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求生 “我想活下去。”
朝华宫中。
魏弃不记得自己昏睡了多久。
他再一次醒来,完全是被谢肥肥给舔醒的。
这只贪懒馋滑全占尽的狸奴,彼时早已喝完了谢沉沉留下那三大碗羊奶,舌头上却还残留着羊奶的膻味。
他只觉脸上粘腻,甚至略微刺痛。
霍地睁开眼睛,便见一只放大的毛茸茸脑袋贴在跟前,顿时脸色大变。
谢肥肥“喵呜”一声,被他眼神吓得浑身炸毛,当即飞也似地窜上横梁,躲在后头瑟瑟发抖。
可等了半天,还没等到他来抓自己算账,又按捺不住、鬼鬼祟祟地探出脑袋瞧了一眼:
魏弃眉头紧蹙,满头是汗,竟还蜷缩在冰冷的地上,迟迟没有起身——
也许如今。
清醒于他而言,已不再是件好事了。他平静地想。
失去意识时,尚且无知无觉,犹如五感封闭,察觉不到任何痛苦。
醒着的时候,却根本无法控制胸口那气血翻涌的痛意,仿佛一股绳将五脏六腑搅在一起。两眼所见,时而清楚时而扭曲,犹如中了某种幻术,原本清明的色彩,亦染上瑰丽而秾艳可怖的颜色。
他花了足足半个时辰,才勉强调息好丹田气海,强撑一口气、站起身来。
身上血污斑斑,早已干透,他亦顾不得收拾,径自迈过地上那一片污红狼藉,跌跌撞撞走向灶台,将那些被谢沉沉黏在碗边的宣纸一一心揭下,连带着那滑稽的菜谱一并心对折、收好。
“嗬呼,嗬”
可竟然光是做完这几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他已气喘不止。
不得不把撑在灶案上借力、才保持身体不至歪倒——
为什么?
为什么这次发病,竟然又和上一次不一样。
自从他缘巧合从鬼门关被拉回那次过后,每一次,他的“病征”都在变化。
起初,他以为是阎伦那本古籍上写的身体溃败之兆,可如今看来,又与那书上记载截然不同。
难道,古籍所言,记载有误?
自己还剩多少时间?
魏弃咬牙封住全身三处大穴,提气于胸,靠着这一口气,足尖轻点,飞快越窗而出,抄近路回了主殿。
视线已然迷蒙,他从书架隔层翻出那本破旧古籍,凝神细看,眼前的每个字却都诡异地如蛇般乱舞,字不成字,书不成书。
一阵悠远而熟悉的笛声,从窗外飘入殿中。
他心神大震,猛地抬头:眼前住了整整十五年的寝殿,一砖一瓦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此刻,竟莫名变得晦暗、灰沉。墙壁上布满明暗不一的灰绿色的眼睛,那逼人的压迫性视线,从四面八方如潮水般涌来。
“阿毗。”
忽然,他看见丽姬从那墙后施施然行出,走到自己身前。
女人泪眼低垂,吐气如兰:“阿毗,你就这么想活下去么?”她,“这般辛苦,也要活下去么?可这世上,已没人盼着你活若是我从未生下过你,该有多好?”
他一怔,女人的指缱绻不已地附在他的眉间,却在转瞬间消散。
院外,孩童清澈的笑声传到耳边。
他扭头看去,见少时的魏治与魏昊,他的七哥和五哥,两人趴在墙头,瞧见他的眼神,笑嘻嘻地问他,你母妃死了,你怎么还活着?
听你母妃和太监搅和在一起,生来不干不净的女人,果然都这么下/贱么?
魏弃,能不能教我你的新名字怎么写?弃,哪个弃?
是弃妇的弃,还是抛弃的弃,还是前功尽弃的弃?
他沉默不言,那两人的身形也紧跟着如青烟散去。
取而代之,是仰躺在他面前,七窍流血、垂死挣扎的蓝姑。
他看见她哀怨的双眼——她用尽最后的力气,颤抖着指向他,殿下,你这般无情无义之人,此生都不会有人真心待你!
老身九泉之下,也会睁大这双眼睛,看着你如何死无葬身之地!
