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塑料戒指
季书言定的是顶层的套房,一进房间,房门刚刚关上,段执就压着他在门上亲吻。
从电影院里看见季书言的一瞬间,段执就想吻他了,忍到现在实属不易,他的膝盖抵着季书言的腿,亲吻间暧昧地磨蹭,一声又一声地叫着季叔叔,沙哑又低沉,谁都听得出里面的爱慕。
刚系好没多久的围巾已经掉在了地上,季书言的大衣也被脱得差不多,半挂在臂弯上,露出里面的羊绒背心与衬衫。
季书言唔了一声,感受到段执的犬齿在他的嘴唇上辗转,怀疑那里明天会肿起来。
他低声道,“你是属狗的吗,这么爱咬人?”
段执笑了一声,又亲了下他的下巴。
“也可以是,”他还凑近了季书言身边,又咬了季书言耳朵一下,“要我叫一声吗?”
没个正经。
季书言瞥他一眼,刚想什么,却被段执抱了起来。
他明明也不算瘦弱,被段执抱在怀里却像轻得没有分量,轻轻松松就被扔到了床上。
季书言陷在柔软的被子里,头晕眼花,刚想问你干嘛,一抬头却看见段执把自己的风衣扔到了一边。
这下子傻子也知道要干嘛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酒店里温度太高,季书言觉得自己脸上都有点出汗了。
他垂下眼,低声道,“我们,还没吃晚饭。”
声音却不怎么有底气。
“待会儿再吃。”段执道,他只穿着里面的薄毛衣,跪在床上,又伸手去脱季书言的衬衫。
他的手指灵活修长,却像是故意,动作放得很慢,非要季书言看清楚自己是怎么解开的扣子。
季书言皱着眉,想训他,脸却红得厉害。
不管这阵子他跟段执如何亲密,真的到了床上,他却还总像第一次一样,羞耻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可是他咬着唇,睫毛轻轻眨着,分明是害怕的样子,却始终没有拒绝段执任何动作,甚至在段执脱掉他衬衫的时候,配合地抬起了手。
段执轻轻笑了一声,低声道,“好乖啊,季叔叔。”
季书言不禁瞪了段执一眼。
但他犹豫了下,又低声道,“你,轻一点。”
段执笑着亲他一下,“好。”
但男人在床上的话果然是当不得真的。
一个多时后,季书言趴在床上,累得连一根手指都抬不起来了,段执还压在他身上,玩着他的头发,精神奕奕的。
他真是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没有做到最后一步,他却还是这么累。
段执实在是花招百出,明明电影院里还道貌岸然,赌输了让就他欠着,结果进了酒店,立刻就兑现了。
骗子。
他想起刚才自己为了求饶,都了什么胡话,忍不住捂住了脸,耳朵根都在发烫
段执一看他这样,就知道他是又害羞了,都这么多次了,脸皮还这么薄,这可怎么好。
他把季书言挡住脸的胳膊拿下来,手机凑到季书言眼前,“先看看我们吃什么晚饭?”
刚做过剧烈运动,确实要补充点能量。
季书言不情不愿地往手机上看了一眼,这附近的餐厅不少,页面上花花绿绿的,但是这个点,外卖送来应该都不太快。
他上下滑动页面,想着点个送得快一点的,又记得段执喜欢吃披萨,就选个销量高的披萨店,“这个吧。”
段执抬了抬眉,“你确定?不点个炒菜吗,我看附近有你上次喜欢的那个泰国菜。”
季书言闭着眼,“不了,就吃披萨吧。”
段执也没再什么,下了单。
披萨送来的果然比较快,半个时后,酒店服务员就敲响了门,把外卖替他们送了进来,还贴心地问他们需不需要其他服务。
“不用了。”段执把披萨拿了进来,坐到了季书言旁边。
他们刚刚去洗了个澡,现在都换了酒店的浴袍,披萨放在茶几上,两个人也没坐沙发,而是坐在了软垫上。
电视上放着老电影,卡萨布兰卡,是季书言挑的,刚才影院里的电影不好看,他们就又重新找了一部。
季书言很少吃披萨炸鸡这些东西,但是吃了两块披萨却觉得味道也还可以,把披萨托在手上,又要抬头看电视,又提防着碎屑掉在身上。
段执笑起来,问他,“你以前,是不是从来没这样约会过?”
