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纳我女儿你也配(十七)
司安锦不是那种容易放弃的人。但是她看着烧火的赵婆婆欲言又止,满脸心疼的表情。又想起爹爹自从发现赵婆婆每日拿着剩饭走二三里地去送给流浪儿,就刻意多做一点,她就不好意思浪费食物。虽然她现在还在尝试阶段,用的食材也并不多。
她灰头土脸地端着两只碟出来。
蛋豆腐有两种比较经典的做法,一种是用酱汁烧出来的,这种做法麻烦些,但滋味也丰富。司安锦一开始就想学这种,因为之前看爹爹做,似乎也没那么麻烦。结果她到现在还是只能烧出来如同木炭一样的黑块。
另一种是蒸的,步骤相对就简单多了。难一点的学不会,她就只有退而求其次。豆浆是备好的,和蛋液一混合,放上去蒸就可以了,更何况还有赵婆婆帮忙掌火。
应该很容易的吧?
可现在她看着这唯二能拿出来见人的成果,默默叹气。一碟似乎有些老,另一碟也不知什么原因不太成型。
司行简尝了一口,很给面子地赞道:“不错。”
他并不重口腹之欲,之前在修仙界,自辟谷后就再也没有吃过五谷杂粮,只偶尔吃些灵果。初来异界凡世,还对一些之前未尝过的食物有些新鲜感,后来便觉得不过尔尔,吃东西也只为果腹。
“真的吗?”司安锦也满怀期待地尝了一口,随即变了脸色。
若是在两个月前,能有鸡蛋吃,已经十分难得了,完全不敢奢求太多。可是现在她的嘴被养叼了,竟觉得不堪入口。有点腥,火候也过了。完全不像爹爹做的,舀一汤匙微微晃动,看起来像是嫩黄色的缎子。入口更是软嫩顺滑。
见崽崽这般大受击的模样,司行简不禁安慰道:“已经不错了,有进步。”
司安锦仍觉得十分挫败,明明是这么简单的事,她怎么就学不会呢?
“哪里简单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你不擅长的事情,对你来就是难事。何必强求?”
司安锦这才发觉把心里话出口了,可是她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话安慰到。
“可是爹爹就没有不擅长的事啊?”
每一个孩子眼中,都有一个无所不能的父亲。
“怎么没有?只是教给你的,都是我会的而已。这世间各色各样的事物那么多,哪有人是全知全能的呢?我顶多比别人多了解了那么一点罢了。”
司行简颇有几分无奈地叹气,这个时代普通人生存已是不易,崽崽一个女孩子,想要活得自在更是难上加难。他本来想崽崽多学些,也能有更多选择。且他见崽崽也乐意学习,自是倾囊相授了。
却没想到,让她有压力了。
“你不必样样都会,也不必事事都做到最好。喜欢什么,就做什么。”
“嗯。”司安锦默了一瞬,才浅浅点头。
她懂爹爹的良苦用心,但她经历过那么无能为力的时刻,就再也不想任人宰割。她想要掌控自己的命运,也想要帮爹爹做事。
她是女孩子又何妨?她想成为司家这一代的顶梁柱。
她,不想嫁人。
司安锦耳边回响起谢伯伯偶然和爹爹提及的话:“你如今还未到而立之年,就不考虑再娶吗?你家锦儿也不了,日后嫁人之事,总不能由你这个当爹的操持吧?”
当时爹爹的回答是“她还。”却并未否认再娶之事。
她是个自私的人,不想有一个后娘,甚至不愿意想象还会有个弟弟来抢走本属于她的关心和爱护。
但是,这些话她不敢出口。这样不大度的孩子,谁会喜欢呢?
她只有再努力一点,成为爹爹的骄傲。
司行简可不知道崽崽的脑袋里塞的是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虽知她的想法可能不会轻易改变,看她应下,也就暂且不提了。只等日后慢慢引导,多带着她出去游玩。
或许这个时代在外人眼中,十多岁已经到了待嫁的年龄,可司行简看来,崽崽还是个孩子。她如此早慧,是司行简不愿意看到的。
他倒是希望崽崽能更任性一些。
如果有人疼着宠着,在前遮风挡雨,谁愿意早早懂事,当个大人呢?
