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羊肉米线与俏郎君 二月十五,花朝节……
二月十五,花朝节。
百花生日是良辰。
即便是在桑野镇这样的地方,到了这日,百姓们还是会到镇外的山野里,去踏春寻芳,共贺良辰。
五更天刚过,物影淡淡。
宋清欢起了床,摸出火折子,点燃了桌上烛台里的半截蜡烛。
一室融光。
梳洗之后,拿着烛台,下楼去,到了厨房。
厨房里,姜半夏早已将她需要的东西都备下了。
一捆干米粉,一兜新鲜的薄荷,还有带着水珠的香葱、香菜,以及熬煮了许久的一锅羊肉汤。
“掌柜的,你要的东西都备下了,看看还要些什么?”姜半夏见了她,笑吟吟的开了口。
年轻清秀的娘子,笑起来,一双眼睛恰似弯月,尤其的讨喜。
宋清欢将烛台放在了案板上,将所有食材清点了一番,才看向她,眉头微挑,道:“娘子做的不错嘛,继续努力。”
“那是,老掌柜还在的时候,就夸我做事麻利。”姜半夏回答。
闻言,宋清欢笑着摇摇头,这才开始忙碌了起来。
她刚来这里时,并没有注意到,这客栈的神奇之处,似乎只要是客栈里出现过的食物,到了晚上,她的菜谱里就会出现那道菜。
就像是这间客栈帮她写菜谱,又送到她梦里一般。
这种诡异的事情,在姜半夏看来,却好像是情理之中,对于客栈出现的食物,她也从来都不有任何怀疑。
最开始,做油条面必须用到的碎米芽菜,还有今天,做羊肉米线必须用到的米线,都提前出现,才让她产生了做这些的想法。
先将那捆干米线用沸水煮软了,再放到凉水里泡着。
接下来,宋清欢又往热锅里倒入菜籽油,等油热了,扔下些许干辣椒,不停翻炒,辣椒和热油相碰撞,顿时在厨房里激起呛人的味道。
“咳咳……掌柜的,这……这好辣啊。”姜半夏用衣袖捂着鼻子,咳得泪眼蒙蒙。
“你现在嫌弃它辣,待会儿就喜欢了。”宋清欢笑吟吟的用马勺翻动锅里的辣椒,等表面变得金黄后,又捞起控油,撒上少许盐和芝麻。
冷却的辣椒,宋清欢拈了一根递到半夏的面前,“呐,你尝尝。”
看着红艳艳的辣椒,半夏接过来,试探着咬了一口,口中顿时传来酥脆中带着微辣的香味,吃得她忍不住想要喝上两杯酒。
“掌柜的,这辣椒好好吃。”她点头感叹道。
“这可是吃羊肉米线的绝配。”
宋清欢眉眼含笑,将剩下的干辣椒全都炸了,再切好葱花、香菜、薄荷。
做好所有的事情之后,已是天明。
宋清欢洗了手,又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颈,才和姜半夏一起,将锅和火炉搬到了客栈门口。
每次研究出新的吃食,她都是先在客栈门口进行展示。
将锅里的水烧开,羊肉高汤也熬出了香味。
立马便有客人围了上来。
“宋娘子,今日卖的又是什么面?”有人笑着趣道。
“今天卖的可不是面,而是米线,这米线啊,可比面条还香。”宋清欢手里的动作未曾停下,话的同时,又麻利的捞起一把米线,手腕一翻,将米线放到沸水中,片刻之后又迅速捞起,倒在碗里,撒上葱花、香菜,再来两片薄荷叶儿,几片羊肉,最后淋上一勺辣椒油,半碗高汤。
“你若是不信呐,吃一口便知道。”
“好,多谢宋娘子。”那人接过那碗羊肉米线,便在一旁的桌上坐了,在众人的注视下,吃了一口。
仲春时节,清还带着凉意,吃上一碗热乎乎的米线,通体舒畅。
“好香的米线,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样的东西。”那人很快便吃完了一块饼,不住的夸赞,“明明是羊肉,却全然没有羊肉的膻气。”
“羊肉膻气重,主要是因为羊油,我这羊肉,是去了羊油的,自然没有那股子令人讨厌的膻气啦。米线不好做,所以数量不多,卖完就没有!”
宋清欢眼见着众人的好奇心被勾起,便又朗声吆喝道。
被她这样一,众人也纷纷自觉的排好了队,要试一试这羊肉米线。
不消半个时辰,备下的羊肉米线便被卖完。
看着那些没有吃上米线的人,满眼失落的模样,姜半夏眉头微蹙,似有不解。
等收了摊,回客栈之后,她才将心里的疑惑问了出来。
“掌柜的,咱们店里生意这样好,你为何每次都要限定数量呢?”