朝华宫里死去的每一个人,他亲所杀的每一个人,仿佛都在用最恶毒的言语在他耳边咒骂。
他们问他为何还不去死,为何还不一命偿一命。
那些声音纠缠在耳边,他哪怕闭上眼睛,甚至仍能感觉到四周阴森的吐息,闻到“他们”身上陈旧腐烂的味道——那是属于死亡的味道。
魏弃的不受控制地紧掐住自己脖颈,背青筋毕露。
死有何难?
他并不怕死。
十一年来,他为了丽姬临终前的恳求而活,却活得并不心甘情愿,活得自暴自弃,活得冷漠而抽离。
他甚至曾比任何人都更期盼,这“不得不死”的一日到来。
可为什么,这一刻,心中却生出惧怕,生出畏怖?
似乎心底有个微弱得不能再微弱的声音,在轻声地着,不愿死。
为什么,不愿死?
砰!
他听见一声熟悉的钝响。
紧接着,是宫女拿腕轻碰额头,满是懊悔的叹息声——还依稀带着鼻音。
他听着她咕咕哝哝,抱怨着怎么又睡着、待会儿又要被殿下骂,想提笔却摸不着,慌乱地满书案找。
他睁开眼。
看着她,无头苍蝇似的找了半天,才在脚边发现方才犯瞌睡时不心撞倒在地的兔毫,宝贝地捧在中。
她练字,像鬼画符,但因为怕被他“骂”,所以总会讨好地写很多“问殿下安”。
导致最后别的字都写得歪歪扭扭,只有这四个字,写得颇似他笔,几乎原模原样抄下来似的。
她练了许久,字写了一张又一张,终于得出一张最满意的,美滋滋地把那张放在一摞纸的最上头。
谢沉沉
这会儿她应该已经出宫,坐上了顾叔帮她安排的马车。
从上京到江都城,至少需要两个半月。
若是快马加鞭赶路,照顾她的脚程,也要花上两个月。
他原以为自己还能撑到那时候——还能收到她那封想也知道无聊、却认真得一板一眼的,报平安的书信。
但原来命运从未宽仁他至此。
到这一刻,他已恍惚明白过来:自己这所谓的“疯病”,起初是累及旁人,杀尽身边一切可亲之人;到如今,每一次发病,却皆毫无例外,是要逼他偿命。
也罢。
谢沉沉——他突然近乎残忍地想:其实她也与那些人无二。充其量,只不过比“他们”愚蠢,又比他们多出几分天真的善良,可是,到最后,她难道不是也头也不回地离开?在选择的天平两端,她同样可以毫不犹豫地放弃他,
抛弃,被放弃。
这样的事,在他的一生中,已然发生过太多次,多到无需细数。
如今,他终于可以解脱了。
这念头生出的瞬间,眼前巧笑倩兮的少女亦如青烟散去。
他的指紧扣住脖颈。
紧扣住——又松开。
他低垂下眼,看向不知何时溜进殿来、蜷缩在自己脚边,惨兮兮哀鸣着的狸奴。
你走的时候,记得把那只畜生带走。
可、可是殿下,肥肥娇气,想来受不得长途跋涉。路上没有羊奶喝,没有好东西喂,它一定瘦了,瘦了便容易病,病了就
谢沉沉。
她被他喊得一哆嗦。
回过神来,鼓起勇气,却还是再试探着开口。
殿下,你看,不可爱吗?她把狸奴抱在怀里,抓起它一只爪子来冲他逗趣,殿下平日里在宫中不是读书就是写字,都没人陪你话,有肥肥陪着解闷不好吗?
那是你养的。
你走,便将你的东西全都一并带走。
不要留下任何让他想起她的东西。
他愿意送她走,是信守那一日的承诺没错,他要确信她活着回到江都城,亦是为了还她拼死救他的恩情。
可她甚至毫不考虑、毫无犹疑,就头也不回地走,凭什么还让他再惦念她?
殿下,你、你不开心?
没有。
那你
带不走,养不活,那把它扔出去。
不、不不,殿下!她吓得“腾”一声站起。
抱着狸奴在殿中来回打转,哄孩子似的安抚了好半天,方才欲言又止地绕回他面前。
想了想,声道:殿下,怎么、怎么我感觉,我们这样,好像以前族长派来的那些人,要跟我阿娘算总账、好分家产一样呀?
分家?