这也是为什么司行简不阻止夏正阳来找崽崽玩,甚至还有点乐见其成的原因了。
这附近没有外人住,且同龄的女孩子大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崽崽一时也接触不到。即使能接触到,司行简也怕旁人因为门第之间瞧不起人,让崽崽受委屈。
而夏正阳不同,他虽幼稚贪玩,但性子活泼,人也还算正直。有他陪着崽崽玩儿,也能稍稍影响崽崽,让她活泼些。
只是接下来连着三日,夏正阳都没来按时报到。
他看到了棉花,就联想到不定还有其他植物,或者别的物件没被人发现真正价值。他一个见多识广的现代人,一定能有所发现。
以前是他不太接触外界,思想也有局限,只想着发明创造,没想过去发现挖掘这个时代的人没有意识到的用途,或许错过了不少好东西。
刚好他师父也要实地考察普通农民的生活,他就跟着去了。
然而他忘了现在已经是秋季,除了一些待收的农作物,大多植物都已经枯萎了。其实就算是他见到了,也未必能认识。
他见到一种大叶细茎的植物,一问才知此植物名为“芸薹”,那的荚里面的颗粒能榨油。这应该就是后世的油菜了。只是夏正阳只在春天去郊游的时候,见过连成一大片的金灿灿的油菜花,那时老师科普,花落后的果实可以榨油。不过那种油菜花成熟不是在夏季吗?
他也见到了谷场上还未脱壳的稻穗,一只穗子上只有那么瘪瘪的几个谷粒。哦,这个世界还没有杂交水稻。
夏正阳真的大受击,不止是因为他自己的无知,还有这个时代的农民过得真的太苦了。
他恢复记忆的时候,也觉得这个世界太落后,只是他那时已经在这里过了几年,后来也慢慢适应了。现在想来,他之所以能适应,是因为他的生活水平在这里算是高的。若是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农村,他不定宁愿没再活一世。
脑海中的想象远没有亲眼所见来得震撼。他知道农民生活可能不太好,现在亲眼所见甚至亲自体验了一番,心里就像堵了什么东西一样,难受得紧。
他见几个五六岁的孩子在挖茅草根,本以为是当柴火烧的,还觉得他们笨。问了才知道是可以卖钱的一味草药。甚至有人一边挖,一边擦了擦泥土就往嘴里塞。
原来茅草根是甜的。
夏正阳和司安锦起自己这几天的见闻时,还有些恍惚。
司安锦却一副“你这是少见多怪”的表情,“茅草的穗子可以作袄子的填充物,那茅草叶子还能盖房呢!”
“茅草盖房子我倒是知道。”夏正阳讷讷道。
毕竟有个伟大的诗人住的茅草屋被秋风吹破了。
只是他却没想过,没有棉花,普通人是如何御寒的。
夏正阳猛地握拳站起,壮志满满,“以前我不知道百姓过得这般苦,现在知道了,我就不能视若无睹。”
“哦,你要怎么做?”
“先立一个目标,让人人都有棉袄穿!我要去帮忙研究种棉花。”
“你?”司安锦满脸的不信任。
夏正阳还是踌躇满志,不满地反问:“我怎么了?”
“你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还去研究种棉花?你知道什么时候种、什么时候采摘?你知道它是怕旱还是怕涝?”
司安锦的语气不像质问,反而是陈述事实似的平静。
可就是这样,更让夏正阳觉得击。
他有些泄气地抓着自己的头发,“我感觉自己一无是处。”
真给穿越人士丢脸了。
“不会就学。”司安锦抿着唇,俏丽的脸绷着,满是坚定之色。
夏正阳再一次看痴了,却不是因为那张好看的脸。而是在他眼中,面前这个人好像在发光,让他不禁自惭形秽。
在他自己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对司安锦的态度已经不一样了。等他意识到自己从青梅竹马变成马仔弟的时候,他也没有一丝后悔。
“你有何志向?”
这话放在现代,应该翻译为“你的梦想是什么”。可夏正阳并不是在玩梗,反而问得认真。
司安锦也认真地答道:“吃饱,穿暖,破除迷信。”
她饿过,冻过,差点被那些迷信法误了一生。
她希望自己过得好,也希望别人不再经历她受过的苦。她没有那么志向远大,想着去拯救万民,只会尽力而为。
夏正阳听着,一边点头。然后惊讶地提高了音调:“迷信?”
哦,我的上帝啊!瞧瞧我听到了什么?我竟然在一个古代人的口中听到了“迷信”两个字?!
夏正阳被惊得在脑内响起了夸张的翻译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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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
抱歉,我又晚了QAQ
立个fg,明天要日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