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琼恩
第三十四章琼恩
他们一早出发。跟随琼恩一起的除了莱拉外,还有托根亨伯爵次子阿托斯以及他所带领的四名菲林特战士。
“我既然向你承诺了五百名骑士,就一个不会少,你就放心去吧。”伯爵在他临走前这样跟他。
琼恩没什么不放心的。按照现在的进展,很快他就能凑够自认为能够击败曼斯雷德的大军,而若是不限定骑兵,他甚至可以召集更多。
“你想好去哪家了么?”莱拉问。
琼恩知道她的意思。如果去哈克莱,则意味着他可能会在所有大大的氏族领地转一圈,凑够军队或许不成问题,但肯定耽误时间,而时间就是一切,曼斯雷德可能随时对长城发起总攻。
“我们去哈克莱。”他向伯爵承诺过,他可以服失败,但不能不去尝试。
“好。”她轻轻点头。
她在菲林特这里添了一件对襟马甲,让她看起来挺拔了不少,现在乘在马上,看起来更像个领主。
“哈克莱离我们很近,琼恩,我们不会耽误多少时间,过了这座山,就到了。”伯爵次子是个很有活力的人,他年龄比琼恩大,也比琼恩强壮,与托根亨伯爵有些像,琼恩毫不怀疑,等到他到了托根亨伯爵那个年龄,也会像他父亲一样强横。
当转过一块山林的时候,阿托斯指着其中的一座山,向他们大声,“哝,这就是哈克莱想要的山。嘿,但这座山属于菲林特,一千年以来就是,我们叫它羊脖山,你看,它的形状像不像羊脖子?”
“它像任何脖子。”莱拉挖苦道,“既然有争议,何不改名菲林特山?”
“哎呀,表妹,你真聪明!”他像受惊一样,用马鞭敲了大腿,“菲林特山,这样叫以后不就不用再争了么?嘿嘿,总不能一个叫菲林特山的,还属于哈克莱吧?”
“是表姐,老表。”她纠正,惹得阿托斯大笑。
琼恩也笑了。“我得提醒,根据临冬城和山林氏族之间的协议,凡是山林氏族之间争论不休的土地都将视为临冬城的,不再属于任何氏族。”
“哎呀,你们真是强盗。我时候就在想,为什么临冬城那么远,偏偏在这片群山里还拥有这座山、那块林。因为这些山林,我们每年要额外付多少毛皮啊,想想就让人心疼。”他装出痛苦的样,摸着心。
“你们?哈哈,我可不是史塔克!”琼恩觉得已经可以毫无顾忌地出这话了。
“那还不是因为氏族们不争气!”莱拉道,“临冬城的本意是为了让氏族互相妥协谦让,以便能共享山林,可偏偏有些头脑发横的头领,非要压人一头,创造争议,怨得谁来?我看被史塔克收走才最好,至少会少死很多自己人。”
“哎,表妹,要头脑发横,可得首推你们诺瑞。我记得你们的地盘最?你们和哪些氏族争过地来着?”
“是表姐。我得告诉你,我们现在可没争议,而且也不是最的。”
“是啊,没争议,是不敢了吧?诺瑞每年要付多少皮来拿山林的狩猎权?”他哈哈大笑。
“你管得有的宽了吧!”莱拉道,“要是菲林特山哪天属于史塔克才好笑呢!”
阿托斯尴尬笑了起来。“嘿嘿,我宣布,改名的事暂缓,或让我哥哥来,谁让他才是继承人呢?”
