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如此救人 或许最初还保持着生活在人群……
连招娣的身体诡异的复苏了, 烧的神志不清,谁都认为她得成个傻子,结果她居然好了。
就在连家准备把招娣送给乔员外的时候, 乔员外派人来传了口信, 拒了这门亲事。
连家人不明所以, 拉住来传信的人左问右问, 才总算问出个八字不合。据乔员外已经做了好几天噩梦,每天都梦到连招娣变成恶鬼索命, 吓的他差点两腿一蹬。
这件怪事传出去后,想买招娣回家做的人就没了。他们想娶个老婆,谁愿意娶个恶鬼回家?又没有长成天仙模样,也就是白净些、年轻些, 哪儿找不到这样的姑娘?
一事不成,高氏生出了个更恶毒的主意,她撺掇着把招娣卖给牙婆。
连老爷子刚开始, 直接反对了, “不行,家里还没穷到卖儿卖女的程度, 为了供大宝读书, 就把姐姐卖了,好没道理。”
高氏闻言,捶胸顿足撒起泼来,“老爷子您就是偏心老二, 连水生一年到头做牛做马,全都要填进那丫头的肚子里。可怜我们母子三个,比不上一个要出嫁的丫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老爷子你这样偏心, 将来可是大宝给您扫坟上香啊。不公平啊,一年到头累死累活,比不上一个吃白饭的丫头片子啊……”
她又哭又闹,比唱大戏还精彩,连老爷子气的手脚发抖,指着她不出话来。
高氏话里话外都是威胁,明里暗里表示大宝是连家唯一的孙子,要老爷子重视。手心手背都是肉,虽然是个闺女,但也没得这样糟践。
连家自是又一番吵闹,惹得邻里纷纷过来凑热闹。表面上是劝架,实则是来看笑话。
混乱中,听见一声清朗的男声传来,“请问,这里是连招娣的家吗?”
不是谁先侧目看到人,只听争吵声逐渐减,直至彻底安静。
一个偏僻的村里,宛如谪仙的男子从天而降,来找的还是招娣。
人群瞬间轰动。
众人议论纷纷,还是连老爷子率先回过神来,行了个礼,唯唯诺诺,不太敢看眼前这个衣着华贵的人。
“公子,您认识招娣?”
本着速战速决的心,任由也没绕弯子。对着李道他需要字句斟酌,对着一群没见识的凡人,那还不是张口就来?
他咳嗽一声,有些不适应贩人的买卖,总觉得自己是个强抢民女的恶霸。
话有点不自然,“我想给家里买个丫头……”
完立马意识到不对,好歹是老老实实的平头百姓人家,上门就要买人家的女孩,实在无礼至极。
听到他的话,邻里还有什么不懂。哄闹一阵,三三两两窃窃私语赶紧离开。别人家的家丑,听一耳朵有个谈资就好,莫要牵扯太深。
连老爷子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丢了个大丑,话都不想。
高氏眼珠子一动,连忙招呼,“公子快进来坐。”
反正脸早就丢了,再怎么维护也维护不了,还不如干脆破罐破摔。
她把招娣一把拉出来,“公子看看,可是这个丫头?”
招娣在看到任由的第一眼便愣住了,本以为不过是一场荒诞至极的美梦,梦醒时分又再度回归痛苦的现实。谁知,美梦竟然成真,梦中的仙人当真来拯救她了。
她傻乎乎的站在那里,任由高氏把她团团转展示给人看,要人把她买走。
高氏嘴巴喋喋不休,只夸招娣勤劳肯干,买回家做丫头肯定不吃亏。家里人爱护她,将来家里有了银子,还会赎她出来的。的格外真情实感,一把鼻涕一把泪,好似和招娣亲母女般万分不舍。
高氏心里的算盘的啪嗒响。招娣要是能给这么个公子哥儿当丫鬟,那不是给大宝找了个门路?一个人势力如何,观他扮便能得知。看来人通身气派,非达官显贵莫属。乔员外算什么?乡野糟老头子,有什么用?
一想到这儿,居然有点不甘心。
听富贵人家的丫鬟,比门户家的姐们日子过的还好。要不然……把来弟让他带走?