季书言没明白。
段执帮他擦掉了嘴边的碎渣,“总觉得你以前约会应该高雅,去听音乐会,然后定个高级餐厅,就像我生日那样。”
季书言这次明白了,哑然失笑,“哪有这么夸张。”
他看了看电视里的黑白美人,又道,“其实我记不太得,以前都是怎么约会的,不是在骗你,是实在太久了。
他回忆道,“最开始还是在大学,好像都是在图书馆,偶尔出去吃饭,后来工作了确实像你的,要预约时间,要提前订餐馆和门票,但我们都太忙了,有时候还没吃完,又被一个电话叫回医院了。”
所以他们也没约会太多次,就意识到了彼此的不合适。恋爱谈得像工作对接,想到要约会都觉得疲惫,又怎么经营得好家庭。
于是对方在一个情人节跟他了分手,他也没什么伤心,客气地祝她早日找到所爱。
细论下来,他好像确实没有过什么印象深刻的约会,就跟他这个人一样,一直都平静寡淡,出来都嫌无趣。
他抬头望着段执,“你会觉得跟我约会无聊吗?”
他跟段执约会的时候,也经常会因为医院那边的事情,临时改变计划,虽然段执并没有怨言,总是让他先去忙,但是哪个人不希望爱人的时间都属于自己呢。
他很多时候觉得抱歉,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补偿。
段执却摇了摇头,“不会。”
他用干净的那只手搂了一下季书言,跟他额头相贴,“像现在这样就很好。”
他的嘴唇轻触了下季书言的额头,“像这样在酒店里,你穿着睡袍跟我一起吃披萨,我会觉得你整个人都是我的。”
季书言怔了怔,抬起了头,段执正望着他,眼神分外温柔,几乎是闪闪发亮。
真奇怪,他想。
他其实一直不知道段执喜欢他什么。
并非他对自己不自信,他知道自己优秀,家世工作都很出色,长得也还不错,可是段执又分明不是爱他这些地方。
他不知不觉笑了起来,轻声出了心里话,“你真奇怪。”
见段执还看着他,他突然凑过去,亲了段执一下,亲在嘴唇上。
这回轮到段执一怔,“怎么了?”
“没什么,”季书言若无其事地退回来,喝了口可乐,“就是突然觉得你很可爱。”
吃完晚饭,季书言和段执没有磨蹭太久就去睡了,段执像个大型犬,一定要粘在季书言身上,季书言挣了几下挣不开,也就随他去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前他俩就起来了,收拾好出门,一起去看段执预订过的人工智能展会。
季书言对人工智能并不太懂,也不怎么感兴趣,第二天收拾好出发,在场馆里也是走马观花,沿路都在听段执给他讲解。
他稍微感兴趣一点的是一家研究医用机器人的公司,上前观摩了许久,还拿了人家的宣传册。
随手翻了几页,他问段执,“你毕业以后想干什么?要出国吗?”
段执道,“目前还是想从事软件开发,但也有在摸索别的方向,想在毕业之前多尝试一些。”
季书言点了点头,对段执这方面也没有很操心,段执是个很有自己主意的人,他一个外行,没有必要去指手画脚。
但他注意到段执没有回答他出国的问题,他看了段执一眼,也没追问。
两个人沿着地图,在场馆里参观。
段执看得很认真,其实不用季书言问,他也一直在思考自己毕业后到底想做什么。
他之前还没有现在的紧迫感,他毕竟才大二,还有很多试错的机会,不管他是否愿意接受,他优越的家世,父辈提供的经验和人脉,都让他有更有试错的底气。
就算现在和家里断绝了关系,他之前积累的资金和经验,可以也让他比别人起步更快。
可他现在偶尔却会觉得焦躁,尤其是站在季书言旁边的时候。
他低头看了眼季书言,下意识摸了下左手手腕,那里还戴着季书言送给他的手表。
而季书言低着头在看宣传册,没有注意到段执望向自己的眼神。
他们在展会里转到了中午,逛得差不多了,才出去吃饭。
这次季书言记得事先预订位置了,但也许是中午,又快两点了,餐厅里的人反而不多,他们吃的是一家粤菜馆,结账的时候,季书言发现段执又已经提前付过了。