宋清欢了一盆水,放在井边洗手,听到姜半夏这样问,又将手上的水擦干净后,才转身看向她。
“这就叫做饥饿营销,故意调低产量,以制造出供不应求的假象,如此一来,才能勾起人们的好奇心,从而维持商品的价格和销量。”她解释道。
听了这番解释,姜半夏越发疑惑。
“掌柜的是如何知道的这些,怎么从前未曾听你起过?”
即便是当初老掌柜还在世之时,她也未曾听老掌柜提及过这些东西。
“这……自然是爷爷告诉我的,”宋清欢搪塞道:“爷爷是有心要我接管这间客栈嘛,自然会告诉我一些经营之道,否则,他怎能放心将客栈交给我?”
“可从前怎么没听你过呢?”姜半夏还是有些怀疑。
“这是爷爷经营客栈的秘诀,怎么能随意给你听?”
宋清欢抬手,在她的肩上拍了拍,又赶忙转移了话题:“今日花朝节,咱们也休息一日,去郊外赏花扑蝶,对了,花朝节还要挑菜,这个时节,山野之间,最多美味,春韭和柳芽可做成柳叶韭,枸杞芽儿和春笋、金针菇可做成山家三脆,鱼虾加上春笋和蕨菜又可做成山海兜,还有菊苗煎、蒌蒿菜……”
报了一通菜名,早已将姜半夏的注意力给转移了。
“掌柜的,别了,咱们快走吧,去晚了那些野菜就被人摘走了。”
姜半夏拿过一个背篓,拉着她的手腕,便和她匆匆的出了门。
在这个时代,有一种法,花朝节这日,出门挑菜,可保佑一年顺遂,运气好的,还可以遇到自己的正缘。
所以,不管是多忙的人,这日,都要出门。
若不是因为花朝节,宋清欢才不想跑出来凑热闹呢,多赚些银两 ,比什么都强。
她可是要用银子垒成炕的人!
凭借着原主的记忆,宋清欢知道,这个姜半夏,是几年前到河广客栈的,她来了之后,爷爷便将她留了下来,也没有告知,这人的来历究竟如何。
而她也只听爷爷的话,爷爷去世之后,她就一直守在原主的身边。
所以,关于姜半夏的来历,她也不清楚,就只记得,爷爷从前总,半夏也是一个可怜人。
不过,半夏做起事来,倒是手脚麻利,十分的难得。
……
二月春风,熏得游人醉。
桑野镇外,河环绕,一座青石拱桥横跨其间,两岸柳枝吐绿,桃花蘸水,拙燕双飞。
再往远处看去,又是田野山川。
桃红柳绿间,早已有外出踏春的游人。
桥边树下,又有兜售各色花卉的老妇,带着露水的鲜花儿,用柳条编的篮子装着,等又客人来时,便从中选出一支来,为其簪于鬓边。
正是应景的物什儿,生意倒也不错,柳条篮子里,已经没有多少花卉。
“宋娘子,你今日也得空出来逛逛?”卖花的老妇转过头,远远的瞧见了两人,便笑着招了招手。
宋清欢被她这样一喊,顿时有些诧异,细细思索了许久,在记忆里,却没有对这个老妇的任何印象。
出于礼貌,她还是带着姜半夏走了过去。
“自从你爷爷走后,听你便病了一场,如今可大好了?”