亏她想得出。
他沉着脸不回答,却几乎要把里那书翻出火星子来。
而谢沉沉见他沉默,于是继续讲她的歪理:可是,殿下为什么要和我分得这么清楚?殿下在生什么气?奴婢只是回家去,又不是和殿下此生不见了。
得好听。
他问她:怎么见?
在上京见呀。奴婢听宫人们,皇子都是二十岁出宫建府,等殿下二十岁的时候,就可以出宫了,她一脸理所当然,殿下若是去不了江都,奴婢便来上京,殿下若是想去瞧瞧江都城的风景,那便来找奴婢奴婢带殿下看江都城的灯节,吃尚庆楼的面线,对了,还有永安街的面人、糖人到那时,不就见到了么?
肥肥还,经不起舟车劳顿,等再过几年,它就长大了,懂事了,好养了,她着,双合十,一脸恳求地看向他,殿下慈悲,能不能留它在身边逗趣解闷?奴婢定会千恩万谢,日夜在佛前为殿下祈福
离开,并非抛弃。
纵隔千里,还有再见之日。
她殿下,你是奴婢见过最好最好的人,殿下定会长命百岁。待到再见之日,奴婢一定长得白白胖胖圆滚滚的啦,到时候,殿下不定已经认不出奴婢了,但是,肥肥一定认得出来——
所以,喏!
她把里的狸奴高高举起,举到他跟前。
他看见她的眼弯成一对月牙。
宫女开朗地笑着,着:这就是奴婢与殿下‘相认’的暗号!
魏弃倏然趔趄着起身。
顾不上一地书文凌乱,颤抖的右努力摸索着书架,终于,指抵住关、猛地一按。只听殿内一阵窸窣声响,床底的暗门再度打开,地宫的冷气森然扑面,他将意图跟来的狸奴拂开,低声道:“在这等。”
随即,几乎脚并用地——他的身体已然瘫软下去,可他仍咬牙,搀扶着墙壁,扶着香炉,扶着床沿,直至走近那暗道入口——只需再一矮身。
身后,倏然传来一阵匆匆而来的脚步声。
紧接着,是陌生却亦熟悉无比的一句:“阿毗!”
那声音似痛极悔极,他一瞬怀疑是幻觉抑或真实,却还是迟疑着回过头去。
魏峥立在殿门前,背着光,瞧不清脸上神色。
可见他回头,仍是几步上前,将他扶坐在床边。
男人不住轻抚着他的脸,他的臂。似乎唯有以此,才能确认眼前浑身沐血的少年还有几分活气。
“阿毗,”魏峥道,“为何会这样?你这是,又发病了?”
魏弃没有回答。
他眼里的魏峥已经扭曲变形,难以辨认,或者,此刻他入目所见,所有的东西,都在逐渐变得面目全非。他清楚自己已经开始丧失理智——脑子里仿佛只有破坏和自戕两件事。
他必须到一个没有人找到的地方去。
他要熬过这一次,熬过每一次。
熬到,熬到
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离开这个地方。
见世间百态,看万水千山,最后——再去那个,名叫“江都”的城看一眼
魏弃推开魏峥,挣扎着摔倒在地。
他用爬,也要爬进曾经最不愿待的地宫,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唯有活下去
到这一刻。
他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丽姬临死时留下的最后愿望,是希望他不要报仇,好好地活着。
人死如灯灭。
他本也可以有选择,不做天平两端,永远被抛弃的那一个。
“阿毗。”
魏峥却又一次拦在他面前,蹲下身来,扶起他。