琼恩听着吵闹为他们由衷感觉开心。他就不曾有什么表亲,无论母系还是父系,就连兄弟姐妹们都一一分开。
他们一路就这样在山地里疾驰赶路,又轻松笑闹,琼恩已经很久没有感到这种快乐了。
他们在天完全亮开之后到达的哈克莱堡。
哈克莱堡也是木造堡垒,与诺瑞的城堡一样,坐落于半山,只是这个半山腰十分平坦,也异常宽广,哈克莱在木堡的前院留出了巨大的空间,比临冬城的校场还要大,已被散养的鸡占据。
前院比较显眼的位置是一潭脏脏的水池,里面有几株已经枯萎的水莲。当琼恩经过的时候,发现上面明显飘着一层丑陋的彩色油膜,油膜周围一圈是已经被冻结的脏冰、点点碳渣灰和鸡屎。
()(e) 琼恩在仆从的引导下,经过水池,进入了木堡。木堡造型没有比诺瑞的夸张,同样是用几根巨木支撑高耸的梁柱,风格粗犷野蛮又显得力量十足,琼恩觉得,再大的雪也压不垮木堡。
木堡的顶部,搭耸着哈克莱氏族半旧的家徽旗帜,蓝底白色斜杠,纹绘着两轮残月和一轮满月。琼恩无法理解这个徽章的意思。
“哎,我上次来这里,还是几年前嘞!琼恩,他家儿子更多,孙子也有不少,所以他们想着菲林特山想得火急火燎。我跟你,他们肯定需要很多土地扎他们的细根,你得好好跟哈克莱这个,就像你向我老爹的那样,他肯定会有兴趣的。”阿托斯笑着。
“这个招我已经盘算很久啦。”琼恩笑。
木堡里罕见地没有显得昏暗。琼恩抬头,看到了木堡上面已经打开了巨大的天窗,能直接透过天窗看到外边的灰云,而代价就是,木堡内和外边一样冷。
琼恩很高兴哈克莱的伯爵没有外出。他高高坐在自己的毛皮大座上,巨大的椅子可以直接当成床。伯爵本人的大副身躯就安安静静坐在自己的虎皮垫子上,打着盹。
看到哈克莱的伯爵,琼恩立刻就认定,他是他所见过的,有着最长胡须的男人。伯爵的胡须又厚又密,蓬松茂密,棕灰白交杂,直接垂在胸口,整体看,既可以显得优雅又可以显得野蛮,这将全取决于他的声音、语调和眼神,琼恩心想。
他闭着眼,打着瞌睡,旁边还有一个只有四五岁的幼童,偷偷藏在巨大的椅子后,用不断地扯着虎毛,一声不响,对着琼恩等人做鬼脸。
琼恩露出微笑,然后看了旁边的仆从。仆从耸了耸肩,一副不知道该如何办的表情。阿托斯用不大不的声音抱怨了一声,直接找到了旁边的椅子坐了上去。
琼恩正在为难,椅子旁的侧门走出来一个胡子和伯爵也不差不了多少的中年人。他走下高台,对着琼恩大声话,声音低沉又洪亮,琼恩觉得十分有穿透力,像面对虎吼。
“你是守夜人?你见过罗纳么?”他。
“我是琼恩雪诺,是守夜人总司令杰奥莫尔蒙的事务官。”琼恩回答,既然坐在座首的人不话也不睁眼,那话的人可能就是真正的掌权者。“大人您指的可是罗纳哈克莱?我听我叔叔班扬史塔克,他是极其优秀的游骑兵。”
准确地,他的原话是,他的所有游骑兵都极其优秀。
琼恩只见过罗纳几次,没有太多印象,他觉得,适当的谎言并不碍事,更何况,这也出于善意——罗纳不一定能从长城外回来,作为墓志铭,这句完全可用。
“优秀?他几乎是兄弟里最差劲的。要是让他留在山地里打猎,他非得把自己饿死。哦,这不是我的哦,这是老头子自己的。”他指着还在打盹的伯爵,然后继续对琼恩道,“你们也快坐吧,否则老头子非得我对守夜人不礼貌。”
他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用把椅子上毛皮往下拉了拉,垫在自己屁股下面,然后就这样靠在了椅子上和他们话。他示意后,仆从为他们端来了黑麦酿的啤酒。
“另外,我得哦,我可不是大人。至少老头子还在,我就不是,我希望他长命百岁呢!”
“伯爵大人他?”
“伯爵,这个称呼可真新鲜,我记得耐德史塔克就这样称呼我们氏族首领。哎,老头子就这个样,喜欢打盹,还经常忘事,耳朵还不好。待会你和他话,可得大声一点。”
“我上次来,他不还是好好的嘛!”阿托斯躺在椅子上抱怨。
“你上次来,还是个屁孩呢!”