行至跟前,宋清欢还未曾来得及开言,老妇倒是先了。
“多谢关心,如今已无大碍了。”宋清欢颔首,道了三声万福。
“娘子这是要去挑菜?”老妇人看着姜半夏背着的竹篓,问道。
“今日花朝节,所以咱们也沾沾这节气。”姜半夏回答。
“要挑菜,还得是去山林里,你爷爷当年做的那碗馄饨,叫老婆子一直记到了如今。当年,若不是你爷爷赠予我银两和吃食,只怕,我早就冻死在路边了,可惜,他竟这样去了,唉……”
提及过往,老妇人的眼里,变得湿润,见宋清欢在面前,又赶忙抬手拭了眼泪,才笑道:“今日花朝节,看二位娘子未曾簪花,我便送二位两支花吧。”
着,她便从柳条篮子里选了一支杏花,为姜半夏簪了,又选了一支桃花,给宋清欢簪在鬓边。
“好看,好看,娘子正是好年华,就该扮得光彩。”老妇人看着宋清欢,眼里尽是爱怜,“宋娘子,簪上桃花,愿桃花娘娘垂怜你。”
“多谢婆婆。”宋清欢红着脸,拿出两文钱来,递给了她。
桃花娘娘?只怕是月老和丘比特都来了,也不能让她这棵千年铁树开了花。
“宋娘子,这可使不得,你爷爷对我有救命之恩,我又怎好收下这钱?”老妇人连连摆手拒绝。
“一码归一码,这钱,你该收下。”宋清欢完,将钱放在柳条篮子里,便和姜半夏转身走了。
离开河边,宋清欢还在想着老妇人的话,故而显得有些兴致缺缺。
“掌柜的,你在想什么呢?”姜半夏瞧了,问道。
“半夏,你,我爷爷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她转过头,看着半夏。
“老掌柜,他是个好人。”姜半夏只短短的了一句之后,便低下头去,闭口不言。
这样的辞,宋清欢并不能相信。
若单单只是一个普通的客栈掌柜,怪老头就不会出那番话。
至于好人还是坏人的定义,本就千人千面。
“好了,掌柜的,你过,今日出来,是为了挑菜,其他的事情,就不要多想。你先前的那些野菜,咱们该去何处寻?”姜半夏见她还是有些不悦,眼神一转,便开口道。
“荠菜要在田地里寻,蕨菜要去树林间寻,至于春笋,更是要往山林深处。”宋清欢敛了思绪,伸手指向前方的山林。
“既如此,咱们快些去,迟了就被旁人抢先了。”姜半夏拉着她,穿过青石拱桥,很快便到了山脚下。
进山采了蕨菜后,两人又继续寻找春笋。
河水潺潺,顺着河岸,往前走了一段路,两人果真瞧见一片竹林。
林间鸟鸣阵阵,风过林梢,沙沙作响。
翠竹根处,嫩笋遍地。
两人相视一笑,便蹲下身,从背篓里拿出锹,忙着挖笋。
越往里走,竹笋长势越好。
宋清欢正忙着,眼前,却忽然出现一截白色的布料。
顺着布料往里面看过去,才发现,竹林深处,躺着一个男人。
“半夏,这里有个人!”她吓得直接扔了铁锹,坐在地上,喊道。
闻言,姜半夏立马拦在了她的面前,将她护在了身后,“哪里呢,我看看。”
宋清欢伸手,朝竹林深处一指。
姜半夏则握紧了手里的铁锹,探出头去,用铁锹戳了那人一下。
那人丝毫没有反应。
她又大着胆子,移到男人身边,仔细查探了一番,才道:“掌柜的,你别怕,他还活着,就是受了伤,晕了过去。”
听到这话,宋清欢才上前,看了看。
躺在地上的男人,过了弱冠之年,身上的白色暗纹织锦长袍已经被刮破了多处,右手衣袖上沾染的鲜血已经开始干涸,呈现一片暗红。
即便如今因着受伤的缘故,脸色有些苍白,可仍旧挡不住那俊俏的模样,看起来,倒像是哪家的公子哥儿出门,不心从山上滚了下来。
“掌柜的,咱们走吧。”姜半夏看了那人一眼,对宋清欢道。
“我们若是走了,他该怎么办?”宋清欢看着他,心里到底有些不忍,“你瞧,这天都快黑了,留他在此地,只怕也难活下去。”
“你想救他?”姜半夏问道。
“可我们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宋清欢皱眉。
若是救他,他还有活下去的可能,若是不救他,日后回想起来,只怕也会难以心安。
这样俊俏的男子,死了多可惜啊。
从到大,她的理想都不是当一个厨子,而是一个医生。
如今见到这人有难,她难免会动了恻隐之心。
“行吧,我们就把他带到外头官道上去,到那时候,自然会有人救他,你也不会有愧疚。”姜半夏想了想,才道。
她答应过老掌柜,要好好照顾掌柜的,所以她必须谨慎。
“也好,到时候,是死是活,就看他的造化了。”宋清欢点点头。
官道上来往行人多,总会有人救他,这样一来,既不会让半夏担心,自己心里也过得去。
将背篓背在身上,姜半夏又弯下身去,将那个男人扶了起来。
陷入昏迷的人本就十分笨重,两人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他带到了镇口。
夜色四合。
将他放在一棵树下之后,两人趁着没有人注意,便匆匆忙忙的跑了。
等两人前脚刚走,夜色里,又钻出一个男人,胸前别着一朵黑色的山茶花,手里拿着一柄长剑,看着两人的背影,摇了摇头。
“这娘子,行事简直和她爷爷一样,老儿好不容易给她送个郎君来,她竟不要。唉,算了,给她扔到客栈里去,看她要不要。”
自语一番后,男人又上前,将那白衣男子往肩上一扛,消失在了夜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