化作人形,含泪向她跪下,婴勺阻止了他们磕头。

    她在他们的居处布下了结界,道:“我去去就回。”

    婴勺花了三天,熄灭了逼向剑泽的最后一片地火。

    西南荒的雨也落了下来,双方交易达成,互不相欠。

    露衣王族设宴款待她,婴勺在席上没有动筷子。

    她一直听着桌上人天南地北地侃,直到众人酒足饭饱,纷纷离席,桌上只剩下几个烂醉的露衣族人和一群玩闹的辈。

    那曾经被和救过的王孙拎起脖子上挂着的鹿角,大声与身边同龄人和长辈吹嘘自己获得它们的经过——那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声鬼如何闯进他的后花园。如何踩烂了他新种的喇叭花,他如何叫人将它毒一番,捆住四肢吊起来,放干了它浑身的血,割掉了他的鹿角。

    “天谴之物竟敢长出鹿角,该让它们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三千岁的王孙,化作人形时也不过是十几岁的少年,话时高高扬起下巴,“你们,我把它挂在哪里好?我不想每日戴在脖子上,丑死了。”

    于是婴勺露出了开席以来的第一个笑。

    “我来帮你想,好不好?”

    王孙受宠若惊。

    婴勺在众目睽睽之下牵过他,问道:“你知不知道,我有一个弟弟?年纪比你一些,也没有你长得好看。”

    王孙听见前半句不知所云,听见后半句,又开始沾沾自喜。

    “你应该认识他。你脖子上的这对鹿角就是他的。”婴勺看着他,不顾那王孙脸色骤然煞白,牵着他的手依旧温柔,“他失去了鹿角,被你放干了血,快要死了——没关系,我可以保住他的命,可他的角回不来了。怎么办呢?我让你占一点便宜,只要你还他一双耳朵,好不好?”

    整个宴席上,竟无人能拦住她动手。

    婴勺割掉了王孙的耳朵,并且将那两片无用的东西当场烧成了灰。

    露衣族主水,再生之力极强,一双耳朵不过是养个千把年便能重新长出来的东西。相比之下,桐牧伤势过重,活不了,她在那孩子死之前取出了他的灵核与魂魄,一路出了剑泽,快马加鞭送到洛檀洲。

    雪槠树接纳了桐牧,团起一簇枝叶将他圈养,待几百年后养回意识,婴勺便可找具身体给他,继续活着。

    她并未同师父讲清发生的一切,但和默许她在洛檀洲做了这些,然后婴勺匆匆赶回西南荒。

    婴勺知道自己算是和露衣族撕破了脸,但此事从头到尾与讹兽一族无关,这责任得她一人担。虽然或许会有些麻烦,但毕竟这事乃是私仇,且她半点没做得过分,即便送上二十八天常融殿由众仙会审,也栽不到她头上。

    然而,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得那样一个罪名。

    王姬婴勺,为泄私愤,擅自携天谴族类逃出剑泽,陷两族于水火,违背天道祖训,桀骜不驯,恶念缠身,责流放思过,百年内不得回归。

    婴勺没能回到族中见父王一面,便在山门口被这样一道判罚拦下。她心中愤怒不已,不敢相信父王居然会不分青红皂白做出这样武断的决定。

    但当时她也只是有些生气而已。

    她闯祸的名头传遍了四海八荒,父王却一直没有重罚过她,或许这一次是真的将他惹怒了,那便让他怒一阵子,不就是一百年,眨眼就过了。

    遭到驱逐的婴勺离开了西南荒,依旧在六界上蹿下跳。

    然而谁知,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