这一次,男人直视着他的眼睛。
那双一贯沉凝而清明的眼睛,却沤得深红一片。魏弃似乎意识到什么,浑身倏然绷紧。
汗意如瀑。
“放过”他的声音已然因痛苦而含混不清。
可他仍是,平生第一次——愿意舍弃一切,舍弃清高与自尊,只是近乎哀求地:“放过,我我,想”
他才十五岁。
他只不过是个十五岁、却从未尝过鲜衣怒马滋味,一生囚困于此的少年。
我想活下去。
如此简单的五个字。
可他终究没有会完,一息过后,身体仿佛被抽干了所有生气,一瞬软倒下去。
汗与血,在地上晕开一地湿渍,他用尽最后力气低头,看向那把没入他心脏的匕首。
他却几乎感觉不到痛,只是低头,一眨不眨地看向那刀柄,那雕工精美的花纹,看向那、似乎唯恐他不死,直至这一刻,仍然紧握住匕首、甚至又一次搅动、加深伤口的——那双。
刀刃穿过他的皮肉,骨血,而后,仿佛有轻微的“嗬拉”一声传来。
他听得很清楚,却花了很久时间,才意识到,那是穿过他脊背的声音。
这把匕首,几乎把他钉在了地上。
他起初还能喘息,后来,呼吸似乎都染上腥气,他的意识逐渐涣散。
“阿毗。”闭上眼睛的最后一刻。
唯有魏峥的声音幽幽传来耳边,伴随着后脚赶至的一众纷乱脚步——而男人依旧轻抚着他的面庞,低声:“父皇不愿看你这般毫无尊严的活着。父皇宁可你”
后头的话,他却再也听不清了。
*
萧殷从萧家祖母院中出来,一扭头,便喜气洋洋地来偏院找谢沉沉,想炫耀自己今日为她在祖母跟前出气的功劳:方才,他要祖母不许欺负她、不许让她干不喜欢的事,祖母可都笑呵呵地答应了。
要不是他,她还不知要受多少委屈呢。
想到这里,他的尾巴不免翘到天上去。
谁知等他大喇喇推门走进谢沉沉房里,却见谢沉沉正翻箱倒柜地收拾行囊,一副要出远门的样子。
“你这是——!”
萧殷一惊,立刻叫出声。
沉沉怕他闹出太大动静,慌忙捂住他的嘴,又连连在嘴边比着“嘘”的势。
确认萧殷不会再大吵大闹,这才松开了,顺合上门。
“你这是要干嘛?”萧殷围着她左看右看,皱着眉头问,“你要走?去哪里?有没有和阿娘?”
沉沉觉得骗一个孩子实在不妥——而且眼下这被现场抓包的情况,八成也骗不过。
于是,边蹲下身收拾行李,干脆也老实交代了:“嗯,我要去找个人,”她,“怕老怕你祖母不愿放人,所以得偷偷地去。你不能告诉别人。”
“找谁?”萧殷问。
“跟你过的,”沉沉道,“就是那个,很远的地方,住着的大美人。他现在去了一个更远的地方,我要去投、呃,去找他。”
萧殷观察她表情,半晌,却只抱臂冷哼一声:“借口!”
“你是不是不想每日接我下学了,觉得在我家受委屈了,所以要偷摸溜走?我这就去告诉阿娘!”他着便要往屋外走。
“等等——!”
沉沉恐他坏事,急忙拉住他:“我没有骗你!”
“那是我很重要的一个朋友。朋友有难,阿殷,如果是你,你帮不帮?你之前不是还为了黄家的五娘和金家的少爷打架么?我也一样。而且我的朋友,他很可怜,之前他就病得险些死了,如今又被拉去一个很危险、每天都在死人的地方,我不能不管他。”
她得真挚,表情更真诚。
岂料萧殷年纪,看人却颇为一针见血,闻言,当即上下打量她一眼,狐疑道:“可是,你?去了能帮上什么忙?你能打得过别人么?”