在椅子旁的幼童用虎毛做的细绳不断伸向伯爵大鼻子,琼恩看到了伯爵的鼻子在不停抽动。
坐在地上的中年人用大拇指指着孩,对着阿托斯,“哝,就是这种!”
“哈哈哈”阿托斯大笑。
老伯爵突然揉揉鼻子,睁开了眼,醒了过来,盯着琼恩等人。琼恩觉得,老伯爵的胡子最好还是定义为野蛮。
()(e) “你们是谁,来这里干什么?”老伯爵大声问。
“老头子,那个漂亮的年轻人是个守夜人,叫琼恩雪诺,他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丑的那个叫阿托斯菲林特,就是托根亨第二个老婆生的娃。那个女娃,叫莱拉诺瑞,是诺瑞的亲闺女,也是诺瑞的继承人。”
琼恩突然觉得,菲林特和哈克莱的关系没有他想象那么严肃和敌对。
伯爵睁大了眼睛,用那只粗糙的大扶着椅子,开始注意几个人。
“哦,女娃,你需要丈夫么?我还有几个儿子没老婆嘞!要是不行,我还有孙子。你得看看他们!”老伯爵端起了放在一旁的大酒杯。
“哎,哈克莱!我的莱拉妹妹你想都不要想。”阿托斯赶紧站了起来。
琼恩雪诺摇头苦笑。
莱拉沉默不语,对着阿托斯冷笑。
伯爵没有太在意,接着问琼恩:“哦,你见过罗纳么?之前听他当上了游骑兵,哎,他那样的都能当游骑兵啊,守夜人怎么变成这个样了?要是让他打猎他都养不活自己呀!我以为他到长城只能养马呢!”伯爵声音不比他儿子低。
“嘿,琼恩雪诺,班扬史塔克曾过他是个优秀的游骑兵呢!”伯爵儿子。
“所以啊,班扬自己也一去不回。”伯爵宣布,“北方的林子哪有这些夏天的韭菜想得这么简单!”
年龄就是骄傲的本钱,琼恩心想。他想到对自己了同样话的叔叔。
“莫尔蒙总司令已经”
“莫尔蒙总司令已经死了。我们收到了长城的乌鸦,他们寄了乌鸦过来,请求我们协助。我们哪有多余的人和马去支援长城?哦,还有临冬城的乌鸦,我记得,我记得上面,上面什么来着?瑞卡?”他用右碰了碰坐在地上的中年人。琼恩注意到他没有右。
“临冬城命令我们竭力帮助长城。”伯爵的儿子瑞卡对着他大声。
“是啊,竭力,我们早他么已经竭力了,不是么?”伯爵道,“是吧,我们就是这样向临冬城回复的,对吧,瑞卡德!”
他儿子没有理他。他胡子太厚,琼恩看不到他的表情。
“什么竭力啊?要是竭力你们有闲心派人到菲林特山围猎,哎呀,满山的狗叫,我在家里的院子里都能听到。”阿托斯站了起来,直接驳斥。
“什么菲林特山?”瑞卡德疑惑。
“就是羊脖山!”阿托斯没好气回应。
“哦,原来你是哈克莱山!”瑞卡德哈哈大笑。
琼恩可不想在这里听他们争论,把气氛弄坏,赶紧将自己的来此目的、长城的危险状况以及曼斯雷德的大军进行了明。
琼恩大声出了知道的一切,觉得嗓子都开始疼。
要做军事统领,就得有副好嗓子。这是谁的?他突然有点想知道他姐姐在战场上大声呼喊下令的样子,会像张开嘴的血狼那样么?
“那个,阿托斯!你老爹答应了临冬城多少兵?”伯爵大声询问。
“八百骑兵!”阿托斯道。
“什么?”伯爵好像没有听清。
“一千骑兵!”阿托斯喊。
“伯爵大人。托根亨伯爵向我们许诺了五百骑兵。”琼恩道。
“真大方!”瑞卡德道。“你要不是耐德的儿子,我才不信你的话嘞!托根亨那个吝啬鬼才不会给你这么多人!琼恩,你是不是用了什么饵去钓他了?”
“我”琼恩被打断。
“你最好把饵也放出来,子!”伯爵一把抓过了还在逗他的孩子,抱到怀里,对着琼恩大喊。