他拿着账单,眼神微沉,这薄薄的一张纸,握在手里都没有份量,却实在让人困扰。
他习惯了做个绅士,从前交往的也都是家境良好的女性,彼此都经济独立,谁都知道对方不在乎金钱,所以也不会介意他贴心地付了账单,只会在生日和其他节日,回馈给他精心挑选的礼物。
唯独段执,很多时候会不动声色地结完账,若不是他一再强调,大概连酒店的房费也轮不到他付。
季书言忍不住皱了皱眉。
他并不是想跟段执在经济上分得这么清楚,但是被自己了十三岁的爱人这样处处照顾,他实在很难坦然接受。
抛开两人的性格家境,从个体上来,他的经济实力远比段执一个学生宽裕,他又比段执年长许多,理所当然地会认为自己应该更多付出一些,可现实却截然相反。
偏偏段执完全没觉得哪里不对,体贴得不动声色,根本没有给他留下商量的余地。
季书言把手机塞回了口袋里,心里叹了口气,也没什么,只是对段执道,“走吧。”
季书言今天晚上是夜班,下午五点要回医院,他们就没再去别的地方,留在了商场。
这个商场有个新建的书城,占地颇宽,占据了一整层楼,书籍种类丰富到像个图书馆,季书言之前就想来却没机会,这次正好跟段执一起路过。
选完书,他又下楼去买了点甜品和面包,准备待会儿去带给同事。
在等新出炉的可颂的时候,段执注意到旁边有个黑色的游戏机,里面是很多个格子,投币进去,会随机滚出礼物。
在季书言的认知里,这都是孩子才喜欢的东西,连季圆都不玩了,扫了几眼就没有在意,可是等他从店员手中接过购物袋,却发现段执在扫码投币。
“你喜欢这个?”他纳闷地问。
“嗯,”段执把那几个硬币塞进去,“因为不知道会出来什么,就很像在等着拆礼物。”
季书言看他一眼,“那你都拆出来过什么?”
段执想了想,“钥匙扣,火机,熊零钱包,巧克力和口香糖。”
总之,都是些没用的东西。
季书言无语,默默站在一旁,看着一个奇趣蛋一样的东西。
段执把这个蛋捡出来,沿着中间的缝隙拧开,看清里面装着的东西后,脸色却变得有些古怪。
季书言也凑过去看了一眼。
只见蛋壳里面躺着一枚廉价的塑料戒指,一看就是骗孩子的玩具。
他趣地看了段执一眼,“喜欢吗?”
“还可以,也不算太差,”段执道。
他把戒指从蛋壳里拿了出来,放在指尖看了会儿,突然抓住季书言的手,套在了季书言手上。
是无名指。
居然大正合适,不松不紧。
戒指是很俗气的样式,银色的塑料戒圈配着粉色的假宝石,可季书言的手实在修长漂亮,灯光下柔白细腻,把这枚戒指都衬得精致了几分。
“还挺好看。”段执道。
季书言只觉得段执又皮痒了,“这么喜欢你怎么不戴。”
他也没放在心上,把这枚戒指从手上摘了下来,随手塞进了兜里。
他低头看了眼时间,已经四点了,“快走吧,我上班要迟到了。”
季书言先把段执送回学校,再去自己的医院。
在路上,他发现段执不怎么话,还以为段执是累了,调了音乐声,“你要是困了就睡一会儿,到学校了我喊你。”
段执却摇了摇头,“我不困。”
但他却忍不住盯着季书言放在方向盘上的手,季书言的手上总是干干净净的,除了指尖磨出来的薄茧,其他地方都漂亮秀气,羊脂玉一般凝润,最常戴的饰品就是一支欧米茄的银色手表,再没有其他东西。
可他眼前却总浮现季书言刚才戴着那枚廉价戒指的模样。
“季叔叔。”他突然叫了一声。
“嗯?”
“如果我……”段执了几个字,又摇了摇头,笑了一声,“没什么。”
季书言有点莫名地看了段执一眼,但是红灯已经变成了绿灯,他了左转拐弯驶入车流,就也没再问。
段执看着窗外不断掠过的梧桐树,冬天了,梧桐树都变得光秃萧索,像天色灰扑扑的,不再见昨日的晴朗。
他刚刚想问的其实是,季叔叔,如果有一天我郑重地买了昂贵漂亮的结婚戒指,你会为我戴上吗?
但话还没出口,他就察觉到了这里面的冒失,没有下去。
季书言跟他恋爱已经像中了头彩,他又凭什么去跟季书言谈这么久远的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