沉沉:“”
这反应,来倒和半个时辰前的方武颇为相似。
只不过方武毕竟是个走南闯北的江湖人,眼神因此也识趣地稍收敛一些:他来告诉她消息,纯粹只是通知一声,万没想过要她帮什么忙。
她一个女子,不会武艺,又瘦弱得紧,肩不能挑不能提的,帮得上什么?不添乱就好了。
是以,方武得知她要前去定风城,第一反应便是连连劝阻,一万个使不得。后来又,要先传信问过顾华章再做决定——可是信鸽一去一回得耽搁多久?她等不得那么久了。
魏弃也许也等不得那么久了。
沉沉想起那日天佛禅寺中的签文,又想起少时曾在大伯父口中听过的北境燕人之残暴:一年前,谢善正是死于北疆战场。身为主将,不幸被俘,后遭五马分尸,死状惨烈。
她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魏弃这么一个从未上过战场的人,突然出现在北疆,若真如方武刚才所言,连战连胜,几乎如杀神一般、将燕人打得溃不成军,其背后必然有什么外人不可窥得的秘密。
因此,思忖片刻,还是答应了方武传信上京,只不过,是告知一声自己也会前去定风城,拜托顾叔想办法与魏弃重新通信、确认他那边究竟是何情况。
紧接着,便从首饰盒里找出几件最值钱的交给方武,叮嘱他为她挑匹快马,再雇两名信得过的、愿意随她冒险去趟北疆的镖师,便自顾自收拾起行囊来。
方武见劝不动她,又怕她单独上路更危险,这才不得不勉强应了。
“你还是别白费力气了。”
眼前的萧殷,话却显然比方武直白得多:“而且你找到人了又怎么样?你自己的,那个大美人身份不一般,又不会跟你走,”他嗤道,“你在这里好好待着不好么?大美人送你回家,你现在又跑回去,如果我是他,一定气死了。”
“真的?”沉沉上动作一顿,将信将疑。
可不等萧殷回答,她立刻又自问自答道:“他、他生气,应当也不会杀我罢?只要不杀我那,那都是好的。”
萧殷:“?”
你的要求也忒低了点。
“只是阿殷。”沉沉回过神来,忽的一脸严肃。
从桌上抽出那封压在茶壶下的书信托他转交,又低声道:“我这一趟,可能会去很久,阿娘也许会很伤心,你要替我好好照顾阿娘,代我把这封信交给她,告诉她,我一定会回来。”
她知道自己如若当面和阿娘道别,一定哭得走不动道。
为了不让离别伤情拖着脚步,也只能这样了,沉沉想。还好她别的没有,就是福大命大——简称能屈能伸,活下来,回家来,想来不成大问题——
这时的谢沉沉。
显然还对所谓的战场残酷没有太多的概念。
毕竟,她对战场、对打仗,所有的认识,也不过来源于一些捕风捉影的故事和谢家大伯父哄孩子的只言片语。
完,她又从怀里抓出一把饴糖来,塞进萧殷里。
颇有点“贿/赂”的意思。
“嘁。”
萧殷却看不上,也不接。
只不情不愿地撇嘴,声问:“就非去不可么?你你日夜赶路,回来也花了两个月。那,一去一回,不都要到过年的时候了么?”
沉沉闻言笑了,那正好呢,年节的时候好吃的最多,从前一年到头,最盼着就是这几天。
又也许我那朋友兴许也跟着来呢?
到时候,让他也见见我们江都城有多热闹。他平日里,天天闷在一个地方,也许还不如阿殷你有见识呢——
“唉。”
完,笑完,却才有丝丝点点的惘然和迷茫涌上心头。
沉沉伸出去,若有所思地轻抚着萧殷的脸。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定要去,”她喃喃,“但我知道,他很可怜。总是孤零零一个人真的很可怜。我觉得,他不喜欢打仗,也不喜欢做别人里的棋子和玩意儿,可是怎么就总是逃不过呢?”
都已经退到退无可退的地步了,为什么还是要被拎出去做“遮羞布”和“挡箭牌”呢?
也许她找到他,也帮不上什么大忙,可是,如果连她也不管他——如果他真的就像大师解签时的那样有去无回,她日后一定会后悔的。
会在每一次想起他的时候,都悔得抓心挠肺,悔得睡不着觉。
所以,哪怕是为了以后能睡好觉,吃好喝好得地过完下半辈子,她也一定要去。
至于“天惩”什么的——
听不懂,就当它不存在好了。
沉沉下定决心。
“其实。”
萧殷却突然问:“你是不是不想嫁给金二哥,所以找个借口逃婚啊?”
“?!”
她被人揭穿另一层心事,登时吓得一抖,忙道:“怎、怎么会!”
她、她可是忠心耿耿向殿下的!完全没有投奔殿下主持公道的心思啊最多最多算,赶巧。
对!赶巧。
她对殿下之心,可是发过誓,天地为证,日月可鉴的。
容不得半点玷污!
沉沉握紧拳头:“总之你千万不能告诉阿娘!”完,又声补充道,“还有,下次若是再碰着学堂里那个金家少爷,你帮我跟他,烦请他向金家二少转告一声——”
“就我、我其实早已经嫁过人啦!所以不能嫁给他,还请他不要介怀,另寻佳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