越想越觉得可行,招娣没良心的,日后要是发达了,肯定不会惦记提携弟弟,与其如此,倒不如随便发了她,把好日子留给来弟这个孝顺孩子。
思及此处,笑眯眯的给任由她的女儿。
任由笑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一派纯良天真,“不用了大婶,招娣挺好的。”
跟重明待久了,谎话张口就来,“我不心滚下山,是招娣把我一路被到家里,那之后我家里人一直记挂着。您要是愿意,就让招娣去我家干活,肯定不会亏待她。”
话的漏洞百出,事情也办的不好看。
哪家公子亲自上门买丫鬟?不都是牙婆送到家里去的。
但凡有那么点不心甘情愿的家里人,都一定能察觉到里头的不对劲。
可招娣在家里已经没人关心了,连老爷子对这件事不评价,装聋作哑,高氏有大宝这张大旗,永远都好使。
高氏只在乎银子有没有到位,至于把招娣卖到哪儿去,根本就和她没关系。
越远越好。那样村里人就会忘记她买叔子唯一遗孤的的坏。
村里人来来去去事情多着呢,只要招娣以后不回来,这件事没过多久就能翻篇。
连家一家子,个个都有心思。
所以任由毫不费力的就把人给领走了。
一路上,招娣沉默良久,冲着任由看了又看,想点什么,总是不敢,生怕仙人烦她。
这是任由头一次被人以崇拜的目光追随,老实,感觉……
相当不错!
他可算是知道为什么重明会那么喜欢展现他的神通了。
世上的生物都有一个共同的本性:慕强。
当一个绝对的强者出现时,无疑,他会被人仰望。
可任由低调惯了,被注视一会儿挺美滋滋的,被一直看感觉就不太好了。
他尴尬的转头对连招娣,“我已经把你救出来了,接下来,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连招娣眼底的光慢慢黯淡了下去,她鼓起勇气,心翼翼的道,“神仙哥哥,你是嫌弃我吗?我不会给你添麻烦,我很乖,很会干活的。”
她试图出她的优点,好让任由不抛弃她,语调里带了哭腔,既紧张又局促。
任由挠挠头,“可你跟着我也不是个事儿啊,我最近事那么多,我家里住了个霸王,你又去不了。这样吧,我给你银子,你自己找个地方落脚行不?”
他试图给出一个建议,熟料,竟是让连招娣眼睛泛起一阵水光,红了起来,“可是神仙哥哥,我孤身一个女子,要是还带了大笔银钱,岂不是自寻死路吗?”
人间数千年,就没有一年太平。她的不错,弱质女流带着财产,无异于待宰的肥羊。
“我能跟着您吗?”
“不行!绝对不行!”本来他就少给李道领了几年寿命,再带个拖油瓶回去,连他都得被扫地出门。
凡人一辈子不过百年,用别人的百年换他上千万年的不安稳,委实太不划算。
任由试图告诉她,他们二者之间的差距,手脚并用比划道,“我和你不是一类人,不对,我根本就不是人。我和你,就像是你和地上的蝼蚁,你是怎么看蝼蚁的,我就是怎么看你的。救你纯粹是一时兴起,你不愿意对蝼蚁负责,我也不愿意对你负责。你会给水里的蚂蚁递一片叶子当行船,我也乐意把你拉出火坑。可蚂蚁之后究竟死没死在水里,就不关你的事了。所以,你也不关我的事。你走吧。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是人间喜欢的法子,我不喜欢。”
连招娣长大了嘴巴,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一时无措。
任由摸摸下巴,再次给他举了个例子,这一回,甚至让她身临其境。
西南难民营,惨状无数,最让任由记忆深刻的,是一个六旬老头的脚。干燥开裂,无尽的日光让双脚烂的不成样子。皮肉分离的触目惊心。十个脚指头,被用麻线缝了起来。因为裂的口子太大了,缝起来,反而没那么痛。
任由语重心长的告诉她,“你看看你,现在好手好脚的,不比他们好多了。找个正经活干,我先走了。”
连招娣甚至没能给他道别,便不见任由踪影。
任由逃也似的离开了,一路上还在后悔,管一件事情,居然就得一直管下去。要不是他跑得快,以后可就赖上他了。
很久之后,当他将这件事告诉李道时,李道罕见地沉默了。
任由问她为何,李道对他,如此救人,倒不如不救。
这世上最难救的就是好人。一辈子老老实实过日子,你把他救了,面对昏暗的世道,他只会以一种更凄惨的方式活下去。
好笑的是,最容易救助的反而是坏人。只要给他们一星半点的机会,他们就能尽可能的往上爬。
任由不想知道,把一个弱女子毫无责任心的扔在荒郊野外会出现怎样的结果,他也不愿意去想。比起神兽漫长的寿命,人的一生太短暂了。他们看见过太多的故事,于是逐渐变得冷漠、冷血。或许最初还保持着生活在人群里而习惯的“人”性,但伴随岁月的流失,人性也逐渐消亡。
直到最后,再没有任何事情能勾动他的心绪起伏。他们冷眼看人间,憧憬人间的热闹,却永远不愿意往里插一脚。
不管世间如何变换,都再掀不起心中波澜。
心彻底沉下去、静下来,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更可怕的是,他会慢慢习惯,然后保持这样的状态,再不想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